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殡葬史写什么
殡葬史是人类殡葬活动的历史,兼具“精神”与“物质”两方面的内容。其“精神”方面包括探索人类殡葬意识、思维、观念、思想的产生、发展,以及殡葬制度、礼仪与礼俗等;“物质”方面涵盖了与殡葬活动相关的“殡”、“葬”、“祭”活动中的物化载体,如墓地、坟丘、墓室、葬具、陪葬品等,还有“殡”与“祭”的场所及“殡”、“葬”、“祭”的活动过程。通过开展中国古代殡葬史研究,揭示其历史发展规律,可以“以史为鉴”,在新时代更为科学地发展殡葬事业。
1.殡葬意识、思维、观念、思想的产生、发展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历史发展变化
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墓葬不是与人类同时“诞生”的,人类在自己的“幼年”、“童年”时代,一直没有“墓葬”的意识、观念、思想。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群体”、“个体”的“亲情”、“感情”意识的产生并逐渐得以确认,以及其中“逝者”在生者的“梦境”中的多次再现,于是生者认为“人”是“二元”的“人”,即“肉体”的人与“灵魂”的人。在我们的先民看来,“肉体”的人有“生”与“死”两种状态,“灵魂”的人则是“永生”的。对“人”之“灵魂”永恒存在的推测,在出现基本“定居”的生存状态下,产生了对故去成员遗体的“埋葬”活动。所以说殡葬是人类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殡葬是人类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之一,是作为生物界的人所特有的意识、思维、思想、经济发展的结果,是人类从“蒙昧”向“野蛮”时代发展的标识。
墓葬的出现是人类发展与进步的体现,人类虽然有着两百多万年的历史,但就世界历史而言,目前所知最早的墓葬,发现于欧洲尼安德特人的文化遗址中,距今约75000~35000年之间的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属于这一时期的墓葬考古发现多在欧洲,如法国中部多尔多涅地区飞拉西(Ferrassie)洞穴、法国谢卑尔奥珊洞穴(Chapelle-aux saints)和雷兹的拉沙伯尔村洞穴,以及乌兹别克斯坦的捷希克-塔什(Teshik-Tash)洞穴等处旧石器时代中期墓葬。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类居住在洞穴中,死后就埋葬在其居住的洞穴之下。
中国境内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墓葬是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山顶洞人墓葬,距今约18000年。山顶洞遗址是山顶洞人的居址与墓地,遗址上部(即“上室”)为山顶洞人的“房屋”,遗址下部(即“下室”)是山顶洞人的墓葬。墓葬中的三个成年人为一男二女,他们周围的“随葬品”有其生产活动的工具(石器),也有骨坠、河蚌、穿孔介壳、钻孔兽齿、石珠等装饰品,这些应该是当时人们的重要生活、生产构成物。山顶洞人的“上室”与“下室”是当时人们“二元世界”——“阳间世界”与“阴间世界”的空间载体。考古学家把山顶洞遗址的下室墓葬称为“居室葬”是有道理的。这种“居室葬”是旧石器时代晚期与新石器时代早期流行的墓葬形式,如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黑龙江省依兰县倭肯哈达洞穴、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广西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中发现的墓葬,均属于“居室葬”。“居室葬”是中国乃至世界古代墓葬的最早形式。房屋之中为人们的居室,居室之下就是其死后的墓室,形成人的生死两界空间。这种埋葬方式一直延续到新石器时代中期,如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遗址,在180余座房屋遗址中,考古发现有“居室葬”墓葬30余座,但是这些“居室葬”被发掘者认为是墓葬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生者对死者祭祀崇拜的反映。
从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随着人类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组织的变化、贫富差距的出现、人群的分层、阶级的分化,部落、家庭与家族、氏族相继出现,墓葬的内容与形式也发生了相应改变。从已经取得的田野考古资料来看,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一般墓葬与居址已经分开,“阳间世界”与“阴间世界”不再是“上下重叠”,而是各有其地,如湖南澧县八十垱聚落遗址发现的百余座墓葬,均分散在居址周围,没有形成聚落“墓地”。但是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考古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遗存中,“墓地”已经广泛出现,其中裴李岗文化墓地最具特色,它们反映在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郏县水泉遗址、舞阳贾湖遗址的几处墓地。
