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旦: 守住灵魂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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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文思想的骨干

一个国家或一个时代的文化,必有其重心所寄,必有其随时随地不忘参考的事物,必有其浸淫笼罩一切而大家未必自觉的一派势力。这种重心、事物或势力,归纳起来,大率不出欧美所称神道、人事、自然三大范围,或中国所称天、地、人三才的范围。中西相较,天可以对神道,地可以对自然或一切物质环境,人可以不用说。

就西洋文化史而论,希伯来文化是重神的,希腊文化是比较重人的,中古时代的文化和希伯来的相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文化和希腊时代的相像;所以英人安诺德(M.Aruold)有“西洋文化,无非为希伯来主义与希腊主义互为消长”之说。降至近代,神道的地位固已日就衰落,但西洋文化之究为人的,抑为物的,则论者颇不一其辞;我们隔江观火,也许比较清楚,不妨认为名为是人的,而实际则是物的,面子上是人本,骨子里是物本,因为我们随时随地可以观察到物质以人为刍狗的事实。不过我们也觉得,物本的文化,在一部分思想界里,现在已经发生一种反响,所以近年以来,在那里力求解脱的,也大有人在。

就中国文化史而论,在各个方面我们也都能找出一些代表来。春秋战国是各派思想孕育得比较成熟的时期;那时候真是什么都有。讲天道的有墨子,重自然的有老庄,以人事为本位的有孔孟。战国以后,各派盛衰消长之迹,大体上也很显明。墨子最先销歇,儒家最受推崇;道家除在两晋六朝与唐代之际,一部分因统治人物的提倡,有过一度振作外,平日的势力并不十分具体。汉以后佛教势力日渐扩大,至六朝而臻极盛,但是它的性质并不划一,大率平民所崇拜的是它的神道的部分,而智识分子所注重的是修身养性的部分,多少不脱人道的意味。

但全部中国文化史终究是一个重人道的文化史。各派思想中,比较最有线索最有影响的也终究是儒家。春秋战国以前暂且不说。秦重用法家,排斥以古非今的儒生,固然是儒家遭逢厄运的一个时期,但这时期并不长久。汉代以后,儒家的地位便已根深柢固。三国、两晋、六朝和唐的时期里,儒、释、道三家并育不悖,但主体依然要推儒家;六朝与唐代的四五百年间,佛家虽盛,但也曾再三受政府的压迫,出家人被勒令还俗之事,屡有所闻;无非是儒家不肯放弃它主体的身份的表示,五代以后,儒家地位的牢不可破,也是无须说得的。

儒家思想的对象是人道,所以人文思想和儒家思想两个名词往往可以通用。所谓人道并不是很侗的一种东西。西洋“文艺复兴”时代里所盛称的人道(humanity)似乎目的专在对付历代相传而畸形发展的神道(divinity),近时西洋人文主义者所盛称的人道(law for man),又似乎专门对付物道(law for thing),两者都可以说是很侗的。中国儒家的人道却并不侗,它至少可以有四个方面,四方面缺一,那人道就不完全。

第一方面——对人以外的各种本体。

第二方面——对同时存在的别人。

第三方面——对自己。

第四方面——对已往与未来的人。

这四方面合拢来,就成为题目中所称中国人文思想的骨干。现在分别说一说。

第一方面当然是最基本的。所谓各种主体,可以包含许多东西,概括着西洋的神道与物道或中国三才中的天地两才所指的一切事物。一切自然的物体当然在内。但人道范围以内的事物,或人为的事物无论抽象的所谓精神文化,或具体的物质文化,如一派信仰、一种制度、一件器用,也往往会畸形发展到一个尾大不掉的程度。使人不但不能驾驭,反而被驾驭,不特无益于人,反有害于人,原以辅助人道始者,反以危害人道终,这样的一种事物就俨然取得了本体的身份,可与人道对抗,驯至人道无法抵抗而至于衰微寂灭。

我们不妨举几个例。欧洲中古时代神道抹杀人道的事实,是谁都知道的。近代文化中物道抹杀人道的种种情势,近来也逐渐受人公认。这都可以不说。但历史上与目前和人道不相成而相害的事物固远不止神道与物道而已,国家主义的只认家族不认人,金钱主义的只认金钱不认人——何尝不是很显著的例证。这些主义自然也有用得到人的地方,但他们所见的并不是人,而只是公民,只是社会或阶级的一分子,只是家族的一员,只是父亲的儿子,是生产财富的一分势力而已。就在个人主义所认识的也并不是人,而只是一个个人!就在近代教育所注意与期望的也并不是人,而是一些专家,一些不通世事的学者罢了。人道之在今日,事实上已经被宰割,被肢解。

