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2012年12月30日,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第十七届学术年会在西安理工大学隆重举行,来自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空军工程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西安文理学院、宝鸡文理学院、中共陕西省委党校、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西安市社会科学院、西安市国税局等高等院校、军事院校、党校和科研单位的84名从事教学和科研的专家学者,围绕“幸福社会的价值哲学研究”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文集《幸福社会价值论》,就是从各位专家学者向大会提交的论文中选编而成的。
“幸福是什么?”“幸福社会又是什么?”“你的生活幸福吗?”“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幸福理想?”这些现实价值哲学问题都是目前社会上下、街头巷尾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当然,哲学工作者不能只是在象牙塔里闷头读圣贤书,冥思苦想、玄想,而不闻不问这些大众世俗话题。哲学自古以来就以其抽象、深奥、玄妙、神奇的哲理而高居于人类知识殿堂的王位,可是,自从1845年世界劳苦大众的导师马克思提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著名论断之后,人类哲学研究开始发生根本转变。哲人们纷纷走下神坛,走出象牙塔,深入社会大众的现实生活和现实世界里,以获取原料和营养,他们发现社会大众的现实生活和现实世界才是智慧和知识的源头和源泉,这本大书是不可穷尽的。于是,“生活幸福”或“幸福生活”这样的大众世俗话题,也成了哲学工作者研究的重大课题。当然,哲学不仅源于社会大众的现实生活和现实世界,而且高于社会大众的现实生活和现实世界,所以,它才能担负起指导社会大众改变世界的重任。
陕西省价值哲学学会第十七届学术年会能够把“幸福社会的价值哲学研究”作为本次学术盛会的主题,大家又能够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热烈讨论,这不仅与陕西省价值哲学工作者多年来理论研究的现实价值哲学导向有直接关系,而且与他们近年来开展的“回归马克思,发展马克思”系列研究活动也有直接关系。“回归马克思”,重读马克思原著文本,他们真正理解和掌握了马克思原著文本的精神实质,真正回归到了马克思的根本立场、世界观和方法论。原来马克思的根本立场是立足全人类解放和无产阶级解放相统一相一致的立场,马克思的世界观是以现实的个人的物质实践为本体的现实人道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现实自然唯物主义三者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相统一的新唯物主义现实世界观,马克思的方法论最重要的就是理论联系现实的辩证法,为世人改变世界指明了前进的大方向和道路。“发展马克思”,这是马克思理论的内在本质规定和自我要求,因为马克思的理论源于现实历史发展实践之上,而人类现实历史发展实践是永无止境的,这就要求马克思理论必须伴随实践的、现实的、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发展,这既包括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返本开新,也包括应用创新、纠正马克思的失误、补充马克思的不足、开拓创新等方面。就马克思的价值论而言,马克思的主要贡献是经济学的劳动力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可是,陕西省价值哲学工作者却从马克思哲学里开发出了一般哲学价值论,即历史价值论或现实价值论,他们提出了价值理论和价值现实二元相统一相一致的现实的、历史的、发展过程的新思维范式,认为价值在形式上是现实人的历史存在方式,价值内容就在现实人的日常的、现实的、历史发展的实践生活过程之中,价值的本质就是现实的、历史的发展,一切价值都是现实价值。这不仅克服了英国哲学家休谟1740年开创的以“是”与“应该”二分为核心理念的价值理论和价值现实二元对立的抽象空想的纯概念的旧思维范式及其对后世的影响,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价值论。在陕西省价值哲学工作者的现实的、历史的、发展过程的新价值视野里,“生活幸福”或“幸福生活”这样的大众世俗话题,自然就受到了他们的关注,被提升为现实价值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大家在有关幸福生活、幸福社会、幸福实现等重大现实价值哲学问题上各抒己见,既有观点上的交锋,又不乏理论上的共识,这是令人兴奋的。
“幸福”,首先是每个生活在现实社会和现实世界的现实的个人的人生理想和现实价值追求,虽然每个现实的个人对生活幸福或幸福生活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不同,但是大家都一致认为生活幸福或幸福生活是每个人都向往和追求的,谁都不愿意过不幸福的生活,这是人类的共性,是由人之本性所决定的。传统旧哲学从人的意识观念或心理精神层面规定了人之本性和幸福概念的含义,认为幸福就是人的快乐、完善和完美,这当然是对的。马克思的新哲学进一步从人的生命活动的层面揭示了人之本性和幸福概念的含义,认为人的肉体生命的再生产首先规定了人的自然属性和身体健康是人的首要幸福;其次,他人肉体生命的生产和人们的合作活动规定了人的社会属性和人的社会性劳动生产、经济交往、政治法律交往乃至世界交往是人生更广大且丰富多彩的社会幸福;再次,至于人的知、情、意心理和精神生产则是人的自然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映像,它们规定了人的精神属性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最崇高的幸福;最后,人之为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三性归一,就是人的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实践活动性,是人之为人最根本的规定性,人的物质实践活动自始至终贯穿于人的三性活动的方方面面,可谓一以贯之,使三者合为一体或一体化为人的属性,因此,人的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实践活动是人的最基本的幸福,劳动光荣,实践伟大。
