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发展:亚洲工业化时代的民主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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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菲律宾政治的“变”与“不变”

从宪法体制层面观察菲律宾的政治发展,菲律宾建国后经历了初期的两党制、威权体制和1986年“人民力量运动”后的多党制,完成了与其他东亚国家相似的政治转型过程。但是,从宪政体制之下的菲律宾的政治权力结构上看,菲律宾的政治变迁是独特的,宪政体制与权力结构的作用是悖反的。菲律宾实际的政治发展进程与逻辑是:从建国初期的传统政治家族轮流坐庄,到一个大家族占据主导地位,最后又回复到传统政治家族的轮流坐庄。当前,菲律宾的政治权力仍由传统大家族掌控,有军队背景的新兴政治家族获取了一定政治地位,能够与传统家族讨价还价而尚不能平起平坐。从这个意义上讲,菲律宾从两党制到威权体制,再从威权体制发展为多党制的两次政治转型都是失败的,政治转型是形式上的而没有带来社会的实质性发展与结构转变。

菲律宾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方面,属于“慢亚洲”。迄今为止,菲律宾还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徘徊和选择,还在寻找和探索适应菲律宾的发展道路。菲律宾的政治变迁,是“不变之地”David G. Timberman, A Changeless Land: Continiuty and Change in Philippine Politics,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1991,转引自李文、赵自勇、胡澎等著《东亚社会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05页。上的政治演化,是在前现代的经济社会基础上运行现代政治制度而诞生的政治“奇葩”。菲律宾出现的政治现象,是对发展政治学的那些常规性观念的真正挑战。

一 政治家族“玩转”民主政治

菲律宾建国时就确立了美国式的民主政治制度,60多年来,选举政治、政党政治、议会政治、公民社会及社会运动等各式西方民主形式无不在菲律宾施行。但这些民主形式如浮云掠过,始终没有在菲律宾这片奇特的国土上落地。时至今日,菲律宾的政治权力仍由基于封建土地制度的传统大家族掌握。菲律宾的民主政治,可谓传统大家族的“掌上游戏”。

熟悉菲律宾政治的人都熟知“家族”这个在菲律宾含义特殊又丰富的字眼。菲律宾的“家族”可谓源远流长,其社会根基极其深厚,历史背景极其深远。菲律宾的“家族”产生可溯源到几百年前的西班牙殖民时期。家族一般被认为是西班牙殖民时期,“双系家庭制”下“由血缘和婚姻关系结合成的家庭团体”陈鸿瑜:《东南亚各国政府与政治》,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6,第14页。。从家族的组成看,血缘以外的人也可以通过认教父(母)的“公巴列”制加入家族,成为家族成员。陈鸿瑜:《东南亚各国政府与政治》,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6,第3页。近代以来,占有大量土地和自然资源,后来拓展到工商业的实力雄厚的家族,构成菲律宾地方政治的主要控制力量,逐步出现了能够影响甚至控制整个国家的势力和影响巨大的政治家族。占据菲律宾的西班牙、美国以及日本殖民者,一直以来依靠地方家族管理地方,并逐渐允许他们的代表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菲律宾独立后,大家族填补了殖民统治者留下的政治空间,国家及地方政权自然而然地转移到大大小小的“家族”手中。在美国影响下并得到美国政府支持的大家族就成了菲律宾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一般认为,菲律宾的政治、经济资源主要掌握在160个左右的大家族手里。例如,北伊罗戈省的马科斯家族,黎刹省的孙武朗家族,八打雁省的劳雷尔家族和雷克多家族,打拉省的阿基诺家族和科胡昂科家族,三描礼士省的麦克赛赛家族,宿务省的杜拉诺家族和奥斯敏纳家族,伊洛伊洛省的洛佩斯家族,卡皮斯省的罗哈斯家族,马京达瑙省的安帕图安家族、达图曼农家族等。他们都是雄踞一方的大家族,有的家族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力。马科斯、阿基诺、科胡昂科、加西亚、罗哈斯和洛佩斯等是菲律宾最知名的有能力掌控国家政治的家族。

