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边外交发展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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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区域经济合作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新进展与中国的战略应对

竺彩华竺彩华,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摘要:当前,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存在三个大型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模式TPP、RCEP和FTAAP竞争的格局,其中TPP已经先行一步,RCEP未能如期完成谈判,FTAAP仍只是一个远期愿景。随着中韩、中澳自贸区的实施,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的完成,中国在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赢得一定程度的主动性。同时,中国的自贸合作中,存在主要发达经济体如美国、欧盟、日本等贸易安排的缺失,不同自贸区安排的内容存在碎片化现象的问题。中国需结合“一带一路”的推进,在亚太区域合作中努力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 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合作“一带一路”

 

1989年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成立掀开了亚太合作的新篇章,为地区经济注入了新动力。自此,APEC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及经济技术合作两个轮子的带动下,为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2014年,中国发挥主场优势推动了FTAAP路线图的启动。与此同时,由于APEC不能充分满足本地区对区域经济治理的需要,在其建立后的26年中,“10+1”“10+3”“10+8”TPP和RCEP等一大批区域、次区域、双边的经济合作机制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与APEC共同组成了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网络,给亚太地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带来了新机遇,当然也由此产生了一些新问题。2015年TPP谈判尘埃落定,不仅对本地区也对世界经济带来重要影响。与此同时,其他合作框架也有不同程度的推进,而RCEP则未能如期完成谈判。本文对2015年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进展以及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进行梳理,并从中国更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

一 三大巨型FTA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赛跑:TPP领先于RCEP和FTAAP

目前在亚太地区最大的区域性一体化合作框架莫过于TPP(占世界11.3%的人口和36.3%的GDP)、RCEP(占世界48.6%的人口和29.2%的GDP)和在APEC框架下推动的FTAAP(占世界39.8%的人口和57%的GDP)。此为2014年数据,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2015年10月。2015年,这三大FTA在各方持续努力下不断推进,但呈现出不同的结果。

(一)TPP:已成定局,各方正在评估其效应

2015年10月5日,历时五年的TPP谈判在美国亚特兰大尘埃落定。11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nited S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公布TPP完整版文本,共30章,涉及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投资、金融服务、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劳工保护等。协定的达成使得TPP靴子最终落地,其对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尤其是域内非成员国)的影响将成为今后各方关注的焦点。

对各成员国来说,需要在短期内对TPP进行内部评估,并提交立法草案等待国内立法部门通过。从有关各方反应看,TPP在各成员国要获得立法通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TPP协定在美国国会将面对重重阻力。尽管美国政府与商业团体希望尽早对TPP协定进行投票,美国总统奥巴马也在他任内最后一次国情咨文中呼吁国会尽快通过TPP,但由于2016年正值美国大选,在这一背景下由国会表决TPP,其结果将存在很大变数。另外,美国国会将在8月和10月休会,因此2016年可供选择的表决TPP的时间段较为有限,并有可能推迟到大选之后。

在文本公布后,美国国内也有不少利益团体表示了不满,如一向反对TPP的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联合会(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 and Congress of Industrail Organizations, AFL-CIO,以下简称劳联—产联)主席川卡(Richard Trumka)2015年11月5日发表声明称,从目前审阅情况来看,该组织和其他贸易改革组织提出的有关环境、消费者、公共卫生、全球发展和商业的政策意见大部分被忽视。投资规则仍给外国企业提供广泛的新法律权利来挑战合法的政府行为,劳工保护条款仍然不足以应对该协定指出的巨大挑战,此外,由于缺乏可执行的货币规则,承诺的新出口市场可能无法兑现。川卡宣称,“辛勤的美国劳联—产联大家庭将与伙伴一起击退TPP”。《美公布TPP完整版文本劳工组织誓言反对》,财新网,http://international.caixin.com/2015-11-06/100870960.html。部分美国共和党议员也早已表明对TPP协定的不满,很多美国民主党议员担忧TPP协定的实施会加剧本地就业市场竞争,损害劳工利益。美国民主党热门竞选人、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已表态反对TPP协定。

