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被损毁的,担保权人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吗?
现实困惑
2013年1月,蔡先生向孙先生借了50万元,约定2013年12月31日偿还。由于孙先生要求抵押担保,因此蔡先生就把自己价值30万元的车作为抵押担保。2013年5月的时候,该车子出现交通事故被损毁,蔡先生获得保险金30万元。一直到了12月份,蔡先生都没有偿还孙先生的欠款,后来孙先生才知道蔡先生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已经被损毁。那么,关于担保物被损毁的,孙先生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吗?
律师答疑
孙先生可以要求就保险金优先受偿。本案涉及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相关法律知识。所谓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或被依法征收而丧失了所有权时,担保权人可以就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行使优先受偿权。对于这一点,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作为担保物的车因交通事故被损毁,担保权人孙先生可以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条第一款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法律解读
债务人提供担保物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担保物的灭失导致了债权人的债权没有了担保,但是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此种情况对债权人债权的保障。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了在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的情况下,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此条规定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