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策参考(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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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强北京市剧院建设的主要着力点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步伐的加快,北京将成为越来越多的政治人士、商务人士和旅游者的必经之地。2011年,北京旅游总人数已突破2亿人次。常住人口2000万,也将不断增加文化消费。推进北京地区剧院业态科学发展,既是顺应市场需求之举,更是首都文化建设全局中重要而迫切的环节。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北京实际,推进北京地区剧院业态科学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从科学规划入手,合理布局,完善业态

重点规划建设天桥、天坛演艺集聚区。演艺集聚区要荟萃中华民族文化精品,同时也汇聚交响乐、歌舞剧、音乐剧等高端国际舞台艺术,要成为国际政治、商务人士及旅游者欣赏中国表演艺术的文化中心,成为东方演艺中心乃至世界表演艺术中心。剧院的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和不同艺术门类的发展需求。

精心规划综合业态布局。剧院业态与酒店、写字楼、购物、餐饮等业态彼此支撑,互动发展。位于百老汇区域的纽约万豪酒店(New York Marrior),在建造之前就被规划部门要求在二层建剧院,这就是现在的Marquis Theater。北京的剧院建设同样需要这样明确、细致、强有力的规划,尤其需要在规划新建楼宇设施时将剧院融入综合业态之中,需要在改造利用现有建筑设施时因地制宜地建设剧院。

(二)从政策扶持入手,优化环境,科学发展

主要是实施“一减一加”政策,即一方面减免剧院的税负,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力促剧院“强身健体”。

目前剧院承担的税负包括:企业所得税(25%),票房营业税3%(按文化产业上缴),场租营业税5%(按其他服务行业上缴),房产税(场租收入的12%),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的2%),印花税(合同金额的0.1%)。此外,目前演员个人演出劳务费个税起征点为800元,税率为20%,这直接造成了演出成本的增加,加重了演出经营企业的负担。从2011年北京市部分剧院经营实际来看:中国评剧大剧院在亏损的情况下,仍上缴税负约46万元;保利剧院税负和利润大致相当,均为400多万元;长安大戏院、梅兰芳大剧院在微利的情况下,均上缴税负100多万元。据了解,纽约市为扶持剧院发展,出台了免除剧院5%营业税的政策。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建议我国财税部门尽快出台扶持剧院发展的政策,适当降低剧院的企业所得税(比如由25%降至15%),免除5%的营业税或者统一按文化产业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在增加扶持方面,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大对北京、当代、原创的优秀剧目在演出环节的扶持;确定一批承载民族传统艺术演出、公益惠民类演出、艺术探索类演出的剧院为非营利性机构,并相应地给予演出场次补贴等政策扶持;为重点院团配备演出场所并将其打造成有特色的文化名片;筛选一批小剧场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减免其场租,改变目前部分小剧场戏剧为了生存、为了商业利润而不顾艺术质量的局面;准许高校、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排演场在通过安全检查后对外承接演出,盘活现有资源,大大增加供给;经过评审,每年给予部分剧院设施改造、设备更新方面的专项扶持。

通过实施“一减一加”政策,降低剧院运行成本,进而促使演出票价降到合理水平;通过出台对包括小剧场在内的剧院扶持政策,不断改善北京的文化生态。

(三)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统筹资源,协调运营

充分利用首都剧院联盟这一创新平台,实现各剧场之间资源共享、协作联动、互补多赢的发展目标,尤其要在实施文化惠民、挖掘现有剧院资源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首都剧院联盟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1.统筹惠民举措

推动剧院设立并扩大低票价区域;通过联盟规模优势实现票价优惠;在政府采购的场次中降低票价,为群众提供更多实惠,提高剧场上座率。

2.统筹运营调度

演出资源共享,根据各剧场的功能差异,形成对演出资源实现最优化承接和分配的机制,实现剧场运营效率的大幅提高。

3.统筹拓展市场

合作开拓演出市场,在国内外演出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凝聚北京地区剧院的合力,不断做大演出市场蛋糕,实现剧场经济效益的大幅提升。

4.统筹宣传推广

在演出资讯发布、重点剧目宣传、剧场营销推介等方面统一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并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剧场品牌形象的不断强化。

