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时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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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少年初识情滋味

暗恋只是个自娱自乐的游戏,

可退可守,就是不能攻。

第一节 艳阳与白月

想起来,我跟狼子已经认识了十六年,比我一半的人生岁月还多。狼子曾说我们之间是孽缘,肯定是上辈子折腾得不够尽兴,这辈子要再继续折腾,一直折腾到我们老去,死去。

狼子说这句话是有依据的,那就是我们两人的手臂内侧都有一颗朱砂痣,据说这是两人前世缘分未了今生再续前缘的标识。

狼子说这话的时候一脸惋惜的表情:“这一世投胎你把性别弄错了,你要是女的多好。”

我斜着眼问:“这样你就不会风流成性了?”

狼子撇嘴摇头:“当然不,这样我的泡妞战绩可以早一点凑成整百。”

我狠狠骂:“贱人!”

一九九八年,我在老家的小镇上初一。

入学第一天,我坐在陌生的教室中心情既期待又不安,四下张望良久还是没有见到某个人,最后终于接受没能跟她分到同一班的事实,心中感伤不已。也许当时我散发出来的忧郁气质太迷人,以致某些狂蜂浪蝶扑了过来。我的耳边响起某个男生怪声怪气的声音:“嘿,帅哥,把你的座位让给我如何?”有人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我向旁边一望,看见一张贱笑的嘴脸。

我有点儿不太高兴,但也没有过多地表现出来,勉强拧起一丝礼貌的微笑:“前面还有空位,你怎么不坐?”

“因为你这张比较干净。”他说得很坦白,也很无赖。他可能感冒了,说这话的时候吸了两下鼻子。

我将一张用过的黑乎乎的纸巾递到他面前,说:“擦一下。”

他猛地一愣,接过之后展开来粗略看了一下,眉头轻皱,接着放到鼻子下用力一喷。

这突如其来的画面冲击力太猛,我愣了好半天才支支吾吾地对他说:“我的意思是,让你擦一下座位,这样就干净了……”

沉默之中我似乎听见乌鸦飞过的叫声,有两道怨恨的目光向我灵魂深处直刺而去。

这个奇葩的家伙就是狼子,他成了我的同桌,在那天之后我俩背负着同性恋的骂名轰轰烈烈地开始了疯狂厮混的日子。

在认识狼子之前我是一个木讷的孩子,我很少说话,在陌生人面前常常紧张脸红。我总把自己伪装成影子躲在无人留意的角落里,安静地享受着孤独一人的世界,我不愿走出去,别人也难以走进来。通俗来说就是性格孤僻,不善交际。

那时候虽然我常常一个人,可我从不觉得难过或苦闷,因为我忙于构思情节或浪漫或热血的白日梦,沉浸于各种英雄救美的感动中,精神食粮自给自足。

孩童时期常常会想,也许我这一生就是这个样子吧,安安静静地一个人过完一辈子。狼子的高调出场给我这想法狠狠扇了一巴掌,还附上不怀好意的贱笑:“别做梦!”

狼子的出现让我明白了奇葩是一种传染病,而我就是这种病的易感人群。跟狼子同桌之后没多久,我发现自己多年来经营的木讷形象变得面目全非,我也会像狼子那样笑得面容扭曲几近狰狞,也会大呼小叫鬼哭狼嚎。有时候我会怀疑我的身上是不是还藏着另一个性格相反的灵魂,而狼子不知道使出了什么妖术把它唤醒了;又或者狼子灵魂当中的奇葩能量多得用不完,他大度地分给我一半。

遇见狼子后,我的人生画风突变。不知道是不是神打了瞌睡,大手一抖把我的人生轨迹画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方向去。

某个时候他猛然惊醒,大声叫着“我操!我操!”接着眼珠一转,露出一丝神情暧昧的坏笑,趁势将我的命运曲线牵引到原本与之平行的另一条命运轨迹上,两条轨迹曲线被他手法粗暴地糅合在一起。

另一条命运曲线上面清楚写着狼子的大名,李天狼。

天狼,古语里用来比喻残暴的侵略者,而现实里狼子确实霸道地侵入到我的生命之中。也许一个人的名字真的会影响他的一生。

在狼子往后的人生里,他真的就像一个残暴的侵略者,不断地攻城掠地,掠夺无数芳心。

在跟狼子厮混的年月里,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不管多么沉闷乏味的事情,经由狼子贱笑的语气说出口,再经过我添油加醋的言语修饰,这样你来我往若干个回合之后总会变得妙趣横生,但也会跟事实真相大相径庭。我们成了技艺高超的编剧,任何事情经过我们的艺术加工都会变成喜剧,成为我们放肆大笑的原料。我们之间有高度的共鸣,很多时候话还没有出口仅仅是眼神一闪就明白对方心中所想。所以旁人总是难以理解,为什么我和狼子常常会毫无征兆突然像疯子一样大笑起来。对于这种质疑,我和狼子总是高调地回击:“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也许这就是知己吧,对方就是自己的灵魂伴侣。如果灵魂是一块块的拼图,那么我和狼子的灵魂就是相邻着的两块,可以完美地拼合在一起。这两块拼图组成了一幅优美的风景,但它的美只有我跟狼子才能领略得到。

在最初相识的那段日子里,有一天狼子突然疑惑地对我说:“最近我感觉自己有点变态。”

我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应该自信一点,你不是‘好像有点变态’,而是‘已经非常变态’。”

狼子没有回击,神情认真:“最近我回家之后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你,你觉得这样正常吗?”

我顿时倒吸一口寒气:“你怎么跟我一样!”

我知道你们在想着什么,但事情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和狼子的这种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那只是初相识之时灵魂共鸣的意犹未尽罢了,与同性之间的情欲完全无关。但后来在我和狼子的探讨当中,我们都达成这样的共识:如果我们都有一点儿那方面的倾向,我们早就好在一起了。

尽管我们如此“洁身自好”,但在旁人眼里我们就是一对模范的同性恋人,时刻放肆张扬地污染着大众的眼睛。这种说法里,有几分玩笑几分认真,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学校的大多数学生骑车上学,一条宽阔的水泥马路是小镇的交通大动脉。上初中那会儿,路边的树还没长高,夏天放学的时候猛烈的阳光迎面照来,地面一片令人目眩的亮白,空气中弥漫着水泥烫热的味道。少年们脸上流淌着温热的汗水,骑着各种颜色的自行车欢快追逐,如同一群五彩斑斓的海鱼出动觅食。到了某个路口,他们娴熟地调过车头冲向直路尽头的人工沙滩,接着宽衣解带,穿着褪色的裤衩扑通扑通地跳进江河中。我和狼子也是其中的两员,迎着斜阳落日,泡在清凉的江水里用力呼吸着夏天的味道。

听镇上的大人说,人工沙滩旁边原本要建别墅的,这沙滩是其中的工程项目之一。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别墅没有建成沙滩却保留了下来,成为镇上孩子们的一个好去处。而对于喜欢游泳的狼子和我而言,沙滩就是一处天堂般的存在。我们对其一见倾心,再见钟情,不论春夏秋冬,沙滩上都印着我们的足迹。我们近乎以一种虔诚的姿态守护着自己的领地,我们走在沙滩上的脚印如果翻译成一种直白的文字,内容就是这么一句话:这地方是咱俩的!

风中的味道,浪花的回响,江水的清凉……当年行走在沙滩上的所有触觉已经渗进我们的血脉,即使在多年后的午夜梦回里,我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在江水轻吻的细沙上肆意大笑拔足狂奔。

初一暑假的某天,我和狼子突然发神经顶着猛烈的太阳去游泳。江水中漂来的一株断柳成了我们的遮阳伞,树荫下毒辣的阳光也变得温柔妩媚,光影迷离。我们背靠着平整的石壁,轻闭双眼似睡未睡,惬意得像两个安心等死的老头儿。

那个时候,狼子突然说了一句:“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喜欢陆云玲,喜欢她一个多学期了。”

“哈,好小子,现在才告诉我!”我猛地睁开眼睛,口吻显得又惊又喜。

其实说“惊”似乎也不是那么准确,有点意外吧,在毫无心理准备之下狼子第一次跟我坦白他的情感问题。在此之前,这一直是我们避而不谈的敏感领域。

“喜”的是他喜欢的人并不是我暗恋的对象。

“你呢?”他微微睁开眼睛瞟着我。

我有点慌乱无措,不知道该怎样开口。那一直是我埋得最深的秘密,我从未想过要把它告诉别人。

狼子慢慢将脸凑过来,眼睛越来越亮,明显不怀好意,像是要用眼神逼我在他面前裸奔一样。

“嘿,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肯定有喜欢的人吧?莫非……”他的嘴角微微扬起,脸上的五官瞬间凑成一个淫字,“本大爷魅力太大,你打算当大爷的后宫?”