从实际政治权力结构看,菲律宾政治堪称“家族政治”或“大地主民主”李文、赵自勇、胡澎等:《东亚社会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07页。。在法律层面的西式民主制度下,实际上由少数权贵家族掌握政治权力。在地方,传统大家族可以影响控制地方的商业、民事等经济社会事务,他们甚至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例如,在南方的棉兰老岛,菲律宾中央政府无力对付伊斯兰分离武装,不得不依靠当地的大家族对抗分离势力,为此将地方事务委托于当地家族,家族在一些地方成为实际的统治者。在国家层面,大家族纵横捭阖,完全有能力操控民主政治。大家族建立党派、控制选举、培养代理人,操弄社会运动。恩里莱曾直言不讳地指出:在菲律宾,参众议员和总统不是人民决定的,而是由这个国家的统治集团决定的。李文、赵自勇、胡澎等:《东亚社会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07页。

以菲律宾总统为例,菲律宾在美国治下的“自治时期”和独立建国以来,一共产生过14位总统,其中12位皆沾亲带故。民主转型以来的菲律宾5位总统中有4位出身名门,其中还有2位做的是“父女总统”和“母子总统”。在所谓民主制度与普选制之下,菲律宾只出了一位只做了两年半的“短命”的“平民总统”,就是那位演员出身的被“第二次人民力量运动”赶下台的埃斯特拉达。被誉为首任“转型总统”的科拉松·阿基诺,即来自科胡昂科 -阿基诺家族。阿基诺夫人的继任者拉莫斯将军,既是“人民力量运动”的发动者之一,还是被推翻的马科斯总统的表弟。拉莫斯总统之后的埃斯特拉达是菲律宾“民主转型”以来唯一的一位非家族出身的总统,但好景不长,反对他的家族势力在军队支持下,以反腐败为名,通过街头运动把他赶下台。此后,总统之位又落入出身名门的阿罗约手中,阿罗约总统是菲律宾建国后第五任总统马卡帕加尔的女儿。阿罗约的继任者就是现任总统阿基诺三世,他是科拉松·阿基诺总统的独子,同时还是阿罗约总统过去的学生。

不仅总统如此,菲律宾的高官、议员们绝大多数也出自名门望族。现代菲律宾家族与天主教会、工商界、军队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菲律宾的权力阶层。在菲调研期间,我们有幸拜访了前外长阿尔韦托·罗慕洛(Alberto Romulo),他的家世显赫,国际闻名,其叔父是当年陪同麦克阿瑟将军重返菲律宾的卡洛斯·罗慕洛(Cralos Romulo)。卡洛斯·罗慕洛从1950年起,前后担任菲律宾外长超过30年。卡洛斯之子,阿尔韦托·罗慕洛的堂兄罗伯特·罗慕洛(Robert Romulo)子继父业,成为菲律宾的第二个“罗慕洛外长”。性格开朗、见多识广的阿尔韦托·罗慕洛是菲律宾现代史上的第三位“罗慕洛外长”。罗慕洛家族两代三人执掌菲律宾外交逾半个世纪,是真正的“外交世家”。菲律宾参众两院的议员们绝大多数也来自菲律宾的名门望族,或在家族势力的支持下当选。以1986年“人民力量运动”后的第一次国会选举为例,1987年5月选举产生的200名众议员中,有130位是知名家族成员,另有39位也与“家族”关系密切,只有31位议员被认为没有家族背景。这种局面至今依然。参加2013年中期选举的84位候选人中大多数都有“家族”背景,比较突出的有现任总统阿基诺三世之侄邦·阿基诺四世、现任副总统比奈之女南希及前任参议长恩里莱之子杰基等。

