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雨:一个中国县域七个世纪的暴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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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这一蹄形的中心高地,是中华帝国最持久稳定的地区之一。虽然有周期性的移民出入浪潮,该地却是一批相当稳定并扎根于此的人口的发源地,他们往往操一种圆润的地方口音,与毗邻各县有显著区别。仿效新文化运动中流行的方言研究,20世纪的《麻城县志》提供了一份长长的国语与方言对照表。例见《麻城县志续编》,1:10~13页;1993年《麻城县志》,544~568页。将该县描述为马蹄形,见1993年《麻城县志》,25页。除了偶有旅居于此的商人之外,该地族群的同质性极高。本书附录收入了关于麻城人口的官方报告。此类官方数据虽然令人怀疑,但其一般趋势并不出人意料。就是说,麻城人口稳定地增长了十倍,从明初的10万增至20世纪80年代的近100万。假定漏报人口的比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总体增长幅度会有所降低,但仍然令人印象深刻。

当然,各个时期的情况并不一致。明代前期和中期出现了异乎寻常的激增,增幅在两倍以上,这表明在帝国持续和平的时期,这个并不富庶的县份会出现怎样的人口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几十年,经历了另一次人口急剧增长。当然,无论这一次还是18世纪更早的那次增长,都和我们基于更宽泛的中国人口史所做的预期相一致。相反,人口显著减少的两个时期,则显示了大规模暴力对当地居民死亡和逃亡的影响。明末的人口下降(从1556年到1644年征服期间下降了25%以上)或许反映了帝国的一般趋势这些数据显示,明末的人口锐减早在16世纪中期就开始了,这和我们从关于17世纪危机的文献中所做的推测并不一致。然而,麻城的人口数据并不准确,因为1563年该县的一部分在行政上被切割出去,并入了新设的黄安县。两县的人口锐减更可能是到17世纪20年代才发生。,但20世纪20年代后期和20世纪30年代的人口锐减(1923至1941年间减少了将近20%)则更具体地证实了该地区在这一时期所经历的可怕暴力。几乎可以肯定,还有并未在这些数据中得到准确反映的第三次人口衰减:19世纪中叶的动乱时期。1993年《麻城县志》(71)列出1859年(太平军进入前夕)的人口是283888。如果这个数字可信,则意味着人口在19世纪60和70年代持续增长,到1876年达到368312。然而,如初版于1935年的《麻城县志前编》(3:2~3页)所揭示,1859年的数据实际上反映的是1795年的人口,显然只是简单照抄了早期的材料来源。我很怀疑,1859年的实际人口要比这个数字高出许多,1876年数据反映的并非新的增长,而是恢复到太平军和捻军进入前已经达到、随后又在这些年失去的人口规模。这两个悲惨时期,就是本书上下篇以之作结的“大屠杀”时期。

根据官方数据,1923年麻城县的男女性别比例为129∶100,我猜测这也是此前几个世纪的大致特征。由于麻城绝不是一个拓荒者或男性旅居者为主的社会,这一严重失衡的性别比例暗示了溺杀女婴行为的高发率。(经过国共两党数十年的反溺婴运动,1964年达到了更加平衡的性别比例102∶100,上述推测似乎由此得到了证实。1993年《麻城县志》,71,75页。)还明确揭示了男性独身现象的高发率。奴仆制度对底层男性结婚率的强行控制(我们将会看到,这是数百年间麻城社会的一个特征),对于独身人口的长期存在起了关键性作用。这个人数众多的没有家庭纽带的男性群体,以及独特的暴力行为倾向,共同构成了帝制晚期和民国时期的所谓“光棍亚文化”见Watson。

麻城曾经是,现在仍然是一个农业社会,是美国农学家卜凯(John Lossing Buck)所说的中国“长江稻麦区”的一部分。据估计,20世纪初其经济产量的80%仍然来自农业,绝大部分来自谷类作物。麻城的大部分土地不适合耕作。方志资料往往把该县描述为“40%的山区、30%的丘陵、30%的平原”,或者“70%的山、10%的水、20%的耕地”。卜凯本人在20世纪30年代发现,该县总计4531平方公里土地中,只有790平方公里的耕地,17%的耕地比例与黄州地区是一致的,但远远低于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的38%。Buck,25.不过可耕作地区总有很好的土地,土壤肥沃,并得到充足雨水和山溪泉流的良好灌溉。例如,清朝地方官在17世纪的原始调查中登记了麻城约一百万亩可征税的农田,其中近四分之三属于一级稻田。即总计1044967亩中的742466亩。见《麻城县志前编》,3:3~12页。当地气候往往风调雨顺,温度适宜,四季分明,常有大量降雪,适合农作物生长的时间很长,最好的耕地可以种两季作物。县志中不乏干旱、洪水、大风雪之类的记载,而且往往伴随着歉收、饥馑和瘟疫,但其频率和程度并未超出华中地区的总体情况;事实上,麻城在历史上更多地不是制造难民,而是从农业匮乏地区接受难民(通常是穿过山区而来的豫南难民)。仅举一例,见雍正皇帝1731年的谕旨,收入《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当地作家(无疑是精英)总是把本县描述为一块丰饶富庶之地、欢乐之地(乐壤或乐土),只要能将暴力和混乱拒之门外。例如,知县易光蕙1858年在县衙外树立的石碑(碑文收入《麻城县志前编》,15:19~20页)。同样的感想在20世纪初(王葆心,1:6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麻城县简志》,40~41页)得到了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