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自贸区贸易投资自由化程度评估
一 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对比
贸易便利化是指对国际贸易制度和手续的简化与协调,其基本目标是简化贸易程序,提高货物跨境流通的便利性。各国政府可以通过简化各项程序及手续、制定与协调相关法律法规、优化区内的基础设施,建造一个高效、协调、便利的营商环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始于1981年签订的《南太平洋区域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近年来,几乎所有FTA中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贸易便利化措施。除了FTA缔约国,诸多政府间及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如世贸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世界海关组织(WC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及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均长期致力于建立更便捷、更协调的国际贸易程序。迄今为止,上海、广东、福建、天津等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中国改革的新试验田和制度创新高地,各自的贸易便利化政策往往较国际自贸协定中的更为微观、详细,带有明显区域特点,可操作性强,并直接服务于区内贸易企业。
(一)贸易便利化的主要内容
贸易便利化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其中,狭义的贸易便利化指的是进出口程序(如海关、检疫、许可等有关程序)以及交通运输(物流和仓储等)、支付、保险、检测、标准化和其他要求等手续方面的协调、削减和便捷。其中,大多数国家将海关程序作为贸易便利化的重点。广义的贸易便利化,不仅包括前述海关与边境措施的简化与高效化,还包括适用于贸易的法律法规的协调、物流与基础设施的改善和规范以及信息的收集、发布和使用便捷等。可以说,广义的贸易便利化涵盖贸易过程的所有环节。由此,广义的贸易便利化主要涉及领域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贸易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海关现代化改进与跨境制度、贸易手续的简化、通关的高效性、物流与运输服务的管理与竞争力、通道便利与过境贸易便利化和运输安全(特别是在内陆国家范围内)以及信息流动等。
世界贸易组织(下称WTO)、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下称UNCTA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下称OECD)、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下称APEC)等主要国际经济组织对贸易便利化都有相关定义,基本内容一致,但着重点略有不同。首先,WTO将贸易便利化定义为“国际贸易程序的简化和协调”。这里的贸易程序不仅包括与国际货物贸易流动相关的制度、程序和手续,还包括了对开展国际贸易所需的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提供、交流和处理的行为、惯例和手续。其次,UNCTAD将贸易便利化定义为“一种对包括国际公认的习惯和惯例,标准化的物质和手续的简化,和对贸易和运输的法律和规定的协调。也是一种关于信息处理以及环境建设活动的行为,从而使贸易和运输部门中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长期受益,因此是一种促进贸易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再次,OECD认为,贸易便利化是指在国际贸易链中的每一环采取旨在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效率的政策和措施。最后,APEC认为,“贸易便利化是指对阻碍、延迟跨境货物流动或增加其流动成本的海关及其他行政手续的简化及理顺”,或者说“对进出口货物贸易边境措施的削减,使得国际货物贸易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跨境流动”。
总结起来,上述国际组织提及的贸易便利化具体可归纳为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海关流程。主要是指:电子报关和审理;集中通关和单一窗口;授权快速通关;建立信用评估数据库;开发风险管理与分析系统;通关后的审计与紧急货运制度;建立货物追踪系统,包括提供对风险管理的训练;减少或取消装运前开箱环节,开发相关能力进行目的地检查;允许债券担保;等等。其次,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主要是指:现代化的港口设施、四通八达的光纤网络、高技术的检验检疫设备、高效先进的海关实验室检测装备等。再次,人员培训与技术援助。包括单边和双边两个方面。单边方面要求各国通过专门技能培训开发人力资源,配备如法律文件起草、风险管理、通关后审计、授权贸易商标准制定、港口管理、信息与通信技术(ICT)、预裁定、估值、申诉机制、原产地规则、分类、货运代理以及其他世界海关组织所确定的程序和标准等方面所需的专业人才。双边方面要求先进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援助,代为培训海关、标准执行、实验室检测人员等。复次,政策法规,是指各国应当经常对现有与贸易相关的法律和规章进行全面的审议、调整与合理化;建立内部机构,定期审议贸易规章,并通过官方公告(纸面)形式或者相关的网站和数据库更新贸易规章;设立必要的机制,使贸易法律和程序得以及时传播;制定贸易和海关的运作程序和指导原则,以帮助贸易参与者理解。最后,机构合作,是指各国应当理顺包括海关、检验、外汇管理、运输、商管等在内的与贸易相关的各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使之更协调、合作更顺畅,以利于贸易便利化措施的最终落实。可以尝试推动信息平台的共享,建立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作为推行贸易便利化的主要机构,海关应该在风险管理、评估标准与数据库、授权与监督、行为准则等方面加强内部统一和协作。
