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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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1.我最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在过户之前,国家发布了房产限购新政,我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郭某是某公司白领,通过某婚恋网站结识了现在的妻子陈某,二人为了结婚购置了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之所以迅速购买该套二手房,也是因为二人听到风声,国家最近可能会出台二手房限购政策。可就在准备和房主办理过户之前,国家突然发布了关于购买住宅的限购政策,政策规定:购置房屋必须在房屋所在地上满五年社保,否则不予过户。郭某夫妇被这突然出现的新政弄得措手不及,因为郭某夫妇的社保刚满3年,不符合政策规定的5年要求,在和二手房房主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所签订,虽然现在国家出台了与购买房屋相关的限购政策,这也只是属于房屋购买过程中,作为买方的郭某夫妇应当预料到的交易风险(郭某夫妇已经听到风声,最近可能会出台限购政策,也正是因为如此,加快了二人买房的速度),而并非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的重大变化,因此出现买房不能的风险,只能由郭某夫妇自己承担。

2.我开了一家食品加工厂,在支付20万设备购进款后发现该食品设备制造商出现了被法院查封的情形,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刘某今年28岁,高中毕业后就在一家技校学习烹饪,学有所成后凭着自己一股韧劲,白手起家,终于在自己28岁这一年,开办了属于自己的一家食品加工厂。刘某的食品不仅味道好,价格还非常实惠,以至于当地大大小小的食品商家都上门采购他的食品,为了满足越来越多的订单,刘某决定购进南方某市新推出的多功能H型食品加工机,通过扩大生产线的方式制作新式的食品。经过协商,刘某先支付给食品加工机生产商20万元,该生产商收到货款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向刘某发货。但就在刘某准备将20万元货款通过银行转账付给该生产商之前,突然通过新闻看到自己购买的H型号食品加工机因欠款诉讼纠纷已被法院查封的消息,刘某担心“鸡飞蛋打”,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某和食品加工机生产商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20万货款前,发现食品加工机生产商被法院查封的情形,属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因此,刘某可以中止向该厂商支付20万元货款的义务。

3.我公司和某石油公司签订了汽油买卖合同,在合同签订后,突遇政府指导价的变更,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我公司因生产需要,与本市一家石油公司签订了购油合同,签订合同之时,90号汽油的政府指导价格是1820元/吨,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汽油的价格突然受国际油价上涨的影响,价格直接飙到2600元/吨,石油公司以油价上涨为由拒绝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交付汽油,而我方认为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体现,双方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后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遂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本案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突遇政府指导价上扬的情形,依据法律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应当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4.某公司欠我公司300万欠款,在经多次催款后,某公司一直推脱不还,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我公司是一家皮鞋生产公司,为了拓展销路多年来和本市一家中间商合作,通过该中间商将我公司所生产的皮鞋销往全国各地,由于多年来双方合作一直很愉快,所以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关系。去年1月份,该中间商突然找到我公司,声称因将资金借给另外一家皮质公司,所以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向我公司借款300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鉴于该中间商一直与我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未办理任何担保的情况下,便将300万元借给该中间商。但是,借款到期后,经我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派人上门索要,但令我公司震惊的是,经过我方查询,该皮质公司是中间商负责人亲戚开的一家公司,皮质公司所欠中间商的400万元货款,早已到期,但中间商并没有及时向皮质公司主张债权,所以导致该中间商欠我公司欠款到期后,也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拒绝偿还。现在该公司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由此可知,本案中的皮鞋公司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皮质公司偿还欠款。

5.我想撤销被人胁迫签订的合同,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张某家住本市闹市区的一套四合院内,该四合院最近被政府拆迁,张某获得上千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张某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决定将其中500万元拿出来做项目投资。就在张某绞尽脑汁寻找好的投资项目之时,一位自称是某领导的侄子经别人介绍进入了张某的生活。领导的侄子声称自己有一个市政支持的投资项目,如果张某想参与,可以算张某一份。经过领导侄子的一通忽悠,张某决定在去投资项目实地考察之后与对方签订投资协议。可就在来到投资项目所在地之时,因感觉投资项目并没有什么前途,在准备告辞的时候,却被一帮黑衣人控制住,并声称如果今天不签投资协议,就别想出这道门,张某为了自保,只能被迫签订该合同。现在张某非常担心自己签协议的行为导致自己经济上的损失,于是便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张某发现所考察的投资项目并不理想,在不准备进行投资的时候,却被对方以胁迫的方式签订了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行使撤销权。

