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金手指(典藏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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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邂逅故人

邦德不喜欢透露自己的名字,因此他冷冷地对来人说:“是的,正是。”话语中充满要将对方拒之门外的冷漠。

“哦,那真是太巧了。”来人伸出手来。邦德懒洋洋地举起手,握了眼前这个人的手一下便放开了。此人的手又松又软,似乎没有关节——就像一只软泥制成的人手模型,或者像一只充气的橡胶手套。“在下名叫杜邦,朱尼亚斯·杜邦。我想您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但是我们以前见过面。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看着眼前这张脸,邦德在脑海里搜索着他的大名。是的,看此人是有点面熟。但肯定是在很久以前了,而且不在美国。邦德在脑海中搜索有关此人的资料后做了以上的总结。杜邦先生年龄在50岁上下——他面色红润,脸上刮得很干净,衣着考究而规矩——“布克兄弟”(即Brooks Brothers,美国的顶级男装品牌)这样的名牌服饰足以掩饰美国有钱人的罪恶——总之,此人一副美国大亨的派头。他身穿一件单排扣的黑色夏式西装和一件白色低领的丝质衬衫,系着一条深红色与蓝色条纹相间的领带,在衬衫领子的两端和领结下别着一枚金质的安全别针。衬衫的袖口在西装袖口下露出半英寸[1],现出了磨光凸圆形宝石链扣,上面有鳟鱼的微缩图案。此人脚穿一双炭灰色的丝质袜子,皮鞋擦得光可鉴人,红褐色的老款式,显然是名牌。他手上还拿着一顶深色窄边、草编的小礼帽,礼帽上扎了条深紫色的宽缎带。

杜邦先生坐在邦德对面,拿出一盒香烟和一个纯金的Zippo打火机。邦德注意到他在微微出汗。于是邦德断定此人还算是表里如一的,只是一个稍微显得有些忸怩不安的美国阔佬。他以前确实见过此人,但一时想不起来是何时何地了。

“您抽烟吗?”

“谢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客套。邦德假装没注意到递过来的纯金打火机。他不喜欢用别人的打火机。于是,他从桌上拿起自己的打火机,点着了烟。

“1951年,在法国的泉水皇家俱乐部,”杜邦先生急切地看着邦德,“在那个俱乐部,埃塞尔,就是我的夫人和我坐在您的旁边,那天晚上,在那张赌桌上您可是与一个法国人玩了个大手笔。”

邦德想起来了。是的,正是如此。当时在那张桌子上,大家玩巴卡拉(一种流行于欧洲赌场的通常由三个人一起玩的纸牌游戏),杜邦夫妇坐在4号位和5号位上。邦德当时坐6号位,觉得眼前这对夫妇并无可疑之处。在那个令人兴奋的夜晚,邦德很高兴坐在自己左边的人牌打得那么好,让他赢了一大笔钱。眼下邦德回想起了当时的情景——在那张绿茵茵的台面上,灯光耀眼,一双红润的如蟹爪般的手有条不紊地在桌子上忙碌着,牌打得非常棒。他似乎还闻到了当时散布在空气中的烟草的味道以及他自己身上的浓烈汗味。那个夜晚真是太棒了!邦德会心地看着杜邦先生,笑着说道:“是的,当然记得您,很抱歉我的反应如此迟钝。不过那天晚上真是太棒了,当时我除了自己手上的牌没想其他的。”杜邦先生也如释重负地笑了,高兴起来:“我说呢,哎呀,邦德先生。我当然理解您的想法了。我这么冒失地打扰您,真心希望您予以谅解。你看……”他打了个响指,唤来了女招待,“不过我们必须干一杯,来庆祝我们的重逢。您想来点什么?”

“谢谢。加冰块的波旁威士忌。”

“给我来杯添宝威士忌和一杯水。”

女招待转身离开去端酒了。

杜邦先生向前倾了倾身子,微笑着。一阵香皂或是须后水的香味从桌子一端飘向邦德。“我就知道是您。刚才我一看见您坐在这里,就立刻认出来了。我心里对自己说,朱尼亚斯,你通常认人认得很准,不妨过去看看吧。是这样的,今晚我也本打算乘全美航空公司的班机,不料他们宣布航班延误了。我在远处瞧见了您的表情,然后,恕我冒昧,邦德先生,从您的面部表情来看,我猜您也是要搭乘全美航空这个航班的。”说完他停顿了一下,等待邦德的肯定,不过他立刻又接着开口道,“因此我跑到售票柜台,看了看这一航班的乘客名单。这下我弄明白了,就是您,邦德先生。”

