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评论(2017年第2期 总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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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文章专栏

我们应当更加深入理解与实践吴承明先生的经济史学方法论

陈支平陈支平,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人文与艺术学部主任委员,国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经济史学会顾问,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

吴承明先生关于中国经济史学的理论与方法论建树是多方面的,然而我们迄今对吴先生关于中国经济史学理论与方法论的理解和实践,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深化之处。现举两个问题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吴承明先生一贯主张,运用马克思唯物史观来研究中国经济史,应该是多视野的、与时俱进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他在他的那篇著名的《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1期,收录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第45~81页。中多次提到: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将随着自然科学的日新月异而不断发展。例如,相对论、量子论、系统论的出现,就给历史唯物主义增加了内容,宇宙大爆炸理论和物质自组织理论必然影响我们对时间与空间、必然与偶然的看法。总之,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指导我们历史研究的基本理论,它本身也是发展的。关于马克思唯物史观所强调的经济基础问题,吴先生也多次告诫我们:经济基础不仅是经济关系,而且包括全部技术装备和地理环境。同时,经济不是自发起作用,而是经过人的决策,“是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各领域都有自己的历史,离经济愈远的领域,如纯思想领域,其曲线愈曲折。但如画出各曲线的中轴线,则“研究的时期愈长,研究的范围愈广,这个轴线就愈接近经济发展的轴线,就愈跟后者平行而进”。吴承明先生强调: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意”。我们研究经济史,不能只就经济谈经济,要看到政治、文化、思想等对经济的作用,更不能摆出一副“我是基础,我决定你”的架势。“归根到底”是经济,但在一事一物上未必;长期曲线是各领域平行于经济,而阶段历史却未必。实际上,这也是辩证法。参见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第55~56页。

从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学者们大都会赞同吴承明先生的这种观点,但是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则未必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就我个人的理解,吴承明先生之所以提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将随着自然科学的日新月异而不断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本身也是发展的这样一个重要命题,他的主旨在于期望我们应当在科学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对我们所从事的中国经济史学研究,对我们探索中国经济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等问题上,要勇于打破成规、勇于创新。

然而我们在实践这种理论和方法论的时候,却往往忽视马克思唯物史观是不断发展的这一理论精髓,陷入墨守成规甚至一成不变的思维怪圈之中,甚至还有少部分人以自己的昏昏之道,指责那些勇于打破成规、勇于创新的学术探索者。这就完全违背了吴承明先生所期望的:“我们在研究中,要用发展的观点、量变到质变的观点,而不是静止的观点来看待历史;要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而不是孤立的观点来考察历史因素;要用对立统一的、亦此亦彼的思维,而不是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来处理问题;等等。”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第55页。

第二,由于个人学历涵养所限,我们固然无法完全做到如吴承明先生所说的那样,在历史唯物主义、史料学和考据学、经济计量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史方法、系统论方法、社会学方法等这些领域都进行深入的探索,但是如果在自己一些比较熟悉的领域内,理解和实践吴承明先生的这种理论与方法论,还是有许多可以尝试的地方。比如,这些年来我花费了不少精力从事区域社会经济史特别是闽台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就深深体会到吴承明先生关于区域经济史研究方法论的精到之处。他说:“经济的发展不仅决定于自然条件,政治、社会、文化习俗都有作用。”吴承明:《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第69页。

在研究闽台区域社会经济史的时候,我深切地认识到,这一区域内的乡族组织、乡族观念,以及杂乱无序的民间信仰等,对这里的社会经济发展,其所起到的影响力,往往是超乎人们的正常想象的。换言之,诸如社会观念、精神信仰等所谓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构件,对这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所起到的反作用,有时并不亚于经济基础本身对社会进步所起到的作用。

这种情况反映到国内的许多地区,同样也有程度不同的表现。例如,我们在研究明清时期商人集团和市场经济的时候,对于有些地区会出现财力雄厚、影响力深远的地方商帮,有的地方则始终未能出现的这种情况,大多困惑不解。许多学者也试图对于其中的成因进行分析,但是不同地域分析出来的成因,却往往有诸多的雷同,难以有说服力地解释这种不平衡状态产生的真正原因。以我个人的经验来思考,也许我们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时候,忽略了吴承明先生所告诫的,较少关注到区域的文化构成等因素。

在我和陈春声主编的《中国通史教程》中对明清时期的徽州商人和闽广商人有这样的描述。明清时期,徽州在商品经济取得较大发展后更多地保留了传统:“新安各姓聚族而居,绝无一处杂姓渗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甲,千丁皆集,祭用朱文公家礼,彬彬合度。”当地人把敦风睦俗作为传统伦常,经常在地方志、家谱中进行表彰,老百姓多能从中受惠,社会秩序也往往得以维持。在福建沿海和两广地区,这种现象也较明显。在福建、广东沿海地区,神灵崇拜非常盛行。家族、乡族和异姓联宗组织各自树立起自己的神灵,即使是同一神灵下的民众也经常出现分化现象,都力图争得正统地位,有时甚至不惜械斗相向。在这些社会组织内部,神灵崇拜多包含强烈的功利目的,如祈求粮食丰收,求治病,求村落平安,求财富与求子孙繁衍,等等。面对海洋的生存环境,当地还形成了诸多与海洋相关的社会风尚。在台湾地区,移民起初以信仰本籍神祇寄托思乡之情,其后他们又创新的神灵,旨在消除人们对海洋生存环境的畏惧,从而形成了台湾社会神灵庞杂、信仰多元的特色。陈支平、陈春声主编《中国通史教程》第3卷,“元明清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第283页。

我们今天重温吴承明先生“马克思唯物史观是不断发展的”这一理论与方法论精髓,不能不感叹吴承明先生在探索中国经济史学理论与方法论时的高瞻远瞩,同时也感悟到我们今天进一步深入理解与实践吴承明先生的经济史学方法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