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历史文化(第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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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代海南方志编纂成就及其理念变迁

张朔人张朔人,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具有典型的文化传承与传播功能的方志编纂工作,在海南起步较晚,入明之后,该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究其原因,国家在南部边疆地区持续的教化推进,使得官学、社学、书院等多途径的办学方式日益发展,有明一代海南共为国家输出3119名人才。以丘濬为首的进士层、海瑞为代表的举子层以及2450余名的贡生群体等构成了海南人才梯队。张朔人:《明代海南文化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215页。这支金字塔式的人才队伍,脱颖而出,从而为方志编纂提供了人才保障。

一 明以前方志纂修成就

(一)南北朝时期的《朱崖传》

海南方志,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的《朱崖传》。据清代学者丁国钧的考证:该传为一卷本,作者为“伪燕聘晋使盖泓”。(清)丁国钧:补《晋书艺文志》卷2《乙部史录》,载《续修四库》914册,第643页。按:阮元:《道光广东通志》卷193《艺文略5》中记曰:“《隋书》,伪燕聘晋使盖宏撰”,载《续修四库》673册,第251页。《太平御览》转引《朱崖传》的部分材料,可见其吉光片羽。


朱崖大家有铜镬,多者五、三百,积以为货;

朱崖俗多用土釜(宋)李昉:《太平御览》卷757《器物部2》,中华书局,1960,第3358~3359页。

朱崖出入着布,或细纻布巾,巾四幅,其中内头如领巾象(宋)李昉:《太平御览》卷820《布帛部7》,第3652页。

果有龙眼(宋)李昉:《太平御览》卷973《果部10》,第4312页。


《太平御览》大量引用《方舆志》、《交州记》、《十道志》及《山海经·海内南经》来描述本岛崖州、儋州、振州、琼州及万安州(宋)李昉:《太平御览》卷172《州郡部18》,第842页。建制沿革情况。由此观之,方物和风俗的记录是《朱崖传》的主要内容。

(二)宋元时期纂修情况

宋元时期本岛的方志编纂比起付之阙如的隋唐来说,有了一定的改观。从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第124~127卷中,可以看出《琼管志》的踪影:


琼州府。古扬粤地;牵牛、鹜女之分;

政和五年,升琼管安抚都监为靖海军(《国朝会要》政和元年不同);

风俗形胜:其俗朴野,若伯叔兄弟之子,不以齿序。伯之子虽少,皆以兄自居,而叔之子虽耄亦为弟也按:风俗形胜条为正德《琼台志》卷7《风俗》所引,唐胄称之为《旧志》。

气候:夏不至热,冬不甚寒。乡邑多老人,九十百年尚皆健步。

昌化军。绍兴五年宪使请罢三军为邑(《国朝会要》在绍兴六年不同)。

海南自古无战场,靖康之变,中原纷扰,几三十年。北(此)郡独不见兵革。

吉阳军风俗形胜:吉阳地多高山,峰峦修拔。所以郡人间有能自立者;

其外则乌里苏密吉浪之洲,而与占城相对,西则真腊交趾,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上下渺茫,千里一色,舟船往来,飞鸟附其颠颈而不惊;

海南以崖州为著郡。崖州旧治在今琼州之谭村,土人犹呼为旧崖州。所谓“便风杨帆,一日可至”者,即此地也;

振(州)在吉阳、昌化之间;

崖州旧治谭村,后迁于振州,改吉阳军。乃创治于今吉阳县基;

吉阳地狭民稀,气候不正,春常苦旱,涉夏方雨。樵牧渔猎与黎獠错杂,出入必持弓矢。妇女不事蚕桑,止织吉(贝)。(宋)王象之:《舆地纪胜琼州、昌化军、吉阳军》,载《续修四库全书》585册,第132~152页。


除去物产、景观等没有辑入,从星野表述、行政建制沿革、气候和风俗形胜等诸多构成要素来看,以本岛一州三军为描述对象的《琼管志》已经具备了方志的基本雏形。可能受《舆地纪胜》体例限制,舆图缺载,或为《琼管志》之不足。

此外,王象之在对“万安军”“风俗”记载时,转引了《图经·风俗门》的一段话:


