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心理学之我见
摘要:本文从宗教心理学学科发展的角度,着重关注了宗教和心理学的关系,宗教心理学的学科内涵、研究主体、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问题,表达了作者对该学科的体认,并展望了该学科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宗教心理学 学科内涵 研究主体 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
众所周知,宗教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在西方产生于19世纪末。至于具体时间起点,目前为止,有两种说法。一说始于科学心理学的创始人冯特,随着1879年科学心理学的诞生,宗教心理学就应运而生,这一观点是看重其《民族心理学:语言、神话和道德发展规律的研究》对该学科的巨大贡献。另一说产生于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霍尔在波士顿所作的《对儿童的道德与宗教训练》的演讲,其中他将古代的虔敬行为视为人类心理的重要投射,这一演讲于1882年发表于《普林斯顿评论》上,以此作为现代西方宗教心理学诞生的标志。笔者认为,这两种对学科起点的界定各自都带有自己的倾向,一个学科的起点应该是阶段性群发事件,而不是单一性偶发事件。宗教心理学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欧洲,冯特被公认为西方宗教心理学的奠基人,但是宗教心理学主要是美国文化的产物,其他主要的开创者也都是美国学者。
截至目前,这一学科在西方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历经兴起、衰落、复兴几个阶段,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也存在不少挑战。关于这一学科的发展历史,这里不再赘述,而针对该学科的发展,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 宗教和心理学的关系
谈到宗教心理学,要从宗教和心理学的关系说起。在20世纪的西方,心理学和宗教之间的张力一直存在,两者彼此独立,处于一种不协调的关系中,且影响至今。正如洛文塔尔所说:“如果你是一名心理学家,你就不能严肃地讨论宗教问题;如果你是宗教学者,你就不能严肃地讨论心理学问题。这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宗教心理学被视作一个悖论,一种不可能的事情,最好也就是被看成一种会削弱信念的、不敬的训练。”由此可见,宗教和心理学之间的关系是何等脆弱。笔者也曾遇到过此类的质疑和不屑,提到宗教心理学这个学科,部分国外学者表面上看似乎很感兴趣,但事实上却不以为然。不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国外,研究宗教的学者大多在神学院,专门从事宗教心理学研究的也比较少。
心理学和宗教之间这种张力的产生可以说是科学和宗教之间张力的一个反映。因为心理学使用的方法和实验手段被认为是“科学”的,而宗教界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其信仰是神圣的,是上帝或者神灵主宰和引领的,不能用所谓“科学”的手段诸如心理学等来进行研究。
早期心理学家对宗教的研究和表述往往又很简单和极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精神分析学派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他在著作里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分析宗教,伤害了部分宗教界人士的感情。例如,弗洛伊德把宗教看作是一种“普遍的强迫性神经官能症”,把上帝描绘成父亲形象的投射,是“一个出于愿望的幻觉系统,并且否定了实在,正像我们在精神错乱中所发现的那样”。这种张力在心理学和宗教之间造成了裂痕,并逐渐导致了任何宗教心理学的尝试都被看成是对宗教的不敬和破坏。
在研究态度上,宗教心理学强调价值中立,不能带有明显的价值判断和信仰取向,而宗教的心理学则强调信仰对于群体及个体心理的重要影响,带有明显的护教色彩。这也是心理学和宗教之间张力的又一表现。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深,以及宗教和心理学两个学科的进一步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很多西方学者开始投身到宗教心理学的研究中,并开始重视跨文化视野的研究。洛文塔尔认为当前“心理学已经成为推动世俗化的工具,也成为通过解释来消解宗教的手段。当前的情境看起来好像心理学判定了宗教可以在此继续留存,并判定了它是人类活动的重要特征”。与此同时,宗教确实有助于个体之间促进宽容、怜悯与人道的价值观,并且关注大众的心理健康,解决其精神困扰,也离不开宗教的支持。
因此,宗教和心理学之间的关系不是不可调和的,不存在谁要压倒谁、谁要替代谁的问题,两者之间完全可以互相借鉴,促进各自的发展,宗教心理学的发展就在这种和谐的关系中获得了无穷的动力。
二 宗教心理学的学科内涵