从墓葬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墓葬出现之后,随着人类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墓葬从房屋之内(居室葬)发展到房屋之外,又从房屋附近发展到聚落之旁。墓葬的组成由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单体型”,变成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聚合型”,由个人墓葬发展为家族、氏族墓地;新石器时代末期的墓葬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进一步增加、穷人与富人的分化、人群的分层,墓葬规格、随葬品及墓地规模也出现了巨大变化。
当我们祖先告别了原始社会之际,他们的另一个世界——“阴间世界”也就从“墓葬”发展为“三位一体”的“殡”、“葬”与“祭”。
“殡”是人去世之后,置于葬具(如棺椁)之中,在棺柩下葬之前,需要将柩放在某一地方停留一段时间,这称为“殡”。“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新石器时代晚期或末期,“殡”伴随着社会分层而出现。社会发展、贫富分化,“事死如生”的墓葬自然也就出现了“分层”、“分级”,层级越高的墓葬,修建的工程越大、随葬品越多、葬具越复杂,与之相应的是祭祀礼仪安排得越来越多、越复杂,于是等待埋葬的时间越长。
历史文献记载,死者身份、地位不同,“殡”的时间长短、形式与礼仪等也不一样。《礼记·王制》载:“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礼记·丧大记》载:“君殡用攒,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攒,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就是殡的礼仪活动中使用的粮食种类、数量也因死者“级别”不同而不一。《礼记·丧大记》云:“熬,君四种八筐,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筐,加鱼腊焉。”国君用黍、稷、稻、粱,大夫用黍、稷、粱,士用黍、稷。
在殡的活动期间,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祀,其中主要的就是朝夕奠、朔月奠、荐新奠等,还有卜筮葬地、葬日,以及安排随葬物品。
所谓“葬”就是“藏”,即埋葬死者,而埋葬死者的空间为“墓”。《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认为:“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尸体的残余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尸体或其残余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称为‘墓葬’。”考古学上所说的“墓葬”也就是殡葬文化中的“葬”。所谓“墓葬”与“坟墓”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坟墓”有“墓”与“坟”两个方面内容,“墓”是地面之下安葬死者的设施;“坟”是“墓”之上“墓葬”的“标识性”设施。如果说“葬”(即“墓葬”)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已经出现的话,那么“坟”的出现应该是很晚的了,上古时代墓上没有封土,所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树”。由于没有丘垅,甚至西汉时代的人们也不知道殷汤葬在什么地方。对于周、秦时代的一些著名历史人物,像周文王、武王和周公,以及秦穆公、樗里子等,西汉大学者刘向也是只知葬地,却找不到墓冢。《礼记·檀弓》记载:“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大概这是不起坟的原因之一。生活在距今2500年的孔子曾经对当时社会上修建“坟”的现象不满,发出了古代“墓而不坟”的感慨,责难古风不存!
关于墓葬封土的出现时代,考古资料揭示应该比上述文献记载要早一些,有封土的墓葬早在商代已经出现。在河南罗山县蟒张乡天湖村考古发现的商代晚期墓葬(M41)为长方形竖穴土坑木椁墓,残留封土高约30厘米,推测原封土高约1.5米。在殷墟发现的妇好墓以及大司空村商代墓葬,均在墓圹的上部发现有和填土相连的夯土台基以及柱洞、砾石柱础等遗迹。发现的东周时期最早的封土墓是春秋早期黄君孟暨夫人合葬墓,在河南光山县宝相寺,封土高七八米;河南省固始县侯古堆春秋晚期墓葬的坟丘高7米、直径55米。出现如此高大的坟丘,可能是受吴越地区大土墩墓的影响。春秋战国之际,高大墓冢发现较多,如安徽淮南蔡家岗的蔡国大墓和湖北、湖南和河南等地的楚墓等,这与文献记载是一致的,《墨子·节丧》曰:“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埋葬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
