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末我在美国哈佛大学就读时,曾在人类学系修习托马斯·巴菲尔德(Thomas J. Barfield)教授讲授之“游牧社会之人类学研究”(Anthropology of Nomadism)。从那时起,我便深深为这门学问所涉及的一些问题所吸引,后来我更广泛地阅读相关民族志与理论著作。这些阅读与问题思考,当时对于我在人类学各领域的学习、体悟都有相当帮助与启发,因此最后游牧社会人类学研究也是我博士资格考试的三个主题学科之一。
我与许多人一样,对“游牧民族”最初的兴趣来自一些浪漫想象。游牧人群逐水草而居,过着自由不羁的生活——“风吹草低见牛羊”,是中国文人对这种无拘无束生活的浪漫写照。然而,人类学所见的游牧社会首先便让我们摆脱这些浪漫想象,强调这是人们利用边缘、不稳定自然资源的一种经济、社会生态体系——生活中处处充满危机与不确定,毫无浪漫可言。人们对游牧社会的另一个误解为,“游牧”相对于农业而言是一种原始的人类经济生产方式,在人类文明史上属于由“渔猎”到“农耕”的中间进化阶段。事实上,正因为游牧所利用的是边缘、不稳定的自然资源,因此它需要人们高度技术性的对自然(地理环境与生物)的理解与掌握,并配合经济、社会各方面之种种精巧设计——此远非8000年前或5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原始农民所能企及。因此在人类历史上,世界几种主要类型的专化游牧都大约出现在公元前1000至前400年之间,远较原始农业的出现为晚。人们对游牧的第三个误解是,似乎“游牧生活”“游牧经济”代表一些同构型的经济生产与生活方式。事实上,游牧是人类对于环境的一种精巧利用与适应,因此各种不同纬度、地形与植被环境的游牧皆有其特色。也因此,游牧的多样性(nomadic alternatives)是人类学游牧研究的重点之一。最后也是最普遍的,人们对游牧人群有一种刻板印象,表现在西方卡通电影《花木兰》中匈奴人狰狞如野兽般的造型,表现在将他们描述如“狼”的通俗著作之中。在本书中我将说明,由于游牧经济及相关的社会组织特质,面对定居敌手时游牧者亦有其脆弱的一面。
人们对游牧社会的不了解或误解,主要是由于身处世界主要文明圈的人大多是定居农业文明及相关文化下的产物。以此而言,游牧社会研究更大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挑战、刺激“我们”(定居文明与文化人群)的知识理性;因这样的刺激,“我们”或可得到些反思性新知。对习于定居文明社会价值体系的人们来说,游牧社会及其文化所造成的“异例”(anomaly)或“陌生感”,挑战其许多既有的信念,如:群体的团结与社会稳固,财富的争夺与累积,对领袖的忠诚,勇敢奋进的战场道德,尊重社会阶序权力等等。因此人类学游牧社会研究的相关议题探讨——如领袖威权与胁迫性政治权力(coesive power)的由来,平等自主社会(egalitarian society)的人类经济生态背景,社会组织中的分支性结构(segmentary structure)及其功能等等——皆为一般性人类社会研究提供另类民族志材料,以及可能产生反思性新知。
譬如人类学者弗雷德里克·巴斯(Fredrik Barth)最为人所知的是其在“族群研究”(ethnicity study)上的开创性见解,表现在他1969年所编广为学界引用的《族群与边界:文化差异下的社会组织》(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Culture Differences)一书及他为本书所写的导论上。而巴斯也是游牧社会研究者。在他1961年发表的《南波斯的游牧人群》(Nomads of South Persia: The Basseri Tribe of the Khamseh Confederacy)一书中,巴斯已注意到这些游牧人群在族群认同上的分歧与多样性,以及注意到其族称、语言与认同的变易性。这些,显然对后来他所提出的族群研究新方向——强调族群认同的主观建构性,以及族群边缘之工具性(instrumental)与因时变易的(situational)本质——有一定影响。
另一个例子是,西尔弗曼(Marilyn Silverman)与格利弗(P. H. Gulliver)在1992年共同编著《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Approaching the Past: Historical Anthropology Through Irish Case Studies);在这本书的导论中,两位编者对“历史人类学”(historical anthropology)之研究旨趣有很精彩的论述。而格利弗这位资深英国人类学者,过去也是游牧社会的研究者。早在其1955年发表的《家庭牧群》(The Family Herds: A Study of Two Pastoral Tribes in East Africa, the Jie and Turkana)一书中,格利弗已注意到一游牧家庭的家族谱系记忆在父子两代之间便有相当差别。他指出,在那父亲死后,他儿子的家族史版本将成为“正确的”家族历史记忆——他称之为“结构性失忆”(structural amnesia)。这种思考——将“过去的事实”视为在现实下被争辩及可被遗忘、改变的记忆——无疑是历史人类学的先声。而我自己,近十余年来一直从事于有历史人类学或社会记忆研究倾向的族群认同研究,除了受巴斯与格利弗等人之相关研究影响外,多少也与此二位学者同样地受游牧社会研究启发。
