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杀了他!杀了他!
赵应天顿了顿道:“林奴?这个名字似乎有点……”
赵应豪瞬间脸色一沉:“大哥!你胡说什么呢?师尊的名讳也是你能随便议论的吗?也就你是我大哥,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我早一剑劈了他!”
赵应天刚说完就知道自己出言不妥,连忙道歉:“阿豪,是我不对,你别介意。”
赵应豪脸色稍霁,淡淡道:“你以后说话注意点,否则就算你是我大哥,我也不会留情面。”
赵应天神色尴尬,点头称是。
赵应豪继续道:“师尊说过我上面还有师祖,而且师祖的实力滔天,听师尊话里透露的意思,师祖有可能是高级天师甚至更厉害的巅峰存在。不过以我现在的实力,连见师祖的资格都没有。”
赵应天被赵应豪的话震得一愣一愣。
“高级天师,甚至更厉害。这……这……”
见到赵应天的反应,赵应豪满意点了点头道:“所以只要我侍奉好师尊,一旦师尊欢喜下带我去面见师祖。只要我能跟师祖有一个眼缘,那么我们赵家背后就有比任何家族都强大的靠山,那时候何愁赵家不崛起?”
赵应天听后浑身激动得颤抖,似乎已经看到赵家成为了巨擘家族。
“阿豪,等你回来,你一定要将你拜师的详细过程跟大哥好好讲一讲,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你居然有这等机缘,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赵应豪微笑道:“行,晚上叫上阿刚、阿鹏,我们兄弟四个一起把酒言欢。”
赵家有四兄弟,老大赵应天,老二赵应豪,老三赵应刚,老四赵应鹏。赵应天是高级觉醒者,赵应天已经成为猎手,其余两人虽然为普通人,但赵应刚是绪城公安局长,赵英鹏掌管着天豪集团,四人无一庸碌之辈。
赵应天正要说话,手机铃声响起。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笑道:“嗨!说曹操曹操到,是三弟的电话。”
接通电话,他温和道:“阿刚。”
让他微微一愣的是,电话里传来的不是赵应刚的声音,而是赵应刚的秘书,秘书焦急道:“赵先生,赵局长受重伤昏迷了,此刻正送往绪城第一人民医院,请问您能过来一趟吗?”
“什么?”赵应天声音陡然提高,“阿豪怎么受伤了?”
站在旁边的赵应豪瞳孔微缩,眼中升起戾气。
秘书以最简短的话语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赵应天脸色阴沉,低声喝道:“又是那个小畜生,我前些日子就不应该手软放过他!行,我知道了,我马上去医院,告诉医生,让他们派最好的专家,最好的设备,一定要让阿刚得到最好的治疗。”
他正欲挂断电话,突然秘书惊喜道:“赵局长,您醒了?”
赵应天立即大喊:“将电话给阿刚,我跟他说几句话。”
秘书将手机放到赵应刚的耳边,然后道:“赵局长,这是您大哥的电话。”
赵应刚才从昏迷中醒过来,躺在急救车上呆呆看着车顶,双目无神。双手以及后脑勺传来一阵阵麻木的感觉,若不是急救车上护士打了一针强效镇痛剂,恐怕他刚醒来又会痛晕过去。
听到是大哥的电话,赵应刚眼睛变得通红,用尽全力嘶声喊道:“大哥,杀了他!杀了他!”
赵应天听到赵应刚的声音,沉默了半响才道:“阿刚,你先冷静下来,好好治疗。我一定会帮你报仇的。”
赵应刚大声咆哮:“你让我怎么冷静。我的双手被那个畜生彻底废掉了,我的骨头被他捏碎再也不可能复原了,以后我就是个残废,残废啊!!!”
他喊着喊着就哭了出来,声音哽咽。
赵应天听着赵应刚的声音,久久没有回答。
赵应豪突然出声:“阿刚。”
赵应刚的声音戛然而止,半响后才低沉喊了一声:“二哥。”
赵应豪道:“我回来了,一切都交给我,你安心养伤就行。”
赵应刚道:“嗯。”
赵应豪道:“你不必灰心,就算你双手废了我也会想办法帮你治好,我听说有一种圣药,喝了它以后甚至能起死回生,要治好你的手臂肯定轻而易举。”
赵应刚听了此言,呼吸变得平稳了许多,很快就沉沉睡去。
赵应天挂了电话,问道:“阿豪,真的有这么奇妙的圣药?”
赵应豪摇头道:“怎么可能。”
赵应天瞪大眼睛:“那你……”
赵应豪道:“欺骗他总比他想不开好。大哥,我现在去莲云山了,恐怕短时间不会回来,至于接风洗尘的事……就算了。等下你将那林宇的资料整理一份,发给我手机。”
说完,赵应豪打开后车门,刚坐好,车辆就启动绝尘而去。
在车上,他的手机收到了赵应天发来的关于林宇的全部资料,资料详细得连林宇在幼儿园尿过几次裤子都一清二楚。
赵应豪神色冷漠,认真翻开了一遍资料。
“初级动物类觉醒者。”
他眼中闪过不屑,收起手机,开始闭目养神。
……
……
林宇虽然没有丛林中生活的经验,不过他吃过的野兽不少,对于面前的大山,心中自然涌起一股熟悉感,他似乎天生就懂怎么躲避危险,怎么爬上峭壁,怎么辨别各种声音,这是野兽生存的本能,但现在却被他继承过来。
循着六月留下的气息,在山中走了大约两三里路,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他的心陡然沉到谷底。
六月的气息到此中断了。
那头狼獒犬实在太狡诈,智商恐怕跟人比都差不了多少。为了断绝一切跟踪可能,它十有八九是淌着溪水走的,流水能冲走一切残留气息。
林宇在溪边仔细勘察了大半个小时,无奈随便找了一个方向继续寻找。
天色渐渐暗淡,直到腹中咕咕响起,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任何东西。
“幸好我有准备!”
他打开背包拿出那块血豹大腿肉,走到溪水边将它洗干净,然后顾不得血豹肉的腥臊味,直接大口咬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