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评科恩的发展原理
科恩对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辩护分别由他提出的两个原理构成,即所谓发展原理和生产力首要性原理。科恩将发展原理概括为如下命题:
生产力趋向发展贯穿整个历史。
生产力首要性原理则被概括为:
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其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解释的。
相对于生产力首要性原理而言,发展原理是科恩理论中更为独特且更为要害的部分。这是因为,首先,发展原理是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前提,如果发展命题是错误的或片面的,自然会影响到生产力一元决定论能否成立。其次,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发展原理的提出和论证,即便非为科恩首创,也因科恩的论证而达到了极其彻底的程度。这种彻底性体现在,科恩试图在完全脱离生产关系的前提下建立人的动机模型和行为模型,以证明生产力趋向发展的规律。在科恩之前,大约只有普列汉诺夫提出过与发展原理类似的问题,但在提出问题的同时,普列汉诺夫又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问题,因为他将问题转换为地理环境对生产力发展的制约,普氏写道:“归根到底决定全部社会关系发展的生产力的发展,是由地理环境的属性所决定的。”英国学者里格比在谈论普列汉诺夫的贡献时指出:“普列汉诺夫意识到,……如果我们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来解释社会和政治的变迁,那么又根据什么来解释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呢?像马克思一样,普列汉诺夫简单地假设生产力具有内在的发展倾向,即使在某些社会条件下,这种发展是以‘极慢的速度’实现的。他更关注的问题是,生产的发展为什么会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上存在着非常大的不平衡。”在普列汉诺夫以后,科恩再度提出了发展命题,而且,和普列汉诺夫不同,科恩没有在提出问题后又立即改变问题的性质,而是试图真正回答这个问题,这样一来,科恩就在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史上占据了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透过科恩对发展原理的论证,我们就有可能发现,自第二国际成立以来流行的生产力一元决定论,会在何种意义上因其论证逻辑的透彻反而导向自我矛盾的尴尬境地。
科恩对发展原理的论证并不复杂,在他看来,如下三个“事实性命题”支持了发展原理。
(1)人,就其特性而言,多少是有理性的。
(2)人的历史境遇是一种稀缺的境遇。
(3)人具有的聪明才智使其有能力改善其境遇。
科恩的论证有几点值得商榷。
第一,由第三个命题可以看到,在科恩那里,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是知识的进步。这样一来,对发展命题的解答就变成,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知识或智慧发展的结果。科恩在这一点上和圣西门的见解非常相像,后者曾是普列汉诺夫在其《论一元论历史观的发展问题》里批评的对象。圣西门非常深刻地看到,在欧洲社会制度的发展中,财产关系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财产关系的这种作用又来自实业发展的需要。在继续解释实业发展的动力时,圣西门又提出,实业是人类智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一来,知识的发展在他那里就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最为基本的因素。为此他还力求发现知识发展的规律,提出知识的演进遵循三个阶段(即依次经历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换言之,历史发展服从于这种人类智慧或知识发展的规律。不仅如此,在解释知识的发展时,圣西门也像科恩那样诉诸个人的理性,在他看来,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社会理性的发展不过是个人理性的发展在更大规模上的再现。
把生产力的发展还原为进化的学习过程,这在一定限度内是成立的。问题在于,科恩对知识的定义是相对狭窄的,从其论述来看,他所理解的知识大体局限于直接劳动过程的技术知识,那些同样隶属于直接劳动过程、与劳动关系或分工的组织与协调相联系的组织知识则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样一来,人类的学习过程就被曲解了。如果我们认可后一类知识的重要性,知识的发展就不能还原为孤立个体的学习过程,而是由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集体学习,承认后者自然会导向对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反动。
第二,如果说科恩只是无意识地效法了圣西门,他和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亲缘性则是一目了然的。和其他“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样,科恩在论证中运用了方法论个人主义,即以个人理性和资源稀缺性为前提,将发展原理还原为个体的最大化选择。科恩这样做,在逻辑上有其必然性,因为他要彻底撇开生产关系来解释生产力的发展,这样一来,生产的主体必然沦为孤零零的个人。然而,科恩所遗忘的是,在历史上,个人多半是不独立的,那些最重要的主体往往不是个人,而是不同类型的生产组织,如原始氏族或部落、奴隶制或农奴制庄园、资本主义企业等。至于个体生产者如自耕农或独立的手工业者,正如马克思一度指出的,他们只是部分地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并在某些经济过渡时代(如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过渡时期,或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特别地繁盛过,自身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时代。对这些生产组织而言,其所面临的历史境遇并不是抽象意义的稀缺,而是能否取得以及以何种方式取得更多的剩余。在原始社会晚期,伴随考古学家柴尔德所称的新石器时代的第一次革命,即人类实现了对食物供给的支配,剩余及其占有的问题就出现了;相应的,阶级差别也产生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面临的任务就不是简单地改善其稀缺的境遇,而是如何更多地生产和占有剩余,发展生产力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