(二)上海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上海自贸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建设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技术环境,其发达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大大提升了上海市的海关通关、检验检疫速度,为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通关手续的便利化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贸易便利化程度最主要的一个指标就是海关程序、通关手续的便利化。上海自贸区在促进通关便利化方面已经陆续推出好几项创新制度,部分创新监管措施已成功地在我国其他自贸区内复制、推广。2013年9月底,上海自贸区率先启动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同年10月9日,允许企业“先入区、再申报”,“批次进区、集中申报”。“批次进区、集中申报”将传统的“一票一报”改成“多票一报”,减少了企业申报次数,降低了通关成本。允许区内企业凭卡口核放单,先办理货物批次进出区的手续,再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一般集中货物报关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在“先入区、再申报”新模式下,试点企业可先凭进口舱单信息将货物提运入区,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办理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手续,无须在码头或机场耽搁,缩短了货物入区时间,体现了其提高物流运作效率的宗旨。车辆过卡入区流程从以往的“两下(车)两上(车)四敲章”,转变为“零下零上不敲章”,过卡入区平均耗时从6分钟缩短至30秒。再如“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创新制度,对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关单取消了随附单证的要求,必要时候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随附单证。接轨国际先进做法,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自贸区试行“快检快放”,对企业进口产品实施以合格保证为基础的评定程序,对出口产品推行“企业分类管理+产品风险监测+出口抽批放行”监管模式。放行时间从三四个工作日缩短到一个工作日。
2.企业服务便利化
上海自贸区为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方便企业经营,推出一系列为企业服务的措施。如外商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优化登记流程;设置“单一窗口”管理制度,出台有利于企业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举措,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入区与通关;负面清单不断改进与缩小范围,法无禁止即可为,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领域,促进企业创新;区内推行从企业年检制到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改革,进一步促进企业经营便利化。运用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对货物的实时掌控和动态核查。该系统涵盖了保税监管加工、保税监管仓储、保税监管维修、保税监管展厅等子系统。可以做到海关、码头机场口岸和企业的数据共享,方便了各部门信息的获取和管理,进而提高企业开展贸易的便利化水平。上海自贸区2017年正在探索审批服务从“一门式”受理向“一窗式”受理转变,实行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间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从“办成事”向“快办事”转变,努力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3.基础设施的便利化
为更好地服务于区内的企业,促进通关手续的便捷化,上海自贸区加强了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电子口岸的建立便是一项重要举措。在上海自贸区内,通过电子口岸,相关监管部门可以核查跨部门、跨行业的联网数据,企业也可以通过电子口岸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这项举措的实施在加强口岸管理、提高通关效率、实现“一站式”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了硬件基础设施的支持,中国企业在办理进出口业务、数据跨境传输,进而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建立中央监控风险平台,实现海关各部门的联动,通过信息数据的分析比对,研判可能出现的走私风险。同时,通过这个平台,还实现了对业务现场的视频监督,方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三)天津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1.通关手续的便利化
天津自贸区为方便企业通关,建立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从事国际贸易相关业务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市口岸办、天津海关等联合建设了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此单一窗口模式下,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一次性录入或导入所有货物报关和报检信息,系统形成报关单和报检单,企业点击即可完成报关、报检。企业进出境备案清单的随附单证,申报时可不提交,待海关需要时再提交;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之间分批次进出货物,可以先凭“卡口载货清单”办理实际进出区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区内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车辆自行运输货物,使用简化的进出境《备案清单》向海关申报;企业凭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优惠原产地货物通关;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些便利措施,减少通关时间,节约物流成本。其中,“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制度,使得平均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2天缩短到2个小时,节约报关成本70%; “保税货物自行运输”制度,使企业货物流转时间节约50%,成本节约近30%;目前,在通关查验方面,天津港宣布将利用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出台的促进政策,推进北疆动植物检验检疫、东疆冷链物流查验以及东疆5.4万平方米废旧查验等项目建设,为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联合开展“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查验创造条件;天津检验检疫局出台了三批40项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实行了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模式,对一般货物“一线”只检疫不检验,最大限度地放开,“二线”重点检验,管得住、放得快。