同时,TPP协定也遭到不少成员国民众的反对。在TPP基本协定内容公布当天,就有澳大利亚环保组织提出抗议,因为在近千页的条文中,尤其是第二十章“环境”章节中,没有提及如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改善当前效率低下的环境监督机制。《美国公布TPP基本协议获得通过恐受阻》,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interface_toutiao/2015-11-06/14315798.html。在日本,地方上反对TPP的声音也超过赞成声音。根据日本共同社2015年11月汇总的面向全国都道府县知事及市区町村长实施的询问赞成与否的问卷调查,反对意见占36.9%,远远超过23.0%的赞成意见,在农林水产业兴盛的北海道、东北和九州地区反对情绪尤为突出。《调查:日本各级地方政府首长反对TPP多过赞成》,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gj/2015/11-15/7623977.shtml。在越南,目前所有的工会必须附属于与政府相关联的工会联盟,而TPP则要求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认可的劳工基本权利要求,包括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消除强迫劳动、取缔童工、消除雇佣歧视等。一旦越南未遵守其承诺在五年内允许成立工会,美国将可能保留或暂停对越南的关税减免。这将对越南构成很大挑战。

对各非成员国来说,TPP协定的影响将更多体现在对其贸易和投资的长期影响上,因此各国也在积极评估并寻求应对之策,很多域内非成员国正在考虑加入TPP。如韩国副总理崔炅焕在TPP协定达成的第二日就表示,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韩国都会考虑加入TPP。这事实上是韩国政府在表达加入TPP的意向。《韩国副总理称韩拟考虑加入TPP》,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hot/2015-10/7713212.html。泰国总理巴育在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下令商业部、外交部等相关部委尽快研议泰国加入TPP的利弊得失,以便政府做下一步决定。《泰国总理巴育要求研议加入TPP利弊》,商务部网站,http://th.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510/20151001132681.shtml。印度尼西亚总统维多多在2015年10月26日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会面后也称有意加入TPP。《印尼总统:印尼有意加入TPP贸易协定》,凤凰财经,http://finance.ifeng.com/a/20151027/14041321_0.shtml。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有关美国政府正式公布TPP的提问时表示,中方正根据相关案文对TPP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中国政府对TPP的总体看法,即中方对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助于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均持开放态度。中方希望TPP与本地区其他自由贸易安排相互促进,共同为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商务部:正根据文本对TPP影响进行全面系统评估》,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cj/2015/11-06/7610320.shtml。

(二)RCEP:未能如期完成谈判

RCEP首轮谈判于2013年5月启动,截至2015年年底已举行10轮谈判和4次经贸部长会议。2015年10月12日在釜山完成第10轮谈判。谈判成员包括TPP的7个成员(分别是东盟中的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越南四国,以及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高度透明、开放和包容是其鲜明特色。RCEP谈成后,将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最大、发展最具活力的自贸区。谈判领域涉及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竞争、经济与技术合作、争端解决、原产地规则、电子商务等。RCEP最初设定的谈判期限是2015年年底完成,但这一目标显然没有实现。为此,东盟10国与中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16国领导人于2015年11月22日发表联合声明,指出RCEP各国领导人欢迎谈判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并要求谈判团队加紧工作,力争在2016年结束谈判。

经过10轮谈判,RCEP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毋庸讳言,目前谈判仍处于早期阶段,离最初设定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各方就货物贸易的准入模式就谈了两年多,目前虽然达成一致意见,但与TPP相比,RCEP所达成的贸易自由化水平还是较低,与货物贸易相比,其他领域(如服务和投资)准入谈判就更加困难了。

RCEP谈判启动的动因之一是为了整合5个以东盟为中心的自由贸易协定,由于这5个自贸协定都含有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内容,按理说,货物贸易的谈判相对是最容易的。但现实是,谈判各方很长时间都未能就货物贸易的市场准入模式达成一致意见,是统一自由化还是根据对象设定不同的自由化水平。如印度的出价分为三个层次,对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货物的市场准入最低,而给予东盟一些国家的市场准入会比较高。2015年8月24日第三次RCEP部长级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与会各方就货物贸易出价模式终于达成一致,即贸易自由化率(取消关税的进口产品比例)从RCEP生效时起需达到65%,并在之后10年内提高到80%。而TPP成员国从生效时起,90%的货物立刻零关税,所有产品将在12年内实现零关税。

