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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一部论述澳门特区刑法的力作
1999年12月20日,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我国“一国两制三法域四法系”的政治法律格局随之形成。
“一国两制”伟大设想的实践揭开了澳门历史发展的新篇章,也为法学研究开辟了广阔的领域,提出了崭新的课题。
就刑法学而言,由于我国内地刑法、澳门特区刑法、香港特区刑法和台湾地区刑法共同构成了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因此,全面研究中国刑法学必须涵盖这些地区的刑法。
读者看到的这本《澳门刑法总论》是一部以澳门刑法为研究对象的刑法学专著。作者徐京辉先生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我是他的导师。他作为澳门特区检察院的资深检察官,多年来坚持结合司法实务在法学院兼课并撰写专业论著,其专业精益求精的精神值得赞许。这次又看到京辉博士的大作即将付梓,我感到由衷的喜悦。他诚邀我为本书作序,我欣然应允。
综观全书,我认为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体系合理、结构严谨、系统性强;
二是兼顾法律文本、学术观点及司法见解;
三是深入浅出、观点独到、论证中肯;
四是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五是文笔流畅、旁征博引,兼跨学科、思辨性强。
总之,这是一部既注重刑法基础理论研究和刑法哲理思考,又关注刑法理论前沿疑难问题和实务操作,有深度且不乏创见的刑法学专著,它的出版丰富了中国刑法学的理论研究,是一项不可多得的学术成果。
当然,任何理论研究都不可能是完美极致的,本书也不例外。尽管如此,我仍不避为师偏爱之嫌,极力向读者推荐此书,由读者品评它的功与过、是与非。
在此,我期望京辉博士将本书的出版作为其学术研究的新起点,继续发扬“只争朝夕”的精神,在未来的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中取得更大成就!是为序。
赵秉志
2017年春节于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