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关于特区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
苏东斌[16]
第一个问题是经济特区的贡献到底应当怎样概括。
大部分同志赞同中国经济特区对中国有两大贡献。
其一是贡献了一个敢闯、敢冒的创新精神。
其二是贡献了一个强国富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有的学者认为,虽然邓小平曾经概括过特区经验,明确地说过“深圳经验就是‘敢闯’”。但如果科学地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还必须同时回答两个具体的问题。
一是敢闯的“内容”是什么?这是个“定性”问题。
二是敢闯到什么“程度”?这是个“定量”问题。
因为就特区发展来看,其本身并没有创造出什么新鲜理论,而是把一个伟大理论付之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取得光辉成就。
可以说没有这个光辉实践,就没有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就没有1992年底党的十四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目标的确认。特区的发展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直接而有力支持:我们应注意1984年邓小平总结时说深圳经验证明我们关于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
第一种意见认为经济特区就是特殊政策即优惠决策的产物,它就是在全国还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另找一块地设立市场经济。而在全国都建立了市场经济时,特区使命在实质上而不是在形式上完结了。正如陕甘宁边区在1949年前可叫“特区”而在1949年后就叫“地区”了。
第二种意见认为作为“启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功能,虽已基本完成,但至今特区尚未完全建立坚固而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不要说全国尚未建立,就是特区也尚未“建成”,所以特区至少到21世纪中叶才算结束,所以,必须具有忧患意识。
第三种意见认为除非中央给特区一种新使命,如世界发展中国家那种“贸易区”“自由港”等向国际特区前进。还有特殊生命力。
第四种意见认为当政策优惠“消失”后,特区依据现实的发展状况,确定新使命,可定义为“推进中国现代化”,而且自己“率先实现”现代化。
但反驳的意见有五。第一,既然叫“特区”那么必须回答比北京、上海、广州“特”在哪里?第二,如率先实现,那么上海、北京不率先吗?北京作为首都能后进?上海作为大都会能落后吗?第三,如“推进”,那么上海、北京不起推动作用吗?第四,现在已经不能说,所有的试验都必须在特区先进行。第五,特区本来指一条特殊的“道路”而如果改为一般“目标”,那么逻辑也是混乱的。
所以结论应当是以下两点。
第一,不必再追求今后还“特”在哪里,也不必再要求中央肯定什么“特”,而是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上希望有更大发展。
第二,不是追求提前实现现代化各种具体的指标本身,正如没有必要追求北京的王府井,上海的南京路率先进入现代化一样,由于没有阻碍,也就没有特殊意义。因为中国现代化的困难不在城市,而在农村;不在东部,而在西部。所以我们应研究在新形势下,如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浪潮中,如何去调整结构、如何去创新体制,以便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城市的现代化程度。如果是这种,即使不作为“特区”而作为“普区”,它的作用与贡献仍然会很大。对特区“创新”要求也丝毫不会降低!
以上意见,欢迎补充与批评。
(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