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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企业员工的家属可以注册公司吗?这两家公司可以有业务关系吗?
杨春宝律师,您好!
上次邮件中提到的几位创业者对我们的回复非常满意,在这里我代表园区再次对您表示深深的感谢。现在他们又向我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蒋小姐不希望新公司的成立对她的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她提出由她的老公沈先生作为他们新公司的股东,这样做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成立后的公司可否和外资公司有业务往来?
顺祝
商祺!
张闯
张经理,您好!
作为创业园区的法律顾问,为广大的创业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是我的职责。
您提到的企业员工的家属注册公司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国法律并未禁止企业员工的家属注册公司,因此,沈先生可以注册公司。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如果是为了回避作为外资公司员工的蒋小姐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由其丈夫沈先生出面作为股东,蒋小姐不但不能逃避其责任,还需面对诚信风险,因此应当十分慎重。
当然,如果两家公司并非竞争关系,也不涉及商业秘密,则可以自由地进行业务往来。但是,前提是蒋小姐并不参与该业务往来,特别是如果蒋小姐是外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祝好!
杨春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