至于现在仍保存着的国君陵墓封土,最早的是战国时代的,如咸阳的秦惠文王公陵、安徽寿县的楚幽王墓、湖北随州的曾侯墓、河北邯郸的赵王陵、河北易县燕下都的燕王陵和山东临淄的齐王陵等。秦始皇为自己建造的陵墓,封土非常高大,可以说在中国古代帝陵封土中登峰造极。西汉帝陵的封土,就是在前代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考古资料已经证实,墓上筑造高大坟丘之前,在一些大型墓葬上往往有“享堂”一类建筑,享堂基址一般坐落在墓上,前者面积大于后者,如安阳大司空村墓地的311号墓和312号墓,近年发现的妇好墓,其上均有享堂的遗迹。至于商代王陵,从1001号大墓发掘情况来看,墓上亦建有享堂。就目前所知,墓上建享堂这种情况最迟在商代就出现了,一直延续到战国时期,在邯郸的赵王陵中,有的陵墓封土上有许多战国时代的瓦片等建筑材料,推测这是当时封土之上享堂之类的建筑遗物。从考古发掘探明,河北平山的中山国王陵的享堂规模已相当大。享堂的地基处理,由简单、低矮到逐渐复杂、高大。到了后来,随着高台建筑的流行,享堂也采用了这种建筑形式。春秋、战国时代流行的高大墓冢,实际上是从高台建筑的享堂发展而来。随着墓上高大土冢的兴修,在墓上就不太常建享堂了。此后具有享堂性质的建筑不在墓上,而是移至坟墓之旁。
从战国时代开始出现并逐渐流行的帝王陵墓的大型封土建筑,显然是受了当时盛行的高台宫殿建筑风格的影响,如考古发现的秦咸阳宫第一号宫殿建筑遗址、燕下都南北排列在一条主轴线上的1~4号高台建筑基址(1号武阳台、2号望景台、3号张公台、4号老姆台)、邯郸赵王城西城的龙台(现存东西宽264米、南北长296米、台高15.6米)、齐临淄城宫城的桓公台(现存东西96米、南北108米、高14米)、号称“天下第一台”的楚灵王章华台等,由于陵墓是宫殿的缩影,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营建高台宫殿建筑与构筑高大陵墓,显然都是为了显示自己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礼记·礼器》认为上述社会现象均说明“有以大为贵者,宫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椁之厚,丘封之大,此以大为贵也”。
国君、帝王陵墓不但封土高大,而且这样的情况成为一种特权,由此发展到墓葬封土的高低成为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志。历史文献记载:“天子即位,明年将作大匠营陵地,用地七顷,方中用地一顷,深十三丈,堂坛高三丈,坟高十二丈。”西汉一代帝陵考古发现也证实了上述记载,西汉帝陵封土高为30~32米(除汉武帝茂陵封土高48米之外)。西汉时期的帝陵附近陪葬墓很多,但是至今没有发现一座官员的墓葬封土高度与帝陵封土相同者,他们均低于帝陵陵墓。不但墓葬封土高低根据死者生前地位有着明显等级区别,就是坟墓之上种植的树木种类也不相同,有着严格的规定。在唐代帝陵的陪葬墓之中,不同级别官员与贵族封土高低也有着明文规定,唐代规定一品官陪葬帝陵时,其坟墓高一丈八尺;二品官以下,每低一品,其坟高减低二尺。显然,封土成为当时墓主人地位的标志,就此而言封土要比墓主人在墓室中的随葬品更为引人关注。
国君把葬身的陵墓视作生前宫殿,而且从建筑规模上来说,帝王陵墓的封土远远超过其高台宫殿建筑,这更可以看出他们多么重视自己的葬仪。
坟的出现是殡葬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它标示着殡葬文化的政治性、标识性功能的凸显与强化。殡葬已经从过去生者对逝者的怀念发展到对逝者生前的社会资源、政治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坟是阶级社会的殡葬文化从地下的感情寄托、哀思表达,发展到地上的服务于生者社会、政治需要的载体,古代社会的坟越来越变成社会等级的政治符号与标识。
人类从开始对逝者埋葬,到形成殡葬经过了漫长历史。真正的殡葬活动,从考古发现来看,可能在人类社会历史“文明形成”之后,也就是上古的夏商时代。而殡葬作为一种成熟礼仪,大约在西周时期,那时有关的丧礼、丧服制度已具雏形。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殡葬礼仪全面形成,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殡”、“葬”之后的“祭”,是殡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祭”是从“墓祭”发展为“庙祭”,后来又专门设置祭奠故人的活动日期。所谓“墓祭”就是在坟墓附近的祭祀,这种祭祀活动应该是从帝王、达官显贵到一般百姓的殡葬文化之中普遍存在,并且延续的时代很长,有些至今依然以各种各样形式表现出来。过去的传统历史文献记载“古不墓祭”是不准确的,其实古代历史文献中也有关于“墓祭”活动的记载,如《史记·周本纪》:“武王上祭于毕”。《集解》马融认为:“毕,文王墓地名。”至于考古发现的“墓祭”活动,时代更早,如考古工作者在安阳殷墟王陵区的东区勘探和发掘了191座祭祀坑。这些祭祀坑,根据其排列的疏密、深浅和大小,可分为22组,每组多者47坑,少者仅1坑。这些坑分布在王陵东区的几座大陵墓之间,应是若干次祭祀陵墓后的遗迹。这里属于商王室在王陵区祭祀先祖的公共祭祀场所。不管它用以祭祀整个王陵区中的王陵,还是祭祀其中某个王陵,两者的性质都一样,即属于“墓祭”活动遗存。这表明,商代已出现了对陵墓的祭祀。再如,已经考古发现的安阳殷墟商王武丁后妃的妇好墓之上有“房屋”类建筑遗存,在20世纪50年代初安阳大司空村商代墓葬之上也考古发现了用于祭祀活动的建筑遗迹。东周时代的秦公陵园之中,考古发现多座君王或其后妃的墓上有“房屋”一类建筑遗存。河南辉县固围村战国时代魏国大墓之上也发现了建筑遗存。特别是河北平山县战国时代中山王厝墓出土的一件错金银“兆域图”铜版,它实际上就是中山国王陵陵园“规划图”,其上标示出“王堂”、“哀后堂”、“王后堂”,它们分别是中山国王与哀后、王后的“堂”。根据《礼记·礼器》记载:“设祭于堂”,中山国王陵出土“兆域图”上的刻铭“堂”应该是用于“祭祀”的。这也就是历史文献记载中的“享堂”。这里的王陵之上考古发掘“堂”的遗址也佐证了“兆域图”关于“享堂”的刻文。
