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歌诗优劣论
诗有趋于音乐的倾向,也有背离音乐的倾向。诗具有想象艺术与时间艺术的双重特征。作为想象艺术,其文学性的自觉和张扬,便是其背离音乐的内在动力。诗与音乐同为时间艺术,当诗踽踽独行,行之不远,便想插上音乐的翅膀。
回顾中国诗歌史,从风雅颂到楚辞,从汉乐府到宋词元曲,都曾是有曲有调的歌词。同时,总有一些诗歌,包括后期宋词,一再与音乐相背离。不过,中国诗歌从来也没有与音乐彻底分手,每个时代都有一些诗入乐歌唱。就是不再入乐的所谓“徒诗”,也没有完全背弃音乐性。作为音乐性的要素,节奏、韵律仍然体现在诗中。因为音乐性毕竟有助于诗的表达。当然,今天某些极端的反乐感的“现代诗”除外。
如今,歌词别是一家。当新诗的读者流失、门前冷落时,歌坛倒是一派繁荣,拥有众多的歌迷。当传统诗歌受新诗排挤,矮化成为所谓“旧诗”,而新诗又无力赢得广大读者,乃至自暴自弃,以“小众化”自我解嘲时,这个时代已没有多少“诗教”可言,取而代之的是“歌教”,诗的教化、陶冶和愉悦诸般社会功能,如今主要是由歌承担着。有人因此感叹,“唐诗”之后是“宋词”。诗的衰落与歌的兴盛,已是今日中国诗歌的大趋势。
那么,诗人都应该改行写歌词吗?被读者冷落的新诗只有归附音乐才有出路吗?回顾中国诗史,古诗是经过“乐府诗”的发展阶段才发展出近体律绝的。那么,今天的新诗,需要经过配乐流传的发展阶段,才可望纠正其过分散文化的现状,发展成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备受读者欢迎的成熟的诗体吗?
20世纪的中国诗人,创造了新诗这样一种体裁,也创作出了一批新诗佳作,由于传播的限制,许多好诗并不为广大读者所知。于是,有人尝试让新诗入乐,成为流行歌曲。
赵元任(1892~1982)最早为新诗谱曲,收录在其1928年版的《新诗歌集》里的十四首歌曲,歌词分别是胡适的《他》 《小诗》 《上山》《也是微云》、周若无的《过印度洋》、刘大白的《卖布谣》、刘半农的《织布》《听雨》《教我如何不想他》、徐志摩的《海韵》等。其中六首为1922年谱曲。
此后,为新诗谱曲的不乏其人。例如,1924年陈啸空为郭沫若的《湘累》作曲,曲调优美流畅,一气呵成。徐志摩看望病中的林徽因写下的短诗《山中》, : “庭院是一片静,/听市谣围抱,/织成一地松影,/看当头月好。//不知今夜山中,/是何等光景,/想也有月有松,/有更深的静。//我想攀附月色,/化一阵清风,/吹醒群松春醉,/去山中浮动。//吹下一针新碧,/掉在你窗前,/轻柔如同叹息,/不惊你安眠!”以及戴望舒的短诗《秋天的梦》: “迢遥的牧女的羊铃,/摇落了轻的树叶。//秋天的梦是轻的,/那是窈窕的牧女之恋。//于是我的梦静静地来了,/但却载着沉重的昔日。//唔,现在,我有一些寒冷,/一些寒冷,和一些忧郁。”
艾青1954年出访巴西写下的《一个黑人姑娘在歌唱》, 1956年由杜鸣心谱曲,也曾传唱开来,只因第二年艾青以诗罹祸,歌声戛然而止。
在台湾,1974年罗大佑和杨弦分别将余光中的《乡愁四韵》谱成歌曲,可以算是新诗入乐的新起点。随后,余光中、罗门、罗青、郑愁予、痖弦、白萩、席慕蓉、李敏勇的多首诗作纷纷入乐,一时蔚然成风。徐志摩早年的新诗名作《再别康桥》,尤其是胡适的《兰花草》,也因入乐而脍炙人口。
歌是音乐与歌词的双重表达,音乐性与文学性相得益彰,自有双重的艺术魅力。借助音乐旋律的翅膀,让情思直抵人的心灵,歌自有诗所不及之处。可是对诗而言,音乐既是一种助力,也会是一种束缚,离开了音乐旋律,不考虑听觉因素,诗的语言表达会更加舒展,意象选取和组合会更少顾忌,语言本身的潜能会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诗的文学性可能更加张扬,诗也自有歌所不及之处。所以,歌永远不可能完全取代诗,诗也就不必为自家前景过于忧虑。
如今在背离音乐性的道路上走得最远的是所谓“现代诗”,一种以现代性为标榜的自由诗,某些现代派诗人极力贬低诗歌的音乐性,自信其“现代诗”的那种深沉体验、深邃内涵绝对不须凭借音乐性来维持,它只能靠读者的默读并伴随着紧张的思考方能把握诗境,认为深沉的情感是无法歌唱的,在巨大沉雄的情感律动面前,整齐的韵脚、工巧的语言排列恰恰变得滑稽可笑。这里的偏颇是显而易见的。偏颇之余,也不能说全无一点合理性。某些“现代诗”可能真有其“此处无声胜有声”之妙,应该承认一部分非歌非诵的“靠读者的默读”而存在的案头诗的价值。余光中说,“缺乏意象则诗盲,不成音调则诗哑”。然而,哑诗也应该有哑诗的价值,就像聋哑人,聋了,哑了,其他官能往往还更加发达了呢。当然,如果又哑又盲,既无音乐美,又无意象美,那可能就真的没救了。
今日诗歌应该是多元并存的。以入乐与否分野,歌词与诗应该是并存的。在不入乐的诗的内部,新诗、旧诗与散文诗应该是并存的,以书面文学与口头文学相区别,诗与民谣也应该是并存的。毕竟各种诗歌体裁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魅力。