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谈判的难度更大。除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新加坡外,RCEP中的其他13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程度都比较低。在5个已有的自贸协定中,只有AANZFTA(ASEAN- Australia- New Zealand Free Trade Agreement,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ACFTA(ASEAN-China Free Trade Agreement,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以及AKFTA(China-Korea Free Trade Agreemnt,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三个自贸协定包含服务贸易条款,其中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承诺水平最高,并且承诺水平高于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ices),相比而言韩国和中国的承诺水平较低。东盟国家在AANZFTA的承诺水平要高于在AKFTA和ACFTA的承诺水平,反映出FTA谈判的互惠原则。东盟10国各自的承诺水平不尽相同,其中柬埔寨最高,文莱最低。东盟10国按照承诺水平分为三类:第一类承诺水平最高,包括柬埔寨、越南和新加坡;第二类次之,包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第三类承诺水平最低,包括缅甸、老挝和文莱(见表1)。

表1 承诺水平高于WTO的三个“10+1”自贸协定(依据Hoekman指数测算)

资料来源:Shujiro Urata, “Constructing and Multilateralizing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n Asian Perspective”, ADBI Working Paper, No.449, 2013。

另外,RCEP所涉议题越来越广泛也加大了谈判难度。根据16国在2012年通过的《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首轮谈判于2013年5月在文莱举行。在2013年和2014年两年中共进行了六轮谈判,成立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竞争、经济和技术合作、争端解决等7个工作组。2015年RCEP紧锣密鼓地举行了4轮谈判,谈判议题出现泛化的情况。除了上述7个工作组外,还设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以及诸如原产地规则、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和技术规则相符性评估程序等次级工作组,还有专家小组在讨论贸易救济、政府采购等问题。尽管议题多一些比少一些更有利于出现共赢结果,但也会增加谈判的复杂性而使谈判陷入僵局。

(三)FTAAP仍处于研究阶段

2014年,作为APEC会议的东道主,中国于年初提出了及早开展亚太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进程的建议。在中国的积极努力下,北京APEC会议创新性地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以下简称《北京路线图》)。2015年《北京路线图》的落实进展包括“实现亚太自贸区有关问题的联合战略研究”、信息共享机制和第二期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行动计划等工作的实施。2015年APEC峰会宣言再次重申全面系统地推进亚太自贸区进程的承诺,将其作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手段。同时,该宣言指示部长及官员继续上述工作,期待2016年在秘鲁聚首时看到联合战略研究的成果和相关建议。《2015APEC会议宣言》,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interface/yidian/1139302/2015-11-21/cd_22487268.html。对FTAAP开展的战略性研究并不是FTAAP谈判的正式启动,而是对FTAAP细节内容的战略研究,包括确认FTAAP涵盖内容,对发展程度不同的经济体而言是否均可行,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和具体谈判需要多长时间。因此,相较于TPP和RCEP, FTAAP仍只是一个远期愿景,尤其考虑到它包含更多的成员、各国之间存在着更大的差异以及各国在政治方面的考量等因素,建成亚太自贸区的难度是不言而喻的。

二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新进展:东盟经济共同体(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成立

在东亚地区,除了RCEP,其他经济合作框架在2015年继续全面推进,AEC、“10+1”“10 +3”、中日韩等区域经济合作框架都取得新进展,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相继正式签署。其中以AEC的成立最为引人注目。

