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气候变化问题是如何提出的?
1827年,法国科学家傅里叶提出温室效应理论。此后,英国、瑞典、美国等国科学家陆续针对温室气体浓度升高所带来的增温效应进行了估算,并在1957年首次由美国建立了夏威夷观象台,对大气温室气体浓度进行直接的常规观测,由此拉开了气候变化科学问题研究的序幕。近几十年来,随着各种观测资料和树木年轮、孢粉、冰芯、黄土、深海沉积等代用气候资料的开发,以及覆盖地球陆地绝大部分、部分长达一百四十年以上的气象站、船舶观测、气球探空,特别是卫星平台系统的发展,使得对地球气候的观测范围在数量级上增加了几倍。随着温室效应理论被更多学者所接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也在不断完善,人类对气候系统及其变化机理的认知程度不断加深。气候变化也由最初的科学问题转变为环境、科技、经济、政治和外交等多学科领域交叉的综合性重大战略问题。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际社会采取了积极的响应行动,开始了一系列从科学研究到气候变化科学评估和制订相关国际条约的行动。
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制定了世界气候计划及其四个子计划。1988年11月,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成立“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同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四十三届大会根据马耳他政府“气候是人类共同财富一部分”的提案通过了《为人类当代和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决议,决定在全球范围内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必要和及时的行动,并要求IPCC就气候变化问题进行综合审议并提出建议。1990年,IPCC发布第一次评估报告,由此推动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的制订,并从此揭开了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密切相关的评估历程。1992年,《公约》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并于1994年正式生效,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成为缔约方。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
世界气候大会
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于1979年举行,主题为“气候与人类”,推动建立了“世界气候计划”“世界气候研究计划”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于1990年举行,主题为“全球气候变化及相应对策”,促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出台,以及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的建立。第三次世界气候大会于2009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主题是“气候预测和信息为决策服务”,旨在促进气候服务的发展,加强气候服务在社会经济规划中的应用,防控气象灾害风险。大会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全球气候服务框架”,使全世界的决策者都能获得准确和及时的气候信息和预测,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
IPCC
根据198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为当代和后代人类保护气候的决议,同年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建立的IPCC,是国际上公认的气候变化科学评估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科学家团队对气候变化科学认识、气候变化影响以及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对策进行科学层面的评估。
IPCC的作用是在全面、客观、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评估与理解人为引起的气候变化、这种变化的潜在影响以及适应和减换方案的科学基础有关的科技和社会经济信息。IPCC既不从事研究也不监测与气候有关的资料或其他相关参数。它的评估主要基于经过细审和已出版的科学/技术文献。IPCC下设三个工作组和一个专题组:第一工作组主要评估气候系统和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第二工作组主要评估社会经济体系和自然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气候变化正负两方面的后果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选择方案,第三工作组主要评估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减缓气候变化的选择方案,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专题组主要负责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计划。每个工作组(专题组)设两名联合主席,分别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其下设一个技术支持组。
IPCC自成立以来曾先后于1990年、1995年、2001年、2007年和2014年完成了五次评估报告,评估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就关键问题提出了评估结论,在推动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IPCC评估报告由全球优秀科学家组成的团队义务编写;编写过程需要执行十一个程序,包括两轮严格的专家和政府评审;决策者摘要由工作组会逐句审议通过,以确保报告结论更全面、客观地反映认识科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