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红妆”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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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不孤起,依境而生。

一切都是缘起的。

如果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产生,那么,也就没有《“十里红妆”初探》这本书了。

话说从头。

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2届会议在巴黎举行。在这个会议的最后一天,通过了一个著名的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一项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公约,也为各成员国制定相关国内法提供了国际法之依据。该《公约》规定:必须满30个国家申请加入公约后方能生效。2006年1月20日,罗马尼亚成为第30个缔约国。

《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作了规定:(1)口头传统和表述;(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那么,有人会问,《公约》是做什么的呢?有没有宗旨呢?答案是肯定的,内容有:(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2)尊重有关群体、团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3)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鉴赏的重要性的意识;(4)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

早在2003年通过《公约》之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通过了《文化多样性宣言》,从2001年开始评选,规定每两年一次,每次每国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如果多国联合申报就不占名额。2001年5月18日,我国的昆曲艺术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2003年11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了第二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我国的古琴艺术榜上有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人称为“活着的人类财富”,而中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对“非遗”的工作也非常重视,紧随着昆曲与古琴两大艺术门类被列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后,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12月2日,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了《公约》批准书,成为世界上第6个递交批准书的国家。

2003年,中国确立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5月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公布了第二批。2010年6月第三批名录公布了。

浙江省政府领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相当重视,不仅把这项工作提到议事日程,还专门制定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分七章四十八条,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条例中有一条要求全省各地的相关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相应的抢救措施,如采用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真实、完整的记录、整理;征集、收购相关资料、实物,保存、保护相关建筑物、场所,等等。条例内容非常详细,凡是涉及“非遗”范围的问题都写进去了,完全可以作为样本来对照。

古人说:上有所好,下必从之。

从国际到国内都在重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那么,各个基层更是无不视此为文化建设中的大事。一时间,上上下下,都在做“非遗”的文章,如组织人员撰写“非遗”代表作丛书,拍摄一系列“非遗”方面的电影。如《高甲第一丑》,再现了高甲戏柯派丑行表演艺术的创始人、福建晋江人柯贤溪传奇的一生。《爱在廊桥》,以中国稀有的古老剧种——迄今300多年历史的北路戏以及寿宁县独特的民俗民情事象为背景,展现了边陲小镇上人们朴素的生活与执著。《十里红妆》,讲述20世纪初,一个身怀绝技的年轻木匠,为浙东一富家待嫁小姐赶制“十里红妆”时,与这位小姐发生的一段爱情故事。虽因悬殊的社会地位及传统偏见,小木匠最终只能为他人做嫁妆,未能与小姐成亲,但他所打造的精美绝伦的“十里红妆”,成为伴随小姐一生的思念与安慰,也为民俗文化尤其是红妆文化添光加彩。这部影片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和思考性,观看的人无不被片中精美的红妆工艺和丰厚的红妆文化所倾倒,感受到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穷魅力。类似于这种“非遗”电影,全国各地都在拍,包括原生态的文化与音乐等。

近十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被人们说得很“熟”了,可以说是熟“透”了。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非遗”的抢救与保护只是我们做好文化工作的一个机缘,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来重新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同时,也借此机会纠正自己以往对这一份工作的疏忽与轻慢。

正因为有这么一股良好的风气,我们可以借风使舵,把多年来那颗浮泛的心安顿下来,摒弃一些外来的文化糟粕,重新把我们老祖宗的文化精华继承弘扬开来,以荡涤被染污了的心灵。

就是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之下,《“十里红妆”初探》才作为一个课题报上去,然后被审核通过。

“十里红妆”这个词也是近些年来才时兴起来的,原本是个形容词,人们爱用“十里红妆,千亩良田”来形容古代嫁妆之丰厚;现在,“十里红妆”成为名词了。其实,“十里红妆”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指古代嫁女时的嫁妆器具,因器具非常丰厚,前后绵延数里之长;一是指浙东特有的婚俗或者说婚俗文化。虽说是两个方面,但却是一个整体,两者缺一不可。离开了“十里之长”的红妆器具,也就没有了浙东特有的婚俗;离开了浙东特有的婚俗,也就不可能有具体的“十里红妆”器具。故两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有人说:“十里红妆”就是指红妆器具,与地区无关;也有人说:“十里红妆”就是指浙东特有的婚俗,与红妆器具多少没有关系。这两种说法均有偏颇,我们知道,“十里红妆”是有特定的时间与地域概念的,是指南宋之后,流行在宁波、绍兴地区的一种婚俗文化。何以在这两个地区盛行这种红妆文化呢?本书后面的章节中会谈到,这里只作简单的说明:南宋南迁时,带来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领域大量的信息与财富,人口剧增,经济增长,皇家文化、皇室礼仪随之南下,并与民间文化迅速融合。康王南逃杭州之后,继续南逃,最先到达的地区就是绍兴与宁波等地。天子所到之地,与天子不到之地的不同之处在于:天子所到之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相对发达,故在古代就有“无绍不成衙,无宁不成市”之说,意谓绍兴地区师爷多,宁波地区商家多。无论是当官的,还是经商的,都有钱。有钱总爱用物化的形态表现出来,“十里红妆”这一物化形态的产生也就不奇怪了。

