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策参考(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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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北京文创产业倍增要把握好的着力点

北京市具备发展文化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也取得了阶段性发展成果。文化部出台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恰逢其时,为北京市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导。结合《倍增计划》的具体举措与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探索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倍增的空间可能,寻求具体实现路径颇为必要。

1.进一步深化“大文化”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大部门协同作用

我国文化产业分属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广播电视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管理,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实行垂直管理。但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方面容易导致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权责交叉、效率不高,容易出现管理的越位以及缺位;另一方面在文化产业发展已经超越了传统产业分工界限、走向产业融合的情况下,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不利于文化企业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扩张,也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大市场。《倍增计划》由文化部发布,仅针对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提出倍增目标,对分属其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则无法触及,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倍增计划》的辐射局限,从整体来看,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无法全面到位。

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的文化发展中,建设世界城市,更好地发挥首都文化服务功能,首先就要更加自觉地落实大文化发展理念,协调文化、教育、科技等不同部门的作用。文化繁荣发展要与公民个人的创造力,个人的生活,城市文化环境,乃至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等紧紧联系起来,让北京的文化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其次,文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融合,尽可能在文化管理部门实现大部门制,努力探索适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文化产业管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比如,文化部(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司)的合作。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文化传播的一些平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下,像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在往传媒方向发展,它们收入的大部分都来自文化产业,包括广告、内容下载、内容传播等。建立文化产业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在更大层面上加强合作与联动,共同应对文化产业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因势利导助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此外,还要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关系的协调,更好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协调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效益。

2.更加注重政策法规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

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有力保证。我国文化产业门类缺乏统一的国家法律支撑,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衔接不严密。除《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有部分内容涉及相关行业的文化产业外,其他文化产业门类的规范和管理主要依靠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律层级和效力都较低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缺乏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系统的各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上存在交叉重复、政出多门、法律法规配套工作不及时等问题,各种规定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较为普遍,未形成系统的文化产业法律体系。

《倍增计划》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指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立法进程,争取把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对北京市而言,虽然其文化产业具备了一定规模,但在市场竞争中仍处弱势,要努力建立起既符合国际规则,又适合我国国情、北京特点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产业政策。同时,要高度重视政策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站在更高的视野上谋划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未来发展,逐步建立完善文化产业法规,让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法可依。在国家有关法律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的特殊情况,建立、健全和规范文化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当然,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中央各个部委对文化产业也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并表示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但由于文化产业政策涉及的面很广,其体系的建立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

3.密切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协同效应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形态,必须走向市场,文化产业政策也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首先应以市场作用为基础,同时政府要通过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一个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其决策主要取决于价格、供求、竞争、利率等市场因素。政府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时,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政策手段应主要采取经济手段,通过财政、价格、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来引导文化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调节资源配置、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目的。相反,排斥市场机制的文化产业政策必将产生负面效应。此外,过多的政府干预会使文化企业不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自主决策,缺乏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过多的保护、扶持会导致企业对政府的过分依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产业组织合理化进程放缓,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可能催生腐败行为,最终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乃至浪费。

《倍增计划》在保障措施中强调“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市场布局,优化市场结构,引导和调节文化市场”。对北京而言,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已得到普遍认同和重视。但纯粹的市场机制并不能保证一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尤其在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下,更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规划。因此,要强化政府与市场的协同效应,使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有强大的内生动力,又有良好的外部环境。

4.兼顾多元市场主体,构建协调文化产业生态

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是活跃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繁荣的有效途径。为了提高文化产业的生产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倍增计划》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提出了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明确了具体措施:“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塑造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提高文化产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各类文化企业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航母’。另一方面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抓大”的同时不“放小”,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符合我国文化产业的实际。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初期,只有孤零零的几大骨干文化企业形不成大的文化市场,还需要中小文化企业的有效协同,但是没有一批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做核心,市场又会是散兵游勇,缺乏领航者、集成者,形不成产业竞争力。因此,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一个良性生态,既需要“文化航母”,也需要多姿多彩的“小舢板”。

5.优化空间布局,培育特色集聚,实现结构调整

集群发展是当今产业发展的趋势之一,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发展趋势明显。在有限空间和市场需求下,集聚区不是越多越好,其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模经济要求。只有集聚区内的企业实现空间集聚和支撑产业链完整,才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发挥集聚区的价值功能。未来发展需要加强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打造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规模效应的充分释放。

《倍增计划》指出:“鼓励东中西部地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确立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挥各自优势,依托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建设文化产业带,支持中小城市和农村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形成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格局。……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办法,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十一五”时期,北京的市级集聚区、区级集聚区、自发形成的集聚区有200多个。北京市分4批先后认定了30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覆盖16个区县。但北京目前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也存在大小不一、管理主体不一、同质化严重等不足。因此,北京应该继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和管理政策,要明确政府的职责,加强政府监督和引导,避免集聚区重复建设,防止资源浪费,同时还要对入驻集聚区的企业制定专项政策,更好地吸引文化企业和人才,维系集聚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定位明确、主导产业明确、集聚效应典范、经济效益突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

6.促进产业融合,鼓励跨界发展

产业融合是文化管理创新的核心要素之一。一方面,文化生产、文化元素正在深刻地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之中,渗透到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信息服务业、装备制造业、电子制造业、终端制造业、包装业、建筑建材装饰、现代服务业,等等。文化与制造业有机融合的企业,对提升企业、产品品牌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其他行业也在深刻地渗透进文化领域和文化生产中,这也正反映了时代在发展。正如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一个国家,当文化表现出比物质和货币资本更强大的时候,当经济、产业和产品体现出文化品格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才能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才能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持续创造财富的能力。”

首先,要促进文化创意、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建立新型产业链。一是发挥艺术创意和设计业增加制造业附加值的功能,促进创意设计与制造业的融合。利用好“北京国际设计周”和设计基地的作用,服务于北京的高端制造业。二要鼓励制造业企业参与文化产品生产,促进产业融合。三是要探索文化与旅游等传统服务行业融合的途径和方式,丰富传统产业文化内涵,挖掘发展潜力。依托于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完善旅游产品的类型和形态,增加服务的内容,改变目前浅层次的观光游,把体验游、休闲游等特色旅游类型开发出来。除了对旅游产品自身的设计开发外,还要对各类旅游纪念品进行设计开发。目前,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的、低水平的水准,“北京礼物”还不够丰富,复合消费难以形成。要鼓励创意和设计公司参与旅游产品设计,提升旅游产品时代内涵,拓展旅游产品市场空间。

其次,增强科技与文化互动融合,提升文化品牌。科技与文化的互动融合、相互渗透已成为加快文化发展和推动文化创新的强大动力。科技与文化的融合互动,不仅为文化的建设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动力和技术手段,而且创造了新的文化形态,为提高文化产品的科学含量、技术含量和文化表现形式提供了重要条件,有利于文化品牌的打造与提升。

《倍增计划》中提到:“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北京作为中国的科技、教育中心,拥有丰富的创新人才资源和强大的文化创新优势。北京市需要积极寻求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结合点,形成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进而在加强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融合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内涵与品质,创造出既有科技含量又有内涵品位的文化产品,打造并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的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