2.企业服务的便利化
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均设立了面向企业的“单一窗口”,采取“一窗统一接件、信息统一录入、部门高效办理、一窗统一发证”的办理方式,申请人在统一窗口一次性递交企业设立和领取发票的所有申请材料,无偿帮办服务人员指导帮助申请人备齐材料,并录入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计算机系统,各联审部门和国税部门立即进行同步受理、并行办理,全部审批手续仅需1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取消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海关对自贸区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和信用等级信息进行公示;对自贸区内企业优先开展企业认证;企业主动向海关披露进出口行为中存在的涉嫌违法的或其他问题,海关酌情减轻处罚。与上海自贸区相比,天津自贸区目前没有跨境电子商务和启运港退税具体政策出台,但根据天津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的任务要求,随着天津自贸区的发展,海关会对现有措施进一步细化,推出更多的便捷优惠措施。
对企业开展贸易的新业态,明确自贸区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的重点领域,鼓励开展大宗商品交易、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汽车平行进口等新型贸易业务,支持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维修和再制造业务试点。明确支持自贸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与海关总署全国版系统成功对接。实行更高效的监管制度,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等。如企业可以用特殊区域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期货交割标的物;可在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保税展示,日用品、食品、奢侈品、消费电子产品等行业的贸易企业可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设立保税展示中心,在展示期间内销处于保税状态的进口商品,未售出的商品可运回特殊监管区域;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34家退税商店启动实施,中国银行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提供24小时离境退税服务。企业可以在特殊监管区内建立区域或全球保修、维修或售后服务中心,享受海关保税维修政策,将不同原产地货物集中在特殊监管区内维修后复运出境,无须缴纳关税等进口税收,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制度。
(四)福建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1.通关手续的便利化
作为贸易便利化实施的重要部门,海关、检验检疫等政府机构在福建自贸区内积极探索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不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模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形成了一系列全国首创的通关便利化举措,并使其得以推广复制。福建自贸区设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全国首创“整车进口一体化快速通关模式”、关键审批权限的现场审批等口岸运行新机制。2015年8月,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上线试运行,项目设福州、厦门两个运营体,包括货物进出口申报“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系统和船舶进出境联检系统,并形成以贸易标准数据为核心的“通关(企业)—监管(口岸管理部门)—决策(地方政府)”三位一体的生态链,实现全省通关查验、港口物流等口岸运行数据的实时汇总。高效的通关效率和创新的口岸运行机制,帮助企业节省了至少30%的通关时间和路费成本;汽车口岸通关效率由过去的6天缩短到现在的24小时。
目前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已实现船舶进出境申报、货物进口检疫申报、空运海关物流监管、海运海关物流监管四个业务模块全面覆盖,自贸区电子账册监管及关区转关业务95%以上覆盖。“单一窗口”通过实现装箱单、提运单等多项报关随附单证及船舶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简化申报表格,减少重复录入,如进出口企业报关报检数据减少录入53项;船舶进出境申报减少录入257项,大大节约了时间并方便企业操作。包括“整车进口一体化快速通关”在内的贸易便利化举措,为企业减负增效,也为福建外贸“稳中有增”提供了助力。
2.对台商服务的便利化
福建自贸区立足地域优势,在对台贸易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创立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通过该制度,台商协会的会员企业可充分利用资金杠杆,在向台商协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即可享受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为企业办理海关业务提供便利。与传统的“平保放行”不同,该制度的担保主体由个体企业变为台商协会,担保资质提高,保障了担保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同时台商协会提供的是总担保而非普通担保,在担保的有效期内,企业可循环使用总担保金额办理相同海关事务,无须逐次缴费及担保。该制度同时还适用于境内外维修等业态,既提高海关担保的有效性,也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3.对第三方检验检疫结果的采信
