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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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校订序〉人的宗教

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教授刘述先

我在五月返港,本来是为了看研究生的论文,哪知他们都申请延期,于是不期而然,整个暑假我全神投于这部译稿的校改工作。《人的宗教》一书有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原初宗教的专章,范围广阔,内容复杂。安云和我在一起三四十年,耳濡目染,她的颖悟力又高,基本观念和体证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她毕竟没有这方面专业的训练,里面有那么多专门名词,还有好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一小部分连我也不知就里,真不知她是怎样在八个月的时间把全稿翻译完的。当我回到家里,她把沉甸甸的八九百页稿纸交到我手里,真令我惊诧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为了在开学之前把校改工作完成,保持译笔信达的品质,还要查对原典,我真是一点也不敢轻忽。返港之后几乎没有休息,详加校改,一整天最多也不过只能做二十多页。这样马不停蹄,整整做了三个多月,终于把全稿完成,这样才松了一口气。我校改后,安云还要再看,互相斟酌讨论之后方始定稿。虽不敢说译笔有多好,至少是达到了我们自己所要求的标准。

为什么我们两人有这么大的热情来做这一件事情呢?按顺序先说安云的角度,然后才说我自己的角度。安云一拿到这部书,就觉得与之有所感通。这部书不像一般哲学书只讲一些抽象的观念,同时配合着丰富的比喻、感受与实际的作为。最特别是人物的描写:释迦牟尼、孔子、穆罕默德、耶稣这些人,不只是形象上栩栩如生,而且他们本身也经历坎坷,极尽曲折,所以对生命的感受也非常深刻,不会令人感到过分简单化,或者落入庸俗的感伤及陈腔滥调之中。对于境界的描写亦然,由此岸渡到彼岸的比喻,写得就是美。看了这部书,就算不被它说服,也会感到心弦触动。因此她只要有时间就伏案翻译,近一年来一个人独处也没有感到寂寞。安云一向富于批判精神,对于这部书她却由衷地给予了高度的赞誉。

而我是完全为了不同的理由欣赏这部书。读这书宛如回到年轻时读大学的味道。那时方东美先生教我们每读一家哲学必须先入乎其内,而后出乎其外。对于东西的大传统更要出之于同情理解的态度,取高瞻远瞩的观点,掘发其精华,这样自然能够拓宽自己的眼界。不要一上来就心存敌意,吹毛求疵,结果花了许多工夫,还是未能入门,依然故我,于自家分上何有!读史密斯的书,他真能出之于同情理解的态度,出入世界各大宗教,顿生亲切之感。而近数十年来哲学界流行繁琐细致分析的风气,对于宏观式的世界观人生观每弃如敝屣,带有情感性的观察更不屑一顾,这样造成了哲学与宗教——史密斯称为智慧传统——之分离,实在是一大讽刺。但最近主理情割裂之逻辑实征论一蹶不振,钟摆又摆往另一端。科学认知已不是唯一普遍承认的客观标准,多元文化主义流行,有堕入相对主义的危险。史密斯却能够不落两边,可谓难能可贵。

史密斯搜罗的材料丰富,把各精神传统当作活的传统来看。他也真能做到深入浅出的地步。他深深了解世界宗教绝不可能归一,各有各的教义,各信各的神(God),像基督教内部的众多宗派的差别就不可能解消。但他并未否定会通的可能性,就超越名相的神性(Godhead)而言,各教的体证有若合符节之处。这样的想法与我在近时重新阐释“理一分殊”之旨,颇有契合之处。在精神上,我感觉得到,他与我是同时代人,虽则他的年龄比我大一些。我们都熟悉汤恩比、诺斯陆普一类的宏观,深深地浸润在传统之中。但史密斯的书却不只是回到数十年前的潮流,由细处观察,就可以看到与时推移的痕迹。我注意到,他的用字遣词是非常符合“政治正确性”的。譬如此书原名:The Religions of Man(《人的宗教》),出版于1958年,1991年才改为The World's Religions(《世界宗教》)。这是因为近年来女性主义高涨,英文“Man”指的是“男人”,作为“人类”的缩写,那就在政治上不正确。他在行文时到处用he or she(他或她),有时不免嫌累赘,特别是到了超越的层面,何分他或她?而中文的“人”字,本就无分性别,故偶尔加以简省以免辞费,但他那种心意是可以感觉得到的。在世界宗教之中,他先讲东方,后来才回到西方,似乎也有避免“西方中心”的想法在背后。讲完东西方的大宗教传统——他所谓历史的宗教,最后讲所谓“原初”(primal)宗教,也断不愿意给人“原始”(primitive)的联想,并指明如今在北美讲印第安传统的精神性——不再是野蛮性,恰正是时潮所趋,都可以看到他用心深切的所在。他最后一章结论所言,又恰可以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最近推动的“普世伦理计划”(Universal Ethics Project)张目,我也是由衷地赞赏这部书而乐为之介。

