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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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专发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促进宗教研究的创新与繁荣

李慎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在党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春风的鼓舞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过去两年来连续组织全国的专家学者召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编辑出版了两本论文集,今年又与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举办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讨会,编辑出版文集,对促进相关领域的研究、加强政界学界交流、带动学科发展和政策完善、引导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都能起到很好的积极作用。希望世界宗教研究所以后将这项工作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地完善改进,争取成为一张学术名片。

今年这次研讨会的主题定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与实践”。这抓住了该学科的基本特征,就是要把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对策研究和意识形态功能融为一体。这就要求我们对研究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深刻的反思,有清晰的定位,才能与之相匹配。今天,关于如何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我谈几点意见,归纳为“四个结合”。

第一,要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立场与理论创新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是对人类思想发展的一次大总结,是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史的一个巅峰。它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社会后的社会发展规律。它的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等基本原理,已经被100多年来的人类实践证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它关于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崇高理想,尽管在实现过程中被歪曲和利用,遇到了巨大的挫折,但它已经并仍将激励全世界的志士仁人为之奋斗不息,代代相传。马恩在创立自己的思想体系时,宗教思想非常重要,在宗教控制意识形态和其他上层建筑的情况下,他们把批判宗教作为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宗教批判也是贯穿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三个组成部分的一根红线,但他们的宗教观并未形成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是后人在他们的理论基础上总结形成的,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发展。今天我们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是马恩或其他领袖人物关于宗教的个别字句的简单堆砌,而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应用到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地区和各个时代的宗教具体情况而形成的理论结晶,它不是一次性的构建,而是永续发展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马恩或其他共产党的领袖人物关于宗教的个别言论与今天中国或世界的宗教实际不相符,就全面否认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体系。比如说,列宁曾将宗教比喻为“牧师的职能”,与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刽子手的职能”相对应。他说:

 

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都需要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刽子手的任务是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和暴乱。牧师的使命是安慰被压迫者,给他们描绘一幅在保存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减少苦难和牺牲的前景(这做起来特别方便,只要不担保这种前景一定能“实现”……),从而使他们顺从这种统治,使他们放弃革命行动,打消他们的革命热情,破坏他们的革命决心。列宁:《第二国际的破产》(1915年5~6月),《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8页。

 

这个比喻很有名,曾经被广泛引用。但它是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面对政教合一的沙皇教权政治的条件下发出的议论。这种比喻并不符合早期基督教,也不符合中国封建时代的民间宗教和民间信仰,因为后者往往是被统治阶级反抗统治阶级的理论武器,更不符合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宗教的实际,不能生搬硬套。由此,我倒想起了马恩“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的论断更具一般的概括意义。宗教是一面镜子,它本身并不生产影像,它的影像就是它所处社会条件的反映。什么阶级掌握了这面镜子,它就为掌握它的阶级利益服务。中国共产党代表的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她不需要利用任何宗教为自己的利益服务,但如果她掌握了宗教发展的规律,坚持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方针,就能更好地团结国内广大信教群众,增进与台港澳和国际上宗教界友好人士的友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富强贡献力量。

第二,要把促进教育发展、学术繁荣与坚持教教(教育与宗教)分离、学教(学术与宗教)分离的原则相结合。教育与宗教分离、学术与宗教分离是政教分离原则的推论或者说自然组成部分。政教分离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来的进步口号,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在形式上坚持和继承这一口号,但在实际上他们仍然像封建地主阶级那样利用宗教在国内为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服务,对国外则积极扶持和利用宗教进行文化扩张,为压迫剥削第三世界国家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服务。中国的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在更加彻底的意义上坚持和继承这一口号。中国共产党不扶持和利用任何宗教。中国封建社会主体民族没有政教合一的传统,民主革命时期没有反宗教的历史任务,在新民主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中国宗教就实现了与封建剥削制度和帝国主义相分离。除了“文革”前后十余年时间以外,中国共产党没有对宗教宣战,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相比,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执行得更好一些。

不过,改革开放以后,政教分离在我国出现了一些另一个极端的不正常现象,宗教向教育和学术领域里渗透的情况比较严重,出现了教育与宗教不分、学术与宗教不分的现象。长期以来,以国外传教势力为主的宗教势力,打着语言教学、学术交流的幌子,利用我国公立大学和学术机构的舞台,从事传教活动,在公立大学校园里和周边社区,组织了大量的宗教性社团。一些教育、学术机构的公职人员也主动邀请传教人员,甚至亲自上阵,在课堂上传播宗教神学。一些名牌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教师、研究人员,一方面领着国家财政支付的薪水,一方面在做传教士的工作。他们将一些青年学生变成了宗教徒,个别情况下甚至向他们灌输敌视爱国宗教团体的思想,挑战我国宗教界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这就不是简单的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了,很值得引以为戒。早在民国时期,我国现代教育的奠基人蔡元培先生就提出必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主张公立学校不得开神学课程,但可设宗教史和比较宗教学等课程,以传教为业的人员不得在大学里任教。近年来,如果在社会主义大学校园里放任传教,或者课堂变教堂,这一定是历史的倒退,而不是值得夸耀的进步。

第三,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与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从传到中国那一天起,就与中国传统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传统文化不仅使马克思主义具有了民族的形式,也与民族心理、民族性格、民族习俗相互浸润。马克思主义改造了中华民族,中华传统文化也使马克思主义具有了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的体系,有很多个侧面,学习应用它的人们强调重点不同,它就形成不同的特色。从传统文化相似性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不同历史时期,就呈现出不同特色。战争年代有兵家的特色,“文革”期间有法家的特色,改革开放后讲韬光养晦,倡导和谐社会,又采纳许多道家与法家的思想因素。当然,这些思想也可以在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统一性和多样性等原理中找到根据。我们讲要结合传统文化,不是要“回归”过去,而是面对现在和未来。今天的中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经过千万年的演化发展形成的,认识和理解历史也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国情。中国文化人文理性的传统历史悠久深厚,早在原始社会后期,传说黄帝的继承者颛顼时代就发生了一场“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就是禁止人人可以为巫师与神沟通的原始习俗,使天地不扰,人神分开,由国家掌握了天命的解释权,为后世建立以礼乐为基础的文化传统奠定了基础。后来《易经》讲“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的宗教观,完全破除了神意天启的宗教观。

第四,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与汲取世界的优秀文化,开展实行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关注最新发展,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回答世界宗教难题。加强与国际上宗教理论同行的交流切磋。明清以降,我国社会发展总体上落后于西方世界,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闭关锁国。“冷战”时期,我们在苏美霸权两头挤压下,被迫在长达20余年时间里处于封闭状态,与外部世界物流不通,信息交换不灵,从而加大了我国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包括社会科学等诸多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距离。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扭转了这种状态,迎来了社会科学的繁荣。只有开放,我们的眼界才能开阔,只有交流,我们的思想才能得到砥砺,才能取长补短。当然,我们在讲要有国际视野,鼓励开放,鼓励交流的同时,一刻也不能忘记脚下的土地,不能忘记对外来知识和思潮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加以分析,对外来话语要从中国国家利益加以取舍、筛选、过滤。绝不能人云亦云。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借鉴改造外国同行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资源。不能东施效颦,邯郸学步。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搞多元化,但要追求丰富性,没有丰富性的一元化就是僵死的,呆板的,没有生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