前总统拉莫斯直言痛斥“家族主义”是菲律宾政治之祸端。陈庆鸿:《菲律宾经济起飞略论》,《国际研究参考》2013年第1期,第30~31页。菲律宾的地方政治,更是家族式“独立王国”的乐土。2009年11月,震惊世界的安帕图安大屠杀,源于曼古达达图家族和安帕图安家族的矛盾。那年曼古达达图家族试图在马京达瑙省省长选举中挑战长期把持这一位置的安帕图安家族。结果曼古达达图家族成员及30多名记者共57人,在去省会谢里夫阿瓜克的选举委员会递交竞选材料的途中,被100多名武装分子劫持并全部杀害。这一惨案震动菲律宾,闻名于世,但这一案件的元凶至今逍遥法外。研究者们指出,菲律宾“中央政治的寡头亦是以家族团体为基础,借家族关系引介大量人员加入官僚体制,结果不仅是家族利益超过公共利益,而且干扰政治和行政程序,减弱政治制度化的速度”陈鸿瑜:《东南亚各国政府与政治》,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6,第14页。。菲律宾的土地改革、工业化进展缓慢,经济结构畸形,均是家族政治导致的恶果。不少菲律宾问题研究者指出:“对于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来说,要争取自己的利益,不仅不能得到国家的有效保护与支持,而且要面对地方精英的强力抵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民间组织就成了弱势群体主张自己的社会经济利益的代言人和组织者,由于国家通常没有满足这些群体要求的能力和意愿,所以各种暴力和社会运动就频繁发生。”李文、赵自勇、胡澎等:《东亚社会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10页。

二 金钱政治严重阻碍经济发展

西式民主政治制度没有改变菲律宾家族政治的实质,没有给菲律宾带来西方式民主,相反使菲律宾政治与经济之间的关系过于紧密,政治没有应有的相对超越性,导致政治腐败严重、政局动荡、治理能力低下,严重妨碍了菲律宾的经济社会发展。

1.“生意就是政治,政治也是生意”

菲律宾的腐败世界闻名,曾被载入世界吉尼斯纪录,被称为“亚洲腐败癌症”。据长期研究亚洲经济政治的香港政治经济风险顾问公司的亚洲腐败研究报告的评估,菲律宾位列亚洲腐败国家之首,该评估以10为腐败风险最高值,菲律宾达到创纪录的9.40。透明国际2012年度全球176个国家和地区清廉指数排名,菲律宾位列第105位,得分34(满分100),跻身最严重腐败国家之列。

根据我们在菲律宾调研的直接感受和了解,菲律宾的确是一个腐败严重且普遍化的国家。在菲律宾,“生意就是政治”,没有“打点”好各级政府官员,就没有办法做生意。据一名众议员说,菲律宾官员在批准采购合同时索取的回扣率或佣金率高达40%。如果“打点”好了官员,可以“只拿钱不干活”,菲律宾不仅有“豆腐渣工程”,还有“影子工程”,就是工程款项被全部贪污、转移,而根本没有实际工程。据世界银行估计,菲律宾20%的国家预算因贪污而损失,由贪污造成的财政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8%。2000年,菲律宾监察官德西尔道曾经宣布,自监察院于1988年成立到那时,菲律宾每天有1亿比索公款因贪污被吞掉,政府在贪污事件中损失了1.4万亿比索。

菲律宾的腐败,不只是行政官僚的腐败,而且涉及国家权力的最高层。从“人民力量运动”实现所谓“民主转型”以来,菲律宾所有五位总统都发誓要与腐败做斗争,但他们五人中有四人都受到了严重腐败的指控,其中有两位直接因为个人及家族腐败而受到法律追究。标榜草根总统的埃斯特拉达在就任总统的两年时间里采取多种手段贪污敛财,主要手段包括:从非法赌博集团收受贿赂、贪污政府税收、通过关联公司违法经营等。名门出身的阿罗约在任总统期间就腐败丑闻缠身,卸任后的阿罗约因涉嫌选举舞弊和贪腐被捕,现在面临至少三起重大腐败案件的调查,面临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的刑罚。此外,她的丈夫和身为众议员的长子也官司缠身。阿罗约的丈夫何塞·米格尔目前因选举舞弊案被限制出境。早在阿罗约在任时,菲律宾的一项民调显示,多数民众就认为阿罗约是菲律宾历来最腐败的总统,马科斯居然还排在她之后,因腐败被赶下台的埃斯特拉达名列第三。阿罗约被逮捕后,民调显示,70%的菲律宾民众认为逮捕她是正确的。

