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民警改造力基因探寻:监狱民警修养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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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境界

人生在世,不同于动物的地方,不仅力求“活着”,而且力求“有意义地活着”,力求过一种“精神充盈”“高尚”的生活。监狱改造作为一项改造人的事业,其价值不仅仅在于单纯地执行刑罚,更在于体现“改造人”的宗旨,其根本目的是促使罪犯成为守法公民。换一句话说,就是要通过监狱民警的“改造力”将罪犯的精神或灵魂从“黑暗”引向“光明”,从“假恶丑”引向“真善美”,这实际上就是一个监狱民警通过改造力引导罪犯的人生境界不断从“低处”到“高处”提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监狱民警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作为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欲提升罪犯的人生境界,其前提是须先提升监狱民警自身的人生境界,因此,探讨一下监狱民警的人生境界问题,应该是有一定价值的。

围绕境界一词,从古至今,就有许多学说。就中国而言,它孕于《周易》,首提“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周易·系辞下.周易大传今注(五)》,载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555页。的境界演化的辩证动因。后来形成的关于人生境界的不同学说,主要以儒、道、佛为代表。就儒家的人生境界学说而言,以孔子为例,他非常重视人性的修养和人生境界的提升,明确以“道德”为标准将世人划分为“君子”和“小人”两个境界。又把“君子”再区分为“仁人”“贤人”和“圣人”等不同层次。而道家的人生境界学说与儒家的人生境界学说有所不同,老子追求的是自然无为的人生境界;庄子追求的是生命自由的境界。“真人”是道家的最高境界。这种“真人”境界用庄子的话来说,就是“天地为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也就是老子所向往的“婴儿”境界,无知无欲、无争无执、见素报朴、无为而治。佛家的人生境界学说,是以人生有没有摆脱轮回转世的痛苦为标准的。佛教认为,人生本像是痛苦,导致痛苦的根源是“欲望”,人生要想真正摆脱痛苦,就必须彻底驱除欲望。那些真正达到这种状态的人就达到了人生最高境界——涅槃。即造成人生痛苦的私欲都消灭净尽,一切束缚生命的东西统统不存在了,生命之花像无限的宇宙一样绽放。综上所述,中国历史上的儒、道、佛三家都强调人生境界的提升,但其根本目的有所不同:儒家强调入世,人生境界的提升是为了让人们经天纬地,建功立业;道家强调出世,提升人生境界是为了让人们见天知性,返璞归真;佛家则强调人生境界的提升是为了教育人们破除障碍,追求圆满。应该看到它们之间虽然有所不同,但也有一些地方是相通或相似的。如都认为人人包括犯过罪的人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都强调主观自觉和刻苦努力在提升人生境界中核心作用等。

现代学者也对人生境界有所诠释,如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中谈到“词”以境界为最高,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他提出了成事业、做学问的三境界。他说:“古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王国维:《人间词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方东美把人所追求的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超自然世界。唐君毅根据心与境的通感关系而将人生境界分为觉他的“客观境”、自觉的“主观境”和超自觉的“通主客境”或超主客的“绝对主体境”。程潮:“方东美与唐君毅的人生境界说之比较研究”,载《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冯友兰则根据人对其所做之事的觉悟程度,将人生划分为四个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在冯友兰看来,如果一个人做事情只是出于“本能”或“社会风俗”没有或极少有自己的见解,那么他的人生境界就处于“自然境界”;一个人做事情是出于自己的功利要求,那么他的人生境界就是一种“功利境界”;如果一个人做事情出于服务社会,具有严格的道德意义,那么他的人生境界就是“道德境界”;最后如果一个人做事情符合宇宙的法则或人类的利益,那么他就达到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天地境界”。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91页。