在本书中,我将以结合多项学科的游牧社会研究为辅,探讨汉代中国北方的多元游牧社会。这样的研究有多重意义。首先,我希望借着中国北方早期游牧社会的例子,介绍人类学游牧社会研究的一些问题旨趣与方法。在20世纪以来的整体人类学中,游牧社会研究从未得到主流地位。甚至在1970年代以后,由于欧亚非洲大陆游牧世界之变迁与战乱,人类学家在此失去了大多数的田野考察对象,因而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并不丰盛。可以说,这是一个日薄西山的学术专题。然而有许多的理由使我相信“游牧”仍是一个重要议题;不仅因为在新的社会环境与科技下,有些人群仍努力调适、修正并践行这种经济模式,也不仅因为这些当代游牧被视为破坏环境的元凶而受到许多争议与指责,更因为世界各传统游牧地区近代以来大多在战争、饥馑、贫困与政治纷扰之中。这表明,近代以来的世界政局、科技与相关意识形态变化,皆不利于游牧经济及其人群的存在与独立发展。而人们对于游牧社会的认识不足,常使得许多对传统牧区的救济、补助、改良徒劳无功,许多对游牧的指责、怪罪也经常是无的放矢。
本书所提及的游牧社会人类学研究,事实上并不限于狭义的“人类学”——除了人类学传统的民族志(ethnography)调查研究外,它还包括环境生态、动物本性与动物行为,以及相关的考古与历史等研究。也就是说,这个研究传统不仅强调综合各种学科知识以了解当代游牧社会,也关心游牧社会在人类历史上的起源、发展与其近代变迁。便是这样的整体性与历史性,使得它很适于被应用在中国北方游牧社会的研究上——这儿不但有多元的游牧社会,历史上本地各种游牧政治体与中原王朝间又有长期的紧密互动,因此汉籍文献对他们的活动留有大量文字记忆。早在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的汉代,几种不同类型的游牧社会便已出现在北亚历史舞台上,并从此与南方中原王朝展开模式化之互动。因此,通过研究汉帝国北方游牧社会之形成及其与帝国间的互动,最能表现人类学游牧社会研究对环境生态、草食动物之动物性、人类经济活动与社会组织、游牧与定居人群关系,以及相关历史等之整体研究旨趣。
其次,我希望本书中关于中国古代游牧社会之丰富文献记载,特别是其所呈现的多元游牧社会类型与丰富的“史事”,对于我们了解世界早期游牧社会有所贡献。我对此稍作说明。如前所言,许多学者都对特定形式(如骆驼游牧)、特定地区(如东非)之游牧社会起源、形成与发展变迁等问题很感兴趣——这是一个涉及多种学科的探索。运用比较动物学、考古学及古气象学等知识,学者探讨世界各地游牧经济的起源背景与过程。然而由于文献记录缺乏,游牧生产活动之特质——所需工具少,居住遗痕也极少——又使得其考古遗存难以被发掘、呈现,学者们对于早期游牧社会情况所知十分有限。甚至由于游牧考古遗存多为墓葬,借此片面材料以认识古代游牧社会也可能失之偏颇。然而,汉晋时期之中国文献不仅对北方游牧人群有丰富的记载,且这些文献描述几种不同游牧生态下的人群——其中最主要的三种类型为鲜卑、匈奴与西羌。这虽不是世界最早有关游牧人群的史料,但其内涵之丰富,描述对象之多元性、差异性,却是十分罕见的。这些文献材料,可以填补我们对早期游牧社会认识之不足。凭借着古文献与考古资料,以及人类学对游牧社会之研究成果,在本书中我将说明“游牧”不只是一种生产、消费与交换之经济手段,它还需要特定的社会组织、社会价值观来与之配合。在这些社会组织与价值体系下,人们基于种种群体认同与利害关系下的情感、动机,与一层层外在世界人群互动而产生种种言行与事件表征;这些表征强化原有的社会体系,或导致社会变迁。
最后,我希望本书能对中国境内之游牧与定居农业两种生计(包括各种中间类型)及文化人群之彼此了解有些帮助。我所期望的了解,既是建立在情境化的(contexturalized)与具反思性的(reflexive)历史与人类生态知识基础上,也是对当前中国多民族体制下汉、满、蒙、藏等民族历史关系的一种新体认。我期盼此知识与理解,能有助于促进公平、和谐与合作共生的民族关系。我在1997年出版的《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2003年的《羌在汉藏之间》,以及2006年所著《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可说都是这一系列的研究。在《华夏边缘》一书中我提出一种边缘研究法,探索发生在华夏边缘的人类生态与历史记忆变迁,以此了解华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羌在汉藏之间》是以羌人与羌族为具体例证,说明华夏西部族群边缘的历史记忆与认同变迁,以及相关人类生态与社会权力关系背景。《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则是由历史文本与情境的互映,建立一种对华夏及其边缘——也就是“炎黄子孙”与其“兄弟民族”——之反思性历史新知。
在这本书中,我探讨的对象是华夏最古老的一个边缘,华夏北方边缘。在《华夏边缘》中我曾提及,形成华夏认同最主要因素便是公元前2000年至前500年左右发生在黄土高原之北的人类生态变化。也就是说,华夏的形成与黄土高原北方边缘之游牧化二者相辅相成。这样的历史背景与人群分化,造成两千余年来帝制中国社会上层人群根深蒂固的定居文明偏见,乃至今日主体社会对“游牧”的认识仍相当不足。认知不足,多少也使得各种政策之制定与推行可能难以深入考虑北方、西方游牧世界的特殊社会情境。相对地,传统上华夏周边游牧文化人群对于“华夏”以及中原王朝也缺乏深切认识。强调事件与事实的历史书写传统,也造成并强化农牧人群间的区分与对立。在这本书中,我将历史事件当作表相(表征),以探索造成历史上一连串“单于南下牧马”与“汉将直捣黄龙”事件的人类生态本相。我将说明,汉代中原王朝与其北方游牧部族之互动曾造成三种不同的华夏边缘,也是三种人类生态本相——蒙古草原的匈奴、甘青高原河谷的西羌、东北森林草原的鲜卑与乌桓。后来在历史上发生的一些模式化历史事件,许多都可溯及形成于汉代的此三种华夏边缘。我希望如此借由人类经济生态角度所理解的过去,可以让不同地域、文化、经济模式之人群能更深入地了解彼此、体认现在,因而能规划、期盼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