此邦与黎蜑杂居,其俗质野而畏法,不喜为盗。牛羊被野,无敢冒认。居多毛竹,绝少瓦屋。妇媪以织贝为业,不事文绣。病不服药,信尚巫鬼。


可以互相印证的是,郡人唐胄正德《琼台志》卷7《万州风俗》中,除了没有将“病不服药,信尚巫鬼”,其他一字不落地转引,并称之为《万州图经》。就《图经》的“风俗门”设计来看,兼及王象之在对海南一州三军全方位叙述之际,也少量引用《图经》内容,可以推断出其乃以记述万州为主的最早的一部州志。

如此,《舆地纪胜》之前,海南至少存在两本方志:《琼管志》和《万州图经》。

(三)《永乐大典》中的海南方志

明代以前本岛的方志究竟有多少?目前为止尚未有确论。然而《〈永乐大典〉方志辑佚》一书,为人们展现了明代以前海南方志的基本情况。

经由马蓉、陈抗、钟文、乐贵明、张忱石等的努力,明代以前海南方志方显冰山一角。尽管该著在“前言”部分指出,“海南省十二种”与表1的十种有着两种悬殊,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根据辑佚内容来判定,《琼州府图经志》、《[琼州府]图经志》及《崖州郡志》是元代的志书。其余七部,因内容所局限,究竟是宋抑或是元时方志,无法断定。从志书角度出发,上述辑佚十部方志中,《崖州郡志》含有“山川”“仓廪”“人物”“诗文”等分项,是体例较为完备的一部方志。

表1 《永乐大典》中海南方志情况一览

资料来源:马蓉、陈抗等点校《永乐大典方志辑佚》,中华书局,2004,第2829~2839页。

如果说《琼州府图经志》与《[琼州府]图经志》二者皆有“山川”一目,故而成为两部志书的话,那么《琼州府琼台志》与《琼台志》、《琼州府南宁军志》与《南宁军志》、《琼州府万全郡志》与《万全郡志》这三组方志中,所列“目”不多且无重复,是否各成体系,因《永乐大典》的不完整而无法得知真相。

即便三组合并,明以前海南方志种数至少有7种。与同时期全国各地方志修纂数量比较,排序仍不尽如人意,但如此成就,确实令人惊叹。

表2 《〈永乐大典〉辑佚》国内分地区方志种类

资料来源:马蓉、陈抗等点校《永乐大典方志辑佚 前言》,第3页。

明代海南方志,在承继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地加以完善并获得极大的发展。

二 明代方志的新发展

(一)主要成就

有明一代,方志成果丰硕。从描述对象来看,可以划分成三个层次:以本岛为中心的总志修纂、以三州十县为中心的各州县分志纂述以及本岛士人因科举而官宦他地而参与岛外相关郡县方志编纂。

1.以本岛为中心的总志纂修

2.各州县分志纂述

3.本岛士人参与岛外相关郡县方志编纂

就表3、表4、表5来说,此时段内海南方志数量无论是全岛、分州县都取得了超越前代的发展,有甚者本岛士人参与岛外方志的纂修,这是前代从未发生的现象。《琼管山海图说》、部分残缺的正德《琼台志》及《万历琼州府志》的存世,对了解有明一代海南的诸方面情况,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价值。同时,也为研究者探求明代方志纂修方法、理论提供了可能。

表3 明代海南总志纂修情况一览

①(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42,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誊印,1997,第1046页。按:该著曰《纂琼海方舆志》,为元代海南方志。从唐胄对该志的征引情况可以判断为“明初”,理由如下:正德《琼台志》卷18《兵防 兵志》,就元代的相关建制大量引用了《方舆志》内容。其中,明代也有少量词条,如“东路清万南三所制”,关于镇守万州条云“国朝洪武七年,始移在卫后所”, 《方舆志》记作:洪武六年;卷19:万州守御所正千户洪武三十年(1398)“曹斌”及洪武二十八年(1396)副千户“周伦”二人《方舆志》皆为其置评价;卷11田赋 土贡 按中“永乐乙酉(1405)抚黎知府刘铭”进贡一事。关于《琼海方舆志》的编纂班底,大略以蔡薇的主纂,兼有多人校勘。唐氏志道出其中情况,曰:“自洪武末寓琼三十余年”的永嘉人扬升,“尝改补蔡止庵《琼海方舆志》”(卷34《游寓 皇朝》);此外,洪武己卯年(惠帝建文元年,1399),琼州府推官、泰和人郭西,在任10余年,为之“校勘、刊行”(卷29《秩官上 皇朝 推官》)。据此,该著大约出版于永乐年间。但是,唐氏志在卷首附录了残缺不全的《琼海方舆志·序》,该序以“六年辛亥秋八月”结尾。明代第一个辛亥年为:洪武四年(1371),显然与“六年”不符,第二个辛亥年为宣德六年(1431)。是故,宣德六年极有可能是该书成书的具体时间。