从国外来看,较为著名的当推丹麦存在主义哲学的先驱之一克尔凯郭尔,他认为人生分为“审美阶段”“伦理阶段”和“宗教阶段”。即把人生道路划分为三种境界。第一是“审美阶段”,即感官享乐阶段,人被感觉、情欲、冲动所支配,追求感官肉体欲望的满足,而远离伦理与宗教,表现为精神的失落和丧失,为了追求心灵的宁静,这时候人们就想起了伦理。第二是“伦理阶段”,在伦理阶段中,人的生活被理性支配,倾听理性的呼声,克制自身的情欲。并且将个人选择和社会的义务联系起来。但伦理阶段也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如世俗享乐生活粗俗的诱惑,使得伦理个体不能自持,从而产生一种罪恶感和不道德感,这种感觉很可怕,又不可能在伦理的阶段内部获得消解,因而促使人们再一次逃离,从而进入第三阶段,即“宗教阶段”。在宗教阶段,人的生活受信仰支配,既不受审美物欲的束缚,又不受伦理准则的压抑,孤独的个体仅仅面对上帝而存在。只有在宗教中,才会给人的忧郁、焦虑、无依无靠的漂泊感提供栖息之地。王开东:《教育:谈何容易》,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1~112页。

德国哲学家尼采则强调对现有文化价值观念的批判、超越或重构,他把人的精神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先变骆驼,再变狮子,最后成为婴儿。李明:“存在与拥有”,载《法制日报》2013年3月3日。其实讲的也是人的精神发展的三种境界。所谓变成骆驼,就是意味着接受训练,听从教导,传承前人的经验和文化,骆驼不光是一个劲地吃,其实它一下子并不需要这么多的营养,其余的营养就留在驼峰里,就有足够的能量了,越来越厉害了,就变成狮子变成兽中之王了,唯我独尊,自己做出决定,并且说一不二,厉害到极点。最后物极必反,由狮子变成婴儿。婴儿虽然没有狮子这样的能量,也不可能唯我独尊,但是婴儿却象征着“完美的开始”,正如孟子所言,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婴儿让人的精神重新回到了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原点。

时代发展到当今,我国有不少学者对人生境界做了新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当推罗国杰主编的《伦理学》罗国杰:《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教材所持的观点。该教材从道德的角度揭示不同的人生境界,将个体道德境界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个体道德境界的过程结构,包括自发境界、自觉境界和自由境界;二是个体道德的性质结构,包括恶境界、可容境界和善境界三种。该教材同时又按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要求,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的道德境界分为四类:极端自私自利的境界、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境界、先公后私的社会主义道德境界和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境界。

那么具体到本文所使用的人生境界,笔者采取教育界学者的研究成果,将其定义为两层含义:一是“人的内在的精神修养所达到的水平和境界,或人性所能达到的高度”;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心境’或‘意义领域’”。今人多在前一层意义上理解和使用“人生境界”,忽略了人生境界不仅是人力求达到的某种“高度”,而且也是人愿意生活其中的一种“状态”。不管如何,人生境界关涉到人的精神境界或内心世界。优才教育研究院:《教师必备的11项基本素质》,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2页。家境贫寒的人未必没有高尚的灵魂,孔子的《论语》中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就是一种精神富有、高尚灵魂的写照。反之,家境富裕、甚至一些达官显贵也未必有高尚的灵魂,甚至很卑下。遗憾的是,在世俗生活中,人们常常以世俗是功名利禄来兑换人生境界,这其实是一种人性的堕落,而不是人性的提升。

人生活在社会生活中,从事着不同的行业。但即使从事同一种行业,人与人之间也有天壤之分,其中做人的境界和从业的境界也有高低的层次之别,甚至是天壤之别。人生境界高低各不同,改变他人与造就自己的命运也有天壤之别。

那么,什么是监狱民警的人生境界呢?笔者以为,监狱民警的人生境界是指监狱民警之所以为监狱民警的一种基本属性,是监狱民警改造罪犯的精神生活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灵境地,是一种心灵存在状态。作为一个监狱民警,最朴实的理想就是应做一个有境界的人。如果监狱民警能拥有这份朴实的理想,努力去做一个有境界的监狱民警,他就会去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力量。刷新自己的思想和精神世界,坚持不懈地追求监狱工作的高度而追求高品质的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必然会成为他的自觉行动。如果一个监狱民警能有这样的境界和行动,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成功的监狱民警,一个有作为和有成就的监狱民警,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也是一个内心充满幸福感的监狱民警。