水流突变,这家伙竟一本正经地摆出猴子偷桃的架势。

“变态!”我大骂一句,然后吞吞吐吐地说出一个名字。

“切,原来真是她。”狼子双手抱着后脑,又恢复那懒洋洋的样子,“大家说你跟她什么什么的时候你表现得这么反感,我就知道这里面肯定有文章。”

我红着脸,心虚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当时脑海中的自己像是在烈日骄阳下裸奔,身影异常高大伟岸。

“学习好,相貌中上,算不错了。当然,她还比不上我的玲玲,嘿嘿!”最后那“嘿嘿”两声笑得极猥琐。

我们接下来的话题很自然地围绕着彼此喜欢的女孩。那是一个新鲜的领域,我们聊了整整一下午。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的灿烂艳阳,猛烈的阳光在我们规规矩矩的生命里刺出了好多小洞,从此我们开始小心翼翼地在小洞里窥视一些别样的风景。

我们仿佛一步跨进那个躁动难宁的人生夏季,所谓的青春。

在初中三年里,我跟“陆晴枫”这个名字结下了不解之缘。

年级考试排名前十的名单里,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学校广播员名单里,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学生会成员名单里,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学校文艺会演司仪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写作提高班的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语文知识竞赛获奖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在本班班干部名单上,我的名字紧挨着“陆晴枫”;

……

就连班级身高排名榜上,我的名字还是紧挨着“陆晴枫”!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在想,以后我的结婚证书上,我的名字会不会也是紧挨着“陆晴枫”。

那一天在狼子的逼问之下,我说出的名字就是“陆晴枫”。

陆晴枫,女,年龄跟我一样,身高跟我一致,体型跟我无二,学习成绩跟我相近,性格几乎和我相同。我们最喜欢的科目都是语文,最讨厌的科目都是历史,同样的心高气傲,同样的不善辩驳,同样的脸皮薄……

我们有很多相似或相近的地方,最大不同就是性别,这也是最值得庆幸的地方。

陆晴枫是我的同班同学,一个性格乖巧的女生。至今我还记得初见之时她的样子。当时班主任宣布班长的人选,在我旁边一个瘦小的女生站了起来。白皙的脸庞,清秀的五官,整个人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的眼睛,灵动而有神,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古典美。她仿如仙山上缓缓流淌着的一缕清泉,宁静自然。望着那样一个人,你绝不会去想象她说脏话骂人的样子。

然后,班主任又宣布副班长的人选,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叫出我的名字。我不敢相信,愣了几秒钟没有反应过来。狼子用手肘推了我两下:“李一鸣,老师刚刚叫的人是你吧?”我这才红着脸站起来,紧张而心虚,好像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发现裤链没拉上一样。

这时候突然有人小声说出这么一句话:“两个班长长得真像!”班上的同学都小声地笑起来。我的眼睛慌乱地扫过众人,刚好跟陆晴枫好奇的目光撞个正着,这匆匆一瞥,陆晴枫的脸也红了起来。这样一来我更是心生不安,像是毁了良家少女的清白一样。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偏食,再加上不爱运动的关系,我的身子一直很消瘦。得益于父母的遗传基因,我这张脸尚可算得上眉清目秀,再加上天生皮肤白皙生性文静,在我小时候常常被人笑话长得像个小姑娘。所以当同学那句话说出来后,我也禁不住在心里一叹:还真有几分像!而就因为那么一句话,我跟陆晴枫在上学第一天就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谈笑的对象。

因为学习成绩接近,大家又同是班干部的关系,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我跟陆晴枫有很多交集,而每一次我们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总会在旁人的言语里激起一些电光火花。

初中那会儿,基本上每个班都一样,所谓的好学生都是一个劲儿地读书,过得忙碌而充实;所谓的坏学生都过得枯燥无聊,总是想方设法找乐子,比如当“媒人”。我和陆晴枫便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

我虽然被狼子改造成奇葩,但我还是一个薄脸皮的人,同学们口中的“风月之事”常叫我难堪尴尬。而我越是表现得尴尬,取乐者便越有成就感,对谣言的编造和散播更加尽心尽力。

初一那年,班主任跟别的老师闲谈时无意中开了一下我们的玩笑,那一句“他俩真是一对金童玉女”被四班的数学课代表小明逮住了,后来小明笑着告诉了二班的小强,小强上课传纸条给同班的小芳,小芳又告诉了同村的小刚,小刚又告诉同班的小军……最后整个年级都知道了,后知后觉的我俩最初面对同学的取笑还一度面面相觑。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很自然就这么发展起来了。

“嘿,你们家晴晴的笔芯写完啦,还不快点给她拿一支新的过来?!你这金童怎么当的!”某女生扯着嗓子怪叫。

“嘿,你们家晴晴忘了擦黑板了,金童哥快帮她擦一下呗。”某男生不怀好意地奸笑。

“嗯,谁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金童……哦不,李一鸣你来回答一下。”某老师尴尬地改口。

伴随着整齐的笑声,我和陆晴枫的脸红完了又白,白过了又红。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学生该有多无聊啊,不过也因为这样我们成了明星一般的存在。几十双眼睛整天不倦地盯着我们,我们随随便便的一言一行都可以成为爆炸性新闻。

我们的教学楼男女厕所都是连着的,偶尔上个厕所在走廊上碰到了也能引来大呼小叫:“哇,你们真有缘啊,连上个厕所都能碰上!”后来我跟陆晴枫有了默契,下课十分钟里,前五分钟我上厕所,后五分钟她上厕所。要是哪个老师拖堂超过五分钟……呵呵,我必定在心里对其家属致以热情问候!

就这样,我和陆晴枫之间的“绯闻”已经经过“官方认证”,成为铁一般的事实。我的辩解愈渐无力,到后来我只能用行动去证明:如非必要,我绝不会主动跟陆晴枫说一句话。我刻意画出一条看不见的“三八线”,我和陆晴枫站在界线的两边,默契地互不打扰。

那时候我天真地以为,再过些日子这个话题就会降温,那些感到厌倦的好事之人最终会放过可怜的我们。然而他们却是极有耐心地说足了初中三年。学习怎不见他们有如此毅力!

绯闻这东西,从某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一种催眠,大家都说我们般配,说多了我也开始觉得“对啊,我们真他娘的般配”!何况我一直是个很好说话的人,既然大家都要我喜欢她,那我就喜欢她好了。

终于有一天,在我眼中的陆晴枫怎么看怎么顺眼,我知道我又被射中了,然后我猛地一慌:“那我跟莉莉算是怎么一回事?”

在我二十几年的人生岁月里,我一直为一个问题感到困惑:遇上周莉莉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周莉莉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我在六年级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对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叫情窦初开。如果丘比特之箭分等级的话,那我中的肯定是威力最猛的一种,日思夜想、心如鹿撞、呼吸困难什么的一应俱全。

当时我还是个小屁孩,丝毫不敢往爱情这方面去想。从小到大看过的电视剧和童话故事里,爱情只会发生在大人之间,所以这样简单推导一下,我对莉莉的感觉断不会是爱情了。就算那时候我知道这是爱情,我想我也不会向莉莉表白吧。

在我们那个偏僻而封闭的乡村小学里,不知道从何年何月开始流传着一股奇怪的风气,小屁孩们平日里总喜欢唱着“谁喜欢谁”的调调,在那种互相咒骂的上下文语境里,“喜欢”这个词的意思跟它的本意完全南辕北辙,仿如最狠毒的诅咒。

那时候“喜欢”这样浪漫的字眼常用在骂人上。所以,如果我跟莉莉说我喜欢她,不知道她会不会认为我在骂她,又或者在言语上占她的便宜。夸张一点儿,也许我的深情表白只换来她激愤的回应:“我喜欢你全家!”

多年之后回想起来,我还是很怀念那一段时光,那是我第一次动情,而且还是一种深入骨髓触动灵魂的汹涌情感。那样深刻的感情在我往后的人生里再也没有遇到过。

初中入学的第一天,在狼子出现之前我正满怀伤感地想念着莉莉。我分在三班,莉莉分在六班,相隔几个班就像隔着天涯海角。虽说我们在同一个年级,但六班的位置有点特殊,我们平日里并没有太多机会经过六班,我跟莉莉一星期也见不了几次。我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每天都要把班上的数学作业本送到教师办公室去。借着这职务之便,有时候我会兜远路溜到六班那边,在窗边偷偷向莉莉望上几眼。每次看见她跟班上的男生说话我都禁不住心酸,好像自己心爱的珍藏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后来我跟狼子坦白了这一段情感过往,当时狼子把眼睛笑得弯弯的,眼神邪邪的,像是看穿了我的灵魂。之后,狼子每每碰见莉莉都会流露出坏笑,有时还抛去几个媚眼,看得一旁的我心跳加速。

我总害怕莉莉误会是我把她的情报出卖给一脸流氓相的狼子。

我问狼子为什么老是在莉莉面前笑得这么淫荡。

狼子:“我们是不是最铁的哥们儿?”

我:“是。”

狼子:“我们曾说过,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不对?”

我:“对。”

狼子:“嗯,所以,你的妞就是我的妞。”

我:“……去死!”

小孩子的想法很单纯,谁先喜欢一个女孩就像谁先发现了一个新大陆,恨不得也在女孩身上插上旗子向全世界宣布,这女孩是我的!所以在狼子眼中,周莉莉也已经是我的人。

尽管曾经我一度渴望如此,但事实上,我跟莉莉之间的关系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多年之后,我跟莉莉说起过这一段往事,当时她认为我在开玩笑,甚至取笑我在使着低劣的泡妞手段。是的,对于我们之间这一段过往,唯一的见证者就是我自己。

而随着年月渐逝,我的一腔深情开始慢慢降温,一年多下来,不知不觉之间,我对莉莉的相思渐渐变淡了。

初二那年,学校组织了一次文艺会演,莉莉的班主任突发奇想,要我跟莉莉搭档表演一个朗诵节目。那时我才清楚发现自己对莉莉已经没有了那种心如鹿撞的感觉。

我的第一次暗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只是当初那份情太浓烈太深刻,以致成了一种诅咒:干吃完蜂蜜之后,可乐就不甜了!