进入秦汉时代,陵墓的祭祀活动则由墓葬之上的“享堂”移至陵墓之旁的寝园或陵庙之中。汉代有的墓葬附近设置了祠堂之类“墓祭”建筑。
中国古代殡葬制度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然而作为国家统一规制的系统殡葬祭祀礼仪,应该形成于秦汉时代,此后一直为历代王朝所沿用,只是随着时代发展,更加强化以社会等级、地位为核心的殡葬祭祀的重要社会功能。祭祀礼仪是维护封建社会统治与宗法社会体系的根本需要,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值得重视的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如殡葬礼仪文化中所体现的“孝”、“节葬”思想等,他们或者增加了社会、家庭与家族、国家的凝聚力,或者反映了朴素的唯物史观与进步的政治理念。
2.殡葬礼制与殡葬民俗
关于殡葬活动,古人制定了很多的“礼”,它们贯穿在殡、葬、祭活动的全过程。《周礼》、《礼记》和《仪礼》(合称“三礼”)是研究殡葬礼仪最为重要的历史文献,而“三代”以后的殡葬礼仪,基本上是承袭“三礼”中的《礼记》所记载的礼制。上述有关殡葬礼仪的历史文献,是中国古代社会殡葬礼制文献的基础,它们支撑了长期以来的中国殡葬礼仪活动,也成为中国殡葬史研究的基础性文献。但是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三礼”与先秦、秦汉及其后历代关于殡葬礼仪的文献,与近年来的相关考古发现与研究所取得的认识,存在着一定差距,这是以往殡葬史研究很少关注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不同学科的“互补”,历史学学科的局限性在缩小,科学性在增强,因此关于殡葬礼仪研究中的“多学科”结合是我们当代撰写殡葬史必须予以充分重视的。
“殡”礼的内容比较多,如丧者亲属服丧期间之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
从国家层面而言,中国古代殡葬礼制是“早熟”的,它是维护国家秩序的法制的延续。但是涉及广大民众的殡葬活动,基本上是以不同时期社会主导文化为基础的殡葬礼制与地方民间葬俗相结合形式进行。民间葬俗是因各个地区社会发展进程不同、自然地理环境不同、生活内容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而各自形成的,但是各地的不同殡葬民俗只是中华民族殡葬历史文化“大同”之中的“小不同”,或谓“大同”之中的“小异”。所谓华夏与中华民族殡葬文化“大同”之实质,就是殡葬中的“阴阳”二元世界的哲学理念、宗法社会的等级观念、父系社会的家族信念等。
3.墓地与坟墓
墓地是墓葬的空间载体,墓地的选择是墓葬的前提。从长时段来看,墓地与居址的选址原则基本相同,即居高临下、背山面水。古人这样选择,不是因为什么“风水”问题,主要是居址的实际需要在墓地选择上的表现。在远古时代,人类驾驭周围环境的能力十分有限,充分利用“地利”是其必然选择。居高临下、背山面水是为了居址与居住者的生活安全、方便、舒适。而墓地又是作为人们的“阴宅”,其仿照“阳宅”进行规划、营造是中国古代殡葬文化的重要特点。墓地与居址的相对位置,时代越早,二者距离越近,最早的墓葬就在居室之下,称为“居室葬”。随着时代发展,居室葬发展为家族、氏族墓地,居址规模越来越大,墓葬及墓地被安排得与居址越来越远,但是所谓“越远”也不过是在族群聚落空间范围之内,而不会置于其外。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墓葬已经置于房屋之外的居址与聚落附近。新石器时代晚期,在聚落之旁已经形成专用的家族或氏族墓地(墓区),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近代大多数农村农民的墓葬,安排在其村庄附近。这是与中国古代的宗法制社会一致的,或者说宗法制社会影响着墓地与居址的空间布局形制。
帝王陵墓的墓地选择也是遵循上述原则,百姓“叶落归根”,葬于其故地。帝王以国为家,都城是国家的缩影与代表,自然帝王去世要葬于都城附近,陵墓成为其都城的组成部分。
从古代帝王陵墓的考古发现来看,时代越早的帝王陵墓与都城越近,时代越晚距离越远。已经考古发现的殷墟商王陵在都城宫殿区西北部2.5公里的西北岗,其地势高于殷墟宫殿区的小屯一带。洛阳东周王陵分为周山、王城和金村3个陵区。周山位于东周王城西南约5公里处,因东周王陵位于此山而得名。相传这里有周敬王、悼王、定王和灵王的陵墓。王城陵区位居东周王城东北,这里考古发现有高规格的东周时代大型墓葬,墓中出土有“天子”文字的玉圭。金村陵区在汉魏洛阳城北部偏西的金村一带。秦陵包括春秋战国时代秦都雍城和咸阳附近的秦国君陵墓。秦国国君均葬于今凤翔县尹家务至宝鸡市阳平的三时原上。根据陵园内的兆沟设置,可分为14座分陵园,每座分陵园由数量不等和类型不同的大墓有机地组成。国君陵区与首都雍城隔雍水南北相望。战国时代中期,秦孝公迁都咸阳,秦王室分别在咸阳城西北与咸阳城东南的芷阳城东建造了王室陵区。咸阳陵区在秦咸阳城西北部,以前古人多认为这里的大墓为“周陵”,20世纪70年代以后考古工作者通过田野考古工作,已经确认那些大墓为战国时代秦王陵。芷阳陵区位于咸阳以东(或相对雍城先秦秦陵区以东),故名“东陵”,设有东陵侯。东陵区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斜口乡东南,灞水从其左流过。陵区背山面水,西邻芷阳城,与都城咸阳隔渭水相望。目前共发现4座陵园。战国时代的田齐王陵位于临淄齐故城东南11.5公里处的临淄齐陵镇和青州东高镇、普通镇一带,地处泰沂山脉东北麓。