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的金融化与技术化:学科路径的探索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台湾保险业的发展轨迹

黄秉心(1993)认为中国台湾保险业的发展相当早,作为18、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茶叶、樟脑与糖的原产地,英商保险公司远在清朝时就在台北设立代理店代办水险、运输险、火险,甚至是寿险,英商和记洋行、英商德记洋行、英商义和洋行等总共代理十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业务。日本占领台湾之后,虽然英商保险公司的服务专业性远高于日商保险公司,但是由于日本政府刻意保护日商保险公司,英商保险公司无法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与便利,因此敌不过日商保险公司的被保护的“竞争”,逐渐退出台湾的保险市场。

虽然日本政府刻意保护日商保险公司,最后又因战败特别是战争保险的开办,日商保险公司终究破产,无法履行保险合约,但是,在占领期间台湾居民对于保险之观念已渐见普及并可以接受。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保险业初期是以产物保险为主,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殖民统治初期台湾的卫生环境十分差,居民的平均寿命不长,一旦有疫情发生,人命朝不保夕。日商保险公司认为这是推动寿险的良机,不过当时的台湾人吸食鸦片、患癣病以及肺结核的人数众多,缔约时必须严格审理,此外,当时的台湾人十分迷信,认为保寿险谈生死是触霉头的事。这两个原因,让当时的日商保险公司的如意算盘未能如意,亏损累累。反倒是太平洋战争爆发、生命风险剧增,寿险业才扭亏为盈。一方面是日本政府的刻意保护,另一方面是日本内地保险公司争相竞争吸食台湾保险业务,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台湾保险业已经十分发达。不过,由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卫生环境的改善,生命周期的可预测性增高,让台湾的寿险业有发展的空间,台湾居民在这段时间已经普遍可以接受将生命做风险的估算,进而作为一种衍生性的金融商品。

根据本文作者就亲戚朋友的访谈与观察,作者的外曾祖父在1936年就有投保,作者的岳父的父亲(内人的祖父)也有投保。作者的外祖母与其内人父亲回忆当时购买保险的理由,认为不像是“人情保”,当时日本政府的宣传,让老百姓认为日商保险公司很可靠。这种透过购买保险的理财方式,与光复后的保险购买主要是以人情保为理由,有很大的差异。基本上,就保险公司的林立以及百姓购买保险的方式而言,比“二战”后国民党政府接管后的保险经营方式,算是进步许多。

1945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台湾省保险会社监理委员会,接管日本保险公司。次年成立台湾产物保险公司筹备处,成为国民党政府接管后第一家保险公司。1949年后,“财政部”令各产物保险分支机构改为独立公司,并暂时限制新保险公司的设立。当时尚无民营人寿保险公司,直至1962年台湾当局开始准许成立民营人寿保险公司,先后成立了七家民营寿险公司,不过该年底,台湾当局又暂时停止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

1986年台湾当局开放美商保险公司在台设立分公司,迄今已有14家美商寿险公司获准设立。美商保险公司引进一些新的经营观念与策略,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开始发生很大的变化。在产险方面,由最初的5家至1961年以后增为14家,1982年加入外商2家,1987年后又陆续增加新的公司。1992年2月“保险法”放松保险公司成立条件,准许新设立保险公司。先后有8家人寿保险公司设立。

近年来消费者对保险商品的需求逐渐趋于多样化。保险业者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推出多种保险商品供消费者选择,1995年3月1日台湾当局亦修订“人身保险商品审查要点”、“财产保险商品审查要点”以简化保单审查,鼓励保险业者设计新的保险商品。保险市场开放的结果是,资讯公开,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抬头,人情保的可能性越来越低,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商品的内容范围及拥有的权利之相关资讯,都主动要求了解。

保险是一种专业,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攸关保险业经营的成败。保险市场开放后,产生非常竞争的状态,由于专业执照的取得相较于医师、律师与会计师算是简单许多,参与保险业务的人员显得“兵荒马乱”。不过此时保险公司也开始培植大量的专业人才,如核保人员、理赔人员到各种鉴定工程师、寿险经算人才、法律人才、外语人才、投资人才及再保险人才等。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必须提高核保品质以降低损失率、控制营运费用以降低费用率及提供令消费者满意的服务品质来凸显其特色,不再以价格为竞争的工具。市场自由化迫使保险业者必须走向专业服务。

由于很早就作为资本主义体系的一环,台湾的保险业发迹甚早,从英商保险公司、日商保险公司到台湾当局保护下的台湾保险公司,再到市场自由化的台湾与外商保险公司,台湾的保险业从曾经作为一种专业(英商与日商保险公司在台的经营),沦落为人情包袱(市场开放以前),再转为开始发展为一种专业(市场开放)。其中有许多值得社会学深思与研究的地方,但是很可惜台湾社会学界对于保险业的研究,却是少得可怜,直到陈介玄(2002)的论文出现为止,应该是没有人专文论述。

保险业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以前已经逐渐发展成一种专业,虽然台湾当时尚未形成陈介玄(2002)所认为的金融社会(关于这个概念的诠释,容后说明),但是一般百姓与保险公司以及保险制度已经有开始整合的迹象,虽然在日本殖民统治之下,未敢乐观认为,将形成金融社会。然而,保险业原有可能及早作为金融社会的基础,在台湾当局的统治下,却是向后转了。整个保险专业在当局的过度保护之下,当局一方面积极干预,另一方面却又任由保险公司对消费者肆意剥削,保险公司等于是无交易成本的公司,运用传统台湾的“人情与面子结丛”与储蓄养老的善良风气,大肆吸取各地的资金,再炒作房地产,不但消费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分红利益,整个社会也成为“金融封建”,而不是金融社会,结果整个房地产的价格偏高,许多保户交钱给保险公司炒作房地产,而买不起房子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这些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