“幸福社会”或“社会幸福”,当然是每个生活在现实社会和现实世界的现实的个人必须关注和研究现实价值哲学的重大课题。其实,“幸福社会”或“社会幸福”也是由人性决定的。只不过马克思之前的哲人们大多只看到人的意识观念或心理精神这种抽象的人性,可能因为人和动物相比较很显明突出的特点就是人因有意识、会说话、能识字、知历史而成为万物之灵的缘故吧!例如,马克思之先的哲学大师黑格尔“把人和自我意识等同起来”。马克思之先的哲学大家费尔巴哈虽然提出人是有自然肉体的自然属性的“自然人”,但他把人的“绝对本质”也理解为“理性、情感和意志”。可见,他们都把“人”理解为“抽象的人”。他们都忽略了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人类社会历史事实,即人的思想意识活动是人脑肉体的活动,人只有肉体生命活动存在,人的肉体大脑才能进行思想意识活动,而人只有先解决吃、喝、穿、用、住、行的物质生活生产实践问题,才能保住生命,人的肉体大脑才能进行思想意识活动。马克思前进了一步的地方,就是他发现了这个最基本、最重要的人类社会历史事实,从这个最基本、最重要的人类社会历史事实出发,对人性做出了新补充。他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人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现实的个人的幸福生活必然是由现实的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的。马克思形象地把“社会”比喻为庞大建筑物,地基是人们的物质生产关系总和及人们的物质生产力实践。人们在物质生产关系总和之内的物质生产力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它一方面把人之外的自在自然物改造成人化自然物或人工之物,另一方面使人化自然物或人工之物成为人类社会的现实自然界或现实自然环境。“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创造人”。人们的物质生产力和人们的物质生产关系总和一起构成人类社会“上层建筑”的物质经济基础或现实基础。马克思将“上层建筑”概括为人们的政治、法律规范及意识形态。马克思认为,人们之间社会矛盾的发生是必然的、正常的。最主要的社会矛盾有两大类:一类是人们的物质生产关系不适应人们的物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人们必须适时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以适应和促进人们的物质生产力实践发展;另一类是人们的社会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规范及意识形态不适应人们的社会物质经济基础或现实基础的变化,人们必须适时调整和改革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规范及意识形态,以适应和保障人们的社会物质经济基础或现实基础的变化,这是人类社会历史运行发展的两大规律,当然也是“幸福社会”或“社会幸福”构建的两大规律。
“幸福生活和幸福社会如何实现?”这是和我们关系最直接、最密切,也是人们最关注的现实价值哲学问题。各国国情不同,幸福生活和幸福社会的实现路径自然不同。就中国而言,首先需要看清造成我们生活不幸福的社会问题,其次应分析产生这些社会问题的原因所在,最后必须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务实、求实的办法,具体落实并实现之。这几点文集里都有具体论述,这里不再赘述。我想简要说明一下几个突出问题:其一,修身养性。古人十分重视,今人忽略不好。修身养性应从“诚信”入手,诚实守信,说真话实话,言而有信,既是做人之基,表明一个人自信自立,又是人与人交往的纽带,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其二,重建家庭伦理。现在家庭破碎,家不成家,只有重建夫妻恩爱、父慈子孝、兄弟姊妺悌携、尊老爱幼的家庭伦理,才能实现家和万事兴。其三,构建民主宪政和宪政民主。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尚能适应和促进人们的物质生产力实践发展,但各单位一把手个人高度集权、独裁专制的政治体制却与市场经济体制很不适应,政治腐败蔓延,公民权利受损害,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因此必须改革现行政治体制。民主宪政和宪政民主体制限制官员权力,维护公民权利,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可调动和保障人们的生产力,理应在改革中构建。其四,建设生态文明。现在自然生态环境恶化,已威胁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天地人合一与以人为本的务实、求实、实干、包容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作风,今天我们只要继承和发扬这种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作风,就一定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幸福社会和生活幸福的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