第三,发展原理只解释了生产力发展的趋势,排除了生产力会出现停滞乃至倒退的情况。科恩承认,在特定情况下,生产力不仅会停滞,而且可能出于社会内部原因而倒退,他举了罗马帝国衰落后的例子,当时欧洲的生产力水平在长达两百年间出现了长期退化的现象,但他又把这种倒退看作历史理论不能回答的反常情况而予以排除。科恩的做法或许可以从经典作家那里找到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曾专门指出,生产力的停滞和倒退是历史上常见的现象,但他们又把这种停滞和倒退归于“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这些事件“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处于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观点意味着,生产力的停滞或倒退,不是从社会组织内部的原因来解释的,而是归结于外在的偶然原因。诺思和托马斯曾针对这一点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马克思未能认识到经济增长(从而生产力的发展——引者按)并不是必不可免的”,而是以“有效率的所有权”为前提的。如果制度安排不能导致有效率的所有权,生产力就不能得到发展。诺思等人的这种观点,足以表明他们支持的是前一节提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第二类相互关系。
根据以上讨论,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停滞和倒退)趋势不能脱离既定的生产方式,在抽象的个人层面来论证。特定的生产方式或获取剩余的方式,会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所采取的形式和这一发展的速度。在这里,我们可以结合奴隶制生产方式与技术进步的关系进一步考察这一点。
20世纪20年代,在对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一书的评论中,卢卡奇就曾讨论了奴隶制生产方式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关系。布哈林当时流露出这样的观点:社会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所谓技术。以奴隶制为例,布哈林认为,奴隶劳动只适应某种低水平的技术,一旦采用新的技术,如一些复杂的机械,就会遭到奴隶的蓄意破坏。因此,为了采用新技术,就必须废除奴隶制。
与布哈林的观点相反,卢卡奇认为,布哈林在此颠倒了因果关系。奴隶制并非由于低水平的技术而变得可能,相反,正是因为奴隶制成为统治劳动的形式,才使得劳动过程的合理化以及采纳合理化的技术变得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奴隶制生产方式作为一种剩余榨取方式,就限制和妨碍了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在其晚年的本体论著作里,卢卡奇又回到他早年和布哈林争论的问题上来,他在书中反复提到,在奴隶制生产中,由于暴力在第二类目的论活动里作为直接的甚至唯一的手段发挥作用,就造成了这种剥削方式的原始性及其在经济上缺乏效率,即除了外延型的增长外,不可能在给定的生产范围内提高生产率。
卢卡奇的这些看法植根于马克思对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分析,并与后者完全一致。正如前文提到的,马克思发现,在古代社会,一些先进技术最早是在军队里得到运用的,而不是运用于生产。这种奇特的现象证明了奴隶制生产方式对于新技术的运用有一种内在的阻碍力量。但即便如此,在奴隶制生产方式下,生产力(不能把生产力仅仅归结为技术)也在一定限度内得到过发展。这里可以提醒读者留意马克思在北美内战期间所写的著作,在那里马克思专门讨论了北美蓄奴州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规律。马克思的这一分析通常不太为人注意,值得在此费些笔墨加以介绍。
马克思指出,在北美奴隶制经济中,生产的发展存在两个特点。第一,在奴隶制生产方式下,生产的扩张靠的是人力投入这样的粗放经营,而不是技术进步,这一点是由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马克思写道:“由奴隶耕种的、作为南部输出品的棉花、烟草、糖等等作物,只有在仅需简单劳动的天然肥沃的广大土地上大规模使用大批奴隶来经营才是有利的。主要不靠土地的肥沃性而靠投资、工作者的知识和积极性而种植的集约化作物,是与奴隶制度的本性相矛盾的。”第二,与第一点相联系的是,为了实现生产的扩张,奴隶制生产方式“就必须获得新的领地,以便使一部分奴隶主带着奴隶得到新的肥沃的土地,并且使剩下来的那一部分奴隶主得到新的市场供他们繁殖和出卖奴隶。举例来说,如果美国没有取得路易西安纳、密苏里和阿肯色,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的奴隶制度早就该被扫除了”。这意味着,奴隶制生产方式天然有扩展的需要,这种扩张一方面需要有更多的土地,另一方面也正好为奴隶的繁殖开辟新的人口市场。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外延的粗放式扩张,而非技术进步,才是推动奴隶制经济发展的动因。此外,马克思还指出,也正是这种扩张最终激化了美国社会的阶级矛盾,成为北美内战爆发的原因。在第三章里我们还将谈到这一点。
马克思对北美资本主义奴隶制的分析表明,生产力的发展采取何种具体形式,以及这种发展所具有的限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依据马克思的分析,一方面,技术——作为生产力的因素之一——之所以无法得到发展,取决于奴隶制生产方式的“本性”;另一方面,奴隶的大规模使用——作为奴隶制下生产力发展的最主要杠杆——也同样取决于这种“本性”。马克思的这些观点显然不同于流行的生产力一元决定论的解释,并为后来卢卡奇对布哈林的批判提供了背书。
基于上述讨论,科恩用来支持发展原理的三个命题,或可替换为以下三个截然不同的命题:
(1)人们必须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结合起来才会有现实的生产,由此而形成的生产方式是以扩大对剩余的占有为目的的。
(2)在给定的生产方式内,生产力会在某种特定的形式上、以特定的速度得到发展,剩余的供给也会因此而增加。
(3)在这种特定形式上得到发展的生产力会遇到制度本身造成的极限,变革生产关系就成为生产力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此,我们最终的结论是:
在整个历史中,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力有不断发展的趋势。
这个结论的潜台词是,如果生产关系不能得到顺利的变革,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就会遇到阻碍。与科恩不同,上述原理——如果可以称作“新发展原理”的话——不仅解释了生产力发展的原因,而且可以解释生产力得不到发展的原因。新的命题还避免了科恩的下述武断,即把任何生产力的停滞或倒退都作为非典型情况预先从发展原理中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