6.我和高某做生意,高某欠我50万元,现在发现高某以10万元低价转让其市价30万元的房屋,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我在本市某服装批发市场做童装批发兼零售业务,通过一家互联网批发商场认识了在本市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高某,由于高某在本市有8家服装门市,所以高某经常大量在我公司购进服装,一来二去高某竟然成为我最大的客户,一直以来双方合作关系也不错。后为了资金流动方便,我和高某商定服装货款半个月一结,但令我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前高某从我公司拉走了价值50万元的货款,此后便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付款,后在我公司的业务员上门催款之时,偶然发现高某竟然将自己名下一套价值30万元的门面房以10万元的价格低价出售给了别人。我担心高某恶意转让财产,便致电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债务人高某在拒绝还款的情况下,还将自己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低价转让行为。

7.我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销售合同,但该公司发生了分立的情形,对我们之间的合同有影响吗?

◎ 热线陈述

某公司是一家电器制造商,主要产品为消费级电子产品,我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常年与该公司合作。今年年初,我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一笔价值千万元的电子产品货物销售合同,分四个季度履行。但在第一季度合同履行完成后,该电器制造商进行公司重组,分立成专门生产普通电器和数码电子产品的两家公司,我公司担心后三个季度的合同履行出现问题,特意致电你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由此可知,虽然电器制造商现在分立成两家公司,但商贸公司完全不需要担心,后三期的合同义务由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8.我和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蔬菜供应合同,但事后发现缺少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陈某在本市开了七家连锁餐饮店,主营快餐业务。为了降低成本,开发新市场,陈某决定更换一家蔬菜供应商,在和几家蔬菜供应商协商的过程中,有一家号称是产地直供的蔬菜供应商的报价吸引了陈某的注意,这家蔬菜供应商的报价要比其他报价低百分之十,尤其还是产地直供,这样还能保证蔬菜的新鲜度,在经过几天的沟通后,双方便签订了蔬菜供应合同。但之后,陈某在仔细翻阅合同之时,发现这份合同缺少出现纠纷解决争议的条款,很是担心将来出问题该怎么办,于是致电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如何解决此事。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虽然当事人间并未约定关于纠纷争议解决条款,但是一旦出现纠纷,也无须担心,可以依据上述规定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9.我和李某出差过程中突遇劫匪,李某此时将欠我的一万元现金当着劫匪的面归还给我,一万元现金后被劫匪抢走,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我和李某同为某市场的个体工商户,我出售牛羊肉,李某出售蔬菜,某天李某在向某餐馆供货的时候,在我店赊走价值一万元现金的牛羊肉,至今未还。在我跟李某索要的过程中,李某借故推脱说,别人还欠他两万元蔬菜款,等下周带我一起去要,把账要来就还给我。于是这周我便和李某一同坐上了去郊区的大巴车,去当地索要蔬菜欠款。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巴车途经某偏僻地段之时,突然上来三名男子,拿着砍刀对大巴车内的乘客实施抢劫。就在这个时候,李某竟然当着劫匪的面,从自己的皮包内,拿出一沓现金,共计一万元,递给了我,并对我说,我现在就把一万元现金还给你。后果可想而知,这一万元现金被劫匪抢走。我现在致电你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此事该如何解决。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李某明知在遇上劫匪之时,身上的钱财要被洗劫一空,而其却趁此时,将一万元现金的债务当着劫匪的面,返还给债权人,违反了当事人间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之时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李某返还欠款的行为无效,一万元被洗劫的损失,理应由李某承担。

10.我在网上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脑,后物流显示含有该电脑的快递包裹已经被本人签收,而我实际并未收到该电脑,该怎么办?

◎ 热线陈述

某网上商城最近正在搞笔记本电脑的“满减大促销”活动,优惠幅度非常大。消费者王某刚好需要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经过比价,这家网上商城的价格非常具有诱惑力,要比线下实体店面便宜近1000元,同时还提供加50元质保升级的服务。在多重优惠组合的促使下,王某通过该商城的网络支付途径支付了3050元现金购得一款笔记本电脑。可就在等待笔记本到货的过程中,王某通过查询物流信息,竟然发现他购买的这款笔记本已经被签收的提示,但实际上王某并未签收,为了解决此事,王某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该怎么办。

◎ 律师答疑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购物丢件风险如何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货物风险自交承运人时起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另外有约定。在本案中,并未看到此类约定内容,接下来,作为承运人的快递公司并未将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且显示已被签收,也表明了并不存在法定免责条款的情形,即不存在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等因素,因此该笔记本丢件的责任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