② 按:关于《琼台外纪》卷数有:“5卷说”,(《明史》艺文2卷97志73,第2414页);“12卷说”(正德《琼台志·凡例》: 《旧志》《外纪》皆十二卷。依此,成化《琼州府志》也为12卷),从“12卷”说。

③(明)郑廷鹄:《石湖遗稿 本传》,载王国宪《海南丛书》第6集,1927,第1页。

表4 明代海南分州县志纂修情况一览

①(清)阮元:《道光广东通志》卷192《艺文略4》,载《续修四库全书》,第673册,第236页。按:该条转引萧应植《乾隆琼州府志》曰:“周希贤福建莆田人,隆庆中守琼,重修郡乘,谨案:郝(玉麟)《省志》(即雍正《广东通志》,引者注):希贤,万历中任”, 《万历琼州府志》卷9《知府》印证。收录在《琼台诗文会稿》卷首的《琼台吟稿序》的末尾作者对自己身份做这样介绍:“万历戊子仲春之吉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知琼州府事福建莆田任台周希贤序”,万历戊子即:1588年。(参见《丛书集成三编》,第756~757页)

②(明)钟芳:《钟筠溪集 本传》,载《海南丛书》第5集,第3页;“四卷”来自(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42,第1052页。

表5 修纂岛外志书存目情况一览

①(清)张岳崧:《道光琼州府志》卷43《杂志 书目》,第994页。

(二)修志者的相关问题

1.纂修人员主体的变化

正德《琼台志》卷36《人物一 名德》,对蔡微身份做了如下描述。


蔡微,字希玄,号止庵,宋学士襄之裔。居万宁,后迁琼山。……任乐会学校官,后摄琼郡学事。值时不偶,随隐德弗耀,纂《琼海方舆志》。


残存于正德《琼台志》卷首的《琼州府志·序》中的一段话值得推敲:


於戏!生长一方而不知一方事,耻也;若事有所不知,而强以为知者,非智也。余於是编,非强也,亦非沽钓也。


这种用“耻也”“非智”的态度来指责不谙乡土之事,足以说明成“余”的身份为海南人氏。

王佐、唐胄、郑廷鹄为海南人的身份已经明晰。其中,唐胄(1471~1539),字平侯,号西洲,琼山人。师从王桐乡(即王佐),博通经史百家。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户部山西司主事。“以忧归。刘瑾斥诸服除久不赴官者,坐夺职”。刘瑾被诛后,朝廷“召用,以母老不出”。嘉靖初,恢复原职,不久进为员外郎、广西提学佥事、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山东,南京户部右侍郎,北京户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因大礼仪之争而“下诏狱拷掠,削籍归”, “遇赦复冠带”时已卒。勤于著述,留世著作有《江闽湖岭都台志》、正德《琼台志》、《西洲存稿》、《传芳集》(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63《人物》,第1596~1598页。等。《明史》为之立传,云:“胄耿介孝友,好学多著述,立朝有执持,为岭南人士之冠。”(清)张廷玉:《明史》卷203《列传第91》,第5357~5359页。按:唐胄文集《传芳集》由本岛先贤王国宪搜集整理,纳入《海南丛书》,由海南书局出版;目前对于唐胄相关研究的文章和著作,尤为不足。唐胄给予后人最为厚重的文化遗产——四十卷本的正德《琼台志》(原四十四卷,佚四卷)。其翔实的记述风格,充分体现出著者对故土的热爱之情。