杜邦先生靠回沙发,为自己的聪明举动而感到得意。酒水端来了,他举起酒杯说:“先生,为您的健康干杯。今天肯定是我的幸运日。”

邦德不置可否地微笑起来,也喝了一口酒。

杜邦先生又向前倾了倾身子。他环顾四周,周围的邻桌上都没人。不过他还是放低了声音:“我想您也许会对您自己说,是的,与这个名叫朱尼亚斯·杜邦的先生重逢我很高兴,但是理由何在?为什么今晚他遇到我会表现得那么高兴?”杜邦先生扬了扬眉毛,似乎在以邦德的身份说话。邦德也故意换上一副警察讯问的表情。杜邦先生又向前挪了挪,趴在桌子上说:“那么,请您原谅我,邦德先生。我不习惯去刺探别人的秘密……呃,隐私。不过,那天在俱乐部玩完牌后,我确实听人说您不仅是个了不起的玩牌高手,还是一个,呃,我怎么说好呢?就是说,您是那种,呃,搞侦探工作的人。是的,大概就是搞情报的吧。”杜邦先生说完这番话,已经为自己发出如此轻率言论而变得面红耳赤。然后他坐回去,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前额,接着他急切地看着邦德。

邦德耸了耸肩,然后盯着尴尬的杜邦先生,灰蓝色的眼睛中眼神忽然变得凌厉而极富警戒性,其中甚至还夹杂了坦率、讽刺和自欺欺人的意味:“我曾经涉猎过一些那样的事,不过战后就没干过了。那时候人们会认为做危险的事很有趣,不过现在要是再干那个,可就没什么前途了。”

“是啊,是啊。”杜邦先生夹着香烟的那只手做了个随意的手势。在提出下一个问题时,他的眼神躲开了邦德,等待邦德的下一句谎话。不过邦德心里却在想,别看这个杜邦先生身穿商标图案为绵羊的“布克兄弟”,内心里说不定是一匹狼呢。这个人够狡猾。“那么现在您在何处高就?”杜邦先生像一个慈父般笑着说,“如果您不介意我这么问的话,现在您在干哪行?”

“进出口生意。我跟通用公司做生意,也许您跟他们打过交道吧?”

杜邦先生继续跟邦德玩着捉迷藏的游戏:“嗯,通用公司,我想想。是啊,对,我肯定对他们的生意有所耳闻,不过跟没跟他们做过就不好说了。不过,我想将来肯定会有机会的。”接着他开怀大笑起来,“其实我在世界各地都有大量的业务往来,不过坦白地说,我唯一不感兴趣的便是化学药品。可能那是我的不幸,邦德先生,我绝不是那个化学巨头,即杜邦家族中的一员。”

邦德敢肯定,这个家伙肯定为自己与化学巨头同姓而倍感自豪呢,因而对此未发表任何评论。他看了眼手表,希望杜邦能快点演完这出戏。同时他提醒自己,眼前这个人可不好对付。杜邦先生看上去和蔼可亲,长着一张红润的娃娃脸,嘴角微微起皱,显得有些女性化。就像那些去英国旅游、挂着照相机游荡在白金汉宫的普通美国中年男人一样,他看起来不会对别人产生什么威胁。不过邦德在这一老好人的正面印象下还是觉察出些微的强硬与精干。

在邦德看手表时,杜邦先生那双敏锐的眼睛一下捕捉到了这一细节。他也故意看了看自己的表:“哦,天哪!我还在这里说废话呢,已经7点了!那么,邦德先生,您看,多亏您提醒,不然麻烦就大了。如果您今天晚上不打算离开迈阿密的话,如果您能给我点时间的话,我想请您做客。那样将会是鄙人的莫大荣幸。”杜邦先生伸出了手,“那么,我想我能招待好您,让您玩个痛快。正巧我是佛罗里达一家饭店的老板,您也许听说过,我们是在圣诞节开业的。我可以高兴地告诉您,那里生意非常好。敝店名为‘蓝泉’,店员们个个干劲十足。”杜邦先生颇为夸张地笑着,“为求个雅致,我们也把那里称为‘枫丹白露’。怎么样,邦德先生?在那里我们将给您安排一个最豪华的套间,即使那意味着我们可能要将某个已付账的顾客赶到马路上去,也在所不惜。如果您愿意光临,将是鄙人莫大的荣幸。”杜邦先生以恳求的目光看着邦德。

