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加快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至关重要
产能严重过剩已经成为一大顽疾,严重侵害着经济肌体的健康。去产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历史关口,这件事抓好了,经济中的诸多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着力化解钢铁、煤炭等困难企业过剩产能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钢铁素有“工业粮食”的美誉,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这两个行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业,也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钢铁和煤炭产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1996年,粗钢产量突破1亿吨,跃居世界第一,此后一直保持这一地位, 2014年达到8.2亿吨;1989年,煤炭产量突破10亿吨,跃居世界第一,2014年达到38.7亿吨,接近全球一半产量,我国成为名副其实的钢铁和煤炭大国。这两个行业的发展壮大,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能源和原材料,支撑了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有效保障了国家重大战略的顺利实施,极大推动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前些年,受国内经济高速增长拉动、企业盲目投资扩张、地方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钢铁和煤炭行业积累了庞大的生产能力。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需求增速放缓,再加上国际市场持续低迷,钢铁、煤炭供过于求的矛盾日益凸显,现在已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从掌握的数据看,我国粗钢产能2014年约12亿吨,产量8.2亿吨,产能利用率只有68.5%;煤炭当前总规模57亿吨,实有产能约43亿吨,去年产量仅为37.5亿吨。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如不采取措施,矛盾还会进一步加剧。从趋势看,未来钢铁、煤炭需求增长的空间已十分有限,也有判断说这两个行业需求峰值已经出现,现在已不是周期性过剩,而是严重的绝对过剩。
产能过剩、供求失衡,严重影响了钢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钢材价格已连续4年下跌,煤炭价格比2011年历史最高点下降58%,社会上形象地说,“钢铁卖出白菜价,煤炭不如沙子贵”。行业处于普遍亏损状态,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达90%,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数量增多。更进一步看,钢铁和煤炭产能严重过剩,加大了下行压力,拖累了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经济运行诸多矛盾问题的诱因。目前,已有不少企业欠发工资,失业待业人员增加,部分煤炭钢铁占比高的地方财政困难,银行相关贷款的不良率攀升,长此以往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危及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201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近三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水泥2.3亿吨、平板玻璃7600多万重量箱、电解铝100多万吨。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同时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又对两大行业化解产能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多运用市场化办法,分类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统筹解决所需资金、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问题,帮助企业在调整结构中实现扭亏脱困增盈、走上发展新路,促进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