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那么,让我们看看,在甲骨文中,代表伏羲女娲这对神祇的“”,是以一种怎样的形象出现在商代人们的占卜记载中的。
1.贞:乎舞于?(《合集》1140正)
2.……其,……?(《合集》7009)
3.丁未卜,王其逐在鹿获?允获鹿七。一月。(《合集》10951)
4.今日燎于豕?(《合集》14697)
5.今日燎于豕?(《合集》14698)
6.壬辰卜,翌甲午燎于羊有豕?(《合集》14702、 《合集》14703)
7.辛卯卜,燎于?(《合集》14704)
9.庚戌卜,殻贞:我?五月。庚戌卜,殻贞:不我?(《合集》14707)
8.壬辰卜,翌甲午燎于羊豕?(《合集》14705)
10.……侑父册不……载王事?(《合集》21905)
以上带有“”字的十条甲骨卜辞,按照内容可以分为两组,其中1、2、4、5、6、7、8、9八条卜辞为第一组,这里的”可能就是伏羲女娲神祇。在这些辞例中,“”作为祭祀对象,享受比较隆重的祭祀,或者被燎祭(即后世祡祭),祭祀用牲有羊有豕,或者被舞祭(一种求雨之祭);它具有极高的神之权能,可以对人间君王或人臣降灾致祸(“”“我”“不我”),所以人们要对其进行祭祀。以伏羲女娲二神对于人类的巨大贡献,他们是当得起后人如此的崇敬的。而另外一组,即3、10两条卜辞辞例,”字不具有伏羲女娲神祇的性质,3辞中的”可能是地名,所以在这里进行狩猎,能在这里捕获七头野鹿;而10辞中的“”,更像是商王朝的守边将领或分封诸侯,所以能够在商王朝遇到战争威胁时,能够前来勤王救驾。我们知道,甲骨文中同一个字作不同义项使用时,这些义项用法之间“”(伏羲女娲)有何关联,惜乎限于材料,暂不可考。大多数是有所关联的。那么,作为地名和人名的“”,究竟与作为神灵的
也就是说,出现在甲骨文中的大部分“”,都是作为被商人顶礼膜拜和隆重祭祀的神灵,它极有可能就是后世神话中的伏羲与女娲的早期形象。
另外,从古代的记载来看,伏羲姓风。《帝王世纪》:“庖犧氏,风姓也。”又《竹书纪年》曰:“太昊伏羲氏,以木德王,为风姓。”《三坟》曰:“伏羲氏,燧人子也,因风而生,故为风姓。”而“風”字从虫,《说文》亦云:“风动虫生”。所以,在甲骨文中用二虫字来表示伏羲女娲,当是有其历史依据的。
当然,以上所论,多属推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