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监狱民警的社会形象大不如前。在一些人心目中,监狱民警甚至成了贪赃枉法的坏人的代名词。当然,我们不排除监狱民警中有违法犯罪的败类,但这只是个别现象,绝大多数干警是好的。之所以会出现监狱民警队伍的整体形象下降,应该说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整个社会道德大滑坡的背景下,监狱系统干警队伍也存在道德滑坡现象,这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人们近些年来对负面新闻的敏感和正面新闻的漠然,则主观扭曲了对整个监狱行业的正确认知。此外,千丝万缕的利益瓜葛和监狱系统的“替罪羊”效应,强化了人们对监狱民警的负面情绪。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甚至出现妖魔化监狱民警的现象。那么如何重建监狱民警的正面形象,一方面需要监狱系统主动改善社会公关活动,让社会对监狱民警有一个全面、客观、正确的了解,另一方面更需要监狱民警自强不息,具有崇高的境界,兢兢业业而快乐地工作,不断创造改造人、造就人的新业绩。我们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通过努力,监狱民警的正面形象最终会重新树立起来。

监狱民警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管理者,同时也作为改造罪犯灵魂的工程师,既有着与其他人一样的人生境界,也有其特殊性。这里我们着重以监狱民警所从事的职业为视角,根据监狱民警所从事的职业,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境界,即谋生境界、职业境界与事业境界。

其一,谋生境界。这是监狱民警人生境界的第一个层次,在这一个层次上,监狱民警把工作作为一种谋生之路。监狱民警作为一个人,同样需要养家糊口,交际应酬,渴望高收入,希望好待遇,期盼日子过得舒坦些,这都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问题是与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不同,自从有了社会职业分工,从事职业的人就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生存而劳动和工作,他们担负起了更大的社会责任。而单纯养家糊口的谋生需求会导致一部分监狱民警趋利性变得很强。他之所以按时上下班,将分内的事务应对完毕,尽可能不出纰漏,较多地考虑的是物质利益,以等价的眼光看待付出与收获。而一旦物质利益达不到自身的期望,就会流露出对工作的不满,患得患失,如果有比现在更好的物质条件的单位,甚至会想方设法离开,谋求能够给自己带来更多物质利益的职业。

其二,职业境界。这是监狱民警人生境界的第二个层次。监狱民警把工作当作一种职业。由于监狱工作是一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专业性较强、分工较细的职业,它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责,其所管理的对象,工作要求比其他行业有更多的特殊性,因此必须要求从警者遵守好行规,履行好职责,完成好任务。这是区别于谋生型境界的关键所在。通常来看,处于这个层次的监狱民警,他努力工作是为了“履职”“践责”,对得起自己的职业操守,各行有各行的规矩,既然已经入了这一行,作为一位监狱民警,就要对得起这个称号,所以应该做好监狱民警应该做好的事情。但是处于这一境界的人虽然能够遵规守纪,可只是按部就班,机械进行;对待工作缺乏热情,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在工作中仅仅满足于执法到位,仅仅满足于不出乱子、不捅娄子,不图有大的作为和建树。此外,对待职务职级等,一旦觉得升迁无望,便会甘居中游,甚至情绪陷入消沉,产生职业倦怠。

