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灌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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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南湾灌区

4.11.1 灌区基本情况

南湾灌区位于河南省南部,淮河流域上游,穿越淮河南、北两岸,跨越信阳市西北部的广袤地带,属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季风气候区。南湾灌区分淮南、淮北两部分。淮南灌区多为浅山垄岗,地形复杂,起伏较大;淮北灌区为冲积平原。灌区年平均气温约15.1℃,无霜期约223d,年平均降水量为1150mm,年平均蒸发量为935mm。

南湾灌区始建于1959年11月,1960年渠首枢纽工程建成。1962年省水利厅以水院规字〔1962〕153号文批准实施“南湾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扩大初步设计”。1966年3月,河南省水利厅安排省设计院编制了淮北灌区规划设计,1967年元月批准建设。“75.8”特大暴雨后,又做出扩建渠首枢纽工程的规划设计。灌区经过扩建走向完善。灌区经过规划设计的多次变更,设计灌溉面积由最早的24.47万亩,发展到37.38万亩、50.01万亩,最终达到112.42万亩。

南湾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112.42万亩,其中自流灌溉面积为71.94万亩,提灌面积为40.48万亩,总灌溉面积为70.65万亩,2011年实灌面积为46.2万亩。

平桥渠首工程鸟瞰

4.11.2 农业情况

南湾灌区控制土地面积为1548km2,灌溉范围涉及信阳市平桥区、罗山县、息县和正阳2县2区的24个乡镇,现状总人口为96.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3.2万人。灌区内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兼作油料、棉花、烟叶、麻类等其他经济作物。灌区内耕地面积为119万亩,复种指数为1.6。现状粮食总产量为92.7万t,现状农业总产值为48.4亿元。

4.11.3 水源情况

南湾灌区水源工程为平桥渠首枢纽工程。平桥渠首枢纽工程位于平桥区震雷山脚下的平桥镇黑马石村、南湾水库坝下17km处的浉河干流上,控制区间流域面积500km2,总库容280万m3。始建于1959年11月,整个工程由拦河坝(包括滚水坝和土坝两部分)、公路桥、冲沙闸、南北干渠进水闸、船闸、工业供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功能是拦截水库放水、调蓄区间径流、壅高河道水位、承担灌区农业灌溉引水及信阳市、平桥区附近的工业供水等。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100年一遇洪水保主体工程安全、200年一遇洪水强迫通过。其中拦河坝由滚水坝及土坝两部分组成。滚水坝为克奥Ⅰ型非真空实用堰,坝顶长351.54m,共32孔,净溢流宽312.45m,设计溢流流量为2448m3/s;土坝位于滚水坝左侧,分主、侧坝,为砂壳黏土心墙结构;冲沙闸位于滚水坝右端,1孔,净宽10m,设计校核流量为242m3/s,控制下泄流量为144m3/s;灌溉引水闸有南干1号、2号进水闸、北干进水闸3座。其中南干1号闸设计正常引水流量为40.2m3/s,南干2号闸于设计正常引水流量为23.86m3/s,北干引水闸设计正常引水流量为14.79m3/s。

4.11.4 工程情况

南湾灌区内1m3/s以上的灌溉渠道20条,长度为251.1km,衬砌长度为57.2km,其中2000年以后衬砌长度为49.7km,渠系建筑物940座;1m3/s以上的灌排结合渠道3条,长度为53.2km,衬砌长度为23.9km,均为2000年以后衬砌,渠系建筑物121座;3m3/s以上的排水沟道9条,长度为4.3km,渠系建筑物15座。

4.11.5 用水情况

灌区建成于1960年,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年底,灌区累计供水99.86亿m3,累计灌溉面积2754万亩,增产粮食71.9亿kg。让一个昔日“十天无雨苗发黄,一场大雨苗冲光”的老灾区,实现了农业的旱涝保收,为信阳市经济的发展和灌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

南湾灌区取用水在技改实施前,工程逐渐老化失修,配套差,渠系衬砌率低,灌溉期间大水漫灌,跑、冒、漏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低,浪费严重,1960~2001年平均用水量为21335万m3。从1999年开始,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对南湾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经过12个年度18批工程的实施,渠道部分险工段得到治理,工程条件、管理设施有明显改观,提灌设施更新改造后重新发挥效益,渠系输水能力得到极大改善,渠系水利用系数由0.45提高到0.50,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9提高到0.45,节水效益显著,灌溉面积逐年增加,2002~2011年平均用水量为10253万m3

4.11.6 管理状况

南湾灌区管理采取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形式。其中专管单位为信阳市南湾水库灌区管理处,截至2011年,灌区共建立用水户协会68个,涉及灌溉面积25.1万亩,占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的33%。管理渠道长达390km,涉及农户6万多户,人口近23万人。

灌区水价现执行豫价费字〔1997〕91号文及信地价字〔1997〕54号文标准,以渠首为计量点,农业水费标准为0.04元/m3;各县(区)乡、村按上述水价标准另收20%专款用于支、斗渠的维修管理费用。灌区2007~2011年应收水费384万元,实收365万元,水费实收率为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