我喜欢陆晴枫,却不如当初喜欢周莉莉那么强烈,这大抵不是爱情吧。既然从一开始就不是爱情,那就没必要跟她开始了。

我真可爱,傻得可爱,好像只要自己愿意就真能发生点什么浪漫故事一样。很久之后,我知道了这种神经质心理还有一个专门的网络名词:中二病。

虽然我没有打算跟陆晴枫发生点什么故事,可我也止不住偷偷喜欢着她。那种偷偷想念的味道清清的,淡淡的,让人想起夏日阳光里青草的气息,温暖,清甜。

夏天是一个万物疯长的季节。教室窗外的小树每天都在长高,每一刻都在伸展的叶子企图吃掉树影里所有的光斑,小草们则疯狂地攻城掠地,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抢夺地盘。少年们的个子像小树那般迅速拔高,他们私处的阴毛就像疯长的小草那样越来越茂密。他们开始偷偷躲在一起看A片,开始留意女生隆起的胸部。“坏学生”们光明正大地谈恋爱,“好学生”们在一旁窥看,或鄙视或羡慕。他们身体里像是有一座火山猛烈爆发,巨大的能量改变着他们的体格也改变着他们的灵魂。

有一次上厕所小解,狼子突然把手递向我,手指上捏着一两根弯弯曲曲的毛。他咧着嘴笑得一脸诡异:“瞧,又长了!”

我白了他一眼,“至于要拔出来炫耀吗?”

“这是自然脱落的好吧!”狼子以高傲的姿态鄙视了我一下,接着翻起眼睛若有所思,“拔出来会是什么感觉?”忽然他大手一扬扯起一声凄厉的惨呼,“操!真他妈疼!”

处在青春发育期间的男孩常常爱在同性面前炫耀自己的私处。小时候常常比谁尿得更远,一群小屁孩拿着自己的“工具”迎风扫荡,颇带几分消防员拿着高压水炮救火的英姿。长成少年,又会比谁的比较长,会为一毫米的偏差争吵半天。成年后,又开始在意自己的器具尺寸和持久时间。

初二是我和狼子长得最快的一年,那一年我俩长高了七八厘米。穿上喇叭牛仔裤,再踩着新潮的皮鞋,头发用定型喷雾精心打理,这就是我们那时候最帅气的造型,浑身上下散发着浓浓的臭美味道。

两年来陆晴枫的样子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她一直是那娇小可人的样子,微微胖过一段时间,后来又瘦了回去。她留了长发系成马尾辫后,显得更清秀。我一直比较喜欢长发的女生,不知道是否受了她的影响。

有段时间,狼子的座位在陆晴枫的身后,狼子偶尔坏坏地扯一下她的马尾辫,然后向我堆起一脸贱笑:“嘿!手感一流,你要不要试试?”

初中时代,我的世界里除了狼子就是晴枫。在整个初中生涯里,我和狼子的友情放肆而张扬,如同在夏日天空里熊熊燃烧着的艳阳;我对晴枫的暗恋内敛而隐蔽,仿如夜空中的一轮静谧的白月。

在我心里她就像一阵清凉动人的夏风。是她,这个风一样的女子,让少年每个寂寞的夜晚如此诗意。

我们几个班干部经常会组织一些主题班会,我常幻想着在某次主题班会中出现这样的情景:阳光明媚的窗外突然响起一连串杂乱的声响,漂亮的白鸽扑翅而飞,如同密集的流星雨迅速掠过视野。黑板上方的广播音箱开始播放婚礼进行曲,站在讲台上的班主任像变魔术般换上一套神父的服饰,他以平和的笑容注视着我和晴枫并肩缓缓上前,待我们站定之后念出那一段熟悉的台词。在众人见证之下,我和晴枫都认真说出那三个字,接着交换戒指深情拥吻。所有同学热烈鼓掌,为我们的幸福而感动得落泪。

我不止一次想象我和晴枫结婚的样子,不管在哪个情景她都是那么美,脸上的笑容都是那么温柔甜蜜。我们相握的双手是世上最坚固的牵系,没有力量可以将我们分开。

以现在的感觉来看,三年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只因为那些生机蓬勃的岁月里填充着太多值得回味的记忆而拉长了时光的脚步。在回忆的房间里,四壁都贴满她的照片,她的温柔甜笑烙在我身心疯长的年月里,明媚了整个夏天。

第二节 暗恋游戏

初二上学期的某天中午,我和狼子在上厕所的途中被本班的一个女生截住。那女生盯着狼子神秘一笑,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递了出来。狼子愣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而站在一旁的我心里惊叫道:这不是传说中的情书吗,竟然被狼子遇上了!

“喂,你要不要?”那女生等得有点不耐烦了,眼睛不安地四下张望,显然害怕别人撞见这一幕。

我推了狼子一下,他这才从女生手中接过那封信。狼子动作夸张地弄了一下头发,又咧着嘴贱笑:“说吧,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女生的脸突然红了起来,连连摇手:“这封信不是我写的,我不过是帮别人交给你。”

“哦?”我和狼子都有点疑惑。

女生又是神秘一笑:“是初三的学姐给你的。”说完她就匆匆走开了,并没有透露是谁。

我和狼子再次愣在原地。

也许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得到证实,狼子这家伙身上确实有种奇特的魅力,他总是很容易获得女性的青睐。要不然,高年级学姐怎会来招惹一个不谙情事的初二小屁孩,何况那时候狼子还是个同性恋“嫌疑犯”。日后我们回顾他辉煌的泡妞大业,都一致认为这就是最初的发迹源头。

狼子把信拆开了,看完之后一声不响地把那封信推给我。信很短,我一下子就看完了。那女生应该没有说谎,信是初三学姐写的,开头就是一句语气暧昧的“狼哥”。信的内容概括下来就是两句话:学姐看上了狼子,初三早恋成风学姐也想过过瘾。

看完那封信之后,狼子整个下午心不在焉。下午的第一节课是物理,老师提问的时候刚好点了狼子的名字,狼子恍恍惚惚地站了起来,眼神茫然而空洞,说出了我至今难以忘记的三个字:我饿了。

“噗”的一声,我当场就忍不住笑了出声。接下来的整整一堂课,我都在竭力忍笑,忍得颤抖不已,全身冒汗。那一次我才知道原来忍笑就跟忍住咳嗽一样,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当时在四周同学眼中我大概就是一个生人勿近的神经病。

下课之后,狼子趴在走廊的栏杆上,久久望着某个方向,神情专注而认真。狼子视线的尽头俨然是一楼的女厕所。

我们教学楼每一层都有一个小厕所,一楼的操场旁边还有一个大厕所。在使用高峰期,各楼层有不少女生愿意到一楼的大厕所去。狼子突然指着某个从女厕中走出来的女生问我:“会不会是她?”

“哪个她?”

“写情书那个。”

“好像不太像是一开口就叫狼哥的人……旁边那个看起来更像!”

“不行,那个屁股太大,胸部又太小。”

“……”

狼子指着的女生无一例外都是些身材和外貌都不错的女孩,好像那些女生真的就是写情书给他的学姐,他很快就跟一个美女花前月下羡煞旁人。我在一旁附和着评头品足,说得同样激动不已。狼子像一个微服出巡的皇帝在民间亲自挑选着自己的妃子,我则是跟在他身边负责出各种鬼主意的滑头小太监。

当时我还以为这事就这么定了,我的生活中会突然多出一位嫂子。当晚我还在设想各种情境,我应该怎么跟这位我和狼子之间的“第三者”相处,没想到第二天早上狼子跟我说他把那情书退回去了。

狼子撇撇嘴巴:“文笔太差,内容肤浅,料想她本人也没什么内涵,还是不要冒险好了。”接着狼子又露出招牌贱笑,眼睛亮亮的,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祸害苍生的坏主意。

“情书这一招不错,狼子大爷从今天起苦练文笔,我也要给心爱的玲玲写情书!”狼子说得豪情冲天,仿佛已经看见云玲被他文采飞扬的文字感动得泪湿双眸,继而情不自禁地投怀送抱。

不知道狼子是不是真的刻意练习过,之后他的作文水平真的提高了不少,语文课上他的作文常常被当成范文随堂朗读。当狼子声情兼备地读着自己的文章时,我总是担心这家伙会不会一时脑抽以为自己在念着写给云玲的情书,我生怕他会突然大叫:“玲玲,我喜欢你!”以狼子那次“我饿了”事件来看,这样的事情并非不可能。

狼子文笔进步之快令我惊讶。很多时候我都羡慕狼子,他就是我痛恨的那种聪明人,随便努力一下就能够甩别人几条街,把人家挑灯夜战辛苦建立的自信瞬间秒成渣。

我在写作文上的天赋不及狼子,在刻意练习了好一段时间之后,我的作文还是写得惨不忍睹。为了提高写作水平,我甚至主动请求加入学校的写作提高小组。然而进入写作提高小组的最终结果也只是为我留下了一些更加惨不忍睹的回忆。