人利用了自然的事物创造了文物的环境,他自己应该是主体,文物的环境终究是一个客体;但结果往往会喧宾夺主,甚而至于反客为主。人也创造了全部的意识的环境,包括宗教、道德观念、社会理想等在内;他自己应该是一个主体,而意识的环境是一个客体;他自己的福利是一个常,意识环境的形式、内容与组织是一个变,应执变以就常,不应强常以就变;但结果却往往弄得常变倒置,主客易位。这种局面,是讲究人文思想的文化所最犯忌的,因为充其极,人类在天地间的地位,可以根本发生动摇,至于立脚不住。所以在希腊的人文文化里,便有“任何东西不宜太多”(nothing too much)的原则,太多了就有积重难返、尾大不掉的危险。中国的儒家思想在这方面比希腊人还要进一步,它以为就是在这一跳“任何东西不宜太多”的原则也不宜太多,即不宜运用得过火。孟子不是有过一段评论子莫的话么?杨子为我,墨子兼爱,子莫执中,孟子说:“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所以儒家的人文思想里,于“经”的原则之外,又有“权”的原则。执中无权,犹且不可,其它不执中的种种执一的例证,也就不必举了。

中国人文思想的第二方面的对象是与本人同时存在的人,换一种说法,它所要考虑的是人与人之间彼此应有什么一种分别,应有什么一种关系。在这一方面,中国文化可以说是最在行的,就是希腊文化也没有它那样见得清楚,说得了当。

说来也是谁都知道的。中国人文思想里又有一条极简单的原则,叫做“伦”的原则。但这条原则虽然简单,虽只一个字,却有两层意义,一层是静的,一层是动的。静的所应付的是上文所说人与人之间的分别,动的所应付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谓静的人伦,指的是人的类别,人的流品。类别事实上既不会不有,流品也就不能不讲,因为人是一种有价值观念而巴图上进的动物。《礼记》上说:“拟人必于其伦”,那伦字显而易见是指的流品或类别。历代政治,最注意的一事是人才的遴选,往往有专官管理,我们谈起这种专官的任务来,动辄说,“品鉴人伦”,那伦字显而易见又是指的类别与流品,近来我们看见研究广告术的人,讲起一种货物的优美,也喜欢利用“无与伦比”一类的成语,那伦比的伦字当然又是静的类别而不是动的关系。

明白了静的人伦,才可以谈到动的人伦,因为动的是建筑在静的上面的。这动的人伦便指父子、君臣、夫妇、兄弟……之间分别应有的关系。静的人伦注意到许多客观的品性,如性别、年龄、辈分、血缘、形态、智慧、操行之类。如今动的人伦就要用这种品性做依据,来揅求每两个人之间适当的关系,即彼此相待遇的方式来。静的人伦所重在理智的辨别,动的人伦则在感情的运用。

这静的伦与动的伦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仅仅有静的伦,仅仅讲流品的辨别,社会生活一定是十分冷酷,并且怕根本上就不会有社会生活,历史上也就不曾有过此种实例。仅仅有动的伦,仅仅谈人我的应如何相亲相爱,完全不理会方式与程度上的差别,结果,不但减少了社会进步的机缘,并且日常的生活亦流入了感伤主义一途;这种被感伤主义所支配的社会生活,历史上却很有一些例子,在今日的西洋,例子尤其是多。我们在这里,就可以看出“人文思想”和常人所乐道的“人道主义”的不同来了。同一重人道,同一注重道的和同,而后者所见的“同”等于“划一”,等于“皂白不分”,所见的“和”等于和泥土粉末之和,而不是和调五味之和;前者所见则恰好相反;荀子在《荣辱》篇所说的“斩而齐,枉而顺,不同而一”,最能代表这一层精意。前者并且其同与和之间,特别着重和,认为与其同而不和,毋宁不同而和。

西洋希腊以后的文化是不大讲伦的,即使讲,也十分偏重动的一方面。最近自生物学与遗传学发达以后,静的一方面才受到优生学、心理学与教育学者的充分的注意。不过在日常生活里这方面的影响还很有限。在中国,以前是动静二者并举的,现在治伦理学与人生哲学者讲起伦字,却十有八九只讲动的伦,而不讲静的伦。但我们相信以前所谓“彝伦攸叙”或学宫中明伦堂上的“明伦”二字不单单指人与人的感情关系,殆可断言。