其实邦德已暗自决定接受这一邀请了——管不了那么多了。不管这个杜邦先生遇上了什么样的麻烦——敲诈也好,黑社会找碴儿也好,女人问题也好,总之,肯定是典型的有钱人才会遇到的麻烦。此前邦德正在琢磨该怎么享受这个老天赐给他的假日,这下可好,送上门的便宜事儿来了。既来之,则安之。不过,出于礼貌,邦德开始还得说几句客套的辞谢之语。杜邦先生闻言立刻打断了他:“拜托,拜托,邦德先生。请相信我,我是诚心邀请您的,绝对诚心。”说完他又打了个响指,叫来了女招待。女招待走了过来,杜邦转过身,背着邦德把账结了。就像其他有钱人一样,他可能认为那样会让人知道自己给了女招待多少小费。在他看来,这样的暴露是不得体的,别人会认为自己在显摆。埋完单后,他将钱塞进裤子口袋(有钱人从不会把钱放在屁股后的口袋里),然后挽起邦德的胳膊。他旋即感觉到邦德对这一亲密的动作稍有抵触,于是明智地松开了手。他们二人顺着台阶走向机场大厅。

“现在我们先处理一下您订的机票的事。”杜邦先生边走向全美航空公司的售票柜台边说道。在这一刻,一反开始的谨小慎微,杜邦先生在美国,在他自己的地盘上显现出他的分量与效率。

“好的,杜邦先生。没问题,先生。我会处理好此事,先生。”

大厅外,一辆锃亮的克莱斯勒“帝国”汽车缓缓驶到路边。车一停,一个身穿灰棕色制服、看上去很结实的司机赶忙为他们打开车门。邦德跨进车里,一下坐到柔软的靠垫上。车内很凉爽,让人感到几乎有点冷了。这时,刚才那个全美航空公司的职员一下跑过来,手里提着邦德的行李箱,将箱子交给了司机,然后欠着腰退回机场大厅。

“去比尔海滨餐厅。”杜邦先生对司机说道。

汽车慢慢驶出拥挤的停车场,顺着林园大道飞驰而去。

杜邦先生靠到座位上对邦德说:“邦德先生,希望您喜欢吃石蟹。以前尝过吧?”

邦德说吃过,并表示自己很爱吃这种海鲜。

这辆克莱斯勒“帝国”车先是穿过迈阿密商业区,然后沿着比斯肯大道行驶,接着又顺着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堤上的大道横穿比斯肯湾。这段时间里,杜邦先生先是谈了些关于“比尔海滨餐厅”的事,接着又谈起石蟹和阿拉斯加蟹相比孰优孰劣的话题。邦德不时做些适当的评论以作为回复,同时让自己尽情享受着汽车疾驶、车内的舒适环境以及随意的对话所带来的快意。

汽车将邦德他们载至一所涂着白漆的房子面前,这所房子的正面以护墙板和灰泥修筑成,建筑风格是仿摄政时期[2]风格。房子上面有一排粉红色的霓虹灯标示着“比尔海滨餐厅”。当邦德走出汽车时,杜邦先生赶忙吩咐起司机来。邦德听见他说:“给我安排一下阿罗哈套间。如果有问题,就让费利先生打电话到这儿来找我,明白了吗?”

众人拾级而上。在餐厅内部,房间的窗户上装饰有白色与粉红相间的薄棉布垂饰,因此,餐厅的桌子上都笼罩了一层粉红色的光晕。餐厅里人头攒动,充满了晒得黝黑的人,个个都是一身昂贵的热带打扮——从鲜艳华贵的衬衫、叮当作响的金手镯到镶着珠宝的太阳镜,乃至小巧可爱的本地产草帽,等等,一切应有尽有。空气中飘荡着一种让人难以形容的气味。这种气味大概是那些在太阳底下晒了一天的身体所散发出的怪味吧。

比尔,一个稍微显得有些女性化的意大利人匆匆走了过来:“哎呀,欢迎光临,杜邦先生。今晚稍微有点挤,不过您的位子马上就能安排好,请跟我来,这边请。”比尔单手举着一本封面为皮制的菜单,走在二人前面为他们开路,将他们领到房间里位置最好的一张六人桌旁。比尔拉过来两把椅子,打了个响指,叫来领班和侍者,并把两份菜单摆在二人面前。他跟杜邦先生讲了几句客套话后,就转身离开了。

杜邦先生把放在他面前的菜单合上,对邦德说:“那么,菜让我来点吧,如果点的菜您不爱吃,可以退回去重新点。”然后转头对侍者说,“给我们来些石蟹吧,不要冷冻的,要新鲜的。再来点熔解的黄油和厚片吐司。可以吗?”