什么是宗教心理学?宗教心理学的学科内涵是研究这门学科必然要探讨的核心内容。在宗教心理学的历史上,根据其研究切入点和着重点以及研究者背景的不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主要有两种倾向。
在该学科产生早期,宗教心理学家偏重于使用心理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来解释宗教现象以及宗教信仰者的心理过程和规律,重视心理过程对宗教现象的主导作用,称之为宗教心理学(psychology of religion),即心理学取向的宗教心理学,这也是宗教心理学的主要研究途径,也有人称之为科学的宗教心理学。这一倾向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同,目前也得到了中国心理学界、宗教学界专家的认同。
一些有宗教信仰背景的宗教心理学家,其中也不乏基督教背景的学者,他们虽然承认心理学对宗教的影响,但尤为强调宗教先验的价值体系对个体和群体信仰者的心理影响,这一进路,可以称之为宗教的心理学(religious psychology),即宗教信仰取向的宗教心理学,它按照各宗教自己的方式对人的心理行为进行考察、说明、解释和干预。尽管这并不是科学心理学的方式,但它却含有十分丰厚的心理学资源。无论是哪一种宗教,都非常关注人的心灵的性质、功能和活动,都有对人心理行为和内心生活的系统的阐述和全面的干预。以佛教为例,中国的禅宗是佛教的一个流派。它对人的心理行为的阐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禅宗强调常心和本心的区分。那么,以“常心”去观察和以“本心”去观察,就会看到完全不同的东西,就会体悟到完全不同的生活。
近年来,随着对宗教认知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应的“精神性”(spirituality)概念的出现,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在不断扩展。由于以往对宗教的刻板定义,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往往限制在研究教徒信仰的本质和心理特点、探究宗教现象的心理规律等方面。随着西方宗教信仰状况的发展和变化,更多的人脱离了建制性宗教,信仰完全变成了个人的事情,“信仰而不归属”的呼声逐渐高涨,精神性越来越受到关注并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宗教和精神性都成为宗教心理学的应有之义。
因此,宗教心理学学科内涵也应当是开放包容、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这里没有列举任何学者关于宗教心理学的定义,目的也在于此。虽然没有一个大家一致认可的概念范畴,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进行宗教心理学的研究。
三 宗教心理学的研究主体
由于上述对宗教心理学学科内涵的不同认知,针对宗教心理学研究主体的争论就自然产生了。例如,上述两种取向的宗教心理学在美国表现得尤为明显。美国宗教心理学的创立主要是一些心理学家努力的结果,但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宗教界人士对宗教心理学的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美国的宗教心理学研究形成了上述两种研究取向的两支研究队伍,两者在理论基础和研究理念方面差异很大。心理学取向的宗教心理学家强调运用心理学原理揭示宗教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宗教学取向的宗教心理学家强调运用宗教学原理对宗教活动中的心理现象提供解释和证明。不仅在美国,这两支队伍的分歧在整个西方宗教心理学的研究中普遍存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是,他们之间不融洽的局面还将延续下去。
然而,其分歧究竟何在呢?有宗教信仰背景的人以及部分不懂宗教心理学的人会认为不信仰宗教的人缺少宗教经验,无法更好地进行宗教心理学研究,而部分无神论研究者往往会认为没有宗教信仰背景的学者立场中立,才能更好地研究宗教心理学。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各有优势,但又各有失偏颇,宗教经验和立场中立两者缺一不可。有宗教信仰的人研究宗教心理学要时刻提醒自己抛开信仰的偏执,无神论研究者则要尊重研究对象的信仰,采用参与者观察的方法,只有这样,不同观点的研究者才能在宗教心理学的研究上找到共鸣。例如,《宗教心理学——个人生活中的宗教》这本书是西方的一本大学教材,其作者为玛丽·乔·梅多和理查德·德·卡霍,著名学者何光沪先生在该书中译本序言中评价“本书的两位作者都是宗教信仰者,并且分属不同的教派,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以科学的心理学的态度来看待和分析宗教心理现象,客观地进行论述”。因此,宗教心理学的研究者应该保持价值立场中立,这种立场中立应该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而不是不敢越雷池半步的一味观望,首先要了解自己的研究对象及其信仰,才能更好地进行自己专业的研究,但是与此同时也要防止过度移情,时刻提醒自己万万不能失去自己的价值观和立场。