我清楚记得在一次随堂练习上我写了超人大战怪兽的故事,我写得扬扬得意,辅导老师走过来看了一下,随即深沉一叹……几年后的某个深夜我突然想起这件事,顿时羞得无地自容拼命把头往枕头上撞。那时候正是暑假,狼子来我家过夜,我们同睡在一张床上,他以为我鬼上身,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生生把我的脸打肿了……

虽然我写出来的东西烂得不行,但我还是偷偷地给晴枫写了情书。那封信我写了好久,反反复复修改了很多次。情书没有交给晴枫,其实那封信我只是写给自己看。

说到底,暗恋只是个自娱自乐的游戏,可退可守,就是不能攻。

学生时代最忐忑不安又最满怀期待的事情大概就是重新编排座位,它将决定我们能否靠近自己心仪的女孩。每每那些时刻到来,我总是暗暗祈求:“圣明万能的班主任啊,把我编在晴枫的前面或者后面吧!”可表面上我总是装作一脸高冷、不跟晴枫接近的样子。

“金童玉女”的绯闻班主任自然有所听闻,他是最初的造谣生事者,看我假装出委屈的臭脸之后他心中有愧,在我和晴枫的位置上总是不敢太“过分”。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心里竭力大吼:“来吧,狠狠蹂躏我,怎样过分怎样来吧!最好让我跟晴枫成为同桌!”

直到现在,每当我在电视剧里看到男女同桌的情景,我总是很怀疑其真实性。在我们这地方,小学初中高中,男生和女生一般都不能成为同桌。细想一下好像这也不是坏事,因为这事要是真的发生了,绝大部分情况之下我们都要忍受心仪的女孩坐在别的男生旁边。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每个班里总会有一两个大众情人,有幸运者的同时有更多的哀怨者,太伤和气,容易内乱。男女同桌终究是华而不实的美梦。

我和晴枫的座位总是隔着千山万水,即便我偷偷望去一眼,也要艰难避开小明山丘般的痘痘和小强丛林般的乱发,目光绝不能在晴枫脸上停留超过一秒钟,必须在瞬间准确对焦并清晰成像,然后在忙里偷闲之际轻闭眼睛偷偷回想。

我常常在心里苦叹:神啊,能不能让我跟晴枫坐得近一点,哪怕一次也好啊。也许我的喋喋不休让神厌烦了,他最终禁不住我的骚扰给了我一次机会。

初二上学期,班主任结婚请了婚假,编排座位的工作落在副班主任身上,而就在那一次奇迹发生,我被安排坐在晴枫的前面。这样的安排自然免不了大笑起哄,但被副班主任的铁腕镇压了下来,就这样我“不太情愿”却光明正大地开始了跟晴枫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遗憾的是,基于我是一个薄脸皮包的事实,坐在晴枫前面的那段日子里,尽管我心里有过无数次兴风作浪的想法,但最后都没有付之行动。

当时晴枫的同桌是韩冬雪,而我就坐在韩冬雪的正前方。我对韩冬雪并不陌生——事实上身为课代表的我对班上任何一个女生都不算陌生,唯独除了陆晴枫。韩冬雪是班干部的一员,每个星期的劳动课上几个班干部都负责本班教室的清洁,一年下来大家早已熟悉。

韩冬雪有一个习惯,坐累的时候喜欢两手放在桌面上伸懒腰,而她的手里永远握着一根笔尖,这样让她伸懒腰的时候看起来像是在做某种仪式,而我便是这仪式的受害者。我在奋笔疾书或者做白日梦的时候常常动作夸张地全身一震,有时候还附带声音效果。我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又被笔尖刺中了,接着必定响起韩冬雪又是尴尬又是好笑的道歉,晴枫也常常会忍不住笑出声。

我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冬雪学习上有不明白的地方常常会问我。每当她用笔杆子轻轻敲一下我的肩膀,我就知道她有问题要问我,然后转过身去跟她讲解。其实我巴不得她一天多问我几次,因为这样我可以用眼角余光偷偷多望几下晴枫。偶尔说到某些问题,晴枫来了兴趣也会凑过来听一下,她头发上淡淡的香气常叫我想入非非。

坐在晴枫前面的那段日子里,我跟晴枫之间没有任何进展,却跟冬雪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冬雪称呼我为“鸣叔”。我喜欢这样的叫法,不像俗套而暧昧的“鸣哥”,“鸣叔”显得亲切又保持了距离,让人觉得我们的关系比普通的同学情谊深厚一些,但又不会叫人想到那一方面去。

放学后,我们有时会留在学校做作业,做完作业之后冬雪会跟我和狼子聊天说笑。我和狼子这奇葩二人组的嘴皮功夫常常叫冬雪笑得花枝乱颤仪态尽失。偶尔冬雪也会跟我和狼子一起骑车回去,我和狼子只管表演相声,冬雪只管大笑,我们三人配合默契,欢声笑语铺满一路。

初中三年里,真正融入我和狼子这个圈子的人就只有韩冬雪,而她也是我初中时期结识的唯一一位可以畅谈欢笑的异性朋友。有这样一种说法,初中时结交的朋友最有可能维持一辈子。在多年之后看回去,确实也是狼子和冬雪跟我做了最久的朋友。

下一次的座位表又是班主任制定的,这一次我跟晴枫再一次隔着千山万水,我们坐在教室前排的两侧,我靠着东墙,她靠着西墙,我的目光要艰难地翻山越岭才能看到晴枫。那一次冬雪还是坐在我后面,后来座位换了几次,冬雪还是坐在我附近,不是在我前面就是在我后面。

我不知道这是碰巧还是班主任有意而为,也许他想分散舆论压力,但结果收效甚微。在班级的八卦绯闻排行榜上,“金童玉女”热度不减,依旧高居榜首。而由于我和晴枫的座位位置太极端,于是我和她成了同学们口中新时代的牛郎织女。

在初二下学期某一段时间内,绯闻榜上“金童玉女”的话题排名终于降了下来,但榜首话题里的男当事人依然是我,女当事人却成了韩冬雪。

这件事不过缘于一场误会,但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连我自己也忍不住喷一句:“鬼才信你是误会!”

有一回,我跟狼子去县城玩,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狼子突然嚷了句:“冬雪生日快到了,要不我们给她买个生日礼物吧。”于是我们搜刮了县城里的多家精品店,经过狼子一番有点无赖的讨价还价,我们买下了一件价钱不算很贵样子尚算可以的玻璃工艺品。狼子说东西先放我这里,冬雪生日那天我们一起送给她。

冬雪生日那天狼子正好发烧没来上学。我自己揣着那份生日礼物,战战兢兢,像是偷偷藏着一个定时炸弹。当时冬雪就坐在我后面,我一个转身把东西放她桌上再加一句“生日快乐,这是我和狼子送你的礼物”。

这事本可以这样简简单单就完了,可是这样的举动无疑显得太高调了,天知道我们班上的那些“天才编剧”又会因此编造出什么百年经典桥段出来。

那一整天我就像做贼一样,神经绷得紧紧的,时刻盯着有没有合适的机会把礼物送出去。我第一次感觉到教室危机四伏,每一个同学的目光都像防盗机关布下的红线,密密麻麻交织成网,而我必须要精确避开每一条红线才能完成任务。送个礼物而已,干吗搞得像在拍《碟中谍》?这样煎熬了大半天之后我终于放弃了,看来只有等到放学之后待其他人都走了我才有机会。

可能因为狼子没来上学的关系,为了避免和我单独相处而遭来是非,放学的时候冬雪也跟着大伙儿一起离开。我心里猛地一慌,来不及多想,把书包一提也跟了上去。一路上冬雪就在我前面二十米左右,跟一同回家的同班同学说笑,要命的是,晴枫就在她身旁。我迟迟不敢出手,而随着时间的点滴流逝我越来越焦急,因为我快要到家了。

离村口只剩五十米,最后的机会已经敲响警钟。人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往往会变得勇敢,当时我脑门一热,在心里狂吼一句:“去他娘的,老子豁出去了!”我的双脚猛然发力,胯下的自行车仿佛赤兔马附身飞速前行,我和冬雪之间的距离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用力拉近。经过冬雪身边的时候,我红着脸把礼物抛到她的车篮子里。“送你的。”在极度紧张之下,这三个字说得声线发抖,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我在说什么。把礼物送出去的那一刻我好像扔出一颗手榴弹,身后炸起一片女生的哄笑,这些声响如同洪水猛兽,我拼尽全力蹬车,逃命般远离它们的追捕。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心跳狂乱,呼吸急促,迎面而来的凉风在耳边呼呼作响。

也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第二天我踏入教室的那一刻就觉得气氛有点儿不太对,很多道兴致勃勃又带点色眯眯的目光盯着我,好像我的裤裆开了一个大洞,我最大的秘密被一览无遗。无意中,我跟晴枫的眼神对上,她竟然对我笑了笑,神情暧昧。这不是什么好事,这目光里的意味翻译成文字无非就是“祝贺你表白成功”。说白了,她不过是以凑热闹的心态看我演这么一出闹剧。

下课的时候,冬雪拍拍我的肩膀,把书本递了过来,我以为她像往常一样要问我习题,于是我很自然地接过。书页上用铅笔写着“谢谢你,鸣叔”,我稍稍一愣接着舒心一笑,在这几个字下面写上“不必客气,我们是朋友嘛”。

这样的事在现在看来不算什么,但在当时却足够劲爆。这条新闻在年级八卦排行榜上如同升空的火箭急速上蹿。那段时间里每当我在走廊上经过别班的时候,总有很多道兴致勃勃又色眯眯的目光从窗口射向我,把我生生射成刺猬,每一根刺里都刻着“一脚踏两船”的罪名。

狼子问我和冬雪的绯闻是怎么回事,我把真相告诉了他。狼子在一旁悠然淡定地打着哈欠:“这不挺好的嘛,可以享齐人福了。那些家伙怎么不说说我跟玲玲?”

