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文化研究(第9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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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周易》卦象的生成本文系2016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岭南大象的文化遗存形态研究”(项目号:2016WTSCX138)阶段性成果。

李安竹李安竹(1986~),女,博士,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中文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古典目录学、先秦两汉文学,尤关注“象”范畴之研究。

 

摘要:《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包含有卦爻符号、卦名、卦辞、爻题、爻辞。《周易》的“象”系统一般指卦爻符号(即卦象),每卦由阳爻(—)、阴爻(- -)六次组合而成。阴阳二爻由数字卦经过简化和符号化、卦爻画的有序系统化等一系列过程演变而来。筮占的数目字组合转换成“—”“- -”的组合后,就使筮数组合的形义分析与推阐成为可能,卦爻画的象征意义开始生成。《三坟》中已经基本囊括了《周易》的基本卦象,巫咸作筮,把《三坟》中的象与数字卦结合在一起,由数系象,由象系辞,形成了由卦象、卦辞(或称繇)和爻辞组成的《易》。

关键词:卦象 阴阳二爻 数字卦 《三坟》

 

关于八卦的来源,古今观点众多,所据不一。八卦的出现与筮占有直接的关系。筮占起源甚早,根据考古发现的实例和对筮占繇辞的考察,可以将筮占的起源追溯至夏代。迄今为止,发现的历史最为久远的数字卦卦象是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双耳残扁壶上的卦象文字(图一)李健民:《陶寺遗址出土的朱书“文”字扁壶》,《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2001年第1期。。据蔡运章考释:

 

扁壶的一侧上面用左右两弧笔画成的一个圆圈,当为日字;下面是由“一六一”三个数字组成的筮数易卦,可译成《周易》的《离》卦。从这件扁壶的形制和用途来看,它的名字应称为陶瓶。因陶瓶鼓凸一面的朱书“文”字,与扁平一面的“日,一六一”之间有较大的间隔距离,故它们不可能是连续成句的铭文。这里的“日”字署于筮数《离》卦之上,当与上述陕西扶风周初建筑遗址出土陶盆口沿上“田,六十一”的铭文体例相同。“文”字署于陶瓶腹部的另一侧,当与四川理番秦代陶瓶右耳外侧所刻筮数《离》卦及左耳外侧刻篆书“李”字的款式类同。……故这里的“文”字也当是《离》卦之象。以往我们见到的筮数易卦与卦象文字并署的例子,都在商代晚期到秦汉之际的千余年间。陶寺遗址发现的这件朱书陶文,把筮数易卦与卦象文字并署的年代,提前到距今4000余年的龙山文化晚期。蔡运章:《远古刻画符号与中国文字的起源》,《中原文物》2004年第4期。

图一 陶寺龙山文化晚期陶壶铭文

陶寺遗址出土的数字卦《离》表明在夏代已经有了筮占的使用。此外,有学者考证爻的初始义是指筮占场景中用蓍草作算筹所产生的数目字组合,而不是《周易》的卦爻。爻在上古语中又通繇、、谣,指谣辞、歌谣,它们是爻专任卦爻之后出现的分化词。由此而知,爻的初始义还有谣辞一项。爻一词兼二义,实含有《周易》产生之前筮占的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就蓍草筹算所得数目字组合来说,它是指卦爻的前期形态,即数象;二是就与筮占数象配对使用的古歌来说,它是指凭以占问吉凶的谣辞。饶龙隼:《上古文学制度考述》,中华书局,2009,第115页。因此,将筮占推原至夏代是可以从信的。

一 数字卦

关于八卦来源的说法大抵有如下数种:

《系辞下》记载包牺氏始作八卦,(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第86页。神农、黄帝、尧、舜因之,本易象而发明网罟、耒耜、市、君臣之礼、舟楫、服牛乘马、重门击柝、杵臼、弧矢、宫室、棺椁等。这只是一篇用易说解释的发明传说,类似《世本·作篇》。《易传》有取象说、据数说、河图洛书说、揲蓍说,汉代以后有文字说《易纬·乾坤凿度》以八卦分别为天、地等八个宇,宋杨万里《易传》亦认为卦是伏羲初制之字。近人郭沫若、刘师培、胡怀琛等亦主此说。、测影说《史记集解》引孟康:“五星之精,散为六十四,记不尽。”近代有人依据汉魏晋象数学派以日月五星注《易》,认为阳爻渊源于日象、阴爻渊源于月象。,近代有男根女阴说近现代章大炎、钱玄同、郭沫若等人认为阴阳爻是古代生殖器崇拜的孑遗,阳爻源于男根,阴爻源于女阴。、竹节蓍草说近代高亨认为阴阳爻是占筮所取竹节的象征,阳爻象征一节之竹,阴爻象征二节之竹。另有人认为阴阳爻源于蓍草的排列。等。以上说法因缺乏必要的文献、文物证据,终难以令人信服。近代学者将视线集中到了古代占卜龟甲上,企图从中找到卦爻的起源。上古占卜烧灼龟甲、察看龟甲烧灼的裂纹,定出吉凶,又在甲骨上刻记所占事项及事后应验的卜辞。此龟卜之法商代为盛。这与《周易》卦爻象、卦爻辞属于同一系统。屈万里认为古人从烧灼或刻划的兆纹上受到启发,作阴阳爻。他说:

 

甲骨刻辞的顺序是由下而上,恰与《易》卦爻画的顺序一样,卜龟的凿灼和兆纹都是左右相对,其卜辞也往往是左右对贞,恰与《易》卦反对顺序相似;甲骨刻辞由下而上的顺序是渐变的结果而易卦顺序是一蹴而就的;龟卜腹甲因中间一线而分左右两方是自然形成的,而易卦以反对为序是人为的,是模仿龟卜;甲骨文里,既没见到筮字,也没有八卦或六十四卦的影子,甚至没见一个“乾”“坤”卦名;龟卜早于蓍占,《易》用蓍占,乃因袭龟卜。屈万里:《易卦源于龟卜考》,原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二十七本,1956,第131~133页。

 