陵区之内的齐王陵中以四王冢和二王冢最著名,此外还有田和冢、点将台与南辛庄古冢。上述5处古陵墓可能分别属于战国时代的5位齐国国君陵墓。赵王陵主要应分布在赵国首都邯郸城西北部约15公里处,即今邯郸市西北的丘陵地带,现在分别隶属于邯郸县三陵乡、工程乡和永年县两岗乡。秦始皇的陵墓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晏寨乡。西汉11座帝陵,9座分布在汉长安城北部的咸阳原上,汉文帝霸陵与汉宣帝杜陵分别位于汉长安城东南部的白鹿原与杜东原之上,咸阳原、白鹿原、杜东原地势均高于汉长安城。汉魏洛阳城分布在洛阳北邙山之南,而当时的东汉、曹魏、西晋与北朝帝陵均在洛阳北邙原上,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迁都洛阳,在北邙山上筑长陵,宣武帝葬景陵,孝明帝葬定陵,孝庄帝葬静陵,这些陵墓左右毗连,形成北魏皇室陵墓区。东晋定都建康城,即今南京市。东晋11位皇帝的陵寝均在南京附近钟山余脉富贵山南麓与鼓楼岗南麓之九华山。南朝(420~589)包括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先后建都于建康。有遗迹可寻的南朝帝陵有15处,大多在建康城附近,选择于土山丘陵的半麓。隋代帝陵在隋朝都城大兴城(今西安市)以西的陕西省武功县。唐长安城北部的关中北山山脉及其南麓,分布着唐十八陵,它们距唐长安城77~108公里。北宋帝陵位于都城西部的嵩山之北、洛河以南之地,以今巩义市芝田镇为中心。西夏建都兴庆府,即今宁夏银川,西夏王陵位于宁夏银川市西约25公里处贺兰山东麓的洪积扇上。朱元璋定都南京,他的陵墓明孝陵修建于南京紫金山南麓独龙阜玩珠峰下。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明代13位皇帝的陵墓均安置在今北京市昌平区天寿山南麓,南距皇城约50公里。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市马兰峪西的昌瑞山下,陵区北靠雾灵山,南临天台山和烟墩山,东自马兰峪,西至黄花山。清西陵位于河北省易县城西永宁山下。都城附近帝王陵墓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是因为帝陵及其陵园的规模越来越大,规模变大的原因有二:一是都城附近没有足够空间容纳,必须向更为广阔的地带发展;二是后代王朝帝王追求比前朝帝王墓地地势更高的思想。如西安地区是周秦汉唐四大王朝所在地,根据历史文献记载,西周王陵在都城丰镐遗址附近的“毕”;战国时代秦国王陵先在都城咸阳城之旁西北部,而后置于都城东南的芷阳附近高地,秦始皇陵则筑于骊山山麓;西汉帝陵陵区主要在汉长安城北部的咸阳原之上;而唐代十八陵就东西排列修筑于北山之南麓,其高程超过西汉帝陵近一倍之多。
4.墓室及葬具与随葬品
如果说墓地象征着死者的宅基地,那么墓室则类似死者的房屋居室。就一般墓葬而言,各地因自然环境不同,墓室的做法、形制与建筑材料也有所不同。中国古代大部分地区流行的是竖穴土坑墓,有的地方土洞墓较为流行。还有一些地区以不同石材构筑墓室。新石器时代中期墓室多为墓坑,墓坑体积小,仅容死者尸体,埋葬浅。这种墓室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低下,联系到当时不少居室为半地穴式建筑,显然那时的埋葬浅、体积小墓坑与其同时期半地穴居室关系密切。新石器时代晚期,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积累的增加、贫富差距的加大,有的居室已经是“大房子”或“里外屋”的形式。与此同时,考古发现了这些遗址附近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规格较高的墓葬,其墓室中有木棺、木椁,有的棺、椁之上还有涂漆痕迹。新石器时代末期的龙山文化考古发现的一些大型墓葬中,有的还不只是一棺一椁,已经出现一棺两椁(或称“重椁”),甚或在棺椁之间还安置有木制边厢,其中有大量陪葬品,这些大型墓葬的墓主人生前应该是社会地位特殊的人。学者根据考古发现和古代墓葬资料研究认为,大型墓葬多重棺椁制度的滥觞在西周至春秋时代早期,而《礼记》等历史文献记载的多重棺椁制度应该形成于春秋时代中期至战国时代早期。战国时代晚期出现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社会政治变化,使标志死者政治地位的多重棺椁制度也面临挑战,僭越现象普遍出现。秦汉时代,在高等级墓葬中,多重棺椁制度变为代之而起的“黄肠题凑”、“多室墓”。秦汉时代以后,墓葬的重点从地下逐渐转移至地上,墓室中的棺椁葬具的权重越来越小。墓室相对陵墓封土及陵园、陵寝建筑的重要性已经大大下降。
作为一般墓葬的墓室形制,除了以上所述的居室葬、土坑墓之外,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如土洞墓、石棚(亦称“支石墓”、“石桌坟”)、石棺墓、石板墓、瓮棺葬、悬棺葬、土墩墓、船棺葬、砖室墓、崖墓、画像石墓、画像砖墓、壁画墓等。
我国西北地区黄土高原古代流行的土洞墓,是一种很有地方特色的墓室形式,它们应该是据当地先民“窑洞”居址仿造而来的。洞室墓的做法是先由地面向下挖一圆形或方形竖坑,再在一侧挖成侧室安置死者。长期以来这种墓葬被认为是战国时代的,甘肃兰州土谷台考古发现的史前时期马家窑文化半山至马厂类型墓葬中的土洞墓改变了那种传统看法,使土洞墓时代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
