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西域乐舞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迁徙,民族大融合时期,在文化上则是各民族文化汇聚与交融时期。自东汉以来,西北地区和北方的少数民族如匈奴、羯、鲜卑、氐、羌等纷纷向中原地区迁徙,并自西晋末开始先后于中国北方建立了十余个国家,历史上称之为“十六国”。后来鲜卑拓跋部建立的北魏统一了北方,然后北魏分裂为北齐与北周,史称此时期为“北朝”。由于十六国、北朝的统治者多是少数民族以及其他有关原因,给北方各民族乐舞的传播提供了历史机遇。《洛阳伽蓝记》卷四云:“时佛法经像,盛于洛阳,异国沙门,咸来辐辏。西国沙门,三千余人,西域远者,乃至大秦国。”这种佛教在内地的广泛传播,必然使西域乐舞随之在内地而广为流传。
前秦苻坚发动淝水之战时(383),吕光大将军灭龟兹国,携《龟兹乐》还师姑臧。后凉(386~403,凡18年,历四主)386年氐人吕光据凉州称凉州牧、酒泉公,建都姑臧(今甘肃武威),国号凉。403年为后秦所灭。《龟兹乐》东渐传入中原地区。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原龟兹乐舞逐渐演变为“西国龟兹”“齐朝龟兹”与“土龟兹”,并盛行于长安洛阳诸地。
《龟兹乐》所演变的三种艺术形式之一“西国龟兹”,实为北周武帝时由龟兹乐师苏祗婆所传,于中原形成鼎盛局面,而“举世争相慕尚”。“齐朝龟兹”为曹国人曹婆罗门所传,他“授龟兹琵琶于商人,世传其业”。后经曹僧奴至曹妙达传于北齐后主高纬,而得其称谓。
“土龟兹”相比之下较多保存其乡土风味,其中多为佛曲,《隋书·音乐志》云:“起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后与中原音乐交融而形成“秦汉乐”,“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易”,遂被称为“洛阳旧乐”。
龟兹乐舞自十六国时期传入中原,后在隋唐宫廷燕乐中居胡部之首,称之为《龟兹乐》或《龟兹伎》。段安节《乐府杂录》与杜佑《通典》记载,唐设掌管《龟兹乐》之机构,当时所演乐舞为《破阵乐》《万斯年》《五方狮子》等。并声称《龟兹乐》“其器大盛于闾闹”,其乐部“皆妙绝管弦,新声奇变,朝改暮易,持其音伎,估衒于王公之间,举世争相慕尚”。
唐玄奘《大唐西域记》称誉龟兹的“管弦伎乐,特善诸国”。《隋书》卷十五记载龟兹乐舞,其乐工服饰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袖、绯布袴”。“其歌曲有《善善摩尼》,解曲有《婆伽儿》,舞曲有《小天》,又有《疏勒盐》”。《通典》卷一四六载:“自周隋以来,管弦杂曲,将数百曲,皆《西凉乐》也,鼓舞曲皆《龟兹乐》也。”由此可见《龟兹乐》更侧重于舞蹈。
还可以说,丝绸之路贸易使龟兹发达,发达的龟兹有足够的人力、财力接受佛教文化,这具体表现就是建造石窟壁画。古代龟兹在西域36国中为一大国,它包括今天新疆轮台、库车、沙雅、拜城、阿克苏、新和六县,在龟兹范围内有着许多石窟群,如拜城石窟群、库车石窟群、新和石窟。这些石窟寺院大多位于丝绸之路上,佛教艺术从印度经由中亚传入龟兹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传播,在龟兹深深扎下了根,这些在石窟壁画上都有反映。大约在公元3世纪,龟兹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佛教文化,魏晋南北朝时龟兹人开始相继进入中原传播佛教。梁启超先生说:“后汉、三国以安息、月支、康居人为多;两晋以龟兹、蘮宾人为多;南北朝则西域诸国与印度人中分势力,隋唐则印度人居优势,而南海诸国亦有来者。”由此可知,两晋时来中原传教的僧徒以龟兹人居多,可见在那时龟兹国已成为佛教信仰的中心了。《旧唐书·音乐志》载,龟兹“舞者四人,红抹额,绯袄、白裤帑、乌皮靴”,此舞者服饰颇受中原朝野青睐。
公元568年,北周武帝宇文邕娶突厥可汗之女阿史那氏为皇后,并接受了作为陪嫁物的《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与《康国乐》之西域乐舞队,使西北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民族乐舞“戎华兼采”交相辉映。
在《龟兹乐》影响下的《西凉乐》,是古代西域与河西地区文化相融合,并产生承前启后历史作用的重要乐舞,它是以凉州为中心的西北少数民族乐舞。《隋书·音乐志》云:“西凉者,起苻氏之末,吕光、沮渠蒙逊等,据有凉州,变龟兹声为之,号为秦汉伎,魏太武既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旧唐书》卷二十九云:“其乐具有钟、磬,盖凉人所传中国旧乐,而杂以羌胡之声也。”亦云吕光所带入凉州“佛曲百余成”,其“娄罗胡语,直难置解”,自同秦汉乐会合后,“其后声多变易”,魏、周之际被尊为《国伎》,表明它在宫廷中占有崇高地位。隋、唐定名为《西凉乐》,于立部伎中“惟庆善乐独用西凉乐,最为闲雅”。
