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看不见的手”
任它做去,
任它走去。
——一个法国启蒙思想
斯密潜心研究财富增长的原因,得出的结论非常惊人:让经济自由!在他看来,冥冥之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安排着经济有序而迅速地增长。
当然,这一结论并非全然是新的。在国家重商主义经济管理突出的法国,布阿吉尔贝尔早于斯密80年前发表的《法国详情》中,就呼吁让自然来安排一切,他明确指出:“只有大自然能够安排这个秩序并维持和平;其他的权力,尽管是出于善意,如果要过问其事就会将全盘搞坏。”(《布阿吉尔贝尔选集》第162页)而在斯密曾与之交往并深受其影响的魁奈那里,竟建立起了一个“自然秩序”体系,让经济自由简直已经成了重农主义者心中追求的目标,和他们所阐述的学说的中心。“Laissezfaire”(任它做去)和“Lassezr passer”(任它走去)即经济自由,已成为重农主义解决法国社会累积的种种问题的答案。
但是,是斯密在他的《国富论》里,才使经济自由得以成为一种令人信服的学说体系。斯密为经济自由找到了最为根本的人性基础,并从理论上阐述了经济自由如何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从而如何导致财富迅速增长的过程。即使到现在,大多数人,或者说越来越多的人在整体上仍然信服它,所不同的只是认为应在斯密描写的基础上应加上一定的国家作用。而且,让经济完全自由,依旧是有些人至今不变的信仰和为之奋斗的目标,其中还不乏重量级经济学大师。
“经济人”
为什么经济的迅速增长就在于让经济自由?斯密回答说:
“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
这是他说的第一个理由,即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这也是最基本的理由。斯密认为,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是出于个人利益动机,为了谋求自己的最大经济利益,把他所拥有的资本当然包括所有能用来牟利的东西和技能,用在能产生最大利益的地方。社会是个人的总和,当每个个人都以自己所拥有的去谋求最大个人利益的时候,社会所拥有的资本,或者说资源,自然也就找到了最大的用途,社会经济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这里包含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越是得到充分的自由,每个个人就越是能把自己所拥有的最大限度地运用,因而社会越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经济发展。
斯密又说:“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面,其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下的地位,显然能判断得比政治家或立法家好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要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不过了。”
这是斯密说的第二个理由:参与经济生活的人对自己的经济活动能作出比任何其他人更正确的决策。显然,第二个理由建立在第一个理由基础之上。由于关系的是自己利益,并且又是直接当事人,所以他会对自己的决策极端负责任,会全面地收集有关决策情况的信息。而其他的个人或集体由于与自身利益不直接相关,又不是直接当事人,绝不可能比为了自身最大利益的当事人做得更好。
这样,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的特性,就是为什么必须让经济自由的原因。
斯密在这里描绘出了一个“经济人”。经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把自己所拥有的得到最有利的利用。经济人是利己的,而非利他的。但不过经济人利己行为的后果,却是利他的,因为经济人的利己行为,同时增进了他人的利益,尽管他的本意并非如此。所以斯密写道:
“由于每个个人都努力地把他的资本尽可能地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地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的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
斯密那个时代,把经济生活中的人描写成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利己主义者,并把这样的经济人作为他的整个学说的基础,仍然是非常需要胆量的。持身谨慎的斯密之所以敢这么做,除了他确实认识到经济生活中人的本质就是如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因素,这就是当时西方“利己主义的个人”,已逐步成为人们接受的观念。
按照传统道德标准和正义原则,人性应是利他的,利己的行为要受到谴责。古希腊的伊壁鸠鲁及其信徒提出了一种观念,认为追求幸福是一种可以赞美的人类所作的努力。但早期和中世纪的基督教义拒不承认这样的论点。到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以后,人们才开始注意到伊壁鸠鲁的论点。1651年,托马斯·霍布斯虽遭教会反对,他还是发表了其惊人的“利己主义个人”思想。他写道:
“心理的欲望是无穷的。人天生是渴望一切的,而当他的智力提高了,他的感觉也要精益求精了,可能有更多的嗜好;他的欲望是扩大了,而他的需要也随他的愿望的增加而增加,他的愿望是求得一切稀少的东西,能够满足他的感官的、装饰他的肉体的东西,以及增进生活安逸、愉快和华丽的东西。”
霍布斯表明了这样一种意思,人是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来获得幸福的,这是人的本质。这是对人性的一种当时最为大胆的理解。
约翰·洛克1690年发表的《人类理解论》所表达的享乐主义哲学,构成了斯密经济学说的心理基础,实际上也是后来马歇尔经济学分析的心理根据。洛克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人类的幸福被认为包含在欲望的满足之中;人们能够判断成为快乐源泉的各种物品,并且需要那些最能增进他们快乐的物品。这意味着要由消费者独自选择他们认为最能满足他们欲望的那些物品,并且让生产者毫不受到阻挠地生产消费者所选择的物品。这无疑是一种利己的个人主义思想。
