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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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说明[2]

请注意,我书中所提的美德,指的不是伦理美德,也不同于基督教中所宣扬的美德。它是一种政治美德,共和国称之为热爱国家、热爱平等。明白这一点,对本书前四个章节的理解将更加准确。

之所以把热爱国家与热爱平等归属于政治美德,是因为同君主制把荣宠作为推动力一样,美德也是共和制发展的推动力。我只是用一些新词,或给旧词一个新的含义,来表达我的一些新观点。然而,有人却弄不明白,在他们看来,美德一向被世界各国人们所推崇,不是哪种体制的专属,所以,我的言论是荒谬的,荒谬到足以让全世界为之愤慨的地步。

另外,还需明白,一种品质、一种观念,或者一种美德在一种体制中存不存在,与它是不是这种体制的推动力是毫不相干的,就拿一只钟表中的一个圆片或一个齿轮来说,它虽然存在于这只钟表中,可这个圆片或这个齿轮却不一定是这只钟表的推动力。美德与体制的关系亦是如此:不管是伦理美德,或者是基督教美德,甚至是政治美德,一直都存在于君主制之中。总的来说,荣宠虽然不是共和制的推动力,却并未被排斥于共和制之外;政治美德虽然不是君主制的推动力,却也未被排斥于君主制之外。

还有就是,书中第三章第五节中提及的善人,指的是前面所说的具有政治美德的人,他们属于政治善人,而不是基督教善人。这些人出于对本国法律的爱而积极行动起来。为了使本版书更加清晰明了,我特意增添以上几点说明。现在我将使用“政治美德”一词来代替过去使用的“大部分美德”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