持相近观点的还有余永梁、本田成之等学者。

随着20世纪中叶以来考古文物的新发现,该项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近年来考古文物大量出土,在商末周初的部分青铜器、陶器和甲骨片上,铭铸或镌刻着一些形体怪异而难以辨认的“奇字”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河南安阳四盘磨出土的卜甲上刻有奇字(图二)郭宝钧:《一九五〇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第56页。,陕西周原出土的西周初年的卜骨(图三)罗西章、王均显:《周原扶风地区出土西周甲骨的初步认识》,《文物》1987年第2期。,湖北江陵天星观出土的战国楚墓竹简,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汉墓竹简,湖南长沙随着20世纪中叶以来考古文物的新发现,该项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近年来考古文物大量出土,在商末周初的部分青铜器、陶器和甲骨片上,铭铸或镌刻着一些形体怪异而难以辨认的“奇字”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河南安阳四盘磨出土的卜甲上刻有奇字(图二)郭宝钧:《一九五〇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五册,第56页。,陕西周原出土的西周初年的卜骨(图三)罗西章、王均显:《周原扶风地区出土西周甲骨的初步认识》,《文物》1987年第2期。,湖北江陵天星观出土的战国楚墓竹简,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汉墓竹简,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汉墓帛书等,这些文物上也发现了“奇字”。在这些筮占材料中,年代最早的金文可能属于周文王时期,年代最早的甲骨文可追溯到商代武丁时期。在少数新时器时代遗址中也发现有这类材料,如前所述陶寺遗址出土的双耳残扁壶上的卦象文字。学者们对这些“奇字”进行了考释。部分学者把铜器铭文中的卦画当作古代贵族家族作器者的族徽。这种观点来源于郭沫若,但郭氏并不认为此类符号是数字或卦画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科学出版社,1957,考释六;郭沫若:《古代文字的辩证发展》,《考古》1972年第3期。,唐氏已识其为数字,但未明其为卦画。唐兰:《在甲骨金文中所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另一种意见是把铜器铸卦解释为实际占卜的结果,所卜即铸器之由,持这种看法的是李学勤先生。李学勤:《中方鼎与〈周易〉》,《文物研究》第6辑,1990。按: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已指出中鼎铭文中的“惟臣尚中臣”应与后面的卦画分读。李学勤提出这种“奇字”是“纪数的辞”,是一些数字的组合,并进而提出“这种纪数的辞和殷代(一般的)卜辞显然不同,而使我们想到《周易》的 ‘九’‘六’”。李学勤:《谈安阳小屯以外出土的有字甲骨》,《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1期。张政烺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认为周原新出土甲骨上的记数符号是八卦符号,又依据周原、张家坡、四盘磨等卜骨和殷周卣簋等材料,系统考释出“奇字”就是数字卦,证明西周初年有六爻数字卦存在。张政烺:《古代筮法与文王演周易》,《古文字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79。张亚初、刘雨收集了这方面的大量材料发现在二十九件器物上,记有三十六个数字卦符号,这些符号广泛见于商和西周的甲骨、铜器、陶器上,这些符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三个或六个数目字的组合。张、刘认为它们就是占筮用的八卦(三个数字组合)、六十四卦(六个数字组合)的数字符号。这些材料上的数字主要有六个,即一、五、六、七、八、九,早期还有“十”的发现,有三四五六等多种筮数排列的卦画。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曹定云:《新发现的殷周易卦及其意义》,《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1期。清华简《筮法》,该篇内容为数字卦,详细记述了占筮的理论和方法,并且列举了许多数字卦作为占卜实例。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中西书局,2014。李学勤:《清华简〈筮法〉与数字卦问题》,《文物》2013年第8期。李学勤:《〈归藏〉与清华简〈筮法〉〈别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1期。学者对其中《爻象》一节中八、五、九、四的取象依据进行探索,认为这些“爻象”所取之象是对数字卦中组成卦爻的几个数字的简单抽象,只能出现在数字卦中,这节内容也充分体现了《筮法》体系的原始性,《筮法》只能适用于数字卦阶段。侯乃峰:《释清华简〈筮法〉的几处文字与卦爻取象》,《周易研究》2015年第2期。

图二 商代数字卦(安阳四盘磨出土卜甲)

图三 西周数字卦(扶风齐家出土卜骨)

将这些“奇字”释读为作为早期筮占符号的数字卦是允当的。这些数字卦都由三个或六个数字组成,这和筮占中的卦画符号分别由三个爻和六个爻组成的情况相吻合。某些与这些数字卦相联系的铭文或甲骨文辞例中,出现了可被视为卦名的文字,殷墟四盘磨出土的一片甲骨上就刻有“七五七六六六曰魁”“七八七六七六曰隗”。少数铭文中有筮占术语与数字卦构成上下文,《史符父鼎》上刻有“贞:七五八”。

从商周甲骨文、金文及陶文中的这些筮占符号形式本身的特点来看,这一时期的筮占还处于较为原始的时期,它的筮占符号还是用具体的数字组成,且一共用了六个数字,还没有达到如《周易》卦画那样高度抽象化的程度。现已发现的商周卦画,一律是用数字竖写来表示。早期筮占符号是直接用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个数字来组成的,省去二、三、四,这三个数字因为卦画是竖写所以难以辨认,未见十,并且既有作三爻者,也有作六爻者。这种用具体数字来作为筮占符号的手法,较之《周易》中的筮占符号只用阳爻()和阴爻(- -)二爻这两个高度抽象的符号部件来代表奇数和偶数并组成卦画的方法相比,显然还非常原始粗糙,抽象程度也比较低。在《周易》中,虽然卦画的构成也同筮占演算所得出的数字有关,但在表现方式上,卦画本身并不直接由七、八、九、六这些数字来组成,而是将这四个数字再经过进一步的抽象,即以七、九这两个奇数为“阳数”,而用阳爻()这个高度抽象化的符号来表示;以八、六这两个偶数为“阴数”,而用阴爻(- -)这个同样高度抽象化的符号来表示。商末周初表现在金甲文及陶文中的早期卦画符号用数较多,其抽象程度还不如《周易》中的卦画,其用蓍之数和揲蓍之法与《系辞》所述不尽相同。这说明早期的筮占术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筮法。