斯密的密友大卫·休谟的动机论,追随洛克,接受幸福是所有人类活动的目的的观点。他这样写道:“一切人类的勤勉的伟大目的是获得幸福”,“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用劳动购买的;而我们的情欲是劳动的唯一原因”。虽然休谟也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公正的价值”就是谋求整个人类的幸福,除要给予直接有关的私人以幸福外,也要给别人带来幸福。但这与斯密利己主义经济人并不矛盾,只不过经济人是在谋求个人利益当中给别人带来幸福。
这些享乐主义哲学,所表达的大体上是一种利己的个人主义。认为人们的行为,是为了个人的幸福和享受,或个人的欲望的满足,这些,在斯密那里成了寻找资本最好用途的强大动机。追求幸福、享受和欲望的满足,既然是人类的本性使然,斯密的经济人便有了深厚的哲学基础。
斯密在他青年时代写的著作《道德情操论》里所向往的人,是所谓有思虑的人,而并非是一种追求最大物质利益的经济动物。斯密的老师曾教导过斯密,财富和幸福并不完全是一致的,是因为人们的愚蠢,促使他们放弃本来可以享受到的幸福去做一味追求财富的蠢事。他说道:
“当较少的财富同样可以使他们快乐时,为子孙堆积财富的行为是多么愚蠢!当这类巨大希望最强烈地吸引他们时,却去沉湎于怠慢、奢侈、放荡、懒惰、骄傲和瞧不起他们的同伴;而摒弃了某些崇高的气质,如谦虚、同情、勤勉、耐劳的性情和勇敢等,这些属于朴素严峻的主妇匮乏的产物。”
斯密在其著作里沿着老师的思路走得更远。既然一个人的幸福,或者说一个人满足生理上的物质需要,靠一定的财富就能满足,为什么人们总是要永无止境地去追求最大的物质利益呢?斯密概括地说:“是虚荣而不是舒服或愉快使我们感兴趣。”他写道:
“富人以他的财富为荣,因为他感到财富自然吸引举世对他的注意……相反,穷人以他的贫困为羞耻……正是这一点,不管它所加的约束如何……使财富成为人们羡慕的目标,并在人类的见解中足以补偿追求它时所必须忍受的一切辛劳,一切焦虑和一切苦行……为了取得它,宁可永远丧失一切闲暇、一切舒服、一切无忧无虑的保证。”
人们普遍羡慕财富,进而羡慕和模仿拥有较多财富的人的行为,即使有的行为甚为荒唐。他又继续写道:
“由于我们有崇拜从而模仿有财有势的人的倾向,因此他们能够树立或引导所谓时髦……甚至他们的罪恶和愚蠢也是时髦的;而大部分人们却以模仿和类似使他们丢脸和堕落的这些品质而感到骄傲。”
他指出:
“正是这种骗人的东西,激起人类的勤勉并且使其继续行动下去,正是这种东西,首先鼓励他们(即人类)耕种土地,建筑房屋,建立城市和国家,并且发明和改进科学与艺术,提高和装点人类生活,完全改变了地球的全貌,使自然界的原始森林变成景色宜人而肥沃的平原,并使人迹不到和一片茫茫的海洋成为取得生计的新源泉,成为通达各国的康庄大道。”
人的本性是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毫无疑义的。但追求幸福的行为成为唯一的追求个人最大物质利益的行为,则完全是人类仰慕虚荣的缘故。所以,斯密并非认为人生来就是“经济动物”,而是社会使然。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使然。
“看不见的手”
经济人的行为是不需要干预的,因为经济人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去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他越自由,他就越可能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任何干预都不可能比完全由当事个人决定更为有效。
除此之外,斯密认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幕后组织管理着经济。而且,这只“看不见的手”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处理既非常及时,又特别有效。所以,社会经济根本就不需要“看得见的手”,即国家和政府来调节管理。
斯密早在他青年时期就形成了这样的看法,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社会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支配着人们:
“富人只是从一大堆货物中挑选最珍贵和合心意的东西。不管他们天性自私和贪婪,他们消费的不比穷人多些,尽管他们只顾自己的方便,尽管他们打算从他们所雇佣数以千计的所有劳工中榨取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虚荣而无止境的欲望,他们还是要把所有穷人增进的产物分给他们。他们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去实行生活必需品的分配,几乎同地球若按等分在其居民中划分所分配到的没有什么两样;这样,既非出于有意,事前也不知道,就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且提供了人种繁殖的手段。”
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与法国重农主义者的“自然秩序”相似。按照重农主义者和斯密的看法,这是一种社会力量,会使得个人采取行动来促进社会一般福利或利益。
这样一种神秘的社会力量,是在利己主义个人自发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有个叫伯纳德·孟德维尔的英国人,在1705年出版了一本旨在讽刺社会的书,其中的论点是,正是野心、贪婪、骄傲这样的社会罪恶增进了它的权力和财富。也就是说,正是这些“罪恶动机”所推动的个人行为,造成了神秘的社会力量,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实际上这就是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
斯密较为详细地描绘了看不见的手作用的过程:
“每种商品的上市量自然会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因为,商品量不超过有效需求,对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而以商品供应市场者有利;商品量少于有效需求对其他一切人有利。
