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雨:一个中国县域七个世纪的暴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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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繁荣时代

在明朝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16世纪初期,麻城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位当地文人毛凤韶在为1535年县志写的序言中,这样描述该县近来的经历:


昔孔子论庶而富,富而教,万世为政者之律令条格也。麻城地辟民聚,旧称富庶,比屋有教。毛凤韶,《麻城志略序》,见1993年《麻城县志》,607页。


关于人口增长,毛是正确的,根据明朝的官方数字,在毛写作之前的一个世纪人口已经增长了大约40%,而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里它仍将持续稳定地增长。该县的人口在1412—1512年的100年间,从104180人增长到145095人,1556年达到148240人;见1670年《麻城县志》,3:1页。人口增长部分是因为该地相对和平,部分是因为长期有利的天气和好收成。据1935年《县志》中的灾异年表记载,从明朝建立到16世纪末只有很零星的农业歉收,这与此前和此后频繁出现的灾异记录形成对比;见《麻城县志前编》,15:2~4页。毛观察到梯田的开垦促进了人口增长,许多始于这一时期的麻城居民点都以汉字“畈”来命名,而且能说明问题的是,有的居民点产生了明朝该县最繁盛的一些家族,其中包括八里畈的邹氏、邓氏和王氏,白田畈的熊氏和刘氏,以及来自古城畈的毛凤韶自己的家族。见《麻城县志前编》,8:26~27页。不过,明代中期麻城的日益繁荣并非简单的粗放型增长;更重要的是,它是伴随着人均生产率和财富显著提升的集约型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