以石板为材料构建的墓室种类比较多,有石棚、石棺墓、石板墓等,这与那些地区先民以石板构筑房屋有关。石棚与石棺墓均流行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铁器时代早期,前者在中国主要分布在辽东半岛一带,后者多为游牧民族地区使用。石板墓始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下限到中古时期。
瓮棺葬以陶瓮、陶罐等陶容器为葬具,其中尤以陶瓮使用较多,因此使用这类葬具的墓葬一般称为“瓮棺葬”。瓮棺葬在史前时代已经出现,一直延续到秦汉时代,个别瓮棺葬的时代延续得更晚。瓮棺葬主要是作为儿童与“二次葬”者的墓葬。
悬棺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西、浙江、台湾、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公元前2000年出现,流行于青铜时代与早期铁器时代。悬棺葬在有些地区延续至明清时代,台湾的耶眉人迄今仍保存着这一葬俗。
土墩墓是在平地之上修建土墩,然后在其上造墓。土墩墓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和福建北部,在北方的山东东南部也发现有这类墓葬。前者时代偏早,早至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良渚文化,晚到汉代,主要流行于西周至春秋时代。传统埋葬应该在地高土厚之处,但是由于当地地势很低,地下水位又很高,为此人们修建“土墩”安置墓葬。
船棺葬因其棺如船形而得名,战国秦汉时代在四川地区流行。
砖室墓是用小型长方形砖砌筑的墓室,因此而得名。一般认为始于西汉中晚期,东汉以后普及流行。砖室墓分为单室墓和多室墓,规模越大,墓室越多、结构越复杂。砖室墓应该是死者生前居室、府第的缩影。中古时代以后,出现仿木建筑结构的砖室墓。砖室墓是从土坑墓、木椁墓发展而来,是墓葬进一步生活化、世俗化的结果。
崖墓出现于西汉,盛行于东汉至南北朝时期,影响至以后的一些高等级墓葬形制。崖墓于山崖中开凿出墓室,其出现有可能受到悬棺葬的影响。一般崖墓在四川巴蜀地区比较流行,而且多以为家族合葬墓地。近年来考古发现的“因山为陵”(或“依山为陵”)的徐州西汉楚王陵、河北满城汉墓(中山王陵)、山东曲阜鲁王陵、河南永城梁王陵等,有的学者认为可能受到崖墓一定影响。
画像石墓、画像砖墓、壁画墓以画像装饰墓室的墓壁,一方面是以画代物,另一方面是把物所不能表达的历史、神话故事、祥瑞、天象等形而上内容置于墓室之中。画像石墓出现于西汉中晚期,东汉时代流行,汉代以后销声匿迹。画像石墓分布范围很广,其中以徐州、南阳、陕北和四川四个地区画像石墓数量最多,并形成四个各具特色的画像石墓分布区。画像砖墓是画像石墓的简化形式,盛行于东汉,魏晋南北朝以降逐渐衰落。画像砖墓在甘肃、四川、河南、江苏等地区均有发现。目前见到时代最早的墓室绘制壁画的墓葬是梁共王刘买(前144~前136在位)墓。在西安、洛阳一带发现了一些西汉晚期壁画墓,东汉时代壁画墓已经广为流行,中国古代壁画墓发展到唐代达到顶峰。中古以后,壁画墓越来越少。
在墓室建筑及其装饰与棺椁葬具之外,还有随葬品。一般而言,古代墓葬中的随葬品有着从少到多、从真到假、从实到虚、从物质到精神的历史发展变化过程,这些充分反映了中华民族殡葬理念的进步。史前社会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人类生产活动只能解决自己最低的生存问题,尽管那时已经出现了墓葬,但是墓葬中的随葬品基本上是逝者生前使用的物品。随着生产力发展,社会财富积累增加,社会出现了贫富不均,墓葬的随葬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有的墓葬不但有逝者生前用品,还有“奢侈品”、象征权力与社会地位的礼器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人去世之后,只是“挖坑”而埋,连墓室都没有,更谈不上棺椁葬具,至于随葬品就无从谈起。安阳殷墟的西北岗王陵与其附近的平民墓葬就是鲜明对比,至于贵族与奴隶的墓葬,二者更是天壤之别。
人类的殡葬历史发展不是朝着一个方向一直不断向前,而是往往出现反复,但是这种反复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发展中的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历史上升。墓葬中的随葬品变化就说明了这点。人类墓葬之中的随葬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然后再从多到少。虽然墓室之中的随葬品少了,但是墓室之外却增加了大量陪葬坑,陪葬坑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陪葬品。如秦始皇陵的墓室之外已经勘探发现有180多座陪葬坑,有的一座陪葬坑的面积之大甚至超过墓室,秦始皇陵第一号兵马俑坑的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陪葬的兵马俑多达数千件,陶俑身高1.8米。汉景帝阳陵、汉武帝茂陵的陪葬坑更是多达数百座。陪葬坑的陪葬品多了,但是陪葬品的明器化越来越突出了,从殷墟的人殉到东周的陶俑,从秦始皇陵的比真人高大的兵马俑到西汉帝陵仅有真人三分之一高度的汉代陶俑,再到三国时代曹操墓的7厘米高的陶俑,中古以后陶俑又被纸人所代替;从西汉时期的真金白银,到以后的冥币(涂金泥饼等)、纸币等,莫不体现了这一点。
汉代以后帝王陵墓不再设置陪葬坑,墓室及其附近地下随葬品大大减少。代之而起的是陵园地面之上规模庞大的陵寝建筑群,以及神道石像生。石像生由开始的少数几件,发展到以后的几十件、上百件。石像生种类由两三种发展为几十种。一般墓葬的地面之上也设置了祠堂等祭祀性建筑。如南朝宋齐梁陈的帝陵石像生只有石柱、翼兽各一对;唐代初年的唐高祖献陵陵园四门各置石虎一对,神道有华表、犀牛各一对;唐太宗昭陵北司马门主要有“昭陵六骏”、“十四蕃酋像”等,而唐高宗与武则天的乾陵陵园四门各置石狮一对,陵园南门之外神道东西分列王宾像各三十二尊,石碑一对,石人十对,仗马与控马者各五对,鸵鸟及翼马、石柱各一对,北司马门之外神道两侧现存仗马等石刻。