“完全可以,杜邦先生。”侍者拿着菜单迅速离开,洗了手的斟酒侍者赶忙迎过来。

“来两瓶粉红香槟,要1950年的泊默里,再来两只大银杯,明白了吧?”

“好的,杜邦先生。是否先喝点鸡尾酒?”

杜邦转身看着邦德,他微笑着扬了扬眉毛。

邦德说:“给我来杯伏特加马丁尼,再加片柠檬皮。”

“来两杯吧,”杜邦先生补充道,“两杯。”斟酒侍者匆匆离开。杜邦先生靠着椅子,又掏出了香烟和打火机。他环顾四周,不时微笑着向远处一些朝他挥手的人回礼,同时也跟附近桌上的人举手打招呼。他将自己的椅子挪了一下,以靠近邦德。“抱歉,这里恐怕有些嘈杂,”他满怀歉意地说,“不过要吃美味的蟹,只有到这儿来。这里的蟹味道相当不错。希望您不会对海鲜过敏。有一次,我带一个小姐来这里吃螃蟹,结果她的嘴唇肿得像轮胎。”

对于此刻杜邦先生言行举止发生的变化,邦德觉得有点意思——一旦杜邦觉得邦德已经上钩,可以供他驱使的时候,眼下这种有趣的话语和财大气粗的架势就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了。与刚才在机场不同的是,杜邦先生一反害羞的恳求者的姿态,神气起来了。这个杜邦先生想要邦德为他做什么呢?看来,很快他就要提出自己的要求了。邦德回答说:“没关系,我吃什么都不会过敏。”

“好的,明白。”

酒点完后,杜邦先生停顿了一下,然后打开了打火机的盖子,打了好几次都没把火打着。他意识到这样的噪音有些无礼,干脆把打火机放下,推到了一边。他定了定神,把手放到桌子上,看着自己的手,下定了决心后开口对邦德说:“邦德先生,您打过卡纳斯塔牌吧?”

“是的,很好玩。我喜欢。”

“是两个人打的卡纳斯塔吗?”

“我打过,不过觉得不太有趣。如果你不想糊弄自己的话——当然,如果你的对手也不这么做的话,结果往往是平手。这种牌的规则就是输赢都差不多。玩这种牌谁都占不到大便宜。”

杜邦先生用力地点点头说:“就是这样。我当初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这种牌就是打上100场,两个水平相当的人也很难分出胜负。当然,这种牌可没有‘金’牌或‘俄克拉荷马’牌那么好玩,但由于某种原因我却很喜欢玩这种牌。你可以用它来消磨时间,手中抓着一大把牌,打来打去不分胜负,也不会为了它怄气,不是吗?”

邦德点了点头。马爹利酒端上来了。杜邦先生对斟酒侍者说:“10分钟后再端两杯。”二人便喝起酒来。杜邦先生转过身来,看着邦德。他的脸忽然因愤怒而显得有些扭曲,他说道:“您猜怎么着,邦德先生,如果我告诉您我打这种牌在一周内一下输了2.5万美元,您会怎么想?”邦德正要作答,杜邦先生一下握住了他的手:“您要知道,我也算是个玩牌高手。我是‘摄政年代’俱乐部的会员,像查理·戈伦、约尼·克劳福德这样的桥牌名手,我都跟他们多次交锋。也不是我自吹自擂,在牌桌上我可不含糊。”杜邦先生以探查的目光看着邦德。

“据我所知,如果您近来一直是在跟同一个人玩,那么您就被骗了。”

“正——是。”杜邦先生一拍台布,靠回椅背,“没错,在输了整整四天后,我也这么认为。我对自己说,这个浑蛋肯定在欺骗我,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要拆穿他的诡计,然后让他滚出迈阿密。因此我一再提高赌注,连着翻番,而他则看上去很高兴。我仔细地看着他每一刻打的每张牌,结果一无所获!没有人给他暗示或做手势,牌上也没做记号。我只要想用新牌玩,马上就可以换一副,甚至还可以用我自己准备的牌。他也不可能看到我的牌,因为他就坐在我正对面。我们旁边也没有人在指手画脚给他出主意。然而他却赢了一局又一局。今天早上他又赢了我,下午还是这样。”

