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1.我公司和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热线陈述
我公司是一家在本地注册的大型商场,由于经营效益不错,准备将经营范围的规模扩大。今年3月,我公司在我市购得某集团公司的地皮一块,用于建造商场分店。我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承包人向我公司反映,不知何故,其所拥有的7台推土机无法顺利进入施工现场,窝工100天,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后经我公司深入调查,并和承包人进行了口头交涉,在与承包人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变更合同,并商定按我市某公司机械化施工标准进行结算。但后来,随着我公司对此事的调查深入,发现是承包人与某集团公司在其他业务方面有纠纷才导致延误工期,我公司深感被欺骗。其后在工程完工结算时,因前述窝工问题和结算依据问题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发生争议。因此,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此可知,在一般情况下,订立合同是否采取书面形式并非必备要件,但是,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比如本案中的建设工程合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它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我在网上和某批发商谈妥了一笔生意,我想知道电子交易合同该如何订立?
◎ 热线陈述
刘某是某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专业的毕业生,毕业之初,通过网上投简历找到了一份薪水微薄的工作,在该公司工作了半年之后,深感前途渺茫,升职机会更是几乎没有。于是和公司几位志同道合的同事商量了一下,准备辞职,自己注册公司创业。在和合作拍档经过几次协商之后,他们准备搞手机APP的业务,鉴于该业务需要相关的专业电子设备,因此便决定通过互联网采购的模式,购得相关设备。由于互联网商城的价格极具诱惑力,所以在敲定一家资信还不错的批发商后,准备与其签订电子交易合同。为了搞清楚如何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刘某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项。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同样适用前述规定。由此可知,电子交易合同虽然相比传统纸质合同属于新生事物,但依据上述规定,依然可以轻松搞定电子交易合同。
3.我和某公司老总签订了一份合同,事后查明老总并没有相关权限,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高某通过白手起家,在我市连续开了几家汽车修理厂,由于信誉很好,所以生意一直不错。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高某结识了某运输公司的老板王某,在聚会上,二人相谈甚欢,王某告诉高某,自己的运输公司刚好有一批车辆投入运输作业时间不短了,所以经常出故障,正在考虑找一家在技术﹑信誉方面都不错的公司接手维修,既然咱们二人这么投缘,就将该笔业务委托给你们修理厂做了。此后,二人通过友好协商,签订了一份含有16辆运输车的维修合同,高某和王某均在该合同上签字和盖章。此后,在高某对合同中车辆进行维修过程中,听闻王某由于经济问题,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协助调查了,高某深感不妙,因为他已经修好了合同中的7辆运输车,为了赶紧拿回维修费用,便与该运输公司取得了联系。但令高某没想到的是,运输公司告知高某,王某只是运输公司的副总,并非法定代表人,所以他并没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限,因此对高某维修7辆运输车的合同以及相关费用,均不予认可。为此,高某专门致电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由此可知,除非高某明确知道其超越权限,否则该签订合同的行为视为有效,该公司理应支付相应修车费用。
4.我公司最近购买了一批硬盘,但事后才发现与经销商所承诺的功能不符,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陈某和刘某﹑王某原本是某物业公司的高管,后因人事变动,三人认为新上任的老板任人唯亲,将自己的亲戚安排到公司要职,而将三人调到“不痛不痒”的部门,三人觉得自己在该公司没有未来,因此三人决定辞职,成立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对外承接物业业务。经过三人的不懈努力,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和某小区签订了委托合同。该小区特别要求,必须针对该小区安装全天24小时的监控设备,为了满足该小区的要求,陈某专门在某电脑城的一家科技公司订购了一批监控级大容量静音硬盘。在连续使用了半年后,因发热量过大造成电脑故障,直接导致物业公司监控电脑中的硬盘数据报废,损失数万元。事后,通过鉴定得知,该批硬盘并非监控级硬盘,只是普通硬盘,陈某感觉上当受骗了,于是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由于科技公司以普通硬盘冒充监控硬盘,并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了物业公司的损失,依据上述规定,应当承担赔偿物业公司损失的责任。
5.我公司和某胶印机代理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且约定由胶印机生产商直接向我公司发货,现在胶印机生产商拒绝向我公司发货,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张某自己有一家印刷厂,十几年下来,事业也是小有所成。又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承揽了市内几家报纸的印刷服务,但由于随着印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成本不断被压缩,张某手里的几台老式印刷机明显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为了能够留住老客户,扩展印刷规模,张某决定引进目前最新式胶印机,用于生产经营。张某和某印刷机代理商签订了一份买卖8台印刷机的合同,约定由某印刷机生产商直接向张某的印刷厂供货。张某在接收其中的5台印刷机之后,又承接了数批印刷图书的业务,可就在张某等待另外3台印刷机供货的过程中,突然接到印刷机生产商的通知,因和代理商有经济上的纠纷,决定停止向张某继续供货。张某眼瞅着接了大量的印刷业务,眼前却因为对方拒绝供货而违约,为了解决此事,张某致电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进行了相关咨询。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本案中当事人约定由胶印机的生产厂家向买方发货履行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因合同债务人代理商与第三人胶印机生产厂家出现纠纷,导致第三人胶印机生产厂商拒绝向买方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理商承担。
6.我公司一直和某公司有业务往来,其公司业务员李某也通常会拿着盖好公章的合同与我公司签订协议,但后来该公司并不认可李某的行为,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林某的公司是一家仪表生产公司,得知某市最近正准备大面积更换住宅自来水表,并且已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由一家仪表销售公司中标。而这家仪表销售公司正考虑采购一批新的水表,用于履行水表安装合同。林某的公司通过竞争,顺利地和这家仪表销售公司签约。双方在履行的过程中,也一直很顺利,至此,两家便建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李某是该销售公司的业务代表,基本上都是李某拿着事先盖好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仪表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今年3月,有一笔货款,林某向该销售公司催要的时候,却被该销售公司告知李某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辞职不干了,公司也并未收到账单上所写的相关仪表产品,因此便拒绝支付货款。为此,林某特意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进行了咨询,在业务员李某拿空白盖章合同与其签订协议后,销售公司不予认可怎么办?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仪表公司长期和销售公司员工李某从事业务上的往来,并且都是由李某提供盖好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进行相关签约事项,由此可知,仪表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李某有代理权限。现在出现问题,责任理应由销售公司承担。
7.最近我正在学习合同法知识,但一直没弄明白合同无效与合同未生效有什么区别?
