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基础:农业的社会学特性与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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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对农业认识的误区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实现全社会关心农民和支持农业的目标,需要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支持农业的社会心理基础是从对农业的全面、科学认知开始的。没有全社会对农业的科学认知,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和农村的氛围就难以形成。正像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美〕阿历克斯·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