“最后我都快疯了——当然,我当时并没失态——”邦德听着杜邦说的话,觉得不无蹊跷,“我还是客气地将输的钱给了他,但是我并没跟他打招呼,便收拾好行李赶到机场,订了张下一班飞往纽约的航班的机票。这叫怎么一回事!”杜邦先生说着举起手来,“我只好溜之大吉了。您知道,2.5万美元毕竟不是一笔小数目,尽管我5万、10万美元都输得起,但是我被人这么不明不白地算计,并且还戳不穿他,实在恼火。所以,只好躲开他。您是怎么想的呢?我,朱尼亚斯·杜邦,因为再也不愿蒙受失败的耻辱,所以只好甩手不干了!”

听了这番抱怨,邦德颇为同情地“哼”了一声。这时,第二杯鸡尾酒端来了。邦德对这样的事产生了兴趣,因为对于有关玩牌的事,他总是兴味盎然的。他在想象着这样一幅场景:两个人在打牌,一个人在静静地洗牌、发牌并不时为自己加分;而另一个呢,则无奈地一次又一次以一种被操控的屈辱姿态摊牌认输。显然,杜邦先生被骗了。但是用的是什么手法呢?邦德开口说道:“2.5万美元不是小数目,你们是怎么下注的?”

杜邦先生显得有些不安地说:“每一分押25美分,然后是50美分,后来则是1美元。我想对于两个人打的均势牌来说,赌注有些高。一局下来,往往就是两千分呢。即使每分算25美分,一局也是500美元。下每分1美元的注,如果您输了,那就等于挨宰了。”

“您应该也时不时能赢个一两局吧?”

“是的,不过每当我抓了一手好牌,准备好好地赢那个狗娘养的一局时,他就会把手上的大牌都抛出,我便只能赢些小分了。当然,这也是在我抓到好牌时才有可能的。您也知道卡纳斯塔牌是怎么玩的,打牌时你必须要打对牌。你设下圈套,然后让对手钻。那么,真见鬼,那个家伙似乎是个巫师!无论我什么时候设圈套,他总能避开,而每当他设套给我钻的时候,我没有哪次能逃脱。至于他出牌的时候,哎呀,他总是出些最见鬼的牌,像单牌啊、A啊——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每次他都能看破我设的圈套。看他那样子,似乎他能看见我的牌。”

“房间里挂镜子了吗?”

“啊,没有。我们俩总是在户外打牌。他说他想晒日光浴。的确是那样,那家伙被晒得像只熟透的龙虾。他只在上午和下午打牌。他说,如果晚上打牌的话,就会睡不着。”

“到底这个人是何方神圣?他叫什么?”

“戈德芬格(Goldfinger),诨号‘金手指’。”

“这是他的名字?”

“他名叫奥里克,姓戈德芬格。你看,这个‘奥里克’(Auric),不也含有‘金’的意思吗?确实是他,他有一头火红色的头发。”

“他是哪国人?”

“说出来您也许不信,他是个英国人。但是他原籍却在拿骚[3]。从名字上看您也许会认为他是个犹太人,可是从外表却看不出来。佛罗里达这个地方有些保守、封闭,如果他真是犹太人,他可能就不会来这里了。此人持有拿骚的护照,42岁,未婚,职业经纪人。我们从他的护照上得到这些信息。当我开始跟他玩牌的时候,我请私家侦探打听到了这些。”

“他是哪种经纪人?”

杜邦冷笑了一下:“我问过他。他说:‘哦,有生意我就做。’这家伙是一个大滑头。如果你想问些直接的问题,他立刻闭口不言,然后便顾左右而言他,尽说些不相干的话。”

“他很有钱吗?身家多少?”

“哈!”杜邦先生几乎叫出来,“这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事了。可以肯定,他很有钱,太有钱了!我委托我名下的银行在拿骚做过调查。他很有钱,但是不太干净。拿骚富翁很多,一抓一大把,不过他的资产总额在那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似乎他把他的钱都换成金条了。他把手上的黄金转运到世界各地,通过各地的黄金差价来赚取利润。他干的这勾当就像联邦银行一样。他不相信现金,不能说是他的错,既然他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那么他的做法肯定有合理性。关键是,如果他真的那么富有,为何还要跑到这里来骗我区区2.5万美元呢?他究竟想做什么?”