但这一时期筮占的基本构架已经基本具备后世筮占术的整体框架。基本符号这时已出现了由六个部件组成的“六画卦”,与《周易》中的别卦相同。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中曾说周文王“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2013,第154页。,现在看到在早于周文王时期的商代甲骨中已经有了六画卦,说明六画卦的产生绝不是周文王的功劳。而六画卦的形成,尤其是由于早期卦画资料中“三画卦”(即由三个部件组成的卦画,与《周易》中的经卦即八卦相同)的出现,证明了当时在筮占理论上已经有了用六十四个各不相同而又穷尽变化的符号组成一个完满的形式体系的构思。另外,如上所述,原始筮占与《周易》接近还体现在它们也已经有了卦名,如殷墟四盘磨甲骨上的“隗”“魁”之类。卦名的出现,说明使用者将纯粹的形式系统(即卦画系统)转化为赋有意义的符号系统的一种努力,并且说明作为符号,每一种卦画形式的意义及其解释方法已经有了某些相对固定的程式,同时很可能卦画与筮辞系统间也有了某种程式化的约定的联系。在周原出土的卜甲上有一条重要材料:“七六六七一八曰其□□既鱼”,里面的“其”或可视为卦名张政烺:《试释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而以下四字则应为筮辞。这条刻辞已大体具备了《易经》行文的基本格式——卦画符号加卦名加筮辞。

早期筮占术尽管还带有某些原始的特征,但在整体水平上已接近于成熟,同《易经》筮占术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了。作为古代中国筮占术的最成熟和最完整的表现的《周易》筮占术,应该是这些原始筮占术的沿续和发展。

二 筮数的简化和符号化

占卜与占筮一旦合流并用,就会彼此渗透、相互影响,吸收对方的技艺与思理,从而引起卜筮形制的改革。从数字卦图演变为《周易》卦象,二者在结构上便发生了根本的转换,这在筮占发展史上又是一次飞跃。在实现易卦结构转换的过程中,筮数的符号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从现有资料中,我们还能基本上窥出这种转换的遗迹。筮数的符号化,可能发生于西周的中后期,其完成约在春秋初叶。作为卦象构架基石的“”和“- -”本身就有一个长期的演化过程。从现在掌握的资料看,大体可分为筮数的简化过程和筮数的符号化过程。

在易的发展过程中,其最原始的形式是用自然数直接纪录占筮所得的结果,从一至八的八个自然数都使用。按照理论的推导88会得出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组合数,这是原始先民所难以驾驭的。因此,势必要求减少参加筮占的数字。随着人们对数的理解的深化,已开始区分奇数和偶数,生数和成数等等。到商末周初,人们便把筮数集中到一、五、六、七、八、九这六个数字上来。饶宗颐说:

 

郑振香女士报告:在安阳苗圃附近出土康、武、文期石板,其上与侧面刻着六个相同之符号:。……又杨锡璋先生见示在安阳采集得一龟甲,四足部各锲数字卦号,计共四卦。而所用数字只为六七八九,不用一至五之数,其一卦下面并记“贞吉”一语。这些资料尚待正式公布。如是殷人分明用筮,且偶以易卦记于龟板之上,确是事实。由上述二事,既可推想殷人已能分别生数与成数,六七八九均用之以写卦。以前罕见之九数,非始予周人,殷已有之。饶宗颐:《殷代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二十辑,第12页。

 

筮数的进一步简化,是将中数五舍掉,剩下一、六、七、八、九。一是始数,又是生数,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九是数之极。始则有终,终则返始,终始相袭,物之纪也。因此,一与九是相通的。这样,筮数的再进一步简化,便是将始数一舍掉,只用六、七、八、九了。诚如饶宗颐先生所记:“数字只为六七八九,不用一至五之数。”饶宗颐:《殷代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二十辑,第12页。通行本《周易》所用的筮数也是七八九六这四个数字,在这里我们看到《周易》的筮数被基本固定了下来,不再有所变化。《周易》筮数的固定是向筮数符号化演变的重要步骤。