我白了狼子一眼:“还说风凉话,你这家伙怎么病得这么不是时候。看来晴枫是误会了,怎么办?”我苦恼地把头发抓得一团糟。

狼子忽地转过头来神情认真地问我:“喂,你有没有想过向晴晴表白?”

“没有,我不打算早恋。而且,那只是喜欢而已,又不是爱。”

狼子的回应就是打了一下哈欠,没有再回答。我不明白狼子这个反应是什么意思,认同我的理智还是鄙视我的自相矛盾。

我又问他:“身体没什么事了吧?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发烧了?”

狼子舒了一口气自嘲般笑了笑:“人有生老病死,月有胖瘦高矮,老子咋知道?但愿……操,接不下去了……”

狼子懒洋洋地趴在走廊的栏杆上,望着远处大楼反射过来的橙黄夕光,眼神迷离,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那一瞬间,我在狼子的眼睛里看到一丝陌生的情绪,而在初中过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被这种情绪日夜撕咬,苦不堪言。

这种情绪的名字叫寂寞。

“一脚踏两船”的热度并没有持续多久,也许是因为那次之后,我跟冬雪再没有特别的表示以致谣言不攻自破,也许是因为我当年“模范学生”的光环里自带“专一好男人”属性,总之两三个月之后,我再经过别班的时候,里面的人都懒得再看我一眼。

多年之后,狼子跟我说起一些高中时代的传言,传闻里我喜欢冬雪却不敢表白,而晴枫喜欢我却不敢表白。我想,之所以会流出这样的传言肯定跟那一次送礼物事件有关。

这样的说法跟事实相距甚远,大概这世上有很多的事情就算亲眼所见也不是真相,有些时候连当事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出那样的事。就像送礼物这件事,我大可以等狼子回来之后再跟他一起送,跟冬雪解释清楚就好了。

那时候我就是太执着于要给冬雪一份惊喜,心慌惊乱之下做出了现在看来并不那么理智的行为。只不过,当时做的蠢事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后来我跟冬雪维持了多年的友情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促成的。

大概应了那一句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第三节 最丑与最帅的狼子

对于狼子的疑惑我最初也不理解,班上的同学总是说我跟晴枫怎样怎样,却甚少说狼子和云玲的闲话。其实光论所谓的相称程度,狼子和云玲这一对组合的分数丝毫不比我和晴枫差。

狼子和云玲的性格都偏外向,狼子洒脱不羁,云玲大方豪爽,他们俩的对话常常妙趣横生引人发笑。他们在体育方面堪称男女生之中的最强者,正所谓一山不能藏二虎,哪怕是一公一母!每每一言不合,他们总用各种体育项目来决胜负,“胜者有理”是他们之间惯用的规矩,在旁人眼里他们就是一对欢喜冤家。

初一开学没多久,我就发现狼子处处跟云玲针锋相对,好像云玲得罪了他八辈儿一样。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狼子看上了人家,时刻准备着要引起云玲的注意。

后来我想明白了为什么班上的男生甚少开狼子和云玲的玩笑。在初中三年里,陆晴枫和陆云玲都是年级中的“大众情人”,但她们的绯闻情况截然不同。暗恋晴枫的男生想必有很多,但因为“金童玉女”这个说法已成定局,甚少男生去挑战大众舆论。另一个,当年的晴枫优秀得令人望而生畏,喜欢晴枫的男生恐怕都会因为自卑而不敢表露心迹。他们反复说我和晴枫的闲话其实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他们知道越是说得厉害我就越是对晴枫保持距离,对他们而言我并不是竞争者,反而我会保护他们心仪的女孩不会被“自不量力”的家伙骚扰。越是到后来我越是相信这就是三年来谣言不断的最根本原因。

在这一点上,狼子表现出跟我截然相反的姿态,在旁人眼中,狼子常常像蜜蜂一样围着云玲转。这家伙的意图太明显了,如果再为他推波助澜,以他胡作非为的作风来看天知道他会不会真的成功霸占陆云玲。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之下,谁也不想断自己的后路,因此尽管狼子和云玲如此相称,狼子并没有得到大众的祝福。

送礼事件过后没多久,在学生们千呼万唤之下,学校领导终于大发慈悲赶在期末考试之前举行一次野餐活动。野餐活动自由分组,三天之后确定分组名单。班主任在班上公布这个消息后,当时班上就乱成一团,各路人马在踊跃拉帮结派。

狼子趴在我的桌面上,一脸阴森地盯着前方小声嚷了句:“操,竟然被截胡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见云玲跟班上一个男生相谈甚欢。那男生邀请云玲加入他们的野餐小组,云玲笑着说还要问一下其他姐妹的意见。云玲说出这样的话,看来这件事的成功率会超过八成,云玲在那群女生之中的威望很高,她做出的决定大家一般都不反对。所以当那男生以胜利者的姿态笑着走开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这样一件事即将到来:晴枫要跟他们一组了!

晴枫跟云玲住在同一个村子,她们的关系一直很好,估计她们之间的亲密程度不比我和狼子差,两人步伐高度一致,常常形影不离。如果云玲真的加入那男生的野餐小组,晴枫也会很自然地跟着过去。我有点伤感,好像自己心仪的姑娘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就在我发呆的时候,狼子已经换了一副嬉皮笑脸的神情向云玲走去,狼子的开场白简单而直接:“嘿,野餐跟我们一组呗。”

云玲向狼子扬了扬眉毛:“不巧,你来晚了,我已经答应别人了。”

“你刚刚不是说还要问一下其他人的意见吗,这事还没有定下来吧?”狼子咧着嘴笑。

“哟,你竟然偷听我们说话,你到底有什么居心?”云玲的眉毛笑得弯弯的。

狼子脸不红,气不喘,笑得更欢,嚷得更响:“很正常的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狼子说出这句话惹来旁人一阵起哄,云玲本人也不由得摇头苦笑,这家伙脸皮有多厚呀!

云玲想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这样吧,还是老规矩,我们来比一比,要是你赢了,我就跟你们一组,要是你输了……你就再找其他的窈窕淑女好了。”

“一言为定!”狼子转过头来向我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别高兴得这么早,我还没说要比什么呢。”云玲微微眯着眼睛盯着狼子笑。一丝不祥的预感从我心头掠过,我隐隐觉得这一次狼子会栽在云玲手中。

狼子无畏无惧,风情万种地抚弄了一下自诩帅得一塌糊涂的刘海儿,“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后来我才知道狼子说的这句话是出自鲁迅的文章,想必是他在那堆作文辅导书里看来的吧。当时我并未能体会到这句话的味道,反而觉得狼子说得极做作,我的骨头一阵阵地发冷,我拼命搓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龇牙大叫:“云玲,弄死这恶心的家伙!”

云玲提出的比赛项目是长跑,云玲跑八百,狼子跑一千,谁先跑完算谁赢。八百米长跑本来就是云玲的强项,在当年的校运会上,云玲在这个项目上夺得过年级第一。狼子的强项在短跑,他在长跑项目上没有什么优势,而且基于“男女有别”的规则,狼子比云玲要多跑两百米。

当时我们都觉得这样的比赛对狼子不公平,叫狼子还是不要比了。说实话,我真的担心云玲会“弄死”狼子。可狼子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一句话也没说就往运动场走去。

一开始云玲就遥遥领先,完全没有放水的意思。狼子一脸轻松自如的样子,不紧不慢地跟在云玲身后。这样的情况让我觉得有点奇怪,这并不是狼子的风格,不管是长跑还是短跑,狼子都习惯一开始就发力把所有人甩在身后,他说这样跑才爷们儿,那种慢吞吞的跑法真他妈的娘娘腔。所以每次长跑到了后面,当狼子上气不接下气落在别人身后龟速前行的时候我就笑他连娘娘腔都不如。这一次狼子竟跑出他一向鄙视的娘娘腔风格,某程度上来说他打破了自己一直坚守的原则。只是看他完全不当一回事的悠然淡定,不知情的人大概以为他已经提前放弃比赛了。

学校的运动场是四百米跑道,云玲跑两圈,狼子要多跑半圈。最初那半圈狼子跑得不温不火,半圈一过,狼子的眼神慢慢变了,他开始加速向云玲追去。只不过他并没有一下子就跑得很快,他慢慢提速,和云玲的距离在一点点地拉近。

我有种错觉,好像狼子和云玲是青梅竹马的小情人,小姑娘跑在前面留下一串银铃般的欢笑:“来追我呀,追到了就嫁给你!”少年郎高兴得两眼发光拼命往前奔去。

狼子再不像开始那时候那么轻松自在,他的呼吸很急促,脸上沾满了汗珠,精心打整过的刘海儿早已散成一团,乱糟糟地贴在前额上。他的脸色有点苍白,想必撑得很辛苦,只是他并没有减速,保持着一个比较快的速度跑完前面两圈。狼子和云玲的起跑线不同,他们特意调整出相同的终点线,这样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很快就到了决胜的最后半圈,而狼子还落后云玲二十多米,就在我们以为胜负已定的一刻,狼子竟然再度提速,让人惊异的是他几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云玲狂奔过来!

