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战略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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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文献述评

近年来,关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的相关研究大体上有三个方面研究:一是从较大范围的角度探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二是从东盟角度探讨东盟与中国经贸合作机制。三是从中国角度探讨中国与东盟各国关系的演变。

(1)从亚太区域、东亚、南亚等较大范围,以第三者的视角探讨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一般认为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在东亚经济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而且对中国东亚战略也有重要意义(赵晋平,2003;曹云华,2004;孙东方,2010)。韦红(2006)探讨了美国因素的影响及其东亚政策的调整、中美关系等对中国-东盟关系的积极影响和抑制作用。在整个东亚经贸关系建设中,有的文献对东盟、中国、日本与韩国掌握主导权的可能性进行了探讨(陆建人,1999;佟福全,2002),认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应以中日为核心,与欧盟建设之德法两国的地位一样,发挥两国互补的核心领导作用(张海冰,2004)。也有不同观点认为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中国难以担当此重任(李罗力,2003;芒德尔,2002)。

(2)从东盟角度探讨东盟与中国经贸合作机制。这方面研究是一个动态的认识过程。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有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工业化起步的国家,其差异性和利益冲突较大。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一直比较缓慢,其组织性比较松散。从这个角度出发的研究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对东盟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探讨。主要从东盟各国历史、政治、文化及其经济发展过程,探讨东南亚各国共同目标、东盟组织性质、一体化进程的困境和障碍,说明东盟组织化、制度演变及至宪章的出现过程(张锡镇,2007;鲁道夫·塞贝里诺,2007;杜勒斯·塔姆布南,2008)。二是以东盟为核心的研究。一些文献主要研究东盟与中国经贸合作机制,主要是基于东盟“10+1”“10+3”合作机制的研究(陈霜华,2003;邝国良,2003;宫占奎,李文韬,2004;臧秀玲,2004)。东盟、日本、韩国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关系错综复杂,东盟对东亚合作影响有限。东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将发挥重要作用,其经贸合作机制将引领东盟、东亚经贸合作(陆建人,1999, 2005, 2008)。三是围绕东盟的组织化和一体化进程及其对中国影响展开了大量研究。2004年东盟首脑会议提出了组织建设目标,决定制订具有法律效率的“宪章”,增进东盟内部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并确定东盟发展目标,规划了经济共同体“蓝图”,提出了东盟经济一体化相关措施及实施时间表。因此,围绕《东盟宪章》《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对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建设的作用进行了研究。一些学者认为东盟宪章及其经济共同体蓝图只会间接影响中国和东盟的关系,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过程中,能够降低与东盟各国分别谈判的难度,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李鸿阶、廖萌,2008;杨清源、蒋海勇、雷裕春,2008)。

(3)从中国角度探讨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演变及其发展状况,特别对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建设及其次区域合作问题进行重点探讨。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方面的研究,从早期探讨中国与东盟建立自贸区的必要性开始,对建立双方自贸区的条件、路径和进程、障碍和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探索(邝小燕、尹翔硕,2004;张建平、李肖祎,2008)。在中国 -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和生效后,在2010年如期建立了自贸区,近两年研究主要集中探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现状、效应及前景展望(许宁宁,2010),探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不断完善的问题。关于中国与东盟内部次区域问题,重点探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投资和开发(洪昆辉,2004;吴太轩,2009;李欣广,2011),推动了湄公河流域、新-柔-廖增长三角、黄金四角等各国合作机制建立和次区域经济发展,促使中国-东盟次区域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了东盟组织建设和经济一体化建设,也促成了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总体认为中国与东盟政治互信和安全合作不断增强,战略伙伴关系走向成熟,经贸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中国在亚洲、东亚及其东盟经贸合作机制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也指出了双方关系的脆弱性和障碍因素(廖少廉,2008;保建云,2008;欧阳欢子,2008;姜志达,2010)。

上述大量研究成果及其实践促使中国积极参与东盟政治、安全、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合作机制,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借鉴。其不足之处在于:一是关于《东盟宪章》及《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两份文件的研究还比较少,尽管其在获批前已经有一些预示性讨论(马元柱,2006;塞贝里诺,2007)。张锡镇(2008)仅对“宪章”和“蓝图”内容进行了解读,还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当然受到时间局限,还有待于未来观察。二是围绕“宪章”和“蓝图”生效后,对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影响预期的研究比较缺乏。对东盟、亚洲、中国-东盟FTA及其经贸合作机制影响方面的研究也不够深入。对于东盟宪章和蓝图的现实性和战略影响,以及《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实施后的中国对策,采取的经贸合作新机制这方面研究不够。三是理论基础研究不够。大部分研究方法比较政治化,经济学理论研究比较少。大部分研究采取了国际政治理论和方法,片面地、静止地看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夸大了中国与东盟各国过去的领土和政治恩怨,出现“经贸关系政治化”,缺乏经济学的理性分析,一些“中国威胁论”把中国“和平崛起”“和平发展”当作威胁,忽视了中国经济发展是区域和平与稳定发展的保障。少部分文献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其研究也不够细化和深入。出现的研究成果夸大中国-东盟竞争关系和未来挑战,关注中国与东盟资源及其产业结构相似性,忽视其差异与互补关系,更忽视中国与东盟各国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及其经贸合作的现实性。四是对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发展方向进行讨论的文献比较少,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更是少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