关于筮数的符号化,出土的商末周初器物上发现有类似《易》卦的刻符。商潮甗铭文上刻有“”(“潮”)字(图四)。段绍嘉:《介绍陕西省博物馆的几件青铜器》,《文物》1963年第3期,第45页。山西翼城出土的铜甗上刻有“”(图五)。《文物博物馆简讯》,《文物》1963年第4期,第51页。商卦象卣上刻有“” “(宋)王黼编《博古图》卷九,乾隆十七年黄晟亦政堂重修本,第16~17页。。这些刻符都用“”和“”这两种画符来构形,只是两种画符的排列方向各有不同。扬雄《太玄经》凡八十一首;每首四位,从上往下分别是方、州、部、家;每一位以“” “” “”三个卦符之任一承当。如“, 一方一州一部二家:周;,一方二州二部三家:达;一方三州二部三家:乐;一方三州三部一家:争;二方二州三部三家:大。”(汉)扬雄:《太玄经》卷第一,四部丛刊景明翻宋本。在《太玄经》“三”。这三种画符各自表达某一抽象观念,与《易》卦的“”“- -”两种画符分别表示阴、阳概念相类似;不过,《易》卦的“”“- -”画符是观念化程度更高的画符,而《太玄经》“” “” “”画符却《易》卦的“”“- -”画符,在演化为纯粹的阴阳爻之前,也应当表示的结构体系中,这三种画符都是表达数目字的,分别指示“一”“二”仍保留原始遗义,它们依次表示“一”“二”“三”的数目字。由此类推,数目字“一”“二”。

图四 商潮甗铭文

图五 铜甗铭文

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周易》,残留有三个卦,即临、离、大有,其爻画均作“—”和“八”,然而其爻题则已标为初六、九二等等了。如临卦画作, 离作,大有作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省阜阳地区博物馆阜阳汉简整理组:《阜阳汉简简介》,《文物》1983年第2期,第22页。。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周易》,其卦画与今本亦有异。如《泰过》卦画作, 罗(离)作,大有作于豪亮:《帛书〈周易〉》,《文物》1984年第3期。。将上述两种爻画与通行本《周易》的爻画加以比较,就可以发现筮数符号化的一些踪迹。阜阳竹简《周易》其爻画比较原始,仍然保留了古数(六)的形象;而帛书《周易》则已将古数(六)加以断裂,其形作“八”,只因断裂的不够彻底,上边仍留有轻微的痕迹,通行本《周易》则将“八”画作“- -”,二者之间的外在联系已荡然无存。由“”到“八”再到“- -”,实际上就是由数字演化为符号这一过程的缩影。