(一)AEC成立:东盟一体化的里程碑

AEC 2015蓝图最早是在2006年吉隆坡举行的第38届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提出。2007年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通过了《东盟宪章》,明确将建立东盟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写入宪章,同时还通过了《AEC蓝图》,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东盟经济共同体。这是东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AEC蓝图主要建立在四大支柱上:一是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二是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地区经济;三是地区经济公平发展;四是地区经济完全融入全球经济。在2015年11月举行的第二十七届东盟峰会上,东盟领导人宣布将在2015年12月31日建成以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大支柱为基础的东盟共同体,同时通过了愿景文件《东盟2025:携手前行》。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目标是形成统一的市场和生产基地,货物、服务、投资和技术工人将在东盟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资本往来更自由,东盟将在全球经济中更富有竞争力。2015年12月31日,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外长阿尼法发布声明宣称,东盟共同体于当天正式成立,这是东盟历史上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自2007年通过AEC蓝图以来,东盟地区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2014年经济规模比2007年翻番,达到2.5万亿多美元;人均GDP比2007年几乎增长80%,达到4000多美元。东盟已经成为亚洲第三、世界第七大市场,也是全球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市场。东盟成为一个有着6.22亿人口的消费基地,在全球仅次于中国和印度。最重要的是,50%多的东盟人口年龄低于30岁,他们将成为现在和未来的重要劳动力大军。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东盟区内贸易和投资产生的累积效应:2014年东盟区内贸易比重达24.1%,成为自己最大的贸易伙伴;2014年东盟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占全球的11%(2007年只有5%),且17.9%的投资来自区内,仅次于来自欧盟的21%。“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2015: Progress and Key Achievements, ”The ASEAN Secretariat, http://www.asean.org/storage/images/2015/November/aec-page/AEC-2015-Progress-and-Key-Achievements.pdf。东盟领导人希望通过东盟共同体使所在地区的更多人获得经济利益,预计目前人口超6.2亿、总规模超过2.5万亿美元的共同体实力将在2030年扩大一倍。《东盟经济共同体成立发布〈东盟2025:携手前行〉愿景文件》,央广网,http://china.cnr.cn/ygxw/20151231/t20151231520988658.shtml。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在东盟用来监测AEC全面一体化所要求的611项举措中,只有486项得到了全面实施,实施率只有79.5%,其中高度优先的506项举措中有469项得到实施,实施率达92.7%。老东盟6国老东盟6国是指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和文莱。和新东盟4国新东盟4国是指后来加入的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这四个国家。已分别取消了99.2%和90.86%的进口产品税目,全部10国的关税消除率达95.99%。“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2015: Progress and Key Achievements, ”The ASEAN Secretariat. http://www.asean.org/storage/images/2015/November/aec-page/AEC-2015-Progress-and-Key-Achievements.pdf.但正如声明所说,东盟共同体的成立不意味着东盟共同体建设进程的结束,而只是开始,尤其让更多穷困群体共享发展成果从而缩小发展差距将是最大挑战。在削减关税方面东盟已经取得较好成绩,但是仅仅消除关税并不能带来一个开放和统一的市场。东盟在其他领域取得的进步仍与AEC目标相去甚远,如贸易便利化措施没有全面跟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甚至还没有真正开始。AEC 2025将把重点更多放在贸易便利化上,如单一窗口、整合清关手续、统一标准、出口企业自我认证等。考虑到东盟落后国家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以及东盟秘书处人员严重不足等因素,这一目标的实现必然会是一个缓慢的进程。

(二)中国—东盟FTA完成升级谈判

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4轮谈判,2015年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10国各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与东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是中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和提升,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合作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由于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已经很高。因此,升级谈判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来进一步促进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在这次升级谈判中,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同时适用“4位税目改变”和“区域价值百分比40%”标准,涉及3000多种产品,包括矿物、化工、木材纸制品、贱金属制品、纺织品和杂项制品等产品,其中有许多是中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这两种原产地标准,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这改变了原来“区域价值百分比40%”的单一标准,将大大便利有关企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同时,还纳入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领域的相关内容。

在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信、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中国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农业、渔业、林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交通、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和环境等十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双方还同意为有关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资金等支持,推动更好地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此外,考虑到电子商务对双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双方还同意将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这一新议题纳入《议定书》,通过加强信息交流以促进双方的贸易和投资。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该贸易区于2002年开始实施“早期收获”, 2010年全面建成。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的促进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4804亿美元,增长近9倍,双向投资从2003年的33.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2亿美元,增长近4倍。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正式签署》,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hot/2015-11/8027547.html。

(三)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签署

2015年6月1日,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正式签订为中韩经济合作开启了新篇章。与以往中国签订的自贸协定不同,中韩自贸协定除了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之外,还涉及“21世纪新议题”,包括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电子商务和环境等内容。

2015年6月17日,中国与澳大利亚正式签署中澳自贸协定。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启动,历时十年。协定在内容上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实现了“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的目标,是我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澳大利亚是经济总量较大的主要发达经济体,是全球农产品和能矿产品主要出口国,有着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及治理模式。中澳自贸协定签署,是我国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进程中迈出的重要而坚实的一步,对我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中澳自贸协定也是继韩国之后,我国与亚太地区又一个重要经济体签署的自贸协定。这对于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和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以及加快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10+3”合作继续深化