笔者认为,宗教心理学是一个新兴的、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其研究应该是开放的、多元的、包容的、整合的。因此,我们应该欢迎两支研究队伍的积极参与,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彼此理解,促进该学科的发展。例如,赫斯特认为宗教心理学可以被看做是一种真正的社会科学活动,并且任何有宗教背景或者没有宗教背景的学生们都可以接受这一领域的课程。他说:“不管一个人是否直接持有宗教信念,他都可以研究宗教心理学。研究宗教心理学并不要求研究者本人持有宗教信念,这一领域的主要学者有宗教中立者、天主教徒、基督教徒、犹太教徒、摩门教徒,还有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同你研究抑郁而不必抑郁,研究各种种族态度而不必持有偏见一样,研究宗教心理学你也不必是宗教徒。”这一观点应该能够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认同。
四 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即该学科的研究客体、研究内容的问题是什么?针对宗教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宗教”是研究对象,“心理学”是研究方法,这也是为绝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的一种解读。其实,这也不是很确切,因为双方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例如教牧心理学就是试图通过宗教的途径来解决心理学问题;国外宗教或精神性与心理健康、疾病治疗、临终关怀等的研究和讨论是很普遍的,笔者认为这应该也是中国的宗教心理学努力的方向。
而就“宗教”这个研究对象来说,它的定义至今也没有统一。但是,抛开“宗教”内涵不统一的争论,简而言之,宗教心理学是研究什么人的心理现象和规律?是单纯关注所谓教徒群体还是放眼普通大众,这就涉及前面提及的制度宗教或个人宗教的问题。这是宗教心理学界值得思考的问题。假如这个学科只关注制度宗教,仅限于教徒群体,难免给人一种以科学自居,用一种有色眼镜看待宗教、教徒等相关宗教现象和宗教问题的感觉。现在制度宗教的代表性也受到了一定冲击,应该到了重新思考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在西方的宗教心理学研究中,还有一个主题就是“意义”。“意义”是一个整合的概念,它涉及宗教性的发展、生活目标的确立和追求、对死后生命的思考、压力应对(包括归因和应对策略,还有诸如挣扎和质疑等负面回应)、精神性转换、情感需求的满足和幸福感等方面。这一术语包括目的、意图、追求、重要性、情感归宿等。它给人们带来心灵上的慰藉和希望,它作为理解宗教心理学中很多现象的一种进路是非常新颖的,长期以来一直是宗教心理学领域某些学者潜心钻研的工作,发展前景也被大多数学者看好。但是意义的概念是否足够有力,能否使各种迥然不同的方法适应近年来出现的宗教心理学研究?意义中心主义已经被存在主义心理学家推动了很多年,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支持这样的观点,即人们的意义系统是日常生活的核心,并且在应对逆境的时候尤其重要。在日常生活中,个体对自己、他人或者他们所处之世界的信仰或者理念起着很大的作用。他们的这些信仰、目标和目的组成了特殊的意义系统,让个体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周围的世界,并计划、指导他们的行为。意义的问题,既可以理解为神学问题的意义,也可以理解为心理学问题的意义。因此,寻找意义的意义及其在宗教中的角色,对于了解研究客体的心灵及其宗教性的心理进程而言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意义的相关功能来理解宗教心理学的问题,也是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之一。
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作为一门开放、多元、包容、整合的学科,宗教心理学更应该为普通大众服务,因此要关注大众群体对宗教的认识,研究他们的精神和心理需求,研究与其信仰有关的观念、行为等的心理根源,呵护其心灵家园,为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的建设服务。
五 宗教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西方宗教心理学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就在这100多年里,其研究方法也经历了一个从现代到后现代的发展过程。就在40年前,宗教心理学家们还在辩论他们是否应当严格控制实验室实验。而当今的方法论探讨则集中在宗教心理学家应该使用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的问题上。西方的宗教心理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定量研究。在宗教心理学中,定量研究指基于理性和逻辑之上,借助数学和统计工具分析被试宗教心理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方法。