5.祭祀
祭作为殡、葬之后的礼仪、礼俗活动,随着历史发展,活动内容与“平台”越来越多、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殡葬的活动重点由对逝者的后事安排,越来越改变为对逝者的纪念。纪念逝者通过祭祀活动,为了祭祀活动的开展,设置了各种各样的祭祀“平台”,如墓祭(今“扫墓”)、堂(“享堂”)、寝园、寝殿、便殿、祠、石殿、陵庙、庙、献殿、上宫、下宫等。社会形成特定祭祀节日,如清明节,清明节又从社会节日发展为国家节日。
死者埋葬之后的祭祀活动首先从“墓祭”开始,所谓“墓祭”就是在墓葬所在地进行的祭祀活动。关于史前时期墓祭遗存线索,考古学者一直在追寻。良渚文化的大型贵族墓地附近考古发现的各种各样的祭祀坑,如果可以认定其时代有的晚于其附近墓地、墓葬时代的话,那么就可以说,那些祭祀坑就是祭祀逝者的祭祀遗存。先秦时期的“殡葬祭”之“祭祀”活动物化载体,以殷墟西北岗商王陵区的大量祭祀坑最为突出。它们可能不是某个王陵的祭祀坑,而似乎是对王陵墓地的整体祭祀。这种祭祀活动应该是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墓祭不但在殷墟王陵区发现,在殷墟的其他高等级墓、贵族墓之上也发现了与祭祀相关的遗迹,如妇好墓、大司空村商墓之上的祭祀建筑遗迹。降及两周时期,墓祭遗存更是多有发现,如春秋时代的陕西凤翔雍城秦公陵墓上建筑遗迹、战国时代河北平山中山王陵“墓祭”建筑遗迹与墓中出土的“兆域图”、河南辉县魏国高等级墓葬、新郑郑韩故城附近的王陵、河北邯郸赵国都城附近王陵之上的建筑遗存等。秦汉时代的墓祭活动遗存已经极为普遍,从帝王陵墓,到一般墓地,祭祀建筑平台从“墓上”改变为在“墓旁”。秦始皇陵园之内西北部考古发现的陵寝礼制建筑遗址,一改以前的“墓上”祭祀传统做法。“汉承秦制”,已经考古勘探、发掘的西汉杜陵陵园遗址,其皇帝陵园与皇后陵园之外,附近各有寝园,寝园之中有寝殿与便殿。在帝陵陵园与皇后陵园东西之间的北部设置了陵庙。高等级墓葬与其他一些墓葬之旁则设置有祠、石殿等祭祀性建筑。普通百姓的墓葬附近是否有祭祀性建筑,目前还不清楚,但是“定期”或在社会、国家“法定日期”进行墓祭则一直延续到近代。
6.中国殡葬史是统一国家的多民族殡葬历史
中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各异,远古时代形成的殡葬文化各个地区各具特色。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中国殡葬史显得尤为丰富多样。
人类历史越是久远,环境对人类文化的影响越是突出。从遥远的古代殡葬文化出现之后,广袤中国大地之上的各个族群有着不尽相同的殡葬文化,他们多因区域、生业、宗教不同而殡葬各异。在远古时期的新石器时代,中原的周边地区各地族群的殡葬文化异彩纷呈,从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战国时代,我国西北地区流行土洞墓,东南地区流行土墩墓,辽东半岛沿海地区流行石棚,西南地区流行石棺墓,国家边疆地区流行火葬。先秦至近代,福建及长江流域至云贵地区流行悬棺葬,战国秦汉时代四川地区流行船棺葬等。汉代以后佛教的传入,对中国古代周边地区的人们产生了重要影响,殡葬文化发生了反反复复的变化,女真人从土葬变为火葬,尔后又回归至土葬;蒙古族的传统是土葬,因佛教影响而流行天葬、火葬,有的地区从游牧时代的无坟丘,到农牧与农耕时代构筑坟丘,凡此种种,殡葬文化的发展直接与社会历史(地域特色、生态环境、生业结构、宗教信仰、“国家文化”影响等)变化密切相关。可以说殡葬文化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它们与人类历史一样,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自身也在不断发展与变化,这是历史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就人类的殡葬史而言,发展与变化是绝对的,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殡葬文化,中国殡葬史也是一样。殡葬文化的多样性,与历史发展的科学性是相统一的。
7.中国古代殡葬史发展规律与启示
通过对中国古代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殡葬活动分门别类研究,我们可以探索中国古代殡葬史的发展规律,进而得到有益启示,以便更好地开展当前及今后的殡葬工作。
(1)殡葬与社会发展同步
人类墓葬出现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当时对应的墓葬形制为居室葬,那里只有逝者的遗体与其生前极为简单的生活、生产用品等。这些居室葬反映了逝者与居室生者的亲情关系。人类社会进入新石器时代中期,大多墓葬已经从居室之内移至居室之外的附近地方,显然这时的墓葬仍然与其附近居室主人(或称死者与生者的家庭)有着密切关系。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墓葬从居室附近移至聚落(“村庄”)之旁的墓地,这些墓地是“阴间”的聚落,聚落墓地之中的墓葬又成组分布,这是“阴间”的“家庭”、“家族”、“氏族”等社会。