近年“10+3”框架下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虽显现“冷落”之势,但并未停止前进的步伐,在金融货币合作方面尤其如此。2015年5月3日,第十八届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重点讨论了全球和区域宏观经济形势以及“10+3”财金合作等议题,并发表了《第十八届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联合声明》。各方承诺将继续采取宏观审慎措施,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维护区域经济和金融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快结构改革,提高经济韧性,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清迈倡议多边化(Chinang Mai Intiative Multilateralization, CMIM)的实际运行准备工作,再次强调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ssociation of Macroeconomic Researc Organization, AMRO)升级为国际组织的重要性,重申“10+3”各方应尽快履行内部核准程序,早日完成升级进程。会议批准AMRO设置两个副主任和一个首席经济学家职位,以进一步提升AMRO的机构能力。会议还肯定了亚洲债券市场倡议为区域本币债券市场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第十八届东盟与中日韩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03/c_127760004.htm。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华盛顿签署的《设立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协议》。至此,中国已完成将AMRO升级为国际组织的国内核准程序。

2015年11月21日,中国总理李克强在第十八次东盟与中日韩(10 +3)领导人会议上指出,“10+3”合作迄今已拥有60多个不同级别的机制,涵盖24个领域。2014年以来,成员国开展了约230个合作项目,在金融、粮食、互联互通、经贸、能源、海上、人文等领域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10+3”作为东亚合作主渠道的地位是名副其实的。李克强总理同时提出了加强“10+3”合作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尤其要努力完成RCEP谈判,建成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化、发展最具活力的自贸区;二是协力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尤其要提升清迈倡议多边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10 +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的作用,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三是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共同探讨制定“东亚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促进整个东亚范围的互联互通建设;四是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机械、电力、建材等为重点,与东盟国家需求对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东盟国家工业化进程,提升产业层次,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地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新动力;五是深化农业减贫合作,加强“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积极落实“东亚减贫合作倡议”,与各方加强政策交流和经验分享,使减贫合作直接服务基层,惠及更多民众;六是拓展人文交流,积极促进“10+3”旅游、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长会议机制发展,推动地区人文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东亚论坛、东亚思想库网络等智库作用,加强一轨、二轨联系,为推进东亚区域合作建言献策。《李克强在第十八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1/22/c_1117218202.htm。

(五)中日韩FTA持续推进

虽受中日、韩日政治关系恶化的影响,中日韩经济合作遭遇一定冲击和影响,但中日韩合作还是在持续推进。中日韩投资协定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于201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作为当前中日韩经济合作最重要内容的自贸区谈判自2013年3月启动首轮谈判以来,迄今已经进行了9轮谈判,其中2015年分别于1月、5月、8月和12月进行了4轮谈判。谈判主要就货物贸易的降税模式、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开放方式、协定范围领域等议题展开了磋商,举行了涉及相关规则及合作规范等20多个领域的工作组会议或专家会议。时隔3年后的2015年11月,中日韩领导人峰会于韩国重启,在多个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其中在经济领域,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将继续在创新技术、能源、信息通信、标准化、物流等领域开展合作,并把中日韩自贸区作为重要目标加以推动。姜跃春:《中日韩首脑会晤重启与三方合作的未来》,《当代世界》2015年第12期。但考虑到三国产业竞争性逐渐增强、三国在历史问题上的不同看法以及现实存在的领土争端等问题,中日韩自贸区离达成协定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 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现状

截至2015年12月20日,中国已经与2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4个自贸协定,涵盖了1/3的进出口贸易额(若不包括港澳地区,则涵盖了中国24%的贸易额)。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包括中国—澳大利亚、中国—韩国、中国—瑞士、中国—冰岛、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秘鲁、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东盟、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等。目前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有9个,分别为:中国—海合会、中国—挪威、中-日-韩、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中国—斯里兰卡、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马尔代夫和中国—格鲁吉亚。正在研究的自贸区包括中国—印度、中国—哥伦比亚、中国—摩尔多瓦和中国—斐济。当前,我国自贸区网络呈现四个特点。

