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圣米歇尔广场上的一处好咖啡馆
随后坏天气便来到了:它们常在秋尽时的某日降临。我们晚上得关窗挡雨,冷风摧落康特雷斯卡普广场的树叶。落叶浸泡在雨水中,雨乘风势吹打终点站的环城绿色大巴。“爱好者咖啡馆”中人满为患,室内的暖气与烟雾令窗上蒙了层晕。这家咖啡馆阴郁悲戚,经营不善,街区酒鬼汇聚其中。我避而远之,好躲开肮脏体味与醉汉酸臭。常去“爱好者咖啡馆”的男男女女只要还有钱买酒,便沉醉终日,多半喝整升或半升买进的劣葡萄酒。许多名字古怪的开胃菜招贴待售,但没几个人买得起,除非偶尔作为豪饮的垫底。常来喝酒的女人被叫做poivrottes,意思是女酒鬼。
“爱好者咖啡馆”是穆菲塔路的“污水池”。这条漂亮拥挤的窄市场街直通康特雷斯卡普广场。老公寓里每层楼梯侧,都有间蹲式厕所;蹲坑两侧各一个印有齿道的鞋形水泥垫,免得房客打滑。厕所的秽物冲下污水池,由装大罐的马车乘夜抽走。夏天窗户全开时,我们听得见抽水声,臭味浓烈。装罐马车都漆成褐色与橙色,月光下在勒姆瓦纳主教街上辚辚而行时,看去像幅布拉克的画。然而“爱好者咖啡馆”无人打扫:墙上所贴的惩禁公共场所酗酒守则的告示泛黄肮脏,无人理睬;顾客不断,味道难闻。
随着冬天第一阵冷雨,城市所有的感伤忽然浮现。外出步行时看不见白色高屋的房顶,只余下湿暗的街道,紧闭的铺子,卖草药的商贩,文具店与报亭,二流的产婆,还有那栋我在顶层租房工作过的酒店:魏尔伦就在那儿过世。
酒店到顶楼是六层或是八层楼梯,里头很冷,我知道得花多少钱才能买一束树枝,买三把铁丝捆就、劈成半支铅笔长的短松木条用以引火,买一捆劈成节的半干硬木,好生一堆火,让房间温暖。我走到街对面,在雨中看屋顶,看是否有烟囱在冒烟,烟是什么样。没有烟。我想,大概烟囱冷了,冒不出烟了,屋里倒可能烟雾弥漫,这样浪费燃料,浪费钱。我继续冒雨走,路过了亨利四世中学、古老的圣艾蒂安—迪蒙教堂和寒风横扫的先贤祠广场,为了避雨,我靠路右边走,最后从圣米歇尔大道背风一侧走出来,一直向下,经过克吕尼和圣日耳曼大道,到了圣米歇尔广场我熟悉的一家咖啡馆。
这家咖啡馆惬意、温暖、干净又亲切。我脱了旧雨衣挂上衣帽架晾干,将褪色的旧呢帽挂上板凳上方的搭钩,点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端了咖啡来,我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和铅笔,开始写作。我写的故事在密歇根,因为巴黎寒风呼啸,于是故事里也是这般天色。我在童年、少年与青年时期,已经见识了秋末光景;我在巴黎能写得比在密歇根更好。这大概就是所谓生活在别处吧,我想:人也许与其他会生长的事物一样,都得将自己移植到别处。可是小说里的少年们都在喝酒,我不禁渴起来,便要了杯圣詹姆斯酒。这酒在天冷时品来绝妙,我继续写作,状态挺好,感受着上好的马提尼克朗姆酒温暖我的全身与灵魂。
一个少女进咖啡馆来,独坐在靠窗的桌旁。她很美,脸色鲜润,如果硬币是用光滑的肌肉与雨般清新的皮肤铸造,她的脸看去就像枚新铸的硬币,头发黑得像乌鸦之翼,修剪鲜明,成对角线横过脸庞。
我看着她,她撩到了我,让我兴奋起来。我希望可以将她写进故事或其他哪里,但她在可以看到街与店门的位置坐下,我便知道她在等人。于是我继续写作。
故事自行恣肆推进,我简直都跟不上。我又点了杯圣詹姆斯酒。我每次抬头时,或用铅笔刀削铅笔、任碎屑落进我饮料下的碟子时,都注视那个少女。
我想:我看到你了,美人,你现在属于我了,无论你在等谁,无论我是否还能再见到你。你属于我了,整个巴黎都属于我,而我属于这笔记本和这支铅笔。
然后我重返写作,沉迷其中。此时是我在写故事,而非故事擅自发展,我不再抬头看,不知时光流逝,不想自己身在何处,也不再点圣詹姆斯酒。我不觉间厌倦了圣詹姆斯酒。故事写完了,我很疲倦。我读了故事最后一节,抬头寻找那少女:她已走了。我希望,她是跟一个好男人走的,我想。但我还是郁郁不欢。
我合上笔记本,放进我的内袋,叫侍者来,点了十二个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店里的干白葡萄酒。每次写完一个故事,我总觉得空空如也,悲欣交加,好像刚做完爱。我确认这是个好故事,虽然我得在第二天重读之后,才能确定有多好。
我吃的牡蛎带有浓烈的海洋腥味与微微的金属味,后者被冷白葡萄酒洗去后,只余下海洋的味道与多汁的嫩肉。我就着酒的清爽口感,吸掉了每个牡蛎壳里冷冷的汁液,于是我的空虚感消失了,我高兴起来,开始制定计划。
如今坏天气来了,我们可以暂离巴黎,找个冬雨化雪的地方:雪花透过松树降下,覆路盖坡;我们晚上踱回家时,能听到踏雪之声。雷阿望山下有一处宅子,膳宿颇佳,我们可以双双带着书去,晚间睡在温暖的床上,开窗看明亮的星空。我们可以去那里。坐三等车厢去并不贵。那宅子的膳宿,比我们在巴黎只略多一点点。
我可以退掉酒店顶楼用来写作的房间,只保留勒姆瓦纳主教街74号的出租房。我之前为《多伦多星报》写稿的稿费支票应该可以兑现了。我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能写稿,所以出门这一趟钱是够的。
也许离开了巴黎,我才能写巴黎;就像在巴黎,我才能写密歇根。我那时不知道这还为时过早,毕竟我还不够了解巴黎。但我后来就是这么写作的。总之只要我妻子乐意,我们就可以出发。我解决掉牡蛎和葡萄酒,付了账,抄近路冒雨走回圣热纳维尔夫高地的公寓,这雨不过是当地天气,不是会改变你生活的玩意。
“我觉得这趟会挺好,塔蒂。”我妻子说。她长了张温柔脸蛋,听了我的建议后,微笑灿烂,两眼放光,仿佛收了厚礼,“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随你喜欢。”
“啊,我想立刻就走。你知道嘛!”
“也许我们回来时天色就晴好了。天晴又冷时挺让人高兴的。”
“天气一定会好的。”她说,“还有,你想到出去玩的主意,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