正由于本书的性质不是写一部学术的专著,而是要把世界宗教的精神性传达给大众,作者对于原典的征引并不是那么严格,有时甚至并未注明出处。他在序里声明此书的缘起是为公共电视制作的电视片集,有时带着为大众宣讲的味道。这恰好适合安云的翻译风格,她非常注意文字的流畅与语脉。我做校订工作,主要负责内容的准确性,以及部分疑难杂症的解答。佛道两章有一些专门术语我曾请同事王煜、霍韬晦两位教授帮忙,谨此致谢。友人侯惠爱女士赠《圣经》中文译本,也代查了一些相关资料,一并在此致谢。小儿杰夫、豁夫凑巧回香港参加家庭聚会,对于英文的解读颇有帮助,也可一记。钟惠民女士后来亲身参与她的同事们的校订工作,敦促我们在文字表达上务求进一步明白晓畅,敬业的态度令人感佩。但他们的重点放在修辞,有时改变原文句法,与我们注重直译的风格不尽相合,但我们也明白他们考虑的角度,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接受了他们的提议与修改。

也正由于本书的性质,我们采取了一些特殊的译例,必须在此说明。安云在译初稿时,连史密斯征引的原典都译成了语体文,这从她的观点看来是有必要的。她谴责我们写文章常常未能把论点充分铺陈出来,最后往往引几句古书来敷衍塞责,令她甚为不满。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洋人,把古书写成今语,在思想、感受、体证上直接对我们说话,不能代换原以我们已与之有隔阂的原典。我同意她这样的看法,但为了学术的原因,也不可以不附原典。只要原文注明出处,或者我们能力所及,都尽量找到原典附入。但为了迁就译文原来的架局,风格难免有不统一之处。有时译文在先,以译注的方式把原文引在后面,有时先引原文,后面附以译文。其实即便是同一语文,古典要用白话译,也并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我在美国留学时,有人想把杜威的著作译为英文,这不是开玩笑,因为一般人真读不懂杜威本人那样艰涩的英文。除了中文原典产生的特殊问题以外,我们并没有费神去查其他传统典籍的中译本,原因是史密斯本人常常用意译,而中译本并没有共同接受的标准体,故此我们只负责译文忠实于史密斯的引文。另外,用中文本的《圣经》也有一些小问题。我们尽量用通行本的译文,但有时两边太不符合,便只有另译。而这在今日也不是不容许之事,女性主义者就把《圣经》另译,中译本有些文字并不那么好,我们也就部分改译了。至于有些专门名词不能翻译,只能音译。我们有时根本不译,有时只音译一次,仍附原文,这是非常不合惯例的做法,但我们却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因为这样的音译根本没有意义,而现在能看这样书的人至少认识英文字母,最重要的是可以方便查考原文。我们这种做法与通行的一些译本做法恰好相反。它们有时连原书的作者、书名、出版者都不附原文,以致完全没法查考。我们在后面的附注也留了很多原文未译,正是为了同样的理由。乃是在这种奇特的方式下,我们努力尝试保持了学术的严谨性。

史密斯这部书据普及本的封面说,销量已超过150万册,当然绝不是偶然的。但一部好书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特别是这样性质的一部书。史密斯本人就明白,他讨论到那么广大的范围、那么复杂的论题,不可能不涉及一些争议,并有一些疏失之处,需要加以指正。而我们如果真正重视这部书,想由这部书得到启发,做进一步探究的出发点,就不能不认真从学问、思想、体证各方面加以批评,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但人虽向往无穷,却是有限的存在。每个人都必须植根于某一传统之内,通过自己时空的限制去表达无穷。从这个观点看,每一个世代,每一个个人都要尽自己的努力,史密斯也尽到了他的努力,只要自强不息,与时推移,每一种努力都是我们所欢迎的。

一九九七年八月九日于香港中文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