(一)自贸伙伴中经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致相当

如果以贸易量来衡量,中国的自贸伙伴中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基本相当。2014年中国自贸伙伴中的发达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韩国、瑞士、冰岛、新加坡和新西兰6个发达经济体,不包括中国港澳地区)的经济规模为4.1万亿美元,远高于发展中自贸伙伴(包括除新加坡的东盟9国、秘鲁、智利、巴基斯坦、哥斯达黎加等13个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规模(2014年为2.9万亿美元)。但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发达和发展中经济体所占的贸易量大致相当,在2014年中国对外贸易中,发达自贸伙伴占13%,发展中自贸伙伴也占到了11%。数据来源:GDP数据来自世界银行,贸易数据来自UN COMTRADE。

(二)自贸协定的内涵和质量不断提升

过去,中国的自贸区战略更多着眼于扩大地理覆盖范围,签署自贸协定多多益善。经过近些年来的不懈努力,尤其随着中韩、中澳自贸区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的签署,中国的自贸区战略已经从着眼于自贸区覆盖范围的扩大转向注重自贸区水平的提升,包括内涵和质量的提升。中韩、中澳自贸协定除了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之外,还涉及“21世纪新议题”,包括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和环境等内容,这是以往自贸协定中所没有的。其中,中澳自贸协定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迄今已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在货物领域,中澳双方各有占出口贸易额85.4%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这大大超过一般自贸协定90%的降税水平。

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成后,未来还有许多自贸协定也需要升级换代,如中国与新加坡、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的升级就正在探讨中,而中国与澳大利亚和韩国之间的自贸协定仍需要在服务贸易方面填补空白。

(三)主要发达经济体缺位

当前,TPP协议已经达成,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和TISA(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谈判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尽管中国已经构筑起自己的自贸区网络,但仍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尤其是与主要发达经济体如美国、欧盟、日本等贸易安排的缺失,会导致中国在新一轮全球贸易和经济格局构建过程中面临一定程度被边缘化的风险,从而带来贸易和投资转移的风险。由于中国所在地区还没有形成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尚不足以应对其他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日益强化所带来的挑战。

(四)碎片化问题有所突出

中国所签的14个自由贸易区在贸易自由化所涵盖的商品及自由化程度、投资所允许的准入范围、原产地规则以及涵盖的议题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这种情况一方面对中国对外经贸谈判部门带来很大的人员精力消耗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给企业利用相关自贸协定带来很高的交易成本。

四 关于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学习时指出,中国要“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要努力扩大数量、更要讲质量,大胆探索、与时俱进,积极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新议题谈判”《习近平: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2/06/c_1113546075.htm。。2015年10月TPP完成实质性谈判,新一轮全球经贸规则将从理念变为现实,知识产权、环保、劳工标准、竞争中立等与国际贸易挂钩,将进一步推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并有利于保证美国的贸易利益。在这一背景下,经济实力日渐增强的中国,应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地位由遵守、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为主向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转变。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则是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最佳途径。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推动中日韩FTA和RCEP谈判

TPP的签署,给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带来很大压力。东盟目前有4个国家已经加入TPP,另外还有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是TPP成员。因此,TPP使东盟面临被分化之虞,RCEP也有被弱化的风险。但正如《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所述,RCEP对于提高区域民众生活水平、带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本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路径,有利于推动经济公平发展,加强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由于中日韩是区域内三个最大的经济体,实现中日韩FTA,将是RCEP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有助于在未来稳定三国政治关系。

(二)在FTA模板中适当引入新一代经贸规则

当前美国等发达国家将注意力放在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及“新一代贸易政策”方面,其通过FTA谈判构建全球新贸易规则的意图非常明显;而中国所签署并实施的FTA几乎没有涵盖能源、环境、劳工标准、电子商务、医疗卫生和社会事务等新一代议题,这使中国面临高标准FTA谈判的现实压力。中国必须制定自己的新一代FTA模板,以应对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对高水平自贸协定谈判的需要。如在中日韩FTA谈判中,日本希望将自由化程度较高的TPP作为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的雏形,因为如果自由化水平较低,对日本出口和投资产生的经济效果很小;而中国则希望在中韩已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模板博弈:中韩FTA还是TPP》,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5/1103/09/B7G363OQ00014AED.html。在现实谈判中,很可能走中间路线,关键要看中方能做多大的妥协。中日韩FTA谈判的理想模式很可能是在中韩FTA的模式中加入TPP的因素。这对中国来说是很大的挑战,需要中国在对不同谈判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态度以兼顾相关国家舒适度的同时,逐步理解和接纳基于全球价值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制定现代高标准和高质量的贸易与投资政策体系,将FTA新议题和新规则谈判作为深化改革的催化剂,在努力实现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为本地区的经贸规则和秩序重构做出贡献。

