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战略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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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战略定位

第一章
东盟形成与发展的制度机理及启示

一 东盟形成的简介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或ASEAN)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8日,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4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即东盟)成立。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属于东盟创始成员国。1976年2月,东盟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第一次首脑会议,东盟5国首脑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文莱于1984年加入东盟,成为东盟老成员国。1987年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附加议定书》,以此作为其吸收新成员的依据。1995年7月,东盟正式接纳越南为第七个成员国。

1995年12月东盟第五次首脑会议上,邀请了缅甸、柬埔寨、老挝3国总理出席会议,这是东盟10国领导人历史性的第一次聚会,签署了许多重要文件,包括《曼谷宣言》《东南亚无核区条约》等,旨在促进相互间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加强合作,为东盟未来发展定位。明确提出将在2000年努力实现将东盟扩大为10国的目标——1997年7月老挝、缅甸加入东盟;因国内政治原因,柬埔寨推迟至1999年4月加入东盟,完成了“大东盟”的目标。现在东盟10国总面积约44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18亿(2013年底)。另外,巴布亚新几内亚为其观察员国,东帝汶为候选成员国。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东盟诞生于冷战的严峻背景之下,其性质基本上是一个安全组织,或者更应该被称为“安全认知共同体”,尽管《曼谷宣言》显示东南亚国家希望通过地区经济合作来实现地区安全和平图景。在一定时期,东盟经贸合作并不是其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只是从属于“安全”目标,所以,经贸合作及其自贸区建设比较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