众所周知,量化是心理学研究科学化的重要标志。自心理学诞生100多年来,在实证主义的指引下,它以客观性、系统性和可验证性作为科学研究的标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定量研究也成为心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而宗教心理学领域也是如此。①定量研究方法中最初兴起的是实验室研究。冯特于1879年建立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心理学的诞生。然而由于宗教心理现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实验法特别是实验室实验一直难以应用,以至于引发了上述提到的一场宗教心理学研究究竟能不能采用实验法的争论。近年来,随着脑电仪等先进设备的引入,宗教心理学的实验室研究也在不断更新和发展。②定量研究最常见的是问卷调查和统计工具分析。比如参加教会的人/次数,可以轻易地进行量化研究。定量研究方法强调数据的客观性,并且要求这些数据得到公众的认可。
(2)定性研究。主要指非实验性的,通常采用自然情景中的资料,一般不用数量形式表达的研究。它更强调意义、经验(通常是口述)、描述等,尤其是个人处境的阐释学方法;数据调查要基于与文化背景相关的原则,数据的阐释必须具有文化敏感性。例如,参加教会的人/次数对不同的参加者来说意味着什么,显然更加复杂,通常不能进行定量研究。定性研究大多是采用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来获得第一手资料,具体的方法主要有参与观察、行动研究、历史研究、民族志、现象学。其中参与观察,是定性研究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方法。参与观察的优势在于,不仅能观察到被观察者采取行动的原因、态度、努力程序、行动决策依据,而且通过参与,研究者还能获得一个特定社会情景中的一员的感受,因而能更全面地理解行动。此后通过对观察和访谈法等所获得的资料,采用归纳法,使其逐步由具体向抽象转化,以至形成理论。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新精神分析学派、人本主义心理学和超个人心理学的兴盛,经验描述和内省法等定性研究的方法开始重新受到一些宗教心理学家的关注。
(3)多样化整合。鉴于宗教心理现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任何一种单一的方法都难以有效揭示宗教心理现象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多样化整合才是解决问题之道。Corveleyn and Luyten认为对宗教心理学来说,最理想的方式是建立整合的进路,即便存在两难的挣扎。他们呼吁这两个相对立的阵营之间和平相处、彼此合作且共存,认为这两种进路是互补的,而不是竞争关系,最终不是沦为狭隘地认可一方,或者突出另一方。Slife指出,在西方心理学研究中逐渐兴起一种运动,称之为“混搭方法的研究”,西方的研究者开始喜欢在同一个研究中使用两种研究方法。陈永胜等指出,问卷法、测量法、实验法等定量研究的方法,内省法、经验总结法、文化历史分析法等定性研究的方法,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行动研究、个案研究乃至其他新的研究方法(如参与者观察、焦点团体会谈等的研究方法),只要有助于揭示宗教心理现象的本质和规律,都可以拿来使用,都应该受到尊重。这种“多样化整合”的指导思想,或许有助于解决美国宗教心理学在研究方法方面的分歧;对中国宗教心理学的学科建设来说,这一基本指导思想的重要意义也是毋庸赘言的。
小结
尽管宗教心理学的学科内涵、研究主体和研究对象都存在争议,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科的发展也需要与时俱进,因此对宗教心理学这个学科也需要进行重新定义。笔者认为,这个学科的概念界定需要通过学界的不断沟通和交流,逐渐形成共识,从而为宗教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研究基础,而在实践应用中一定会不断丰富和修正以往的认识,逐渐达到对宗教心理现象和规律的正确认识。
宗教心理学除了探讨人们从事宗教信仰相关活动的心理特点及其规律外,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并有效地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虽然宗教心理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但是在西方其应用已经非常普遍,主要应用领域有:心理治疗、医疗护理、临终关怀、国民幸福感调查等。中国的宗教心理学研究刚刚起步,学科体系尚未建立,在应用方面更是缺乏。随着当代宗教活动逐步走向全球化、世俗化,宗教心理学在这些方面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中国的宗教心理学学科建设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只要我们潜心研究,开放交流,相信其前景一定会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