在高度疲累之下,狼子的小腿肌肉早就麻木了,没有办法施展出短跑的爆发力,他只能强行控制大腿肌肉发力,把每一步的距离都尽量撑开。狼子脸容扭曲,眼睛几乎是闭上的,他全凭感觉在狂奔。

冲刺的最后阶段,狼子依然跑得像风一样快,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拼命。到最后,狼子以一米多的优势跑赢了云玲。

冲过终点线之后,狼子又硬撑着跑了一段距离来恢复狂乱的心跳。他突然跌倒在地上,我吓了一跳,连忙拔腿狂奔过去。狼子说不出话,神情痛苦地指着自己的右腿。我低头一看,只见他的小腿绷得紧紧的,显然是抽筋了!跑步之前没有做热身,刚刚他又跑得这么狠,不抽筋才怪。

我连忙俯下身子帮他掰直小腿,弄了好一会儿他的抽筋症状才慢慢缓解过来。在过度剧烈的运动之下,狼子还是忍不住吐了出来。更可怜的是,狼子刚刚那一跤摔得太惨,把裤子和膝盖皮都磨破了。

吐完后狼子轻闭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色苍白如纸好像大病初愈,整个人看起来很虚弱。

尽管狼子最后赢了云玲,可是他也因此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我既心痛又自责,刚刚我真不应该说出那样的话,如果不是我推波助澜的话,云玲也许不会这样为难狼子。

“狼子你还好吗?”我的眼睛有点潮湿温热。

狼子缓缓睁开眼睛,疲倦地笑了一下,“我没事,这下子再也没有人可以抢走我们的女人了……”

我的鼻子发酸,差点哭出来。

云玲和其他人也往这边走过来了,她看着狼子这副样子又是内疚又是心痛。“白痴,干吗这么拼命!”云玲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巾轻轻压在狼子还流着血的膝盖上。

云玲的出现是一剂神奇的灵丹妙药,狼子瞬间恢复生气,一双眼睛笑得亮亮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云玲向狼子狠狠地翻了一记白眼,却没有再说什么。

在我的记忆之中这是狼子最难看的一次,脸色苍白,一头乱发,满身臭汗,抽筋,流血,呕吐……后来每次提起这件事狼子都会掐我脖子叫我赶紧忘记他这不堪入目的形象。

怎么可能忘记,这可是我记忆之中最帅最爷们儿的狼子。

三天之后,狼子在野餐分组名单上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上了云玲的名字。就这样我沾了狼子的光,可以跟晴枫分在同一组,事实上那一次我们野餐小组的成员就是班里的几个班干部。大家常常在一起搞清洁开主题班会,我们早已成了一个圈子的人,本来我以为我们几个人会有共识凑成一组,没想到云玲差点就带着一众女生“投靠”别的“帮派”去。好在狼子发威把内部分裂的局面扭转回来。

野餐活动如期举行,目的地是学校附近的稻田。

那时候秋收已过,黝黑的泥土从脚下一直铺延至视野的尽头。泥土中还留着收割机碾过的痕迹,没过脚踝的草梗像胡碴一样扎在已经晒硬的泥地上,若是光着脚板踩上去可以感受到明显的刺痛。

我们那里是农村,大部分学生家里都种过水稻,从小到大在田地里野餐这样的事我们已经做过不少。当初班主任公布野餐地点的那一刻我还有点失望,完全不觉得有新鲜感。但几乎所有学生都期待野餐活动的到来。某程度上来说这是一次集体约会,也许可以跟心仪的对象在这次活动中留下点难忘的回忆。

基于这样一个目的,我和狼子都认真对待这一次野餐,隔天我们就洗好自己认为最帅的衣服,当天出门之前我们都用定型喷雾把头发弄得整整齐齐。

我和狼子的精心准备不过是白费功夫。那天早上,我们两个负责把最重的东西抬到目的地去,当我们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东西弄到那里后,我和狼子已经累得汗流浃背。先前对着镜子精心打理的发型如今成了一坨不堪入目的东西,显得不伦不类。“抢救”无效之下,我们决定破罐子破摔,在一条清澈的小河里把头发洗了一遍。至于我们那身最帅的衣服,在纵情放肆打闹之下才一会儿功夫就变得泥迹斑斑。呵呵,最帅的造型……呸!连自己都不忍直视了。

在年级领导一番讲话之后,学生们终于可以煮东西吃了。我们小组的男生负责堆砌炉灶,在泥地上铺上报纸,女生负责处理食材。云玲担任大厨,煮了几个色香味美的菜,引得大家垂涎三尺。

吃饭的时候,狼子跟云玲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其他人也说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气氛轻松而欢快。这一群人当中最沉默的人就是我和晴枫。

在陌生人眼中我应该是一个很怪的人,在“动”和“静”两方面我都显得很极端。其实就像之前我所说的,我感觉狼子唤醒了我另一个灵魂。我曾一度觉得自己像是夜空里的月亮,而狼子就是太阳,只要跟狼子待在一起,我就会发出亮光照彻天地,在旁人眼里那时候的我应该是个性情狂躁的神经病;一旦远离狼子,我就融进漆黑与寂静之中,带着几分拒人千里的冷淡,不愿意搭理别人,因此别人也甚少跟我说话。

晴枫跟我不同,她是一阵清凉的夏风,她给我的感觉既有风的灵动,也有风的静谧。她在说话、走路、跑步的时候都会透出温柔的娴静。在她坐在窗边的那段日子里我常常“不经意”地偷望她,常常误以为窗外那片阳光仿如水纹般轻柔流动着,不管视野里的风景多沉静,只要晴枫在画面中出现总会带来明艳的生机。

虽然那一刻我和晴枫都沉默不语,但我们给别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是地上的一片影子,而她是天空里的一缕浮云。她总是安静得令人赏心悦目。

当时晴枫就坐在我对面,我低头假装认真吃着东西,眼角余光却紧紧锁定她。她吃东西的动作,她脸上流露出的淡淡笑意都是极美的图画。在我想象中的浪漫情景里,此刻我和晴枫正在约会,身边吵吵闹闹的众人都是电灯泡。第一次约会,想想就激动……

在我神思飞越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狼子突然推了一下我:“怎么笑得这么恶心,你小子在想什么?”我连忙用夸张的表情瞪了一下狼子,以掩饰自己的做贼心虚:“我哪里在笑?是你故意诬蔑我的吧!”狼子眼睛贼亮,又用那种看穿我血肉和骨头的眼神盯得我脸红。“变态啊你,干吗用这么色眯眯的眼神盯着我!”我怒骂一声,从他的饭碗里抢过一只鸡翅膀张嘴就咬。狼子发出一声痛心疾首的哀号——这可是狼子口中所说的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鸡翅,大概跟云玲煮出来的也有点关系。狼子显得大受打击,于是他也把我饭碗里的菜掠夺一空。

看着大半碗的白饭和过早清空的菜盘,我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用水果下饭。那一次我们带了很多水果,就是这些东西让我和狼子累了个半死。

在挑水果的时候,身后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我心里想:“哼,狼子那小子又跟我抢水果!”当他准备拿起一个苹果之际,我猛然伸手压在苹果上。

“哈哈,被我截胡了!”随即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劲,那个人的手没有及时收住,手掌压在我的手背上,软绵绵的,不像是狼子的手……

我猛地转过头,见晴枫正站在旁边呆呆地望着我。我的手正垫在她柔软的手心之下。这一幕来得太突然太刺激,我没有丝毫心理准备,我们的手像是触电般跳了一下,都快速缩了回去。我觉得自己的脸烫得厉害,晴枫也有点脸红。

我支支吾吾地解释:“对不起,我以为你是狼子,所以……”晴枫笑了笑说:“我明白了,你们两个真逗。”她拿了两个苹果便走开了。

回去之后我低头吃着水果拌白饭,全程不发一言。我不知道嘴巴里的食物是什么味道,只知道自己心里甜丝丝的。我不太敢相信刚刚发生过的事情,晴枫摸着我的手了,多么神奇!这可是我跟她的第一次“肌肤之亲”,我看着手上被晴枫碰到的地方傻笑,爽得云里雾里。

狼子突然拉起我的手说:“你的手比较干净,借来擦一下。”狼子竟然拿着我的手擦嘴!于是我手背上被晴枫碰过的地方沾上了一层酱油颜色的污渍。我瞪大眼睛望着狼子,心里愤然怒骂:“狼子,我操你大爷!”