中国人文思想的第三方面对象是一个人的自己。人是一个人的总称,所指是一般的人性、人道、做人的标准、完人的理想等。但每一个个人也是人。一个人应付一个人固属很难,应付自己却也不易。人是一种动物,动物皆有情欲,在演化过程中的地位越高,情欲的种类与力量也似乎越多越大。在别种动物的生活里,情欲变化既少,随时又受自然的限制与调节。例如性的冲动吧,在大多数的高等动物里,一年中只有一个时期以内是活跃的,即自有其季候性的,但到人类就不同了,唯其不同,于是就发生了自觉与自动应付的问题。情欲之来,放纵既然不利,禁绝亦非所宜;于是怎样在两个极端中间,寻出一条适当而依然有变化的途径来,便成为历代道德家,以至于生理与心理学家所努力来的一大对象。但努力的人虽多,而真能提供合乎情理的拟议来的似乎只有人文思想一派。别的派别的目的似乎专在防止放纵的一个极端,防止越严,便越与另一极端相接近,就是形同禁绝。旧时基督教对于性和其他物欲的观念,便是一例。佛家的也是一例。但物极必反,好比时钟的摆一般,基督教的禁欲主义便终于造成了“文艺复兴”时代以及后来的自然放纵主义。此在当时虽也有人把它看做人文主义的一部分,其实它和人文思想的标准相去的距离,和禁欲主义的毫无分别,不同的只是方向罢了。

一九三二年的夏季,我有烟台之行,在轮船上遇见一件很有趣的事。在头等舱的饭厅里,我发见在一只四方桌上,坐着四个女子,东南两边的两个,是天主教里的“嬷嬷”,南方人叫做“童身姑娘”,她们除了面部和两只手以外,其余的身体是包扎得几乎不透风的;西北两边的却是两个白俄的娼妓,她们不但袒胸露臂,并且连鞋子袜子都没有穿,只穿上拖鞋。她们四个每餐都这样的坐在一起,自然只有两搭角说话,两对过之间则横着一道无底的鸿沟,到“审判的末日”,还是通不过去。

在受人文思想支配下的中国文化里,这道鸿沟是没有的,至少就大体而论,没有这么广阔深邃。我们平日应付自己的情欲时,所持的大体上是一个“节”的原则,既不是“纵”,也不是“禁”。我们把男女和饮食同样看作人生的大欲,本身原无所谓的善恶。诗人论一代的风气制度,首推《周南》《召南》文化,甚至于把“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看作良好政治的一个基础和一个表识。讲禁欲主义的佛教虽在中国有很大的势力,但佞佛的人平日既有“做居士”“带发修行”一类的假借的方法,而遇到做和尚做尼姑的风气太厉害的时候,政府也会出来干涉,影响所及,便远不如基督教对于中古欧洲的深刻。在性以外的其他方面,亦复如是。例如饮酒,我们的原则是“不饮过量”“不及乱”,如大战以来美国民族所开的那种玩笑,在中国是从没有发生过的。但近时也很有人把“节”与“禁”混为一谈,例如妇女节制协会对于烟酒的态度,名为节制,实际上却主张禁绝。

“节”字从竹,指竹节,有分寸的意思,凡百行为要有一个分寸,不到家不好,过了火也不好。不但情欲的发出要有分寸,就是许多平日公认为良善的待人的行为也要有个分寸。所以《论语》上有“恭近于礼”,则远耻辱,“克己复礼”始得谓仁一类的话。礼字原有两层意义。教育修养的结果,使人言动有节制,有分寸,便是合礼,这是第一义,是多少要人内发的。凡属可以帮生活的忙,使言动合乎分寸的事物工具,也是礼,是第二义。是由社会在环境中加以安排的。后来的人似乎但知礼的第二义,即仅仅以“仪”为“礼”而忘了礼的第一义,积重难返,最后便闹到了“礼教吃人”的地步,如今“恭近于礼”与“克己复礼”的礼,显而易见是第一义的礼。恭也要恭得有分寸,克己也要克己得有分寸;所以“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宗教家与侠客,在人文思想家的眼光里,并不是最崇高的典型人物。