“数”即爻数,由表爻性的数(九、六)和表爻位的数(初、二、三、四、五、上)两部分组成。从《左传》《国语》有关易占的二十余条筮例看,春秋时代人们尚未用“九”“六”和“初”“二”等表示一卦的阴阳爻和爻位,即未用爻题。那么《易经》为什么从下往上确定爻位数?为什么称阳爻为“九”、称阴爻为“六”?《易经》尽管实现了筮数的符号化,但这爻画仍然是筮数的代表,即“- -”代表筮数六,“”则代表筮数九。为避免误解,《周易》在《坤》卦的六爻之后专出“用六”一条,《乾》则专出“用九”一条以示筮者。所谓“用六”者,因“- -”是由筮数“”(六)转换来的,并且仍然代表筮数六,故称“用六”。马王堆帛书《周易》“用六”作“迵六”,迵者,通也,达也。其义更明。“- -”之所以与“六”通,因为“- -”原本就是“六”()。所谓“用九”者,古人认卜属生数,筮属成数,龟卜一般止于五兆,而筮占之成卦一般都要过五,超过五便是成数。《周礼·春官·天府》“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美恶”句疏云:“筮之神,自有七八九六成数之鬼神,……龟自有一二三四五生数之鬼神,则知吉凶者,自是生成鬼神。……七八九六及一二三四五之鬼神,并非天地之鬼神。”(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第776页。据此则知,古人龟卜用生数,筮占用成数,一是生数,又是数之始,故筮占不用一而用九。九是成数,又是数之终,终则复始,因此一与九相通。由于爻画 “”是从筮数一变来的,故而特标“用九”以示人。帛易作“迵九”,即 “”通九也。古人对事物的观察往往是直观的,而事物的发展总是在其开始阶段和终结阶段表现得最为明显。六为成数之始,始即是生;九为成数之终,终则必死。古人重生死,生死有变。因此,九六尚变,是变的代数。《系辞上》说:“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77页。盖是训释此意。七八适处于事物发展的中间阶段,按照人们的直观经验,此时的事物则处于静的状态,故以七八表不变。《系辞》又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77页。郑玄云:“精气谓七八,游魂谓九六。”鬼者,归也。神者,伸也。七八九六乃成数之鬼(归)神(伸),故称“知鬼神之情状”。由此可见,揲蓍的确是“成变化而行鬼神”(《系辞》)。至于称七为少阳,八为少阴,九为老阳,六为老阴,“老变少不变”云云,皆为后起之义,并非原本如是。

郑玄注《易纬·坤凿度》说:“《连山》《归藏》占、彖,本其质性也,《周易》占变者,效其流动也。”后来之《周易》家多承此说,并谓“夏殷以不变为占,用七八,周易以变为占,用九六”。质之《左》《国》筮例和《周易》的“用九”“用六”,郑氏此说是有一定根据的。

三 卦爻画的有序系统化

“二”改写成“- -”后,就用“”“- -”两个初始数目字来表示所有奇偶数目字的组合,其形制便是阴阳二爻构形《易》卦之前身。这种形制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数占活动中犹有遗存。汪宁生《八卦起源》记载四川凉山彝族的“雷夫孜”占法:巫师“毕摩”取细竹或草杆一束,握于左手,右手随便分去一部分,看左手所余之数是奇是偶。如此共行三次,即得出三个数字。然后,“毕摩”根据这三个数字的奇偶及排列情况,来占断行事之吉凶。三位的奇偶排列共有八种情况:偶偶偶、奇奇奇、偶奇奇、奇偶偶、偶奇偶、偶偶奇、奇奇偶、奇偶奇。汪宁生:《八卦起源》,《考古》1976年第4期。这种情形与《系辞上》所载筮数定卦之法相似:“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劫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三国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80页。这种筮法根本上并未脱落以筮数判奇偶的模式;只是《周易》筮法较彝族“雷夫孜”的义理化程度更高,加进了天地、三才、四时之类理念,相应地筮数的奇偶概念也就转释成阴阳观念。

筮数符号化后,“- -”(偶)和“”(奇)的三次全排列便形成为八卦,即后世所谓的经卦,而六次全排列,则构成六十四卦,即后世所谓的别卦。而且经卦与经卦,别卦与别卦以及经卦与别卦之间,有着内在的系统,形成了一个严整的体系。别卦是否由经卦相重得来,尚待研究,此处不论。数字卦的排列组合是不规范的,但《周易》经卦、别卦呈现出规范化的特征。筮数排列组合,构成数字卦图,其数量之多是令人生畏的。比如,以自然数的偶数为例:两个偶数的全排列(以六爻记)为26=64;三个偶数的全排列为36=729;四个偶数的全排列为46=4096。按照易例,这样繁多的数字卦图,实际上都是“坤”卦的外在形式。这种框架结构的不规范,是显而易见的。如将偶数符号化,变作“- -”,则16=1,即卦,不会再有其他形式的“坤”出现。

正是这种卦爻画的有序系统,其框架结构的规范化,为春秋战国时期《易传》的作者们以及后来各种易学流派的产生创造了条件,给人们提供了思想驰骋的广阔天地。筮占的发展同其他事物的发展一样,都有一个历史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所使用的筮法以及进行筮占的内容是不相同的。这种不同,不仅表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进步,同时也曲折地反映了人们思维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理性的逐渐觉醒。

