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互害型社会如何自保
江湖段子说:狼心、狗肺、兔肝一起聚餐。狼心负责买酒,便在酒里下毒,盘算着自己到时候不喝酒就行了;狗肺负责买菜,便在菜里下毒,想着自己到时候不吃菜就可以毒死别人,保全自己了;兔肝负责买肉,便在肉里下毒,心想自己吃素,就可以独善其身,享受胜利果实了。结果,聚餐一结束,狼心、狗肺、兔肝全部死翘翘了。这就是典型的互害型社会,你害我,我害他,他害你……最后大家同归于尽。
虽然我不吃自己生产的假鸭蛋,但是我吃了你腌制的假猪肉。虽然你不吃自己腌制的假猪肉,但是你吃了他生产的假奶粉……结果没有人是安全的,造假者也会被其他的假货和劣货包围。这种互相伤害的局面最终造成了害人害己的悲剧。
中国现在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诚信问题。我们不相信食品安全,不相信慈善机构真的把钱用在对的地方,不相信摔倒的老人是真的病了,不相信医生开的药是物有所值……每当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总会感到恐惧,但又无能为力。那么这种互害型社会的形成根源在哪里?我们应该怎样走出这个怪圈?
当下潜规则盛行。官场有官场的潜规则,娱乐圈有娱乐圈的潜规则,学校有学校的潜规则,商业有商业的潜规则。医院专家号不好排?托个朋友就可以搞定。孩子在班里不受重视?给班主任意思意思就没问题了……潜规则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似乎很擅长在法律法规中寻找缝隙,自行编制出一个灰色地带,甚至以深谙此道为荣。很多食品安全事件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这个恶习已经在业内流行很多年,因为偶然的机会才被爆出。比如三聚氰胺、地沟油、罂粟壳等。潜规则是食品行业最不容易掐断的毒瘤,它就长在你看得见的地方,但所有人都对它视而不见。从生产者到监管者都对它形成一种默认态度,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面胆子一天比一天肥。谁死先埋谁,趁着法律还没对它作出明确界定,趁机捞一把。
2008年日本发生了“毒大米”事件,日本三笠食品公司将从中国进口的、本该限于工业用途的大米(黄曲霉毒素及杀虫剂甲胺磷超标)伪装成食用米卖给酒厂、学校、医院等单位,谋取暴利。事情曝光后,引发了民众的强烈抗议、媒体持续跟踪报道和检察机关的迅速介入。最终日本农水省事务次官白须敏朗和日本农林水产大臣太田诚一引咎辞职,“毒大米”中间商奈良县广陵町米谷销售公司社长上吊自杀。值得玩味的是,在日本引起轩然大波的“毒大米”,在中国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好大米。因为中国的优质大米的甲胺磷含量限定为0.1ppm,而日本“毒大米”的甲胺磷含量仅为0.02ppm~0.06ppm, “毒大米”事件在日本也没有引发死亡事件。但是这件事为中国食品安全管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范本:要严格规范行业标准,给公众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并对违规操作的个别人予以严厉制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潜规则。
其次,侥幸心理和驱利心理在作祟。中国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质量信仰氛围,而是处在一个浮躁的利益中心阶段。眼看着他偷工减料没人管,那我也可以这样做啊。我看他在卖假牛肉,本钱少利润高还卖得出去,我为什么要错过这么好的挣钱机会呢?心理学上有一个说法叫“从众心理”。当一个造假者获得利益之后,其他人眼热,也加入其中,慢慢的更多人开始跟风。造假的人多了,人们就会有一种错觉,既然大家都这样做了,那就不会有什么错,胆子也就更大了。这种侥幸心理和驱利心理是在监管和道德双重缺失下的产物,而且具有病毒效应,容易蔓延渗透。卖牛奶的不会喝自家的牛奶,卖鸡蛋的不会吃自家的鸡蛋,貌似躲过了自家的雷区,但无法躲过别人的雷区,最终还是害人害己。
最后,道德上的约束力缺失。古代中国社会组织以家族为基础,一个人的交际范围大多不过十里八乡。浓厚的宗教信仰和朴素的“人在做,天在看”道德信仰对古代中国人形成一种强大的行为约束力。随着现代社会进步,每个人被赋予了影响更多人的能力。一条微博可以影响几千几万人,一件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我们从邻里社会步入陌生人社会,消费者与生产者没有直接的情感关系和地缘纽带。一旦利益为先的社会风气渗透蔓延开来,他吃什么苏丹红鸭蛋,喝三聚氰胺牛奶,跟“我”也没有太大关系,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归根结底,是游戏规则的随意改变造成了潜规则盛行、道德约束力下降和侥幸心理膨胀。政府、医院、学校、企业等机构的公权力泛滥,不受制约,导致上行下效。民众有样学样,自然也就把法律法规抛诸脑后,怎么占便宜怎么来。如果一个社会有制约公权力的能力,民众手中有舆论监督权利,游戏规则就不会被随意改变。只有让一切暴露在阳光下,社会才能克服互害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