中国人文思想在第四方面的对象是已往与未来的人与物。人文思想者心目中的人是一个整个的人,囫囵的人。他认为只是一个专家、一个公民、一个社会分子……不能算人;人虽是一个有职业、有阶级、有国、有家……的东西,他却不应当被这许多空间关系所限制,而自甘维持一种狭隘的关系或卑微的身份。这是在讨论第一方面时已经提过的。如今我们要更进一步地说,一个囫囵的人不但要轶出空间的限制,更要超越时间的限制。换一种说法,他现在那副圆颅方趾的形态,他的聪明智慧,他的譬如朝露、不及百年的寿命,并不能自成一个独立的单位,不能算是一个囫囵的东西。真要取得一个囫囵的资格,须得把已往的人类在生物方面与文化方面所传递给他的一切,统统算在里面。不但如此,他这承受下来的生物的与文化的遗业,将来都还得有一个清楚的交代。约言之,他得承认一个“来踪”,更得妥筹一个“去路”。认识了来踪,觅到了去路,这个人才算是相当的完整。

在中国人文思想里,这一点是极发达的。在文化的传统和生物的传统方面,我们都轻易不肯放松。师道尊严,创述不易,所以叙一个大师的学问时,我们总要把他的师承与传授的关系,叙述一个明白,甚至于要替他编列出一张道统和学统的世系表来。但尤其要紧的,毕竟是生物的传统。若有人问什么是儒家思想最基本的观念,我们的答复就是本的观念,或渊源的观念。所以说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孝悌是为人之本,君师是政治之本,乡土是一人根本之地,一个人无论如何不长进,只要不忘本,总还有救。所以要尊祖敬宗,所以要慎终追远,所以要有祠堂,要有宗谱。既惓惓于既往,又不能不惴惴于未来。所以便有“有后”之论,所以要论究“宜子孙”的道理;有了有价值的东西,总希望“子子孙孙永保存”。更进而把已往与未来相提并论,于是祠堂与宗谱里面便充满了“源远流长”“根深叶茂”“继往开来”“承先启后”“光前裕后”……一类标语式的笔墨,记得唐朝有一位文学家替人家做墓志铭,劈头就是两句:“积德垂裕之谓仁,追远扬名之谓孝。”追远扬名之所以为孝,是谁都了解的,但积德垂裕之所以为仁,却早经后人忘却,反而见得新颖可喜。

这一方面的人文思想,在西洋是很不发达的。近日始有一派的思想稍稍的谈论到它,就是讲求淑种之道的优生学。美国有一位优生学者说,我们要提倡优生学,我们先得提倡一种“种族的伦理”,又有一位说,我们应该把忠恕的金科玉律推广到下代子孙的身上,试问这种见地和我们“垂裕后昆”“庆钟厥后”的理想又有什么分别?所谓种族的伦理与下逮子孙的忠恕又岂不就是上文那位唐代的文学家所提的仁字。不过我们却要忝居先进了。

我们到此,便可以把上面所讨论的人文思想的四个方面并在一起说一说。这四个方面都受一个原则的节制,就是分寸的原则或节制的原则。在第一方面,我们要防人以外的本体或俨然有本体资格的事物出来喧宾夺主,以至于操纵我们的生活。换一种说法,就是人和它们各个的关系,都得有一个分寸。“敬鬼神而远之”“虽小道,致远恐泥”一类的话,所指无非是一些分寸的意思。甚至于我们把人看作中心、看作比其他本体都要重要的时候,也还得有个分寸,决不能目空一切,唯我独尊。所以孔子对于鬼神、天道、死,始终保持一个存疑的态度,不否认,也不肯定。所以至少在董仲舒的眼光里,通天、地、人三才的人才配叫做儒。所以至少儒者平日对人接物的态度要居敬,要自谦,要虚己。这便是“人文思想”与“人本主义”根本不相同的一点了。西文中“儒门业士盟”(humanism)一字,有人译为人本主义,也有人译为人文主义;但若就中国儒家的思想而论,那确乎是人文而非人本;目下美国流行的想取基督教而代之的那一派信仰,才不妨叫做人本主义。他们的那种超过了分寸的自负心理与自信心理,以为一切一切,都在人自己手里,要如何,便如何,以前中国的人文思想家便不能接受。我也以为不相宜,我不但不能接受人本主义,并且觉得人文主义中的主义两字就不妥当,有执一的臭味,所以本文始终只说人文思想,而不说人文主义。