四 卦爻画之象征意义

筮占的数目字组合转换成“—”“- -”的组合后,就使筮数组合的形义分析与推阐成为可能,卦爻画的象征意义开始生成,八卦之象才会出现。卦象在“占筮”之中的原始运用主要体现在其所代表的事物,根据《易传·说卦》,八卦早期可以用来代表指称各种事物,而在一些先秦筮例的记录之中,八卦的这些象征意义在“史巫之士”的口中都有所表述。

在《左传》的筮例中,不仅是已经出现了八卦之象,而且解卦之人可熟练地应用和自我发挥。

在古《三坟》中,就已经有了八卦之象,如《山坟》有崇山君、伏山臣、列山民、兼山物、潜山阴、连山阳、藏山兵、叠山象八种,分别与君、臣、民、物、阴、阳、兵、象组合,共六十四种;《气坟》有天气归、地气藏、木气生、风气动、火气长、水气育、山气止、金气杀八类,每类最后一个字又与其他类的最后一字组成七类,共计六十四类;《形坟》有乾形天、坤形地、阳形日、阴形月、土形山、水形川、雨形云、风形气八类,天、地、日、月、山、川、云、气分别与每类最后一个字组合成七类,亦共有六十四类。王兴业:《三坟易探微》,青岛出版社,1999,第206~216页。这里面基本囊括了《周易》的基本卦象,只是在《三坟》中没有发现卦画。

《三坟》与数字卦的结合,可能在作筮之时。据《吕氏春秋·勿躬》记载:“巫彭作医,巫咸作筮。”《楚辞》记有“巫咸将夕降兮”,王逸注:“巫咸,古神巫也。”司马贞《史记索隐》曰:“巫咸是殷臣,以巫接神事。”后世则把巫咸更加推至远古,如:黄神(帝)与炎帝争斗(于)涿鹿之野,将战,筮于巫咸,曰:果哉,而有咎(《太平御览》卷七九引《归藏》);神农使巫咸主筮(《路史》后纪三);巫咸,尧臣也,以鸿术为帝尧之医(《太平御览》卷七二一引《世本》)。商周以至秦汉的文籍,大量记载远古的筮占活动,如《尚书·洪范》记载:“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188页。其中“贞”“悔”二用即为筮占。还如《礼记·表记》云:“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1644页。又《史记·龟策列传》: “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汉)司马迁:《史记》,第3890页。这些记载大都卜筮并称,似乎在夏以远,龟卜与蓍筮早已并用。甚至《龟策列传》将二法并用的时间推得更远,云:“闻古五帝、三王发动举事,必先决蓍龟。”(汉)司马迁:《史记》,第3892页。王宇信等根据殷墟甲骨上的筮数,编制了筮数卦名参照表由此证明商代晚期卜筮已经合流并用。王宇信、杨升南:《甲骨学一百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第128~129页。由此,“巫咸作筮”是可能的。巫咸作筮后,《三坟》中的象就与数字卦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由卦象、卦辞(或称繇)和爻辞组成的《易》。而一旦筮数组合的数位关系、内部结构与理致义例等要素被阐发出来,就需要更多更精密的爻辞来与之配对使用。而这种需要无法仅凭原有的筮占爻辞来满足,况且原有爻辞也不能胜任解说如此繁密的形义。筮数或卦爻组合形义之繁密,就会相应地促使爻辞激增,大量创制新的爻辞。

结语

《周易》阴阳二爻由数字卦经过简化和符号化、卦爻画的有序系统化等一系列过程演变而来。筮占的数目字组合转换成“—”“- -”符号的组合后,就使得筮数组合的形义分析与推阐成为可能,卦爻画的象征意义开始生成。《三坟》中已经基本囊括了《周易》的基本卦象,巫咸作筮把《三坟》中的象与数字卦结合在一起,由数系象,由象系辞,便形成了由卦象、卦辞和爻辞组成的《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