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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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同类型高校教师的收入分配特点与激励效果研究

王颉王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的高等院校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和地方属高校两类。中央部属高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指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为主管部门,并由其保证办学经费来源的高校。地方属高校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主管部门,并由其保障办学经费来源的高校。部属高校主要面向全国,培养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以及行业性强的人才;地方属高校主要面向地方,为地方培养专业化人才。

研究北京市高等院校教师的收入分配特点与激励机制,不仅需要不同国家(地区)高等院校间的相互比较,也需要对北京市内的部属高等院校与市属高等院校的情况进行比较。北京市共有中央各部委直属高等院校34所;市属高等院校22所;公办大专14所;民办高等院校8所。其中有“211”大学24所,即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政法大学、中央财政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体育大学。“985”大学8所,即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由于“985”大学全部为“211”大学,所以“211”大学包括8所“985”大学,共计24所。两类大学的不同收入分配水平互为参照,本身就构成了或正或负的一种激励效果,而且比跨行业的比较更直观、可比性更强。本次调查共抽取了18所高校,调查问卷1697份。

不同类型高校教师的收入分配与激励效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课题组认为,体制弊端和资源垄断构成了不同类型高校教师收入分配的整体差距,过度的行政化与畸形的市场化加剧了教师群体的分化,拉大了个体间的贫富差距,从而颠覆了平等竞争的基础,造成了激励机制的低效甚至无效,阻断了中间群体形成和发育的链条,形成了部属高校教师与北京市市属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上的整体差距和个体之间的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