而歌词也不会因为音乐的制约就变成了二流的诗,正如舞蹈不曾因为音乐的制约就变成了二流的时空艺术。音乐固然是一种让歌词不得不就范的制约,而制约恰恰也是一种激励,激励人们的创作欲望,激发人们的创造潜能。这种被制约的诗体,恰恰可能有许多别样动人的资质。正如歌德所说:“在限制中才能显出身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
长期以来,人们对歌词怀有偏见,认为歌词只是“中等的诗”“二流的诗”,前者语出黑格尔,后者出自苏珊·朗格,她说,二流的诗,由于音乐容易吸收它的形象和节奏,因而可能是好的歌词。这种二流诗论,极大地鼓舞了“现代诗”,使之自我陶醉,自我膨胀,而蔑视歌词。陆正兰博士对此有一段精辟的论述:“上面的这些观点,实际上都是用了一个标准来评判诗与歌词,苏珊·朗格所谓的 ‘二流的诗’的歌词,其实是一种拒绝自足的诗,是歌词召唤音乐的品质,它提供一种情感和节律结构,预留了歌词与乐曲间性,它们必须是相互呼应补足的一对高度的和谐体。这样特殊的诗,更难于创作,它首先要求词作家必须有曲式意识。”
“剧本虽有放在书桌上的和演在舞台上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可惜中国的新诗大概是前一种。没有节调、没有韵,它唱不来;唱不来,就记不住;记不住,就不能在人们的脑子里将旧诗挤出,占了它的地位。”鲁迅凭其艺术直觉说出的这段话,无疑是精辟的,具有远见卓识的。眼看的诗,嘴唱的歌,孰优孰劣,肯定还会继续争论下去,你可以说歌词是二流的诗,他也可以说诗是二流的歌词,不会因为黑格尔的一句话就判黑方胜,也不会因为鲁迅的一句话就判红方胜。其争论的结果,只能是长期共存,互相砥砺,各有擅场。
不过,请允许笔者举例,谈谈笔者对于歌诗优劣这一由来已久的争论的一孔之见。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底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郑愁予是中国当代诗人,生于福建金门岛,活跃于台湾诗坛,这首《错误》是其现代诗名作,曾被谱曲传唱。《错误》算不算一首好诗,不在本书的论题之内,但它肯定不能算一首好的歌词。由李泰祥作曲,罗大佑等演唱的一个版本,鉴于其作为歌词不够舒展,不够尽兴,为它增写了两节,分别置于原诗最后两行之前和之后。
还有每次你那如泣如诉的琴声
可曾挽住你那永远哀伤的梦
还有每次你那如泣如诉的琴声
可曾唱出你那永远哀伤的梦
还有每次你那纤纤温柔的玉手
可曾挽住你那似铁冷却的心
还有每次你那纤纤温柔的玉手
可曾挽住你那似铁浪子的心
显然,这一添改并不到位。以歌词要求,《错误》的一套现代诗的语言,不加转换,是难以适应歌手的演唱和听众的欣赏的。歌词需要深入浅出,需要将深邃的意蕴融汇于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之中。歌词的语言应该浅近直白、流利自然,更加口语化,直抵人的心灵。这是《错误》原诗所不具备的。原封不动地留下了“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等句,就足以触碰听众关于歌词语言审美的底线了。新添的两段穿插在原诗里,又完全不协调,是一个自足自洽的诗的文本的节外生枝。
或许有人会说,近年来周杰伦演唱的《青花瓷》等歌曲,运用了大量的文言辞藻和古典语象,不避繁复和堆砌,且不见什么章法,不也受到了年轻人的热捧吗?真有一套属于歌词的艺术规范吗?我想,大致的规范当然是有的,歌词与诗(包括格律诗、半格律诗、自由诗等)的文体区别当然也是有的。而周杰伦只是一个例外,不大能成为我们立论的依据。一个歌手蹿红之后,年轻人的追捧往往是盲目的,非理性的,人云亦云的。试想,人家周杰伦唱歌还叽里咕噜吐词不清,不看字幕便不知所云呢,咱们的歌手也可以照此办理吗?“文革”初年还盛行语录歌,什么非诗非词的句子都可以入歌呢,咱们能以此为据,否认关于歌词的一切艺术规范吗?
郑愁予的《错误》作为一首现代诗,嵌着“向晚”“跫音”“春帷不揭”几个文言字眼,和“恰若”“我底心”这样的早期白话表达,这就造成了几分陌生感,这样的诗句可以阅读,也勉强可以朗诵,却不适合歌唱。如果入乐,做歌来唱,是需要认真修改,改诗为词,进行文体转换的。笔者不才,试斗胆越俎代庖,彻底修改:
我打江南走过,江南唱着莲歌。
有一个女子她在等谁,从花开等到花落。
东风它不曾来临,柳絮也不曾飞吻。
女儿的心呀寂寞的城,寂寞她守着黄昏。
游子还没有消息,三月是谁的花季。
女儿的心呀小小的城,小小的城门紧闭。
达达的马蹄声,那是个美丽的错。
我不是你的归人,我只是一个过客……
达达的马蹄声,那是个美丽的错。
我不是你的梦中人,我只是一个过客……
诗是诗,词是词,二者的语言风格、意象选取以及章法结构都是不大一样的。以诗为词,往往是不大可行的。诗是读的(默读或朗诵),歌是唱的,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诗与歌词孰优孰劣。但诗之与词,用错了地方,其拙劣之处,就立即显现出来。以诗为词是这样,以词为诗也是这样。
《错误》改诗为词,就成了“二流的诗”吗?这样的修改会是一个可笑的错误吗?