菲律宾的腐败,在政治竞选制度下加剧恶化。菲律宾政治的实质是家族政治,政党只是家族参与政治的“外壳”,是家族的“选举工具”。“每个家庭都希望成为上层社会的一分子,故家族间极难共同为国家的发展而相互合作。”Francis Senden and Mina Ramirez, “Post-War Social Change in the Philippines”, Asian Pacific Quarterly of Cultrual and Social Affairs, Vol.111, No.4, Spring 1972, p.9,转引自陈鸿瑜《东南亚各国政府与政治》,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6,第5页。为了能够组织和运营自己的政党,掌握大量的金钱是前提,而实力雄厚的大家族参与竞选,则抬高了菲律宾选举耗费资金的数量级。菲律宾的经济不发达,经济资源又主要掌握在传统大家族手里,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间政治资金规模十分有限,不足以支撑众多政治家参加竞选游戏。通过各种手段搞到“灰钱”甚至“黑钱”,是没有家族事业支撑的菲律宾政治家唯一的选择。“政治也是生意”,在获得一定政治权力之后,将权力“变现”,捞取更大利益。菲律宾新兴政治家的发展无非是尽快发展为新的“家族”,唯其如此,政治家们才能继续维持自己的政治地位,这就是菲律宾政治十分黑暗的现实与逻辑,是菲律宾政坛难以逃脱的“宿命”。

例如,阿基诺夫人执政后,接管了马科斯“密友”控制的国有企业,安排自己的政治伙伴或亲友在其中担任要职;拉莫斯总统也有类似的做法。而且当时频繁发生绑架华人勒索华商的事件。菲律宾政治家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是华商。华人在菲律宾以经商见长,和东南亚地区的华人经历、处境十分相像,华人在菲律宾经济相对富裕而政治地位较低。有钱没地位,自然就成了各级贪官污吏敲诈的“肥羊”。要想在菲律宾找一个没有受过敲诈的华商恐怕做不到。华商们情愿或不情愿地成了菲律宾政治游戏的“金主”,成了政治家们的后援团。“平民总统”埃斯特拉达的支持力量之一是商业巨富爱德华·许寰哥,他也曾是马科斯总统的“密友”。1998年爱德华·许寰哥为埃斯特拉达竞选提供资金,埃斯特拉达执政后投桃报李,请许寰哥担任了菲律宾第三大公司的董事长,掌控约1000亿比索的椰子征收基金。陈鸿瑜:《东南亚各国政府与政治》,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6,第249页。难怪我们在菲律宾访问时,一位华商感慨地对我们说:“每一个菲律宾官员都有一把可以打开他的钥匙。”

2.“摇晃政治”纷扰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影响经济基础。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命题在菲律宾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西方式的宪政民主体制在西方国家也许是适用的,但同样的体制到了菲律宾,真可谓:淮南为橘,淮北为枳。西式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对于菲律宾经济社会具有明显的损害作用。其中,最为明显和突出的表现是菲律宾政局的“换季”现象,大大影响了菲律宾政局的稳定,大大提高了社会的经济、政治成本。这在菲律宾有“摇晃政治”之说。

所谓“摇晃政治”最主要的就是大选。选举使菲律宾常常处于政治的“换季”状态,最突出的就是6年一次的总统大选。金钱政治和动荡的政局使菲律宾的选举总是难以预测,一旦新政治力量、政党上台,随之而来的就是政策的重大调整。此外,再加之执政时间短、反对派牵制作用大,使菲律宾涉及国计民生的众多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即使一时达成方案,也因无法执行而付之东流。

以所有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都要面对的资金问题而论,菲律宾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资金长期短缺,特别需要外部投资支持。但菲律宾长期政局不稳,投资风险高、安全性低,导致了菲律宾始终缺乏外来投资。在调研中,许多华商都表示,在菲律宾长期从商的经验告诉他们,在菲律宾从事经济活动不宜投资,最好的方式就是从事贸易活动,以规避风险。据菲律宾中央银行公布的资料,从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最初10年,菲律宾的外来直接投资多年保持在10多亿美元的水平,简直是微不足道。波动性大是菲律宾外来投资的另一特点,每一次大的波动都与菲律宾的政治状况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每逢大选外国投资者就会持观望态度,外来投资就会呈现规律性的下降。蒋细定:《菲律宾经济发展态势:回顾与展望》,《南洋问题研究》2003年第4期,第31页。