新石器时代晚期社会生产力发展、财富增加、贫富分化,通过当时的墓葬可以清楚看到原始社会末期,社会不同阶层与阶级的出现。反映在墓葬上,则是其规模、随葬品数量与质地有着巨大差异,这些墓葬现象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与国家起源学说的科学性。
夏商周王国时代与秦汉至明清王朝的帝国时代,近四千年来的殡葬文化更为复杂,殷墟西北岗王陵区附近大量被杀的奴隶或战俘随葬坑,数十人被葬于一坑之中,或身首异处,或活埋、腰斩,再现了那时社会的残酷。与此同时,国王与贵族墓葬之中放置了大量玉器、青铜器等随葬品,不少随葬品成为死者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与标识,其中以各种青铜礼器与玉礼器最为突出,这是社会等级制度在墓葬中的反映。与上述墓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般百姓墓葬,它们在形制大小、随葬品多少方面与达官显贵墓葬比较,有着天壤之别。尤其是从考古发现的那些奴隶尸骨可以看出,这些人谈不到“墓葬”,他们与随葬在贵族墓葬中的牛羊猪狗没有两样,甚至还不如那些能够有个完整尸体的牲畜。
从先秦时代至明清王朝,四千多年来殡葬历史发生了巨大变化,自然这种变化主要是由从王国时代到帝国时代社会生产力发展、人们之间社会关系变化与社会制度变化所导致的。秦汉至明清王朝的帝国时代以地缘政治为主、血缘政治为辅,政治层面突出国家至上,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皇帝至上,反映在殡葬制度方面,主要就是墓葬的重点由地下转至地上,由墓室转至封土,由地下随葬坑转至地上寝园、寝殿、便殿、陵庙、献殿、上宫与下宫等礼制建筑,陪葬墓的安排成为统治者的政治工具。在这样的殡葬制度变化中,随葬品从王国时代的真金白银、各种贵重玉器、青铜器(尤其是各种礼器)及殉葬人等,逐渐变为随葬品的“明器化”及“明器微型化”,各种各样的青铜礼器、玉礼器、陪葬坑等“退化”、“淡化”,直至“退出”殡葬活动。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上半叶,中国历史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相应的殡葬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留下了这个时代最具特色的殡葬文化。作为国家行为的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殡葬礼仪与殡葬活动,深刻反映了殡葬活动、殡葬制度与社会发展的一致性。民国时期的袁世凯墓,其墓葬封土、陵园、神道及石像生制度延续了帝国时代帝陵形制,但是又进行了极大的精简;而陵墓、陵园等相关建筑则采用了西方的建材与工艺。可以说袁世凯墓(今称“袁林”)就是“中西”(中国与欧洲)、“古今”(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殡葬文化的结合,它清楚地折射出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
至于民国时期的一般民众或城市殡葬,其既有传统的明清时代以来的殡葬文化特色,又有西方舶来殡葬文化的特点。城市中有杠房,也有万国公墓。广大农村的殡葬文化则大部分依然保存着千百年来的宗法制社会的殡葬制度与习俗。
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本质使中国殡葬制度发生根本性转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作为“国家殡葬文化”开创了中国殡葬史的新时代特色。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殡葬文化被送进了“历史博物馆”。殡葬不再被社会作为区分贫富、贵贱、官民身份高低的指示物,国家倡导人们在殡葬面前的平等,提倡全社会以火葬、海葬代替土葬,倡导文明、环保祭祀与网上祭祀,取代造成环境污染的香火祭祀,全新的殡葬文化从国家与社会层面得到推广,社会主义殡葬制度越来越为社会广大群众认同、接受并实施。这突出反映了社会主义殡葬制度的特色。
(2)殡葬的变化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
在人类文化中,殡葬文化处于最为保守的文化之列,但是绝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类殡葬历史发展说明,人类的殡葬活动是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然后又从复杂到简约。殡葬文化的变化可以说是绝对的,不变才是相对的。殡葬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它必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发展变化之外。中国殡葬发展史揭示,墓葬从先秦时代以前的“墓而不坟”到战国时代以后社会上层流行“大作丘垄”,再到汉文帝、光武帝、曹操及其后的唐太宗李世民等著名政治家提倡“不封不树”,毋庸置疑的殡葬历史是社会主导文化并不支持“大作坟丘”。殡葬发展史上的墓葬形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当传统的土葬占据着主体之时,不同地区也在流行着火葬等葬法,就是在同一地区土葬与火葬并行的现象也不鲜见。人类的殡葬活动一直在发生着变化,而总的变化趋势是越来越简化,越来越从物质追求转向精神诉求。上述殡葬史所揭示的殡葬历史发展规律,无疑是我们当今进行殡葬事业改革的科学依据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