顾可久究竟何许人也?《琼管山海图经·序》中作者自称为“勾吴”,附于该著之后,由张衮所撰的《顾洞阳宪纲神道碑》有“居锡中,为邑之冠”之语。考之,属今天江苏省无锡市人氏。履琼官职为“中宪大夫奉敕整饬琼州兵备广东按察副使”。

周希贤,福建莆田人,琼州府知府;欧阳璨,江西新建人(明)欧阳璨:《万历琼州府志》卷9《秩官 知府》,第301页。,琼州府知府。

对于八部方志(除去《景泰志》不明外)纂修者身份的确认,可以看出正德以后,以海南士人为主体的方志纂修开始让渡于外籍履琼官员。

在方志纂修中,本岛人士由编纂主体向客体身份的转变,反映出官方对方志价值的认同,作为制度化的结果,官修民纂便应运而生。

私家修方志的历史,由来已久。但是,明代本岛私家修志实践呈现出如下特征:一方面,因经费不足而无法付梓或囿于有限抄本使之无法传承,蔡微、王佐的个人著述及成化《琼州府志》的结果便是如此;另一方面,褒贬、评判皆由著述者个人好恶,缺少相对公正的客观标准,从而弱化了方志的基本功能。

明代后期,官修民纂形式的出现,解决了方志纂修过程中经费的根本问题,纂者队伍也得到了制度性保障。这表明,早期方志纂修中由私家的偶发行为向常规化方向转变。分州县的修纂情况亦如此,这同全国的情况大致相当。

2.人员队伍由单一向群体的转变

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上列八部方志中,完全由个人著述的,主要有:蔡微《琼海方舆志》、佚名《成化琼州府志》、王佐《琼台外纪》、顾可久《琼管山海图说》、郑廷鹄《琼志稿》等五部著作。从其大致轮廓来看,总体篇幅不大,结构也不甚完善。“独详于人物、土产,而他目仍旧”,唐胄《琼台志·序》转述了地方官员对王佐《琼台外纪》的评价,认为这是私家方志著述的一个缩影。

与之相比,唐胄正德《琼台志》、周希贤《琼州府志》及欧阳璨《万历琼州府志》则是集体创作的结果。

唐胄在其《琼台志·序》中提道,“得庠彦钟生远、张生文甫辈”,而“助余之不及”,则说明二位庠彦在方志修撰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周希贤的《琼州府志》参与人员,根据台湾学者王会均先生研究,主要有:广东博罗人、举人、琼州府学教授韩鸣金;琼山人、琼州府学岁贡陈龙云;琼山人曾学确、林养英。王会均:《明修〈琼州府志〉研究》, 《琼粤地方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海南出版社,2002,第128页。

欧阳璨的《万历琼州府志》的修纂人员队伍之庞大、阵容之整齐,令人咋舌。


总裁:钦差海南道兵巡检提学副使 戴禧

副总裁:琼州知府 欧阳璨;同知、通判、推官各一

参 订:三州知州、十县知县

校阅:府儒学教授一、训导三;崖州署学正一;琼山县教谕一、训导二;澄迈县教谕一;文昌县训导一

供修:经历、照磨各一

纂修:府学廪生 蔡光前、陈于宸、吴玄钟、陈钦禹县学廪生 柯呈秀、陈圣言、赵之尧

督刻吏:陈经纶、黎文明、李德焕(明)欧阳璨:《万历琼州府志 卷首 修志姓氏》,第8页。


在上述40人之多的纂修人员队伍中,分工明确。“供修”的设置,重点是为解决办公地点和经费,“督刻吏”则是为确保方志的印刷。可以说,这是海南方志修撰以来所仅见。赋闲、致仕在籍海南士大夫的淡出,表明方志纂修中民间立场已日趋式微,而官方意志日益凸显。海南分州县方志,这一倾向更为明显。