(三)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同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

以高水平FTA为载体的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方面意味着中国将有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向世界开放,从而会带来更大的国内收入分配效应。无论是“走出去”竞争还是“引进来”竞争,都意味着更大的风险,需要有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以维护国民利益。

一方面,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保障机制。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中国政府主导的投资,都面临海外风险和海外利益保护问题。尤其中国投巨资筹建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与丝路基金以及正在推进的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的投资重点,多属市场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国内政治制度不是十分稳定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投资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而与之对应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却没有充分建立起来,这将导致很多海外合作项目在遭遇各种非商业风险后因得不到补偿而付出巨大代价。中国在缅甸投资的密松水电站被叫停、墨西哥取消中国高铁合同、斯里兰卡港口城项目一波三折、印度尼西亚撕毁渔业合同等事件的发生,以醒目的方式提醒中国,海外风险与海外利益保护问题已不容忽视。

因此,一是要积极开展经济外交,加强沟通交流,增进战略互信,有效运用自由贸易协定和双边投资协定等现有规则,并谋求建立互利共赢的投资新规则以维护海外投资利益;二是完善海外投资监管体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和问责制,又加强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快海外投资数据库建设,细化国别风险评估和项目安全预警,完善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同时尽快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考虑制定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加强统一规划,完善机构设置,扩大承保范围。

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贸易调整援助保障机制。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制度不足是没有对受到开放冲击的产业和个人进行援助或补偿,从而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未能惠及每个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在新一轮对外开放中,政府需更多考虑因开放而受损的群体,在减少政策扭曲、规范产业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借鉴有关国家实践经验,研究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的贸易调整援助机制,对因关税减让、市场开放而受到冲击的产业、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应援助或补偿,提升其竞争力,从而促进产业调整和社会公平。这一社会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反过来还能促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

(四)精耕细作“一带一路”合作倡议

“一带一路”是当前中国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尤其是应对发达国家主导的TPP、TTIP和TISA等经贸新规则的最佳平台,必须加以精耕细作,务实推进。

首先,要让“一带一路”成为实现拓展国际市场空间的主渠道。未来二十年,世界中产阶级数量和购买力增长都将主要来自亚洲,分别占85%和80%。Kharas, Homi, The Emerging Middle Clas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OECD Development Centre, 2010),此论文将中产阶级从广义上定义为有房子住且人均收入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每天在10到100美元之间的人。因此,随着亚洲世纪的到来,可以预见,未来一至两个世纪,谁拥有了亚洲市场,谁就拥有了世界。

其次,要让“一带一路”成为保障各种资源要素供给的主要基地。中国人均能源和资源占有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6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30%。而“一带一路”沿线具有丰富的能源和其他各种资源,通过互利合作,将有效保障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和各种资源供给。另外,我国人口问题的解决也可能依赖于“一带一路”。2020年中国适龄未婚者将超3000万人,《光棍节数据:2020年中国光棍将超3000万》,人民网,http://history.people.com.cn/peoplevision/n/2013/1111/c362054-23498811.html。2030年中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51亿人,《2030年中国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中国社保网,http://www.shebao5.com/xinwen/96820.html。通过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双向人口流动,可以帮助解决中国人口的结构性问题。

最后,要把“一带一路”作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构建经济新规则和新秩序的主要试验场。目前,“一带一路”沿线还有17个国家没有加入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同时绝大多数国家又面临被TPP等新经贸规则边缘化的风险。“一带一路”建设要避免过去全球化带来的分化作用,避免使有的国家受益,有的国家被边缘化;避免部分人受益,部分人受损。同时,由于规则构建既受经济(包括本国、地区、世界经济以及双边经济关系)因素影响,同时也受政治尤其是地缘政治的影响,更需要有前瞻性研究。一方面要客观评估现有各种机制和规则对本地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要创新各种合作机制和规则并设计相应的实施路径,以真正为本地区共同发展带来福祉。应该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开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