吃过饭之后,某些班级举行即兴的歌唱比赛,有学生大胆地唱出情歌。我和狼子静静地相偎坐在地上,听着熟悉的却叫不出名字的歌曲,望着远处两个手拉手在田野里漫步的女孩。

明朗的阳光把她们的背影照得暖洋洋的,也把我和狼子的内心照得柔软而温暖,还带着几分香甜,像是在阳光下融化掉的冰激凌。我和狼子的目光迷离而惬意,看着自己喜欢的姑娘穿行在阳光与清风之中,幻想着有朝一日我们会和她们结伴同行。

“以后你追上晴晴,我追上玲玲,出门的时候我们牵着她们的手,然后我俩搭着肩,我们四个人要霸占一整条人行道!”狼子说。

“而且要是到了冬天,我们就买一条超长的围巾,能把我们四个都围起来!”我接着说。

我们越说越欢,坐姿越来越放荡不羁,到最后我们干脆躺了下来。阳光有点刺眼,我用手挡住眼睛,恍然之间我想到晴枫刚刚摸过我的手背,那一刻我竭力想象晴枫用柔软的手心轻轻抚摩着我的脸。啊!多么甜蜜而美好。

可是手背上传来的淡淡的酱油味道很快就把我臆想出来的画面砸成一地碎片……

第四节 游戏的终结

多年以后,我们常常会忘记情人之间的各种纪念日,可是我们总是难以忘记年少时跟喜欢的人对望的瞬间,不会忘记每一次单独相处的宝贵经历。尽管年月久远,能够想起的画面泛黄,它们依然美得如诗如画。

初中三年里,在旁人眼中我总是竭力把陆晴枫从身边推离,我感谢神能理解我这种幼稚的心理,在我和晴枫之间并没有“如我所愿”留下一段空白得不堪回首的记忆。

除了野餐那次偶然碰到晴枫的手之外,我和晴枫之间还有几次难忘的经历。

有一次我步行去找狼子玩,心血来潮,我没有走公路去,而是走了一条捷径。这条捷径是我在三四年级的时候发现的。我家位于村子后面,屋后不远的地方就是稻田,我们村子跟邻村的稻田是连在一起的,小时候我和伙伴们常常沿着捷径穿过屋后的稻田到邻村玩,走过邻村不远就是狼子住的地方。

我刚走进邻村的稻田就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用力擦了擦眼睛,确信眼前的女孩就是晴枫。我走上前惊奇地问她怎么会在这里出现。从晴枫的反应来看,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也感到几分意外,她指着不远处的一间房子,说那就是她家,而这里就是她们家的农田,她刚好过来收菜。

后来我测试了一下,我家和她家的距离步程大概就十分钟,我在家里的阳台上都可以望见她家。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觉得很可惜,我们俩所住的村子虽然相邻却被划分到不同的管理区,我和晴枫在不同的小学念书无缘结识。我有点痛恨自己小时候怎么不常常到她们村子溜达,说不定也可以被称作是“青梅竹马”。

狼子对此嗤之以鼻:“拉倒吧,初中时不敢做的事情,你以为回到小学就敢做了?”

狼子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不过缘分这东西可是说不定的,也许我遇上她的时候正好下雨,而她不忍心我淋着雨回家,于是她把她的伞借给了我,然后过了几天我又去还伞,一来二去什么的,这事不就成了嘛。

狼子对我翻白眼:“行行行!干脆后来你们还订娃娃亲好了!”

“按剧情发展下去,这事绝对有可能!”我立马后悔得直拍大腿,“老天啊,你还我娃娃亲!”

那天之后,我对晴枫又多了一些微妙的感觉:我和她之间分明有一段命中注定的缘分!我们住的地方距离这么近,好像我们的未来也相隔得很近。我常常在日落时分坐在阳台望向她家,心想,那个时候她会不会也碰巧在阳台上看日落呢?

后来我常常假装去找狼子而走那条捷径,但再也没有遇见过晴枫。有时候我不禁郁闷地感叹:“陆晴枫,你再不出来收菜的话我就把你家的菜偷回去了!”

我曾有过跟晴枫独处一室的经历。那时候新校建成忙着要剪彩,学生活动特别多,我和晴枫身兼数职忙得焦头烂额,有好几个周末都要到学校去参加各种排练。就在其中的一次,负责训练的老师临时有事要晚点过来,我们便回到自己的教室等候。

那时已是初冬,我和晴枫坐在关着门的教室里聊天,一聊就是两个小时。那是我们初中三年来唯一一次相处自然的聊天,不用担心旁人突然闯进来对我们指指点点,也不必再用伪装的冷漠把自己关在一个“请勿打扰”的圈子里。

我们像相识多年的朋友那样闲聊,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用刻意去找话题。我们仿佛要将相识一年多以来积压着的聊天内容一次说完,即便我们什么也不去想还是有无数的话要从喉咙里挤出来,它们像是已经饱受排队之苦,拼命地挥动手臂向我们大声疾呼:“该我上场了!”

感谢那一次负责培训的老师最后也没有来,成全了我和晴枫初中生涯里最像朋友的一次聊天。我们谈了两个多小时依然意犹未尽,有过相似经历的朋友应该会明白那种感觉,那是灵魂共鸣的愉悦。

经过了那一次聊天我才知道自己跟晴枫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如果再拿灵魂拼图来比喻,在“动”的这一面狼子跟我无缝拼接,而在“静”的这一面跟我相邻的就是陆晴枫,随着年岁渐长,我越是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我和陆晴枫另外一次的浪漫经历,也是发生在剪彩排练的那段日子里。

有一次排练完后,天已经黑了,班上的同学已经走光,我和晴枫是最后离开的人,我们骑着车结伴回家。那天的天气非常好,入夜的天空明净如洗,清月冷辉之下的公路变成一条白色的光带,我们在光带之上随风而行。空气清冷,带着深秋夜晚的甜意,仿如草木的气息经过一个季节发酵而成。两旁的树木变成写意画里笔法粗重的暗影,脱去了白日里的所有细节,呈现出朦胧而幽深的意境。

我做过好几个关于晴枫的梦,所有的梦加起来都不如那一刻唯美诗意。平时上学,我总觉得这条路长得令人生厌,而那一刻我却觉得它短得令人不舍。

事隔多年,我已经忘记了当时我们说了些什么,但我很清楚地记得月光下晴枫的笑脸,带着几分迷幻,如同一朵盛开在月色之下的白莲。那时候我心里由衷地感谢上天,它把一年多以来亏欠我的浪漫很好地补偿给了我,让一个中二病的少年对于浪漫的渴望得到极大的满足。在我后来的人生中,我再也没有经历过如此诗情画意的情景。

也许跟我的铁哥们儿狼子比起来,我和陆晴枫其实更情投意合,我们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在飞短流长的年月里,我和陆晴枫之间有一种默契,我们都是孤独的战士,为了自己的名誉独自奋战。如非必要,我们基本上不交谈,私下里也没有什么交集。我们画出两条平行的直线,让彼此的生活轨迹各安一方。

直到初中毕业后,我们也没有被抓到过什么把柄,这一场为时三年的名誉之战我们都打赢了。

然而多年后再回过头去看,我们其实输得一塌糊涂。

那些年月里,我用白天的时间纵情跟狼子胡闹,用夜晚的时间肆意地想念晴枫。我很享受这样的日子,总觉得它可以长久持续下去。然而我们的初中时光只有三年,就算我不急着长大,时间也不会停下脚步等我慢吞吞地跟上。

我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完全没有想过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特殊的日子在等着我,它像一个急着要做恶作剧的小孩子,脸带坏笑端拿着粗重的棍子在暗角里静静等待,一旦我走近,它就会突然出手把我美好而熟悉的一切砸得一片狼藉,然后带着满足的笑意看着我惊慌,无助,痛哭。

“还有两个月就中考了,时间过得真快啊。”狼子懒洋洋地叹了一句。

我放下手中的书本怔怔出神,默默地看他打着哈欠搓那黑白掌机。那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初中时代即将终结。

“想好了报考哪所高中没有?”狼子问。

“一中……吧。”

“唔,虽然每年只有一两个人能考上,不过以你的成绩应该问题不大……操,竟然输了!妈的,还忘了存档!”

“……那你呢?”

“我考本校算了,状态好的话还可以混个奖学金。”狼子把掌机随手扔到沙发上,伸了一下懒腰,“玲玲也打算考本校,我留着陪她。对了,你的晴晴说要考二中,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狼子直接躺在地上,用几本书垫着脑袋睡觉。

据我所知,三年来狼子常常跟云玲打打闹闹不时开着言语暧昧的玩笑,却不曾正经表白过。他说留下来陪云玲多半是个欺骗自己的借口,这样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混完这剩余的初中时光。

狼子要我看着办,可我还能怎么办?

出神的那一刻我分明感到一阵惧意,离别在即,自娱自乐的暗恋游戏终于要结束了,结局早已注定:“操,终于输了!妈的,还不能读档!”

中考前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临别依依的情绪四处蔓延,几个经常在一起合作的班干部放学后常相约到操场上散步聊天,也只有在那些时候我才能光明正大地跟晴枫当众说话。

狼子和云玲在旁边大声谈论着某少年作家的作品,狼子说得口沫横飞气势汹汹,好像他真的看过那本书似的。他们俩的口才都很好,争论得又热烈,两种声音相互交叉就像在表演相声。以狼子的无赖特点,争论的最后结果无非又是这样:跑步决胜,云玲跑八百,狼子跑一千。

几个班干部一路小跑为他们打气。我没有跟着上去,背靠着攀爬架,看着他们如此认真地较劲感到有几分好笑。

“哈哈,真是两个傻瓜!”