5.统筹规划建设

在剧场的规划建设、特色定位、设施改造等方面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剧场功能布局的不断升级。

6.统筹服务管理

维护联盟成员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内部管理,对联盟成员发展进行引导,组织起草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协调会员关系,加快实现剧场标准化管理,实现剧场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

(四)从剧目建设入手,力推精品,打造品牌

强化“内容为王”概念,高度重视艺术生产工作,调动国内外艺术创作力量,不断推出赢得世界声誉的舞台艺术作品,将北京建设成为东方文化艺术的原创中心、传播中心和国际性商业演出集聚地。力推原创、当代、北京的精品剧目,挖掘优秀保留剧目,新创和复排传统剧目,促进群众文艺节目进艺术殿堂;倾力打造一批驻场演出项目,创作出一两台能够成为北京文化名片、吸引国内外广大游客的大型综艺舞台剧,同时推出一批常演常新的中小型特色剧目;吸引全国各省市优秀舞台节目,建设中国演艺产品出口基地;改编世界经典剧目,引进音乐剧、歌剧等高端艺术,成为国际著名剧目巡演地、大型国际艺术交流活动举办地;以剧目演出和制作为核心,培育和引进相关的演艺培训、音像制品、演艺道具和衍生品开发等产业业态,完善演艺产业链。

(五)从培养剧院管理人才入手,推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剧院管理包括票务销售系统、剧场服务系统、演出管理系统、广告宣传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消防安全系统等,内部架构相当复杂。以国家大剧院为例,现已形成21个部门、17个专业系统、118个科组的组织架构,涉及112个专业。当前,剧院建设在全国范围内都受到高度重视,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基本上已建成大剧院,还有更多的城市正在建设大剧院或已列入规划,但不容忽视的是,复合型、专业化、具有实践经验和现代意识的剧院管理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剧院发展的瓶颈。对此,北京市应有清醒的认识、超前的谋划和务实的行动,努力为今后管理首都众多的剧院,为引领带动全国剧院的发展培养人才、储备人才、输送人才。要尽快在高校设立剧院管理专业,建立人才培养基地;要积极选派人员到美国、英国、日本的著名剧院和艺术机构学习考察,建立人才培养和文化交流合作模式;设立剧院管理人才奖学金,资助相关培训、留学项目;鼓励涉及剧院管理各领域的专业公司快速发展;建立剧院管理专业人才库;等等。

(六)从深化认识剧院功能入手,凝聚社会共识,改善文化生态

剧院经营的是精神文化产品,这意味着它既是商业运营平台,又是价值传播载体。剧院的发展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无视作品的价值取向和艺术品质,陷入唯利是图的泥淖。在美、英等发达国家,剧院一般分为营利性剧院和非营利性剧院,制作人也普遍强调“不能由市场掌控所有的决定权”,要顾及文化底线和公众感受。在我国,剧院应当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舞台、推动全球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为此,我们在强调导向、加强管理的同时,要务实地采取多项配套措施,防止剧院发展走向唯利是图或自生自灭的境地,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国外的经验表明,设立剧院发展基金(Theater Development Fund, TDF)是值得借鉴的一项配套措施,有助于推动剧院持续良性发展,改善城市文化生态。

在文化建设进程中,一定要重视发挥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的作用。剧院的发展就需要形成这样的合力,在剧院资金来源上形成票房、政府补贴、基金会支持、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共同支撑的局面。成立剧院发展基金是形成这种良性发展局面的重要推手。一方面,通过剧院发展基金吸引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剧院发展基金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北京精神”、探求艺术创新的剧目提供创作扶持和演出补贴,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阵地的剧院提供场租补贴和专项支持,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发放各类演出票,深入开展艺术普及教育活动。推动剧院发展基金的设立和运营,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文化建设,是政府应当扮演的角色。就国内文化基金运营现状而言,当前尤其需要政府部门在政策环节加大向文化事业捐赠抵税的力度,实现操作的便利性。

总之,推动剧院业态科学发展,是首都演艺市场和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首都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首都城市功能升级的必然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我们应当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首善之区的标准做好这项工作,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