《隋书》卷十五记载,《西凉乐》中有“《杨泽新声》、《神白马》之类,生于胡戎”,其“歌曲有《永世丰》,解曲有《万世丰》,舞曲有《于阗佛曲》”。西凉乐舞以《白舞》与《方舞》最有代表性。舞者服饰为“假髻、玉支钗、紫丝布褶、白大口祷、五彩接袖、乌皮靴”。另外,从今辽东迁至甘肃、青海省一带的吐谷浑,在当时,将浓厚草原气息的鲜卑乐舞艺术与当地传统文化相融合,从而形成“杂奏”歌舞之艺术格局。其代表乐舞如《慕容可汗》《吐谷浑》《部落稽》等,有机地融入《西凉乐》,并广泛地用于宫廷与庙堂祭祀仪式中。后来则遗存于青海省土族传统乐舞中,亦将蒙古乐舞与藏族乐舞融会贯通,从而形成独具风格与艺术魅力的西北民族乐舞。
西凉乐舞有诗为证,如梁文帝《小垂手》曰“舞女出西秦……广袖拂红尘”;王建《行宫词》曰“开元歌舞古草头,梁州乐人世嫌旧”;杜牧《河湟》诗云“唯有凉州歌舞曲,流传天下乐闲人”。
西域地区所孕育的《疏勒乐》《高昌乐》,因与《龟兹乐》发源地邻近,亦受其影响很深,经相互影响与渗透,天长日久其乐舞逐渐形成了与《龟兹乐》相类似的艺术结构,即乐部由歌曲、解曲与舞曲三大部分所组成。此种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构建的西域大曲形式,为后世新疆维吾尔等民族中流行的木卡姆乐舞结构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流行在今新疆喀什地区的古代《疏勒乐》,代表性的“歌曲有《亢利死让乐》,舞曲有《远服》,解曲有《盐曲》”,乐工人数为12人,服饰“皂丝布头巾,白丝布袴,锦襟褾”,舞者2人,服饰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西域古国疏勒亦称怯沙,此地所产生的《疏勒乐》,约于公元436年为北魏所得,当时与《安国乐》等一起被引入中原。因疏勒乐舞更接近《天竺乐》而独具特色,舞者头梳发辫,身穿朝霞袈裟(即僧衣),缠绑腿,脚穿碧麻鞋。后被列入隋唐九部乐与十部乐。
《高昌乐》流行于今新疆吐鲁番地区。《隋书·音乐志》云:“太祖(宇文泰)辅魏之时,高昌款附,乃得其伎,教习以备飨宴之礼。”《旧唐书》卷二十九载:“西魏与高昌通,始有高昌伎,太宗平高昌,尽收其乐。”另有史载,北周武帝时,得《龟兹乐》“杂以高昌之旧”。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平定高昌,贞观十六年(642)十一月宴百官,加奏《高昌乐》始为《十部乐》。其乐中除胡风乐器外,还出现了诸如笙、箫等汉风乐器。舞者服饰中有“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红抹额”,证实此种乐舞与中原地区频繁交流后产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
《安国乐》与《康国乐》亦为西域传统乐。这两部乐流传地区,分别在今塔吉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因为此地历史上活跃着许多游牧部落与少数民族,故呈现着浓郁的中亚草原气息与艺术风格。
安国为昭武九姓诸国之一,《安国乐》被北魏所得后传入中原,后列入隋七部乐、九部乐,唐九部乐与十部乐。《安国乐》据《通典》所载,其“歌曲有《附萨单时歌芝栖》,舞曲有《末奚舞芝栖》,解曲有《居和祗》”,该乐部乐工服饰为“皂丝布头巾,锦褾领,紫袖袴”,舞者服饰为“紫袄、白祷帑、赤皮靴”。
安国与石国毗邻,受其影响,此地亦盛行《胡腾舞》。据刘言史《王中丞夜观舞胡腾》诗云,此种舞蹈服饰“织成蕃帽虚顶尖,细氍胡衫双袖小”,其舞姿挺拔而富有力度,诗云“蹲舞尊前急如鸟”,“跳身跳毂宝带鸣,弄脚缤纷锦靴软”。
康国亦为昭武九姓诸国之一,其乐部于5、6世纪传入中原,后来定为隋唐九部乐与十部乐之一。据《隋书》卷十五载,其乐部“歌有《戢殿农正和》,舞曲有《贺兰钵鼻始》《末奚波地》《农惠钵鼻始》《前拨地惠地》等四曲”,其乐工服饰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褾领”,舞者服饰为“绯袄、锦领袖、绿绫浑裆袴,赤皮靴、白袴帑”。
康国乐舞最富有代表性的是《胡旋舞》,此种舞蹈因“舞急转如风,俗谓之胡旋”。《新唐书·礼乐志》亦描述其“胡旋舞舞者立球上,旋转如风”,据有关专家考证其“球”为“毯”,实为在“毯”上所舞。
魏晋南北朝所流行的西域与河西地区乐舞,给中原地区表演艺术带来勃勃的生机与活力。唐人杜佑《通典》称其乐舞为“胡声”,“胡舞铿锵镗锘,洪心骇耳”;并描述西北古代少数民族舞蹈特点为“或踊或跃,乍动乍息,脚弹指,撼头弄目,情发于中,不能自止”。传至中原地区的《西凉乐》,据《旧唐书》所云“变龟兹声为之为秦汉伎”,其乐舞“杂以羌胡之声”,“生于胡戎”,可谓东西方民族乐舞之集大成者。另外,具有绿洲城邦特色的《疏勒乐》《高昌乐》,以及草原风格的《安国乐》《康国乐》与《悦般乐》的东渐均为中原乐舞带来勃勃生机与活力。此种艺术风格和技巧至今仍遗存于新疆及中亚地区各民族舞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