多年来,人们对于“十里红妆”,一直把它作为趣谈,譬如“浙东女子尽封王”这个传说,也只是把它当作一个传说的,压根儿没去想过,这个传说是不是就是一个历史事实?或这个传说与历史事实有没有一些关联的东西?康王到底有没有来过传说中所说的那些地点?另外,“十里红妆”中的“十里”是一个虚词,无非指嫁妆之丰,抬在路上有几里之长。浙东地区的“十里红妆”与嫁妆不是一个概念,嫁妆是嫁妆,“十里红妆”是“十里红妆”。嫁妆是结婚时所抬的一些日用器具,不讲究多少。那么,真正的“十里红妆”,其规模到底是怎样的?大大小小,每一副嫁妆由几个人抬?前后两副嫁妆之间的距离是多少?十里路需要多少副嫁妆?需要多少个人来抬嫁妆?“十里红妆”婚俗反映了古代人们什么样的心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为“十里红妆”提供了什么样的条件?它对当时人们的生活有没有造成难以为继的局面?这个婚俗对社会造成了哪些正面与负面的影响?这样的婚俗文化如何评价其历史与现实意义?这些问题,如果不作深入研究的话,是不可能搞明白的。

接手了这个课题我才知道,研究“十里红妆”的资料太少太少!之前,没有人写过“十里红妆”的研究专著。倒是有几本关于介绍“十里红妆”的书,图文并茂,煞是好看,写出来的东西很有意趣,我也非常喜欢读,但对深入研究“十里红妆”,似乎帮助不大。因为这些书写作的目的与角度不一样,读者群体也不相同,所以,可读性与娱乐性强于资料性。而本书的探索,希望能在此基础上有所深入,不敢说研究,只能说是摸索着前行。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怎么办?接了课题总不能干坐着,等研究资料从天上掉下来。我始终相信:天上只会下雨下冰雹,绝不会掉馅饼送资料。

于是,笔者到各地去采访,曾经去过的地方有宁波、宁海、台州、绍兴、诸暨、嵊州、新昌等地。先是打听当地对民间、民俗文化有研究的专家、学者,然后约好时间、地点,前去拜访与采访。这么一路走下来,确实令笔者惊叹不已,原来,红妆文化在宁绍地区尤其是宁海一带,丰富到了惊人之地步!红妆工艺之精湛、之绝伦、之高超、之独特、之少见,在我之前的知识层面里,是想都不敢想象的。

采访回来,笔者把采访稿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列出了提纲与目录。在这部书稿里,令人欣慰的是,笔者查找了大量民间史料,终于为“浙东女子尽封王”这个民间传说找到了不少的历史依据。尽管这些依据不能说是铁证,但至少说明,这个传说并非空穴来风。建炎三年(1129)至绍兴二年(1132),康王在南逃的四个年头里,始终与浙东人民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难,与浙东人民一起击退了金兵的进攻,是浙东人民一次又一次地帮助了这位落难中的帝王,不但供给食粮,还救了他的性命。这些恩情,康王绝不会不知道。人是感恩的动物,尤其是落过难的人,更知道感恩的意义。所以,康王登基之后,下诏:“浙东女子尽封王”,是件稀松平常之事。再说,他逃到临海时,曾经封过一个村的妇女们为“夫人”,这是有史料记载的(后面章节会详细叙述),妇女们是夫人,她们的女儿自然是公主。公主出嫁,当然得依公主的级别来做:凤冠霞帔,龙凤花轿,神气得很!文官见之要下轿,武官见了要下马,这多威风!本书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浙东女子尽封王”的可能性,就是从南宋大量中原人口的南迁,来阐述当时从北方带来的多方面力量之支持,如经济、文化、技术、工艺、习俗等,使得江南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们生活越来越富裕,从而为“十里红妆”的盛行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本书中,笔者通过多次采访,综合多人的智慧,得出“十里红妆”的真正含义有三重的结论:第一重含义是指颜色,大部分嫁妆都是髹金漆红的,故名红妆。第二重含义是指场面,意谓场面之“宏”大。十里之长,这个场面应该是十分宏大的,可谓名副其实的“十里红妆”。我们在电影《十里红妆》里看到,片中三太太嫁过来的时候,红妆器具由88个人抬,看上去已经够壮观的了,但这与真正的“十里红妆”相比,不过是小菜一碟。按照“十里红妆”的严格要求来说,一里是一百五十丈,三丈一杠,一里路需要五十杠,“十里红妆”至少需要300~400个人抬嫁妆。这么多人抬着嫁妆走在路上,才可以说是真正的“十里红妆”。第三重含义是指浙东特有的婚俗文化。

