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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识
郑厉公:春秋时郑国国君,姬姓,名突,是郑庄公的第二个儿子。郑庄公临终前想立他为继承人,但大夫祭仲以“废长立幼,国家必乱”为由反对,遂未成立。郑庄公死后,长子子忽继位,就是郑昭公,宋庄公威逼利诱祭足帮厉公夺位。政变成功后子突即位,在位4年。
祭足(?—公元前682):字仲,又叫祭仲足。起初他任郑国封人(负责管理国家疆界事务),后为郑国正卿。祭仲辅佐郑庄公43年,尽心尽力,不辱使命,使郑国成为春秋初期中原强国。庄公卒,郑昭公即位,祭仲仍为正卿;后来郑厉公即位,祭仲依然为正卿。公元前682年,祭仲病卒,葬郑城南陉山山顶。
宗法制:按照血统远近来区别亲疏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遵循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