三 庞大而具依附性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政治发展领域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概念。根据西方经验,经过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和宪政民主制度的实施,会出现一个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具有独立意识和稳定作用的“公民社会”,这既是现代化进程的成功标志,又是维系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菲律宾的现实却为这样一套十分流行的现代化话语与教条提供了一个反例。

从现象上看,菲律宾曾被称为“东亚民主橱窗”,的确,在菲律宾不仅“上有宪政民主”,而且“下有强大的公民社会”,甚至被视为国家能力弱而民间势力强的典型的“强社会、弱国家”。一次次声势浩大、成就辉煌的争取和保卫“民主”的社会运动,更加彰显了这个特点。

菲律宾是“拥有全球第三大非政府组织(NGO)的发展中国家”杨超:《菲律宾的非政府组织》,《东南亚纵横》2011年第7期,第75页。,其数量仅次于巴西与印度。在菲律宾,非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宗教为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第二类是以行业、职业、族群或地方为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农民、劳工、城市贫民、妇女、少数民族群体、不同专业人士组成的组织,这些组织在菲律宾被统称为“人民组织”(People's Organizations),它们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特定群体利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五一工会、菲律宾工商总会、菲律宾华裔青年创业联合会等;第三类是由少数具有培训、研究和倡议工作专业技术的人员主持的非政府组织,为其他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提供中介、志愿性服务。根据2000年前后的统计,以中上层群体为主体的第三类非政府组织达到了3.4万~6.8万个,“人民组织”的数量有16.9万~31.3万个。特马里奥·里维埃拉:《菲律宾选举民主的危机》,《台湾民主季刊》2005年第1期,第17页;转引自李文、赵自勇、胡澎等著《东亚社会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10页。这些组织,不仅致力于慈善救助活动,还从事扶贫、发展生产和环境保护活动,而更多地以和平的但不排除暴力的政治活动争取和维护不同群体的利益。

但是,如此庞大的“公民社会”却没有促成菲律宾的政治转型,相反它们在菲律宾建国60多年来的政治历史上并没有起到多少促进社会发展,增加社会福利,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大量的非政府组织或充当家族势力争权夺利的助手,或成为政治动荡的催化剂。菲律宾公民社会发挥这种十分特殊的历史作用的原因值得深入探讨。

(一)接近底层却维护上层的天主教会

84%的菲律宾人信奉天主教,菲律宾是亚洲两个天主教国家之一。自西班牙殖民者在菲律宾强行传教并以政教合一的形式统治菲律宾以来,500多年来菲律宾天主教会一直发挥着强大而独特的政治和社会作用。

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菲律宾的天主教会在政治上具有独特地位和功能,是殖民主义统治的坚决维护者和既得利益者。1569年,西班牙在菲律宾确立政教合一的殖民统治地位,开始强行命令菲律宾人改信天主教。随后,在菲律宾各地成立了天主教会组织,传播天主教,发展天主教势力。马尼拉总主教是全菲教会行政系统的领袖,由西班牙国王推荐,并由罗马教皇任命。总主教之下是主教,是各个主教区的领袖;主教之下是教区教士。总主教依托教会权威,不仅代表教皇行使主权,同时代表西班牙国王维护西班牙的王权与主权。天主教会占有大量土地,并对总督的任命具有否决权。

美国殖民统治时期,政教合一的殖民主义体制被美国的文官政府所取代。在经济上,美国殖民政府通过购买教会土地,降低了天主教会的经济影响力。同时天主教会的职能被限制在宗教领域,其政治地位大大削弱。

天主教会整体上是保守的。虽然下层贫困群体是天主教会活动的主要对象,也有些基层主教积极支持菲律宾的民族和民主事业,关心下层民众的利益,但是总体上天主教会属于菲律宾主流精英阶层的一部分。菲律宾独立后,天主教会作为一个大土地拥有者,具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尽管菲律宾经济不发达、贫困人口比例较高,但是在向梵蒂冈教廷捐献方面菲律宾天主教会名列前三位。天主教会经营多家全国性报刊、电台和电视台,设有几千所各类学校,逾百万学生在其中就读。天主教会的主要功能是宣扬和维护传统的价值观,例如:反对计划生育、离婚、死刑等。教会的作用在于维护既有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