“十里红妆”以及红妆文化的内涵实在太丰富了,所涉及的艺术样式又是如此众多,令人眼花缭乱。而让人感到痛心的是,在原本让人觉得美好的“十里红妆”风风光光的浅显感受背后,竟然有如此多的无奈与悲哀,因十里红妆“奢嫁”引起的种种家庭矛盾、社会问题接踵而来,如溺婴、缠足、娘家嫁穷等,以至于子孙桶成为扼杀生命的坟场。一个女婴长大以后就需一副“十里红妆”,如果一个家庭里有数个女儿,那这户人家必定是活不下去的,故在女婴一生下来,便在子孙桶里没了声气,她来到这个世界,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就听到自己的亲生祖父或父亲带着怒气说:还不快送她上路!于是,她被逼着又回去了。

在深入接触红妆文化以前,我喜欢读一些有关红妆方面的诗文,譬如“落红满地”的《长相思·十里红妆》:


诗一行,歌一行,衣袂蹁跹彩笔扬,浓情画水乡。

甬江旁,姚江旁,十里红妆十里长,嫁郎梦一场。


现在才知道,“十里红妆”文化所反映的远不止这一点点,远不止关乎一个女人的命运或一生,远不止牵涉到一个方面或两个方面,而是牵丝拉藤,关涉到整个家庭、整个社会、整个国家。譬如,明清时期盛刮“奢嫁”之风,势成火燃之状,波及全国各地,导致“溺婴”现象频频出现,各地的地方官向皇帝递的奏折大多是关于这些社会问题的。“溺婴”现象一旦严重,便关系到人口比例问题,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如男青年一多,若娶不到相应年龄的老婆,就会出现抢婚现象,有的年轻人因家境贫寒,干脆上山落草为寇,强抢民女为妻;也有年轻男子娶寡妇或老妇的情况,说难听点,只要是个女的,不管年少年老,都敢娶而妻之。后来,流行“童养媳”,溺婴之风有所收敛,加上各地“育婴堂”的兴办,对溺婴现象的好转有所帮助。但这些举措大都是暂时性的,往往是某个地方官来到一处,看到溺婴现象严重,趁着“新官上任”,放了三把火,等到任期一满,拍屁股走了。下一任官员的从政风格肯定不与前任同,于是,前任所施行的善举就如同一阵风刮过,不管了。育婴堂不设了,童养媳也不是说养就养的,总得有人需要。若无人需要,女儿一多,仍是麻烦事儿,于是,溺婴之风又开始刮起来了,收都收不住。旧时,宁波有一位男人,一连生了五六个女儿,都被他溺死了,旁人不但不反对,还相当同情他,说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就没有儿子来传香火!

像溺婴这种事情,我们原先是不会跟“十里红妆”联系起来的,十里红妆,多风光啊,多体面啊,多令人羡慕啊。可这背后的一切呢,不是风光,而是泪光,而是悲怆!

本书有相当篇幅写到了对红妆器具的介绍,以及红妆器具的制作工艺,尤其是其中的木工工艺、雕刻工艺、漆工工艺、镶嵌工艺、箍桶工艺以及器具中的纹样艺术,令人叹为观止。其中也写到了“十里红妆”与中国的“尚红”文化,本书把它们的渊源关系理清楚,把“中国红”这一个文化符号拎了出来,以凸显红妆文化在中国红文化当中的地位。与此同时,书中还写到了“十里红妆”与文学、戏曲、舞剧及其他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最后,本书提到了“十里红妆”作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问题。

说一千,道一万,都无法触摸到“十里红妆”流动着的那一缕血脉与文脉,不如让我们来到江南,走进“十里红妆”的队伍里,融入“十里红妆”的生活中,去体会与感受“十里红妆”以及它背后的欢笑与泪水、喜庆与悲哀、浓郁与惨淡、体面与窘迫、强颜与暗泣等情状。那个时候,如果再让我们看到“十里红妆”的队伍,既不会狂欢,也不会悲哀。因为这种文化,带给人们的东西并非全部不好,也并非全部都好:不好的是随之而来的各种陋俗;好的是随之而来的各种精湛的工艺。

文化这种东西往往也正是因为它并非十全十美,才会在不经意之间,留下令人惊讶的那一份绚烂,那一份历千年而不改的颜色,那一份穿越时空而来的文化魅力,譬如“十里红妆”。

现在,就让我们走进烟雨江南,走进红妆的故乡,去体味红妆文化特有的意趣与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