这时,几位侍者走过来,围住桌子上菜,趁这个空隙,邦德开始考虑该如何回答杜邦先生。按照礼节,一只盛着石蟹的巨大银盘被放置在桌子中央,石蟹的个头很大,蟹壳和蟹螯都被打开了。一只银质的船形容器里盛着熔化的黄油,在他们二人的盘子边,每人上了一份长条吐司。酒杯斟入香槟酒后,泛起粉红色的泡沫。最后,脸上挂着油滑的假笑的领班走到他们所坐的椅子后面,依次帮他们系好了白色的丝质餐巾。这种餐巾很长,一直拖到膝盖下面。

此情此景让邦德想起了16世纪时查尔斯·劳顿跟亨利八世玩牌的故事,不过这时不管是杜邦先生,还是邻桌吃饭的人都放下架子,面对眼前的美味佳肴准备大快朵颐。杜邦先生对邦德说了一声:“请自便。”然后,他便挑了几块硕大的石蟹放到自己的盘子里,随意地蘸些黄油,接着就大嚼起来。邦德见主人开始享用石蟹了,便也随之大吃起来,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海鲜。

这些石蟹的肉是邦德吃过的海鲜中肉最嫩、最可口的,就着干吐司和有些焦味的黄油吃,更是鲜美。香槟酒似乎有淡淡的草莓香味,是冰镇过的。吃一口蟹肉,再喝一口香槟,就更显得美不胜收:香槟酒冲刷着味蕾,然后再等着吃下一口蟹肉。二人尽情地吃着,直到吃完,都没怎么说话。

杜邦先生吃完后,最后一次用丝质餐巾擦了擦下巴上沾着的黄油,轻轻打了个嗝儿,靠回椅背。他面色通红,骄傲地看着邦德,然后恭维地说:“邦德先生,我想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吃不到像今晚这样美妙的晚餐了吧!您说呢?”

邦德想,是的,我追求舒适、富有的生活。可是我真的是这样的人吗?我会像他们这样吗?他们只会像猪一样埋头吃,要么便谈些无聊的话题。不过,邦德觉得以前在别的地方似乎吃过这么一顿饭,或者确实就是跟这个杜邦先生一起吃的?忽然,邦德被自己这些自相矛盾的想法弄得有些厌恶自己。自己曾追求这样的生活,而现在他得到了。但是他内心的清教徒思想又出来作祟,不许他接受这种生活方式。他许过那种过好日子的愿,眼下这个愿望不仅实现了,甚至都堵到面前来了。想到这里,邦德回答说:“关于这个我不太清楚,不过这顿晚餐确实很棒。”

杜邦先生很满意。他又点了咖啡,接着他问邦德要不要雪茄或利口酒,邦德都没要。邦德自己点燃一根香烟,饶有兴味地等待杜邦先生提出要求,他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显然,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在为杜邦先生做铺垫。好吧,看看他要说什么。

杜邦先生清了清喉咙:“那么,邦德先生,我有个提议。”他目光炯炯地盯着邦德,似乎想预先估计出邦德会有什么反应。

“请讲。”

“在机场与您偶遇,鄙人实在是三生有幸。”杜邦先生的声音变得庄重而严肃,“我绝不会忘记当年在法国那家俱乐部我们初遇时的情景,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每个细节——您的冷静、果敢以及您出色的牌技。”邦德低头看了眼台布。杜邦先生这次没有再夸夸其谈,而是紧接着直奔主题:

“邦德先生,我愿意付您1万美元,我想请您在这里作为我的贵宾稍作逗留,同时做些调查,看那个叫‘金手指’的家伙是如何赢我的。”

邦德看着杜邦先生的眼睛,说:“这报酬很优厚,但是,杜邦先生,我必须赶回伦敦。48小时内我必须乘飞机赶到纽约。如果明天上午和下午您还能像往常一样跟他玩牌,我想我有足够的时间揭开真相。不过,不管明天我能不能帮您解决这个问题,晚上我必须走。可以吗?”

“成交。”杜邦先生答道。

注释

[1]1英寸等于2.54厘米。

[2]摄政时期,即英国19世纪初一段时期。

[3]拿骚,巴哈马群岛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