在马科斯时代,菲律宾天主教主教会议对政府采取“批判地合作”的立场,“即教会支持政府诸如土地改革等正确的计划,但从道义上反对乃至谴责政府的不合理的行为,像虐待政治犯,拒绝给予反对派基本的人权等。作为对教会的包括采取中立立场等做法的补偿,政府放弃了早期建立绝对政教分离制度的计划,它同意坚决反对合法性流产,重新检查政府支持的计划生育方案”〔英〕黛安·K.莫齐:《东盟国家政治》,季国兴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116页。。根据西方学者的调查研究,菲律宾天主教主教会议当时分为保守派、中间派和激进派三派。“保守派主教以宿务红衣主教罗萨雷斯为代表,一共46名,占58%,他们只关心教会的利益是否受到侵犯,支持马科斯政府;中间派以红衣主教辛·海绵为代表,有18名,占23%,除了关心教会利益外,他们批评菲律宾的不公正现象;激进派以克拉沃主教为代表,有15名,占19%,他们关心教会利益,但与上述两派相比,他们更加关注社会不公正问题,坚持教会社团解放模式。”Robert L. Youngblood, Marcos Against the Church: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Repression in the Philippines,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72-73.我们在马尼拉考察期间,马尼拉主教教会秘书长阿西斯先生表示:“教会的作用是教育。通过教育,使普通人民知道,解决问题要通过正常法律的手段。如果能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就不必用非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地方许多的示威活动,都是人民自发的运动,教会是旁观者,但教会有责任告诉人民事实的真相。”2013年1月17日上午在马尼拉天主教主教联盟,课题组与联盟负责人会谈。

菲律宾的天主教会拥有巨大的政治和思想影响力,从包括人民力量运动在内的历次菲律宾重大社会运动可以看出,天主教会具有组织、动员和控制群众的巨大能力。但它们从来不是菲律宾现存秩序以及家族政治的反对者、颠覆者,相反它们在根本利益上是与家族政治和主流精英相一致的。教会起到的是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起到了缓冲菲律宾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的阶级利益冲突的作用,它们实际上是菲律宾现存政治制度和不合理社会秩序的另一个特殊的维护者、保护者。

(二)依附型的世俗社会组织

非宗教的社会组织,包括上述第二类和第三类非政府组织,大都以菲律宾的中产阶级人士为主体。中产阶级是在菲律宾的工业化进程中新生的社会阶层,新的生产方式使他们精神上相对自由解放,游离于菲律宾政治庇护体系之外,并希望改变现有政治体系。但由于中产阶级规模有限,掌握的经济资源更是局促,力量相对弱小、分散,在激烈的竞争性选举中缺乏雄厚的竞选经费,在议会和地方行政首长的选举中往往落败。他们在政府或议会中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无法通过常规性的选举程式和制度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中产阶级只能寄希望通过做大“公民社会”的办法,建立大量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整合力量,向上层精英掌控的政权反映、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诉求,逐步改变这个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庇护结构,促使菲律宾从私人家族性的政治向公共性更强的政治形态演进。

非政府组织是不营利的民间组织,菲律宾的世俗社会组织,不像天主教会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它们需要来自自身成员或外部资金的支持。限于本组织成员的经济状况,大部分组织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本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的大非政府组织,不同资助者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指导思想和资助目标,他们在提供资助时都会要求接受资助的非政府组织对所提供的资助负责,有时还会提出附加条件,这会对非政府组织的性质、活动目标和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并直接影响非政府组织保持自身行动的自主性”施雪琴:《菲律宾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及其原因》,《南洋问题研究》2002年第1期,第71页。

这样一类大量依靠本国政府或外国资金支持的社会组织,自然很难成为推动政治转型的主导力量。在强大的传统庇护制结构面前,在强大的天主教会影响面前,尚未摆脱经济和思想依附性的世俗社会组织是弱小的,在历次政治变局中它们都不是街头运动的领导者,而是“造反”精英的追随者,以期能够增加一些讨价还价的资本。当年在第一次人民力量运动中,不少社会组织支持了阿基诺夫人领导的街头抗争,而换来的是阿基诺夫人邀请它们的一些代表加入政府,但很快又被排挤出去。在推翻埃斯特拉达的过程中,阿罗约也曾获得左派的支持,但借力上台的是一个比前任更加腐败的总统。李文、赵自勇、胡澎等:《东亚社会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311页。在菲律宾家族政治以及精英与代表中下层利益的民间组织之间存在着根本利益的冲突,但社会组织一直选择的是策略性合作,以求自身存在和发展而从未扮演和担任社会革命的角色。当政治形势发生变化时,家族和上层精英所采取的最早的措施,就是冷落、排斥和抛弃曾经的合作伙伴。在菲律宾的政治变迁中,世俗社会组织一直是敲边鼓、造声势的角色,是别人谱写剧本中的群众演员。