“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一旦超过它的有效需求,那么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然会降到自然率以下。如果下降部分为地租,地主的利害关系立刻会促使他们撤回一部分土地;如果下降部分为工资或利润,劳动者或雇主的利害关系也会促使他们把劳动或资本由原用途撤回一部分。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会恰好足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就升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反之,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不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那么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上升到自然率以上。如果上升部分为地租,则一切其他地主的利害关系自然会促使他们准备更多土地来生产这种商品;如果上升部分是工资和利润,则一切其他劳动者或商人的利害关系也会马上促使他们使用更多的劳动或资本,来制造这种商品送往市场。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充分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都下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个人在一种利益机制的制约下,都不得不去适应某个一定的东西,这就是有效需求。假若劳动、土地或资本在某一行业比另一行业获致较高的报酬,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把它们从报酬较少的行业转移到这些行业上来。原来供过于求的行业提供的较少报酬引致部分业主向报酬高的行业转移,直到所提供的报酬与其他行业大致相等为止,而原来供不应求的行业因为新的业主的加入而报酬降低,直到与其他行业报酬大体相同为止。这是关键所在。每个人适应社会有效需求的努力,使得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尽管这个均衡可能是暂时的,大多数情况是或者供过于求,或者供不应求。但会适时得到修正,重又回到均衡。均衡状态,对一切人有利。社会也因此经常性地处在接近或达到最大限度的经济增进状态之中。
马克思后来指出,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就是价值规律,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市场机制。在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下,都存在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幕后调节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个人的行为,调节着有限的社会资源合理地在各部门和各生产者之间的配置。这是一只只要有商品交换行为就存在的手,商品经济条件下无所不在的手。
验证与启示:自由促进财富是有条件的
经济自由自然而然地促进财富增长。这是斯密学说的主旨,也是所有古典经济学家的信念。当时的西欧政府差不多都成为经济自由的追随者,即使德国这样的主张贸易保护的国家,在国内也极力推动经济自由。它们废除沿袭几百年的重商主义国家管制条例、撤销道路关卡(据说,在1685年的德国易北河运送物质,比如60块木板,从萨克森到汉堡,沿途需要向各个收费站交纳费用,价值相当于54块木板,结果,运到目的地的仅有6块木板)和禁止形形色色的行会阻隔;对外贸易的各种保护条例也相继撤销或放宽。政府的经济自由政策,带来了西欧新一轮的财富增长。英国在1824年废除了最后一个重商主义贸易管制法令——《谷物法》,并迎来了英国经济“二十年的黄金增长期”。
中国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引起了西方的广泛关注。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90年代访问中国,在深圳发表谈话,说“中国政府只是给了中国农民一点自由,中国的经济便迅速地发展起来了”。看起来事实是如此。“联产承包制”允许农民完成承包田任务后自由经商和跑运输,或从事个体生产,由此推动了农业、小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进而导致加工制造业、房地产业等众多行业的迅速发展,中国经济一步步走向繁荣。
但是,西方国家在非洲的实验却是不成功的。它们希望经济自由给非洲带来财富迅速增长。要保证经济自由首先要有政治自由。所以,西方国家以政治自由为条件给非洲政府经济援助。30年过去了,受西方援助的国家陷入内乱之中,经济没有什么起色。倒是中国近十几年来与非洲国家的平等互补经济合作,与之合作的国家的财富开始出现长期增长的势头。再者,现在看来,中国的经济也并不是没有问题,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甚至出现普遍性的欺诈行为,它们对中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影响已开始显露出来。
其实,经济自由促进财富增长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健全而得到有效实行的制度环境。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确实可以通过平等、公平的交换,实现自己的目的,其条件是,他没有其他途径实现自己的最大利益,比如,他不能通过造假、欺诈、抢劫、串谋等来实现。西欧社会废除的,是种种禁止人们通过自己努力实现致富的法规政策,没有废除打击犯罪、保证财产安全和人身自由等法规政策。英国在1281年就通过了《大宪章》,它规定,英国的国王必须在法律下行使权力;还规定,不经过议会通过,国王不能剥夺他人的财产,确保人们拥有财产安全的权力。英国1536年的法令规定,“身体健康的流浪汉”将被割去耳朵,第三次被发现将被处以死刑;1547年的法令,对那些拒绝工作的人们将被判给揭发他们的人做奴隶;1509~1547年,英国有7~200个小偷被绞死。
这些说明,像英国(包括整个西欧国家)这样的国家在实行经济自由之前,早就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制度环境,人们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致富,所以,经济自由能促进财富增长。而像非洲那些国家,大多脱离原始部落社会不久,处在一种草创国家制度时期。非洲国家在没有制度环境下追求经济政治自由,必然会群雄竞争,无法无天。
所以,我们说,不能无条件地宣称经济自由促进财富增长,只有完善和得到有效实行的制度环境下的经济自由,才促进经济增长。
图9 市场经济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有效地安排和组织社会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