在福建自贸区成立之初,福建检验检疫部门就开展了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工作。在进口工业品方面,福建检验检疫局对福建自贸区福州、平潭片区进口的汽车安全性能检验项目、原木及木制品的检尺、婴幼儿纸尿裤/布的标签标识、微生物指标和毒理学测试指标项目以及玩具的机械物理、阻燃和化学检测项目实施了采信,共有11家被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被检验检疫局认可和采信。对于进口台湾商品,“采信台湾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结果”被评为全国首创,并与海关联合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新型通关监管机制,实现关检一站式查验,提升两岸货物贸易通关效率。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对符合要求的台湾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进行评估和予以认可,免于提供3C证书、免于实施实验室检测。同时,福建自贸区内,允许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入境申报免提交台湾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加强两岸海关对接,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原产地证核查、AEO互认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两岸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此外,福建自贸区在平潭片区率先试点单方采信台湾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的结果措施,以简化程序,减低成本,提供便利。
(五)广东自贸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广东自贸区设立于2014年12月,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三个区域。广东自贸区的一大特点在于毗邻港澳,因而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竞争策略方面,都倾向于对接港澳,加强三地之间的协调合作。
1.通关手续的便利性
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广东海关在这一年来不断探索实施一揽子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南沙片区率先启动“互联网+易通关”改革,率先建设检验检疫“智检口岸”,形成了以智慧服务、智慧流程、智慧监管、智慧联通为主要内容的南沙“智慧口岸”品牌效应。实现企业报关“零耗时”、“零跑动”、“零成本”,大幅压缩了通关时间。率先推行“一口受理”、“一照一码”新模式,实现“十三证三章”联办,市场准入联办证件数量和速度全国领先,企业申请人只需往返政务中心窗口两趟、一次递交材料,即可在24小时内完成开办企业全部手续。实施全流程“电子税务局”、国地税“一窗通办”等标志性改革,实现单证齐全的一类出口企业两日内办结退税。此外,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以贸易便利化为导向的大通关体系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已上线运行,启动关检“三互”模式。
前海蛇口片区推进深港陆路跨境快速通关,通过采用跨境快速通关和先入区后报关模式以及叠加“安全智能锁”和“智能化卡口”措施,企业进境入区通关时间可节约3~4小时;横琴片区积极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口岸综合部门联合执法试点。在旅检现场进境渠道实施“一机一台、合作查验、分别处置”作业模式,旅客通关环节由3个减少为2个,通关效率提升30%。横琴新区作为与澳门对接的重要片区,出台了《横琴新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专项扶持办法》,提出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境内外企业提供所得税优惠政策,简化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目前,除部分因政策要求或企业自主选择外,报关单、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基本全部实现无纸化。在口岸机构合作方面,南沙片区、前海蛇口片区推出了“单一窗口”,南沙片区、前海蛇口片区、横琴片区三个片区均推出了海关与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模式,南沙片区、横琴片区开展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三互”通关模式。
另外,在全国首创了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帮助进出口企业支付查验费;在国内率先推出跨境电商商品质量溯源平台,对于跨境电商商品质量信息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智检口岸公共服务平台进行24小时快捷查询;全国检验检疫首创“智检口岸”模式,实现24小时无纸化便捷通关,口岸货物通检时间进口缩短3.5倍,出口缩短至几乎“零等候”;在全国首创“进口提前申报,船边分流验放”、“出口提前申报,卡扣分流验放”,对需要查验的货物优先实施快速机检,不需要查验的货物即卸即放、直通放行,海关通关时效提高50%以上。
2.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便利性
广东自贸区在企业注册住所登记方面进行了改革: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工商登记机关不审查住所用途和使用功能;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商事主体可在其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多个商事主体可共用同一地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取消区内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区内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全国报关”,深化企业注册登记改革。三个片区海关加大AEO互认(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协调员实施力度,引导企业用好国际贸易便利规则;加快推进管理方式从海关主导、企业被动参与向企业自律规范、委托中介机构协助海关开展稽核查等试点工作,配套企业信用管理措施,给予守法企业更多便利。