我转过头,见晴枫笑盈盈地望着奔跑中的两人。

蓦然惊觉,原来的一群人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留在原地。我感到有几分不自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美好而陌生的局面。一如既往地,我只好用微笑掩饰不安,用沉默伪装高深。

“喂,听说你准备报考一中?”她转过头来问我。

“嗯,试一下吧。”

“我们班敢报一中的就只有你一个人,以后你会不会觉得寂寞呢?”

“说得我好像已经考上一样。”我轻笑。

“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你会考上。这三年来你从未让我们失望过,我相信这一次也一样。”

“……谢谢。”

“云玲和狼子打算留在本校,我和清涵报考二中,月英和冬雪想考经中,你考一中……以后不能常常待在一起了,有点可惜呢,大家都是这么好的朋友。”晴枫说得有些伤感。

“我,也是你的朋友?”我小心翼翼地问。

“怎么不是?!”她有点惊讶又有点生气,“我们合作过这么多次了,怎么不是朋友?”

“我以为那些无聊的话让你烦透了。”

“确实烦啊,老是这样说来说去,换了谁都会觉得烦吧。”晴枫轻轻吁了一口气,忽然又笑一下,“不过,以后回想起来一定会觉得很好笑吧。同一个话题可以被编出这么多种说法,在这方面他们也挺有才的。”

她这样一说我也觉得好笑了。确实如此,这三年来在这个话题上不知凝聚了好事者多少创意。他们都是才华横溢的编剧导演,我和晴枫却像是不合格的演员。

晴枫忽然向我伸手,做出邀请握手的动作。

“一直没机会跟你说一声,很高兴跟你做朋友。”晴枫微微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我轻轻握着柔软嫩白的小手,大脑立马陷入死机状态,浮现的画面一直卡在这一帧。

人的一生中希望一直持续下去的时刻大抵不是很多吧——除了性高潮和ATM机往外吐钱的时候。而现在,我多么希望两手相握的时间可以再长一秒钟。

“我们跑步吧!”她轻笑一声,快步追上狼子和云玲。我回过神来,紧随其后。

到了现在,我已经忘记了那一场较量里谁是最后的胜者。在那一次愉快的奔跑里,我只记得这样一个画面:金色的阳光填满视野,清丽的少女迎风而笑,仿佛跟凉风交换心底的秘密。在那光影交叠的迷幻里,我看到她心里有一座葱郁的花园,繁花盛开,蝶影连绵,白裙赤足的少女放肆大喊,奔跑在绿油油的草地上。

到最后谁胜谁负已经不重要,这一路上有你陪伴就好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是我整个初中最累的一段日子。每天回家后我都复习到很晚,看很多书,做很多习题。在那天之前,我的人生里从来没有晚自修这样的概念。

我拼尽全力只是为了她的一句话,我不曾令她失望,这次也不可以。

无法避免的中考就像少女的一次月经,来时令人焦躁不安,被折腾几天后迎来海阔天空的舒畅。

我如愿考上了一中,狼子如愿留在本校。

那一次,班上的几个班干部都发挥得不好,几个女孩都留在本校,包括晴枫。

短暂的兴奋过后,我慢慢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感伤之中。然后潜意识煽情地为我编了一个清晰的梦境:在冷雨纷飞的林荫下,晴枫穿着白色长裙站在我面前,面容凄楚,双目含泪。她用微微颤抖的声音向我道别,未容我回答已飘然转身走向蒙蒙烟雨之中。烟水渐浓,身影愈淡,最终消失不见。

不像以往做的噩梦,一旦醒来便将绝望和恐惧丢回梦中,这一次哀愁随着梦醒愈渐浓烈。睁眼之后的现实不过是梦境的延续——无论如何,在往后的人生中我和她将失散在茫茫人海里。原来,当离别的一刻真正出现在自己面前,我做不到想象中那般洒脱,疼痛超越了预期的界线,来势汹汹让我心颤。

安静的夜里,虫子们的叫嚷显得很热闹,房间里亮着灯,我再一次翻看那一封没有送出去的情书。这已经是第六个版本,上面记录了好多我想对晴枫说的话,它们各自寻得最合适的位置,以最大的努力去感动本应读到它们的少女。

“我该把这封信交出去吗?”看完信后我又问了自己一次,然后心中那个声音再次劝我打消念头:“别傻了,那又不是爱。”

我的想法既简单又偏激:既然你不爱她,你去招惹她干吗?爱,意味着相守一生。这是个严肃的人生命题,我还没有想好答案呢,怎能去鲁莽作答?

可是,我又不甘心这样默无声息地分别。

真烦!

“有没有想过向云玲表白?”泡在清凉的江水中,我问了狼子一句。

“有啊。”狼子的回答干脆利落。

“什么时候?”

“不知道。”他慵懒地笑,“反正时间多的是,不急。”

确实,他可以不急,至少在可预见的范围内还有三年时间让他慢慢下定决心。

“明天你会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吧?我明天正好没空,你顺便帮我拿一下。我昨天碰到玲玲了,她们也打算明天回校。”狼子斜着眼睛瞟了我一下,“明天是个好日子,宜交配,宜表白。明天你把情书交给晴晴吧。”

我红着脸一声不吭,脑海之中我再度顶着烈日骄阳纵情裸奔,甩得蛋疼。

好吧,就这样决定了:明天若是见到晴枫就把情书给她,见不到的话就再也别想这件事!

那天晚上我差点失眠了,不停地幻想着晴枫收到情书的情景:她红着脸惊慌失措,不知道收下还是回绝;我在一旁强忍着紧张,明明面红耳赤却假装风度翩翩,那脸上堆起的笑意估计比哭还难看;她要是答应了我该这样这样,她要是不答应我又该那样那样……哦不,她应该不会在我面前直接看信的,我应该在信封上留个电话。

第二天中午我早早去了学校,领了我和狼子的录取通知书之后,我躲在一处隐蔽的角落里等待着晴枫出现。那时候学校已经放暑假了,除了初三的学生回来取通知书之外基本上见不到什么人。

身下的草地不断泛起阵阵热气,小草在剧烈喘息喷出浓浓的味道。太阳在天空中缓缓挪动,狠狠发泄着火辣辣的光和热,硬是把我折腾得汗流浃背。

“在见到她之前我会中暑吧,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加一点诚意分。”我再次用衣袖擦了一把脸,无奈地想到。

大门口不断有人进进出出,但就是不见等待着的少女。越等我就越紧张,心脏不停狂跳,中考时遇到不会做的试题都没有这么折腾。怎么可能不紧张,要是她不来怎么办?!按照我跟自己的约定,要是见不到她这事就得无声无息地结束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学校大门终于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狼子暗恋的云玲。她独自一人,并没有见到晴枫在一旁陪同。

“嘿,云玲,怎么就你一个人来,你的好姐妹呢?”我走上前去,厚着脸皮问。

“嘿,一中生!”云玲大大咧咧地向我打招呼,“怎么也不见你的好兄弟?”

“他啊,今天有事没来,叫我帮他拿录取通知书。”

“真巧啊,我的好姐妹也正好有事没来,难不成她跟你好兄弟约会去了?”

“哈?”我顿时愣住,不知道该怎样接话。

“哈哈!”云玲抿嘴大笑,“开玩笑啦,你们家晴晴到深圳找她姐玩去了,大概会待一个月那样。怎么,你找她有事?”

“没有,没有!”我连忙摇手。

“还是你有什么东西要交给她?我可以代劳哦。”云玲的眼睛笑得弯弯的。

“不是啦!就是见你一个人过来,好奇地问一下而已。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我仓皇逃离。

待云玲离开之后,我又从隐蔽的角落里冒了出来,配合脸上淡淡的哀伤,就像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

我猜想了很多跟她相遇的可能,却没有怎么想过她根本就不出现的情况。现在事情比想象中简单多了,我不必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答复,也不必烦心怎样偷偷地和她去约会。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就是有点难过罢了。

我在校园的长廊里坐了一个下午,思考着一个问题:我现在这么难受,应该可以算失恋吧?那我跟莉莉之间又是怎么一回事?那是一次更为深刻的暗恋,当初的情感汹涌澎湃,最后却云淡风轻不带一丝伤痛。

淡忘比失恋好得多,淡忘进行得轻柔舒缓,不知不觉,还带着几分诗意的味道;而失恋则伴随着一个彻底失去的仪式,一个一触就痛的锋利画面,痛苦来得那么凶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我想起那个温水煮青蛙的典故,感觉我就是那被热水烫得呱呱大叫四处乱蹦的可怜虫。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哗哗作响。原来已经是黄昏时分,光亮填满了视野。

初一那年,我在窗边坐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一转头就能望见地上安然生长的小草。我在草地上挖了一个小坑,将那封情书埋了进去,让我三年来的思念和秘密在这里安然生根,或者慢慢腐烂。

朦胧之中,我好像听见白鸽扑翅高飞的声音。

抬头张望,却只见白云染着微微霞光,明亮而温暖。

那不过是凉风高唱着离歌,呼呼地在耳边吹过。

错过就错过吧,反正,那也不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