三 正德《琼台志》与《万历琼州府志》编纂异同

关于唐胄的志书性质问题,争论不一。最早对此进行评介的是黄佐的《嘉靖广东通志》, “《琼台志》二十卷,唐胄撰并序”(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42,第1052页。。清阮元《道光广东通志》在参阅黄佐之后,并做如是评介,“《琼台志》二十卷,明上官崇修、唐胄撰,佚”(清)阮元:《道光广东通志》卷193《艺文略5》,载《续修四库全书》673册,第236页。。“二十卷”“佚”之说,姑且不论,阮元将唐胄的私人著述纳入官修民纂体系的主观愿望,表明这一纂修方式在清代已经盛行。

(一)编纂体例

1.两部方志相异之处

对两部《志》“凡例”研读,可看出其如下不同。


“沿革”既仿《史记》作“表”括要,而“考”复逐著辩者,以《旧志》、《外纪》沿祖他书,故极证以合乎史尔。(明)唐胄:正德《琼台志 卷首 凡例》。


尽管不认可乡贤王佐“执旧疑史”之说不是正德《琼台志》写作的主要动因,但是,唐氏为本土历史正本清源的努力仍可以窥见:以历代官修史书为基本素材,结合其他地方典籍,用“表”的形式,对本地的历史沿革进行考证。到了明代中后期,海南的文化日益繁盛,对海南地方归属时间探讨已经明显淡化。是故,大异唐氏之趣的万历《府志》,如何与中原文化有效对接是其关注的焦点。


已上凡例,大率按《旧志》并参诸各省郡志而裁列之。非敢妄出私见,谬为分别也。(明)欧阳璨:《万历琼州府志 卷首 凡例》,第7页。


关于资料来源问题,二者分歧较大。唐胄强调:


《外纪》一书,王桐乡先生平生精力所在,故凡有录入者,逐一明著,不敢窃为己有,以掩其善。惟所纪原出《旧志》者,不著。


唐氏本着史家的基本态度,对于史料的来源一一予以注明。具体写作过程中,已远远超出了凡例的相关规定,乃至于引用资料在“经、史、子、集”中皆有涉猎,且分别加注。从其仅存的四十卷本中,可以看到如下书目。

经部:《尔雅》《山海经》《禹贡》《水经注》;

史部:《史记》《汉书》《后汉书》《魏书》《晋书》《隋书》《唐书》《宋史》《元史》《国朝功名录》《皇朝名臣言行通录》等;

志书类:《世史志》《五行志》《唐元和志》《方舆胜览》《寰宇通衢》《太平广记》《十道志》《永乐志》《明一统志》《雷州志》《琼海方舆志》《琼台外纪》《临高志》《儋州志》;

政书类:《通典》《文献通考》;

子部:《朱子语录》《本草传》《纲目本传》;

集部:《苏东坡诗文集》《御制文集》《丘深庵诗稿》《琼台类稿》《觉非集》《鸡肋集》;

类书:《太平御览》《玉海》等。

此外,尚有杂著、诸家的诗词歌赋、碑碣匾铭额等大量资料的引证(明)唐胄:正德《琼台志》卷1至卷40。

与唐氏大量引用参考文献比较,万历方志要简略,这表明方志由私人著述向官方转变。

唐胄在《旧志》《外纪》各十二卷的基础上,将《琼台志》增至四十四卷。从《琼台志·目录》可以看到以下内容。


郡邑疆域图;郡邑沿革表;郡邑沿革考;郡名、分野、疆域、形胜、气候;山川;水利、风俗;土产(上、下);户口;田赋;乡都、墟市、桥梁;公署;仓场、盐场、驿递、铺舍;学校(上、下);社学、书院;兵防(上、中、下);

平乱、海道;黎情(上、下);楼阁(上、下);坛庙;寺观、古迹、塚墓;职役;秩官(上、中、下);破荒启土、按部;名宦;流寓;罪放;人物(一、二、三、四、五);纪异;杂事;文类;诗类。


唐氏“意欲无遗郡之事尔”的努力,为万历《府志》所摒弃。


《旧志》标目太烦,《新志》叙述病略。今以舆图、沿革、地理、建置、赋役、学校、兵防、海黎、秩官、人物、艺文、杂志为纲,而掇其目分隶焉。


受体例的影响,唐氏方志,一事散见于多卷的现象十分明显,如前文所述的“涂棐”相关事迹分散在“卷十九 兵防中 兵官”和“卷三二破荒启土 分巡”便是一例。

采用纲目体叙事的万历方志,在这一方面有较大的改善。比起唐氏志,后者更为简洁。毋庸讳言,这种简洁是以大量历史信息的丢失为代价的。

2.两部方志相似之处

方志有助于地方政治。两部方志皆注重版籍的相关记录。唐胄认为:


丁粮,民治之要,古人入关,而先收图籍者以此。今于户口、田赋独不厌繁者,体孔孟“式负版,叹去其籍”意耳。


万历方志在此方面尤加注重:


赋役,民治之要,古人入关,而先收图籍者以此。郡自万历九年清丈后,琼山县复丈二次。飞压那移,弊窦猬集。今不妨详载,以尊“式负版,叹去籍”之意。


对于当代人物的品题,两部方志亦有相同的认识:


唐胄。官守见任与见在仕途者,但书履历,不敢辄加褒贬。本土人物见在者亦然。

欧阳氏。秩官有异任而同名者,详于后任。其见任与见在仕途者,但书乡贯、履历,虽有卓异不书,有待也。名宦以去任为定,其去思碑、生祠记,各志间有录者,皆出其人好谀,与夫感念私恩之人。今一切不录,以息謟倖之风。


欧阳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


人物,必其人殁世,公论既定,然后书之。见存者,不录。亦盖棺事定之意也。其评论只以素履为据,不以从祀乡贤为主。盖从祀出于子孙之营请,或可以欺上司;历履出于生平之行,实不可以欺后世。间有操行纯洁,无愧乡评,亦当备载。若志、铭、行状称誉过情,尤不可执以为信。


唐胄对品题人物“不辄加褒贬”的谨慎态度,到万历中后期,因子孙经营先人“从祀乡贤”,进而使得人物进入方志的标准十分复杂。万历方志在此方面做出了较为严苛的入志标准,旨在遏制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

(二)方志功能与编纂理念差异

1.方志功能的变化

唐氏志深受丘濬史学思想的影响和王佐《琼台外纪》框架的限定,这一点在唐胄的《琼台志·序》中有所反映。


《志》,史事也。例以史,而事必尽乎郡。故以《外纪》备《旧志》,以《史传》备《外纪》,以诸类书备《史传》,以碑刻、小说备类书,以父老刍荛备文籍;如地切倭岐而述海道、黎情之详;急讨御而具平乱、兵防之备;隐逸附以耆旧,不遗善而且以诱善;罪放别于流寓,不混恶且因以惩恶;田赋及于杂需、额役,以书民隐;纪异及于灾异祯祥,以显天心。首表以括邦纲,殿杂以尽乡细。非徒例史以备事,而且欲微仿史以寓义,盖体文庄而将顺其欲为之意;尊桐乡而忠辅其已成之书,以求得臣于二公。


唐氏“以求得臣于二公”的努力,使得《琼台志》具有明显的史论结合的倾向。也就是说,唐氏名垂青史的个人追求,使得方志的“资政”功能成为附属品。官修志书的万历府志旨在“上宣主德,下畅民情”(明)戴禧:《万历琼州府志 序》,第2页。,故而“参诸各省郡志而裁列之”,使得方志走向“经世致用”的轨道。

2. “纪异灾祥”中的理念差异

早期方志关于灾害的记录,以“纪异”为篇目,将“灾异祥瑞”罗列在一起。并以“嘉禾、白鱼之异,经书不费”为缘由,“沿述异纪而比灾瑞”(明)唐胄:正德《琼台志》卷41《纪异》。

所谓“嘉禾”,乃“嘉禾合穗”之简称,此为《唐会要》中提及的祥瑞之物(宋)王溥:《唐会要》卷29《祥瑞下》, 〔日〕中文出版社,1978,第537~540页。; “白鱼”,即“白鱼入于王舟”, “此盖受命之符”的代指。董仲舒认为: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汉书·董仲舒传》卷56《列传26》,中华书局,1962,第2500、2498页。


显而易见,唐胄关于灾异的编纂理念,承继着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其实质是通过对本土的灾异祥瑞记述,试图规劝统治者“内省”。

