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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寄语:致青年法律人
无惧、无偏、无私、无欺,是司法精神之所在。
与作者、读者诸君共勉。
—李国能,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任首席法官
梁爱诗[1]
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年,既实现顺利过渡、取得辉煌成就,也经历困难时刻、面临艰巨挑战。这些年,香港之所以能够在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发挥了重要的“压舱石”作用。香港与内地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加强两地的交流合作尤为重要。因此,1999年,我在担任律政司司长时就推动创立“内地法律工作人员普通法训练计划”,通过香港大学的“普通法硕士课程”和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实习安排,加深内地法律人对普通法系运作和特区法律制度的认识。18年过去了,我欣喜地看到,已有258名内地法律人参加了这个计划,他们不仅与香港、与普通法结下不解之缘,而且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胡健博士就是其中的一员。他在《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一书中,记录下自己在香港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分享了一位内地青年人对香港法治的观察,既为内地法治建设提供参照借鉴,也为“身在此山中”的香港法律人提供了一个认识香港法治的新视角。青年是中国的未来,衷心希望香港与内地的青年人把握历史大势、秉持开放胸怀、坚持理性思考、加强交流合作,真正读懂香港、读懂中国、读懂世界!
注释
[1]梁爱诗,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