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最后都是灰
柳明吓了一跳,高高的礼帽都差点掉了,被他海底捞月般接住,样子十分滑稽可笑。
蜜姐看出他的心思,问:“你的宵夜准备消费多少钱?”
柳明愣住了,他不知道对方什么意思。
“多出你预算的钱算我的,总行了吧?瞧你那小气鬼的样!”蜜姐嫌弃地说。
“这叫什么话,一餐宵夜我还请得起!”柳明急得面红耳赤,他虽说小气,但也受不了别人如此露骨的当面奚落。
蜜姐璀然一笑,柳明立马觉得上当了,不过蜜姐和胡丽虽然召集了全体人员,但真正赴约的不多,财叔和香姨是老派人,从没在街头吃烧烤的爱好;细妹说这两天闹肚子,不敢吃辣,呆子也借口说头疼,其实大家都明白他是想陪细妹咧。
武氏姐妹迷上一部宫斗剧,也表示没兴趣,只有双胞胎兄弟响应号召,虽然柳明明朝暗讽,他们还是屁颠屁颠地跟来了。
猴子烧烤摊位于潮汐路与四海路的交汇处,距离爱丽丝餐厅不过几分钟的脚程,门脸不大,楼上设有包厢,门前的马路牙子上也摆了四五张桌子。
柳明一行人选择坐在外面,外面视野开阔,年轻人吃夜宵往往最喜欢热闹,眼中的热闹。
“那对夫妻真就这么和好了?听了一首歌?”胡丽吃着碳烤生蚝,不可思议地问,其实也不算问,而是感慨。
“人家本来就不打算离,”蜜姐分析,“你看那俩人多般配,估计闹了矛盾,正找台阶嘞!”
“那你这台阶递得也是神乎其神的,先前是剑拔弩张,转瞬云淡风轻,真就是因了那首歌?邪门!。”胡丽不无吹捧地说。
“你没谈过恋爱,不懂,每对恋人、夫妻之间都有专属的刻骨铭心的回忆,点燃它的可以是一种气味,一片风景,一道菜肴,或者一首歌……”
“精辟!来,蜜姐我敬你一个。”小六子碰了一下蜜姐的杯子,回手就像倒进下水道似得将那杯啤酒倒进自己的嘴里,打了个响嗝,问,“经理,你怎么知道是那首歌呢?”
“瞎猜的呗!难不成是仙姑附体?”柳明揶揄,独自喝了杯酒。
“德性!”蜜姐白了他一眼,冲小六子解释道,“我刚好听到那个男人谈到这首歌。”
双胞胎兄弟不参与谈话,埋头吸螺丝,门前堆起螺丝壳山,蜜姐让老板又上了一盘。
这时来了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姑娘,手里提着个竹篮,里面躺着许多单只的玫瑰花束。
“哥哥姐姐,买束花吧!”小姑娘怯生生地道,表情僵硬,强挤出来一丝讨好的笑,与其说是在推销,倒不如说是犯了错后在恳求原谅。
“小姑娘,玫瑰花是不可以随便送的……”
柳明刚想解释一番,小六子抢白道:“哪来那么多讲究,‘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多少钱一枝,给我来两枝!”
“十块钱一枝。”小姑娘闻言,喜不自胜,赶紧取了两枝火红的玫瑰递给小六子。
“给我干嘛,给这两位美丽的小姐姐呀!”小六子扬手付了二十块钱,但动作夸张仿佛一掷千金。
“乱弹琴!”柳明冷哼,“玫瑰花也不是可以随便收的!”
蜜姐和胡丽本来还有所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接那花,听柳明这么说反而果断接下,还挪到鼻子前深嗅一番。
“虽然美女姐姐们看不上在下,但这并不能阻止在下表达一下倾慕之情嘛!”耿小六自嘲自讽,眼睛却直勾勾地瞅着胡丽。
柳明感觉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正如雨后春笋般崛起:这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后厨工作者竟然自称“在下”!