这种为政治服务的理念,削弱了关注岛内民生实际的现实功能。受此影响,其著作对灾异方面的记录多体现为以异预灾;灾、瑞并重;灾、瑞不分的迹象。


弘治十四年春,彗星见于东南,七日始散。季夏,淫雨大作,洪水暴至,荡屋坏城。秋七月,儋贼符南蛇作乱。(明)唐胄:正德《琼台志》卷41《纪异》。按:(明)曾邦泰:《万历儋州志 地集 祥异志》,第93页,在记录该条时曰:秋七月。


毫无疑问,编纂者认为造成弘治十四年(1501)的天灾人祸,与是年春“七日始散”的彗星之间有着因果关系。

正德元年(1506)冬,远在岭之南的海南东南部万州,突然之间遭遇雨雪天气。万州所人,弘治壬子科(1492)举人,有宣化知县履历的王世亨(明)唐胄:正德《琼台志》卷38《人物3乡举》。将其家乡的这场灾害以“长篇歌”的形式记录下来。“歌”以家乡气候突变而降瑞雪作为祥瑞,敬献给新即位的武宗皇帝。兹将其“长篇歌”引录如下。


撒盐飞絮随风度,纷纷着树应无数。严威寒透黑貂裘,霎时白遍东山路。

老人终日看不足,尽道天家雨珠玉。世间忽见为祥瑞,斯言非诞还非俗。

越中自古元无雪,万州更在天南绝。岩花开发四时春,葛衫穿过三冬月。

昨夜家家人索衣,槟榔落尽山头枝。小儿向火围炉坐,百年此事真稀奇。

沧海茫茫何恨界,双眸一望无遮碍。风冽天寒水更寒,死鱼人拾市中卖。

优渥沾足闻之经,遗蝗入地麦苗生。疾厉不降无夭扎,来朝犹得藏春冰。

地气自北天下治,挥毫我为将来记。作成一本长篇歌,他年留与观风使。(明)王世亨:《长篇歌》,引自(明)唐胄正德《琼台志》卷41《纪异》。


“沧海茫茫”“无遮碍”等词,表明此场降雪之大;四季常青的槟榔也“落尽山头枝”、水中“死鱼”之多,乃至人们拿去卖掉,足见温度骤降的幅度之大,实为历史仅见。《长篇歌》作者并没有对这场降雪带来的危害做过多描述,而是将希望通过“优渥沾足”的丰沛降水,寄托在来年的丰收之上。此事正好发生在明武宗入继大统的正德元年(1506),在此基础上,将其列入“祥瑞”。

“长篇歌”所描述的万州降雪表明,正德元年(1506)南方地区经历着一次较大规模的寒潮。此事发生在唐胄丁父忧后的第三年,而此时的唐胄仍居于家中,也就是说唐胄也经历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气候变化。但是自北而南的寒潮,对琼北地区究竟有着怎样的危害,正德《琼台志》的纂者唐胄不可能不知晓,该著对此着墨无几。相反,该著承继了万州举人王世亨的观点,将其纳入“祥瑞”项下。可能的解释是,献给新皇帝的祥瑞,是吉祥之物,为此避讳所致。

明代中期对于灾异记录为上层服务理念,将灾害说成祥瑞的做法,为明代后期方志编纂者所诟病,从而使得灾祥记录开始以关注岛内民生方面转变。


夫灾,戾气也。正气和而天地如之。府修事治,则灾不为害,岂讳言哉?若夫矞云瑞草,灵禽仙鹿,实与珠还;麦秀凤集,鳄驯映贲。简编岂惟世运、政治系之矣!志灾祥。(明)欧阳璨等:《万历琼州府志》卷12《灾祥志》,第614页。


对于前代修志中“灾不为害”的做法进行怀疑。指出,方志记载灾异的目的,并不是以维系世运和政治作为终极目标。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祥瑞”一直津津乐道。明代后期海南在此方面却有颠覆性的结论,直接将其斥为“草妖物孽”,而“时和岁丰”才是真正的祥瑞。


至于祥瑞,虽史不厌书,然草妖物孽,何如时和岁丰?则瑞之为瑞,固自有在也。(明)欧阳璨等:《万历琼州府志》卷12《灾祥志》,第620页。


这应该是两部方志编纂理念最为本质的区别。

(责任编辑:胡庆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