其三,事业境界。这是监狱民警人生境界的第三个层次。达到这一境界的监狱民警,把职业当事业,投入全部的身心。有理想信念,有公正之举,有仁爱之心。工作有成绩,改造有效果,罪犯有亲近,亲属有信任,领导有肯定,同事有支持,这就是监狱民警最大的幸福。处于这一境界的监狱民警,事业的追求已经压倒了平常的谋生境界,超越了通常的职业境界,而是将生活、职业与事业有机结合起来,以事业为最高的追求导向,从而把捍卫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监狱安全、努力改造罪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作为自己的内在自觉和崇高使命。处于事业境界的监狱民警,他所获得的是一种幸福,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特别是精神上的极大愉悦。可以这么说,作为一个监狱民警,不同于其他民警以及公务人员的地方,在于他的使命是改造人,最好的回报是通过自己的心血和汗水,使罪犯告别昨天,重新做人。想想无数罪犯在自己的引领下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苦海走向新岸,有了新的开始,有了新的人生,有了新的幸福家庭,自己就是改变他命运关键的那一个,那是何等让人舒心、让人骄傲的成就。此时,监狱改造工作融入了监狱民警自身的生命,他不再有工作之苦,践责之累,不是出于生存的压力,也不是出于服从义务,而是为了表达生命,享受幸福。

应该承认,监狱民警从事一份工作,首先是谋生的手段,我们谁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但是,一个监狱民警不能仅仅把自己的工作当作谋生的手段,停留在谋生境界,还应担负起更大的职业责任,即履职履责,不仅如此,还要在此基础上把职业当作事业做,以满足自己的高级需要,获得成就感、幸福感。监狱民警是完全有理由感到幸福的。如在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过程中,监狱民警的这种幸福表现在改造罪犯过程的方方面面:从同事之间相互加油,互相帮助为了一个共同的事业而奋斗的融洽人际关系中,从警囚互动过程中罪犯对监狱民警的真挚顺应的情感中,从通过攻坚克难,把一个个难啃的硬骨头拿下而产生的喜悦中,从看到一个个罪人来时一身污秽,走时一身光鲜而感到工作的成就和骄傲中。监狱民警最根本的幸福,就是体现在通过改造,将自己的人生境界、精神气质“拷贝”在罪犯身上,将自己的本质外化为无数的体外自我。监狱改造的中止虽然以监狱民警的隐退为标志,监狱民警的身体可以退出监狱改造过程,罪犯终究要走出监狱大门回归社会,但是监狱民警的精神却永远融入了罪犯心灵,滋润着他们未来的生活。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崇高更幸福的事业吗?

朱光潜先生曾在论及陶渊明时,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他说:“渊明打破了现在的界限,也打破了与切身利害相关的小天地界限,他的世界中人与物以及人与我的分别都已化解,只是一团和气,普运周流,人我物在一体同仁的状态中各自徜徉自得,如庄子所说的‘鱼相忘与江湖’。他把自己的胸襟气韵贯注于外物,使外物的生命更加活跃,情趣更加丰富;同时也吸引外物的生命与情趣来扩大自己的胸襟气韵,这种物我的回响交流,犹如佛家所说的‘千灯相照,互映增辉’。”转引自刘占伟、李尚飞:《在教育中美化生命》,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9页。这种境界,可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但监狱民警可以向往它,靠近它,尽管监狱民警所处的监狱世界,被各种条条框框、法律纪律所规范,作为从警者必须接受其制约,但作为自身,自可创造一片轻风朗月的天地。监狱民警在从事监狱工作,从事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狱工作就是外物,监狱民警倾心地、热情地拥抱监狱工作,在那一刻,监狱工作是“江湖”,监狱民警就是鱼,监狱民警徜徉于“江湖”之中,却忘记了水的存在。监狱工作给了监狱民警充实,给了监狱民警丰盈,监狱民警给了监狱工作以生机和活力。监狱民警所从事的工作与监狱民警的心灵之间彼此消融,打成一片。监狱民警知道自己在游动,因为血液在流动,眼睛在热望,理想在萌生,这就足够了。