夜越深,越热闹,猴子烧烤摊就像一座码头,供人短暂停靠,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各取所需后离开。
耿小六比柳明更有人缘,女人缘,至少胡丽和蜜姐爱听他说话,不时被逗乐得哈哈大笑,这让柳明这个买单的人很是不爽,却又无可奈何。
“……前段时间我在浙江路还碰到过他。”小六子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
“谁呀?”胡丽问。
“唉,就是吃知了屁股的那个大头呀!”小六子那抹笑意荡开来,眼睛都看不见了。
小时候,耿小六顽劣,是孩子王,曾经怂恿逼迫比自己小的大头吃烤知了的屁股,这事儿在那帮孩子里传为笑谈。
“他没报复你?”蜜姐做担忧状,淡眉深锁。
“怎么会呢,我们是发小,在景安碰见算是……他乡遇故知,亲热还来不及嘞!再说,小时候的事谁还记得。”
“你不是记得清楚得很吗?”柳明忍不住插嘴。
小六子讪笑,“我的意思是谁还记仇呀!”
“心理学家说,童年的阴影会伴随人的一生!”柳明不依不饶。
小六子这下感觉到柳明并不友善了,但也不好翻脸,一来今天是别人请客,吃人的嘴软,二来对方深得老板器重,自己想在“爱丽丝”继续混下去的话,还得与之保持好关系。他只得装傻充愣地笑而不语,气氛有点尴尬,幸而胡丽问他家乡水库的事,转换了话题。
柳明其实是有点嫉妒了,虽然耿小六根本就不可能是自己嫉妒的对象,因为无论从身高、容貌,又或者是才华上来看,对方和自己都没有可比性!然而正是因为如此,柳明才更加生气,因为眼前这两女孩对自己总是爱理不理的,但和小六子却有说不完的话。
“难道在她们眼里,我这个作家还不如一个帮厨?”柳明喝着闷酒,两女孩不时发出的笑声像针一般刺激着他脆弱的神经。
也算是有始有终吧,“墨镜神算”在一百三十万字申请完结了,这部小说给柳明带来的收益和他的付出相比,微乎其微,讽刺的是,他曾经夸下海口,想靠这本书来实现逆袭,挽救他垂死的爱情。
虽然柳明已经重新定下写作计划,但是已经没有了从前的那种激情,这部草定为“爱丽丝的洞穴餐厅”的现实小说,极有可能会是他的封笔之作,因为他开始质疑自己的写作才华了。
余下的时间里,柳明沉浸在这种低沉的情绪中,自斟自饮,和谁也不说话。
只有蜜姐偶尔瞥他一眼,那眼神说不清是关切还是好奇。
“砰砰砰!”
柳明被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惊醒,心里有些紧张----住在出租屋时,巡防员就半夜砸过他的门!等他想明白自己现在身在何处,尤其听清楚了门外人的声音,不由怒火中烧。
“敲什么敲,敲魂呀……”
柳明的怒火在开门的瞬间熄灭了:蜜姐披着头发,穿了件带绒的橘黄色卡通睡衣,人畜无害地望着自己,微笑。那笑容很美,很纯,像邻家少女般能融化任何一颗冰冷发怒的心。
“借个火呗。”
“我又不抽烟,哪来的火?”
“少来了,我看见你窗户飘出过烟,别说是你一个人在房间里煮火锅!”蜜姐一脸笃定,目光中的狡黠令邻家女孩的美感荡然无存,补充道,“我放孔明灯!”
柳明本来不抽烟,最近心烦意乱,偷偷买了一包藏在房间里,偶尔抽那么一根,没想到这么隐蔽的事儿竟然被蜜姐发现了。
“这骗小孩子的把戏你也信?”柳明望着缓缓腾空的孔明灯摇头,语气充满鄙夷不屑。
“你吃过生日蛋糕,吹过蜡烛吗?问也白问,估计那是一段悲催的童年!”蜜姐双手合于
胸前,表情虔诚,嘴上并不饶人。
柳明瞥了她一眼,没好气,“你知道这灯最后的结局吗,那都是灰,还用它来许愿!”
“我只在乎过程!”这回答如同呓语。
蜜姐闭着眼,清冷的月光沐浴在她素净的脸上,唯美,柳明不禁怔住了……
“你最后也是堆灰!”蜜姐醒来,讥讽,不补充这么一句,不是她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