人文思想的第二方面,也不免受分寸观念的节制,是最显明不过的。静的人伦,一壁以自然的变异做基础,一壁以价值的观念来评量,自然是讲分寸的。动的人伦所承认的最大的原则,不外用情要有分寸,满足一种欲望时要有分寸。所以亲亲有杀,尊贤有等;所以孟子有亲亲、仁民、爱物的论调。讲到用情要有分寸,岂不是就和人文思想的第三方面衔接了起来?一个人情欲的外施,有的是比较限于自身的,例如饮酒;有的却迟早要影响到别人的休戚利害,例如性欲。不论为了自己的福利讲分寸,或为了别人的福利讲分寸,以至于为了节省物力讲分寸,结果总是一般的福利的增加,一般的位育程度的提高。这种福利的增加与位育程度的提高,以前的人文思想学者就叫过“和”。所以说:“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说:“礼之用,和为贵。”

其实平心而论,除了在情欲上讲分寸以外,社会生活就再也没有可以发生“和”的途径。如其走放纵的那条路,结果自然到处是权利的冲突,虽不至于到道学先生所说的“人欲横流”的地步,至少那种骚扰纷乱的局面,例如目下的国际情势与大都市里的工商业状况,是无可避免的。如其走禁绝的那条路,修道的修道,念佛的念佛,理论上,在人与人之间,便根本不发生和不和的问题,因为和的局面是先得假定有两个不同的东西发生接触;如今因禁欲的教条的关系,两个人既同在一种紧锁与收敛状态之中,调和不调和的问题当然不会发生。但事实上,这禁绝的路,却往往是产生更大不和的一个因缘。在个人方面,近代精神病学所告诉我们的种种的病态已经是够明白了。而此种个人的内部的不和迟早亦必不免形诸生活、造成社会的不和而后已。

其在第四方面,这分寸的原则也是一样的适用。无论哪一方面,我们都发见由三个据点所构成的一个格局,两点是静的两级,一点是动的中心,就是人自己或人所立的一个标准。第一方面是天、地与人道之人。第二方面是社会、个人与能兼筹并顾到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的人。第三方面是情欲的放纵、禁遏与适当的张弛操守,也就是节制。第四方面呢?两极端指的是既往与未来,而中心之点是现在或当时;三点之中对人最有休戚关系的当然是现在,理应特别加以措意。但若我们过于注意现实,只知讲求所谓现实主义,置已往的经验成效与未来的理想希望于完全不闻不问之列,那我们也就犯了执一的弊病,不鉴戒于前车的得失,则生活的错误必多,无前途的瞻望希冀,则生活的意趣等于嚼蜡,这便是弊病之所在了。反之,如果一味依恋着过去,或一味憧憬于未来,则其为执一不悟,更自显然;至其弊病之所在,在前者为食古不化、故步自封的保守主义,在后者则为不知止与不知反的进步主义或维新主义;方之于水,前者等于不波的古井、不流的腐水死水,后者则有如既倒的狂澜、横流的沧海,奔放而靡所底止,两者都失去了水的效用。但若我们一面把握住现在,一面对已往与未来,又能随时与以适当的关注,无论前瞻后顾,脚步始终踏实踏稳,这些弊病就不至于发生了。一样的执中,这执中是有权衡的。有权衡也就是有分寸。

人文思想的四个方面很早就在中国儒家哲学里打成了一片,有如上文所述。西洋的思想界,自“文艺复兴”以来,也不时以人文主义相号召,最近二十余年间,且骎骎乎有成为一种运动之势。上文所叙的四个方面,也随时有人谈到,但不是举一遗二,便是主甲的人与主乙的人互相攻讦。例如近来美国流行的宗教人文主义便始终没有越出第一方面的范围,并且始终没有摆脱狭隘武断的人本主义的臭味。白璧德(Irving Babbitt)教授一派的人文主义是以第三方面做重心的,其涉及第一方面时,则谓与神道主义携手可,与自然主义携手则万万不可,议论往往有不能自圆之处,且对于任何事物的深恶痛绝,本身便不是一个人文思想应有的态度。他们也承认人与人间的关系,应适用差等的原则,但于伦的观念,所见尚欠真切。至于第四方面,他就几乎完全没有提到。至优生学者,则一面接受狭隘的人本主义,认为人类对于自己的前途演化,即自己的运命,可以完全控制,一面根据变异、遗传与选择的理论,自亦特别注意到第二方面类别与流品的部分;第三方面则几乎完全不问。英国哲学家席勒(F.C.S. Schiller)一派的人文主义最初几完全致力于智识与逻辑的“人文”化,后来和优生学者携手以后,范围始较前扩大。总之,在近代的西洋,我们还找不到一派比较完备的、可与中国儒家哲学相比拟的人文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