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大宗教在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价值伦理体系的重建与更新这一宏大社会、文化工程的过程中,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宽容、相互开放,放弃唯我独尊的极端主义心态和排他性发展定位,提倡和而不同、美美与共之多元和谐与对话互动,从而以其敦世厉俗的精神价值,关怀社会、同情弱者的社会慈善与义举,促成对社会的良性贡献,而非将社会人群视为对目标客户群与潜在客户群的争夺与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