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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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家庭、女性与社会本文写作受到如下基金项目支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文化转型背景下乡土社会秩序的变迁与重建研究”(项目批准号:15ASH012)。——一种文化转型视角下的中国乡村社会观察

赵旭东 单慧玲单慧玲,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硕士毕业生,现为广西省北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曾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等课题研究,参与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一般项目、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项目等课题申请,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一篇。

在《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等一系列书中,费孝通曾为我们描述了20世纪40年代以前中国的乡村社会,使我们对当时中国的乡村社会有了明确的认识。历史经过80年的嬗变与发展,早已模糊了原来的模样,现代的中国乡村社会已经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呈现在我们面前,等待着我们前去探索与发现。尽管中国的乡村社会一直有分家的传统,然而,自古至今,分家的原因却不尽相同。即使一直都是父系社会,但维系父系宗族的原因和方式却早已发生变化。在以父权为主导的乡村社会,女性从未放弃过寻找自己的权利落脚点和维护权利的方式,只不过在男女平等的现代乡村社会,女性更容易获得权利。邻里之间依然互相帮助,也依然存在冲突,只是形式已与以往有所不同。农民消费模式的种类大概是没有什么变化的,但具体的消费内容和消费水平却早已不同往日。乡村社会终归逃不开时代的烙印,时代变了,乡村社会呈现给我们的图像也随之发生变化,而这一新的图像正等待着我们前去抽丝剥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