◎ 热线陈述
关某是某国有企业政工科的干部,该国企最近正在号召大家学习法律,而关某尤其对合同法比较偏爱,所以有事没事的时候,就捧着一本《合同法》法条仔仔细细地阅读。某天关某的一位亲戚听说他最近正在学习合同法,刚好有个合同无效的法律问题要咨询他。但当他听完亲戚陈述的案情后,也让本以为对合同法学得很好的关某有些“犯迷糊”了,他现在也搞不清楚,合同无效和合同未生效,到底有什么区别?于是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上述区别。
◎ 律师答疑
合同无效指的是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从而导致合同不发生效力,它与合同未生效存在如下区别:
1.认定前提存在不同
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其效力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发生。而无效合同是不存在已合法成立的前提,属于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对当事人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合同条款的效力存在不同
合同被认定为未生效后,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在将来有可能生效,也有可能不生效。而合同如果被认定为无效后,除了解决争议的程序性条款有效外,其他条款自始无效,缔约双方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8.我是某小区新搬来的业主,在我和物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发现物业提供的格式合同很不合理,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陈某夫妇婚后三年,通过几年的积攒,再加上双方父母凑了一笔钱,购买了某小区的二手房屋一套。经过看房﹑签约﹑申请贷款﹑过户﹑银行批贷等几个流程之后,终于在签约后第三个月住上了举全家之力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屋。住进来之后,陈某夫妇便被前房主告知,他们还得去物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既然都搬进来了,二人便在某个工作日去找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但就在签约的过程中,二人发现物业提供的关于车位出租的协议条款很不合理,感觉物业这是在利用格式条款限制自己作为业主停车的权利,在和物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夫妇二人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上述事项该如何解决。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案中,如果物业公司利用事先拟定好的格式条款限制业主的相关权利,一经认定,就属于无效条款。
9.我在逛某电脑城的过程中,被某公司好几个业务员围住,被迫高价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宋某有个正在念高三的儿子,高考结束后,儿子以很理想的成绩考上了某市的重点大学。宋某为了鼓励儿子,便独自前往本市的电脑城,准备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以资奖励。谁知道宋某还没进到电脑城大厅,就被门口的数位电脑销售业务员团团围住,宋某本身就对电脑知识一知半解,更是对买何种型号的电脑毫无头绪。之后宋某便被三名业务员领到了该电脑城卖场的8楼办公层,又在一番“狂轰滥炸”的销售技巧“忽悠”下,被迫购买了一台高于市价3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宋某原本打了退堂鼓,不想在这家“太过热情”的电脑公司购买,但一看对方人多势众,不掏钱,对方根本不让宋某出去,所以便被硬生生高价买了电脑。现在宋某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如何解决这件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消费者宋某在电脑城被销售人员以价格欺诈和胁迫(不买就不让走)的方式,最终以高出市场价3000元的价格购买电脑,销售人员的行为构成欺诈。宋某可以依据上述条款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变更或者撤销该电脑买卖合同。
10.某公司最近需要装修,在和几家公司协商后,选定了我公司,但是在我公司准备好设计图纸和所有装修材料,就差签合同的时候,某公司却和其他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陈某的装修公司,已经在本市经营了数年,除了积累一部分人脉之外,当然也树立了不少竞争对手,为了和竞争对手竞争,陈某也不得不在性价比和服务上多下工夫,皇天不负有心人,最近陈某又接了一个单子——给某新开业的公司进行装修,在双方前期协商的过程中,对方老总拍着胸脯跟陈某说,只要你们把材料和设计图纸准备好了,咱们便签合同。之后陈某便着手进行设计和相关装修材料的采购,但就在所有东西都准备好的时候,该公司却和其他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这让陈某有种被戏耍的感觉,于是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问该如何解决这件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陈某为了达成和某老板的装修业务,在对方许诺一旦准备好所需材料和设计图纸便签订合同后,着手准备前期所需材料和设计图纸,但是最后该老板并没有同陈某签订合同,而是和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应当赔偿陈某因此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