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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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常态劳动

在劳动理论的研究中,客观的考察可以反映出,人类的历史与现实的劳动是常态劳动,并不是完全的正态劳动,即在人类劳动无差别的基础上存在着态势的区分,除了正态劳动,还存在着变态劳动,常态劳动是正态劳动与变态劳动的统一。正态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生产交流的活动,是真正的人的本质的体现,是为人类获取物质生存资料和文明的社会生存条件而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对抗。而变态劳动则是动物的求生方式在人类社会的延续,变态劳动分为军事变态劳动与剥削变态劳动。军事变态劳动是最野蛮的变态劳动,也是最先产生的变态劳动;剥削变态劳动是寄生性的变态劳动,是后产生的较文明的变态劳动,是变态文明的体现。对人类劳动的辩证认识表明,不能颠倒军事变态劳动与剥削变态劳动的关系,更不能只用剥削关系来分析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历史与现实。相比军事变态,剥削变态的寄生性已经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不是剥削需要军事战争支持其疯狂,而是军事战争本身更直接地体现了人类劳动存在的常态性,即动物的生存方式还现实地体现在人的身上,体现在由古至今的人类最基本的求生活动中,人类的战争史远远超过了剥削史,人类不能利用军事暴力去消灭剥削,剥削的存在相比军事暴力的使用更能让社会文明的发展接受。认识常态劳动,还必须深入认识历史与现实的常态劳动的内在矛盾发展,即认识常态劳动内在的主客体作用关系之间的矛盾变化。常态劳动的研究可以说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常态劳动内部矛盾的发展决定的。这就是说,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不能用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来解释社会经济的变迁,不能用外在的人与人的关系来认识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刻性必须表现在以常态劳动的内部矛盾发展变化反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化来阐释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进程。人类劳动迄今为止还是常态劳动,其内部的矛盾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矛盾,承认这一矛盾存在的前提之一是承认劳动的常态性,此外,还要承认单纯的人的活动不构成真实的劳动,凡是劳动必须体现为人与自然的交流,人是劳动主体,自然是劳动客体,劳动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统一。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尊重客观,决不能将单纯的劳动主体活动界定为劳动,在这一最基础的经济学范畴上不能存在认识的片面性。可以说,有了对劳动范畴的科学认识,有了对历史与现实的常态劳动的界定,才能有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基点,这反映的是对于经济生活实质内容的认识,这不是用经济形式的分析所能取代的,传统的理论认识在这方面走偏了路是有着深刻的教训的。

只有当人类劳动的整体能力提升达到能为自身的生存开创出广阔的空间而不再局限于有限的地球封闭的生存条件时,带有动物性的变态劳动对于人类和人类社会的生存才是不必要的,人类常态劳动才能由此转为完善的人类劳动,即转为完全的正态劳动,人类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人的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所以,消灭变态劳动,即消灭剥削变态劳动和军事变态劳动,是保持人类生存延续的人类劳动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这一要求,要依靠劳动内部矛盾的进一步发展,而只有实现这一要求,人类劳动才能实现由内在的完善决定的外在的完善,成为真正的人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