监狱民警要提高人生境界,从自身层面,具体地说,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在“尽力而为”中改变自己。这里所说的“为”即作为。“尽力而为”也就是要竭尽全力有所作为。它是一种对人对己都有好处的建设性行为,同时会自然而然地引领监狱民警振奋精神,走出心理困惑。“尽力而为”就是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面对看似枯燥、上满发条的繁忙工作节奏,能够积极应对,全力以赴,以苦为乐。一个执着追求、对工作充满兴趣,全身心投入的人,不感到苦,不感到累,即使苦与累,也苦累并快乐着。在“尽力而为”中,监狱民警始终保持乐观的态度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就能够对许多原来看不开的事情有新的认识和看法,能够用平和的心态看人,用和谐的心态对待周围的环境。同时,“尽力而为”使监狱民警获得了自尊心的满足和自信心的增强。通过“尽力而为”,监狱民警会不断取得新的绩效,新的绩效的取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断使监狱民警增强新的自信心和获得新的自尊心,这种自信心和自尊心不但可以淡化监狱民警曾经的曲折和不快,而且也有利于他人如领导和同事以及罪犯用新的评价取代原有的评价进而实现良性循环。这样,监狱民警在工作中哪怕取得一点小小的成就,也会给自己增添继续进取的力量。

第二,在“尽力而为”中成长。监狱工作是平凡的,甚至是孤寂的、枯燥的,“尽力而为”就是要求监狱民警努力去适应环境,保持淡泊宁静的心态,耐得住寂寞,在平凡中明确自己的方向,默默献身监狱改造罪犯的事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把那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做好,并且心甘情愿地去做好。作为一名监狱民警,每天一上班大抵总是做这样一些小事。如带领罪犯出工到生产现场劳动,组织罪犯学习,组织参加业余娱乐活动,组织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处理罪犯之间发生的纠纷,预防罪犯中违规行为的发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等等。这些事情看起来是“小事”,其实“小事不小”,在监狱任何工作都无小事,因为真正的改造,能影响罪犯的改造,往往蕴藏于那些小事之中。如一次简短平和的个别谈话,甚至一个手势、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期望,其间就包含着监狱民警浓浓的真情厚意,把这些事情做好,就是在改造罪犯。坚持做好这些平凡的小事情,一天一天,一点一滴,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就可以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监狱民警。反之,如果忽略这些小事,甚至“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消极混日,这样就会把“小事”推向反面。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可怕局面。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第三,要在“尽力而为”中敢于为人先。如面对一项监管或教改实验,能勇敢尝试;在领导召集干警座谈会的时候,要敢于发言;有征文比赛,要踊跃参与;交给你一个不服管的“刺头”,能勇敢地接受力求其转化;当领导请你在有关会议上交流,能勇敢答应,并争取努力出彩。这每一次担当,或许都是一次阵痛,一次挑战,但同时又是一次证明自己能量的机遇,是一次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这样也会为自己的今后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四,努力在“尽力而为”中走向成功。“为”不只是“为”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还要“为”超越当下的,有更高追求的事情。古人云:“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乎中,得其下。”意思是说目标定为上,仅能得其中;而目标定为中,仅能得其下。这就告诉我们,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把奋斗的目标定得更高些,只有这样,监狱民警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走向成功。作为监狱民警,在改造罪犯的工作中,要始终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学习和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监狱工作素养和运用现代监狱技术的能力,使自己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要提高转化罪犯的能力,现今的监狱押犯“80后”“90后”居多,这些押犯不同于老犯的最大特点就是个性张扬,以自我为中心,玩世不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些也增加了监狱民警与他们沟通与交流的难度。这就要求监狱民警要重视研究罪犯,改变传统的罪犯观和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特别是转化罪犯的能力,这样就会大大提高成功的概率。当然,成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当这次成功了,只能说明眼前,但不能代表将来,如果裹足不前,就会被甩下,新的成功将会与你无缘。正确的做法是,有意义的人生应该是一个目标连着一个目标,循序渐进,不断攀登,不断有新的斩获,新的亮点。

监狱民警要提高人生境界,从外在层面,特别是监狱领导和政工部门要把提高监狱民警人生境界作为推进监狱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个新的视角来思考,一个途径来力推。如加强提高监狱民警人生境界的学习和培训;加强管理,增强监狱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激励力度,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并以精神激励为主,调动监狱民警积极性;树立不同层次的在监狱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警为标兵,使其他民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为监狱民警特别是青年民警搭建多种形式的发展平台,如送学培训、外出参观、才艺比拼、论文评比、经验交流、轮岗锻炼等方式,激发其事业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