四 菲律宾悖论:亚洲政治发展的特殊现象

在政治发展的研究领域,菲律宾是一个谜一般的国家。它在美国式的宪政体制之下保留了传统的家族政治,在完备的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程序之下却是腐败盛行。菲律宾人淳朴乐观、随和友善,但在菲律宾,争凶斗狠、铁血杀戮的惨剧却屡见不鲜。从现代国家普遍的经验出发看菲律宾,会发现诸如此类的许多重大的矛盾现象。我们权且将其称为“菲律宾悖论”。

与亚洲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菲律宾发展的条件要好得多。菲律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独立建国,发展起步较早,加之菲律宾自然条件比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适于发展热带农林牧业。但是近几十年来,菲律宾经济社会发展每况愈下,在亚洲特别是东亚的发展中日渐落后,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列亚洲下游。

如果就事论事,仅从菲律宾看菲律宾,除了大量的社会现象,似乎看不出什么真正的门道。但如果从比较的视野观察,将菲律宾与亚洲其他国家相比,特别是与快速和成功地实现了工业化、现代化的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就不难看出菲律宾的深层问题。菲律宾与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甚至印度尼西亚、泰国相比,最大的差别在于:在工业化初期原有的社会结构没有经过改造,基本上保留了原有的社会结构。

所谓原有的社会结构是指,菲律宾的社会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的结构。菲律宾经历了长期的殖民地历史,加之千岛之国的地理原因,形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和封闭的封建经济体,进而成为现代菲律宾家族经济、家族政治的起源。在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或因战争如韩国,或因革命如中国,或因改革如日本、中国台湾,原有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打破或消灭了,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或消失或被打破。原有社会结构的消失和打破,对于后来的工业化、现代化来说,无意间创造了一种社会条件,即相对平等的社会身份,为在工业化进程中广大社会成员相对平等地、机会均等地参与和加入,扫除了身份和社会地位方面的限制和障碍。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我们在其他亚洲国家工业化进程中观察到的现象是,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呈现出一种整体社会进程的表征,即大量的身份地位不同的,尤其社会地位低下的阶层都积极地选择和进入了社会新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了新的生产组织。而且,由于大量社会底层的进入,社会变得更有活力、更有效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形成了后发的比较优势。

但在菲律宾则无法看到或很难看到在亚洲其他国家工业化阶段可以看到的这种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和动力。在菲律宾,当外部环境改变,整个东亚开始逐步进入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时,菲律宾的家族也纷纷选择了新的生产方式,以适应新的时代。在菲律宾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家族在一定程度上因其选择了新的生产方式而成为工业化的动力。但是,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家族经济因已获得利益并占有优势,家族经济行为便转向垄断食利,结果转为阻碍进一步工业化和发展的分利集团、食利阶层。

在人们的一般观念里,实行民主与法治,是打破专制、限制垄断,保障社会自由、平等的制度保证。但是,为什么菲律宾建立起了民主、法治的宪政体制,但民主与法治却没有发挥实际作用?菲律宾的事实告诉我们,以宪法、法律和民选机构组成的民主宪政体制在理论上应当具有限制政治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但在实践中,建立在传统社会结构坚实基础上的菲律宾家族,也会在民主宪政体制下学习,逐步学会适应宪政体制,利用宪政体制的规则,甚至改造宪政体制以为己服务。

从菲律宾调研归来,我们更理解了菲律宾大学良政研究中心主任对我们讲过的一句话:“菲律宾的民主在自我救赎。”民主是用来塑造社会的,但社会也在改造民主。究竟是民主塑造了社会,还是社会改造了民主?菲律宾正在上演这样一出纷纭复杂的历史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