广东自贸区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提供企业专属网页服务,将传统的“企业找政府”,升级为主动服务式“政府找企业”,这也是全国首个面向企业的省级电子政务定制系统。自2015年启动企业专属网页建设工作以来,广东自贸区以让区内每个企业都有专属网页为目标,逐步为自贸区内每一家企业法人都提供了它们独有的专属网页。据了解通过企业专属网页可以实现税务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投资备案、投资核准、财政资金申请、证照年审年检等全部办理事项“一网揽尽”。通过企业专属网页,政府可以对企业进行信息共享和推送,将过去企业“找政府”、“求办事”,转变为政府主动为企业提供事项提醒和办理服务。另外,企业专属网页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定制服务”。
(六)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比较及不足之处
1.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相似性
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改革主要集中在海关手续简化与现代海关技术的应用上,同时涉及透明度、费用等方面。改革措施涵盖当前主流FTA贸易便利化条款中的重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的应用、透明度、货物放行、国际贸易手续简化、主管海关办公机构、自动化系统应用、快件、原产地证书、原产地核查、原产地证书免除等。这些改革措施既是中国海关、边检改革的主要方向,也与国际FTA中的贸易便利化条款内涵相契合。
从形式上看,自贸区均主要以通关便利化为主,主要方式是简政放权。在创新海关监管与服务模式上实行“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简化出境手续,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积极推进“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贸易便利化改革。从内容上看,探索建立了“一站式”申报查验、国检无纸化、快检快放,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分类监管等制度。实施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试点等,推行对港澳台通关便利化举措,有效降低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鼓励新型贸易业态形式发展,建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试点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开展禁止类进口机电产品维修再制造业务和非中国制造的机电产品在特殊监管区内维修再制造业务,采取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便利措施等。
2.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不同之处
由于各个自贸区地理位置不同,不同自贸区均有自身特色和贸易便利化的不同倾向。上海处于长三角经济圈的中心,是国内核心经济区域。作为地处沿海与沿江经济相交的地方,上海是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交界处,上海自贸区具有天然的区位优势。因此,上海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措施面向全球,侧重于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重点打造能够与国际投资贸易同行规则联系的可复制、可推广基础性规则。进一步带动服务业,加深开放与投资管理制度的改革;促进贸易转型的升级,将监管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摸索创建符合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系统的行政管理系统。
广东自贸区与粤港澳邻近,为其与香港、澳门合作提供了先天条件。广东自贸区更多的是在制度创新的支持下,将内地和港澳经济深入结合作为核心,将制度创新、深化粤港澳贸易合作为首要任务,因此,部分贸易便利化措施向港、澳倾斜。同理,福建自贸区的区位条件,也决定了其部分政策向福建与台湾贸易倾斜,贸易便利化措施涉及与台贸易的多种产品,如化妆品、水果、农产品、药品等。天津自贸区的重要使命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在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促进科技协同创新、优化区域金融服务、支持区域要素市场建设等方面明确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3.各自贸区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虽然中国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改革成效显著,但对比国际先进经验和规则,改革潜力仍有待进一步挖掘。首先,贸易便利化措施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世界海关组织的《旅行时间研究指南》显示,国内通关速度最快的是广州黄埔港。在广州黄埔港,进口集装箱货物完成口岸放行手续平均时间约需90个小时,其中,从企业(报关行)完成全部海关程序至获得海关放行指令需要32个小时。而日本相应的数字则分别为61个小时和3个小时。由此说明,中国港口通关效率和流程仍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其次,边境管理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仍有待提升。据世界银行与世界经济论坛等国际机构的分析,中国自贸区所在的上海、广州等地在行政管理、营商环境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和改进空间;进出关境需要面对烦琐的海关文件要求或程序,一些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较低,增加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再次,信息通信技术相对落后,尤其是在跨境过程中电子信息技术的使用贫乏。在部分技术合作及人员培训方面,仍需要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最后,部分领域改革相对滞后,业务开展进展缓慢。如“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由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在货物贸易监管上还未能真正实现“一线彻底放开”,加上货物状态科学分类难度较大,这一措施进展缓慢,成为自贸区扩大国际中转集拼业务的主要障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